本书名称:追风望月   本书作者:达闻西   本书简介:   备马鞍的时候,师傅问安荞,为什么总是看那个蒙古族男人。   安荞说,因为他有一匹好马。   师傅说,这片草原从来不缺好马。   安荞笑了,也因为他是个好人吧。   内容标签:女性小说 成长逆袭 群像 市井生活 糙汉 奋斗之路   字数240,036 阅读59,628 加入书架650 推荐票2,118 第1章 遇到问题,就解决问题   摇下车窗,马粪和牛粪交杂的腥臭味扑鼻而来,安荞就知道自己来对地方了。   除了一条摇摇摆摆的进村小路外,这里遍地是沙子。   风一吹,裹着粪便气息的沙尘扬起来,被车前灯照得透亮。沙灰让远处的草滩在夜晚显得愈加朦胧,眯着眼睛望过去,隐约能瞧见几匹散养的马。   开车绕了村子一圈,安荞终于找到和王明发来的照片长得一样的院子。   停车,开门。   长发被凛冽的风卷起来,扫在她的眼前。   坝上草原比她想象中更冷,薄羽绒外套加卫衣甚至都无法抵御六月份的夜风。她一下车,就赶紧拉上了外套的拉链,又摸出手电筒,照在眼前院子的门牌上。   双峰村三组六号。   就是这儿了,孙师傅的家。   白天王明跟孙师傅打过招呼,告诉过孙师傅她今天会到。若非来路的高速上堵了四个多小时的车,她本该在太阳落山之前来到村里。   夜晚不是拜访人家的最佳时机,但初来乍到,除了敲响眼前小院的铁门,安荞也再无处可去。   院子大门的铁皮很薄,掌心一挨上去就是哐哐两声,很快叫出了院子里那小平楼里的主人。   来者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个子不高,肤色混在夜色里一样的黢黑。院灯一开,油亮亮的壮实胳膊暴露在袖管外头,一把拉开了门。   “哪个?”   安荞开口问道:“是孙师傅家吗?”   “是我。你是王明介绍来的那个?”   “对。孙师傅您好,我叫安荞。您叫我小安就行。”   “行,小安。”   孙建发一边应着,一边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她的特点显而易见。   头发太长,皮肤太白,胳膊太细。   这是城里女人追求的漂亮,草原上的村里人当然也觉得这样的女人漂亮,但对于弄马的人来说,这些漂亮毫无作用,只是负担和累赘。   老实说,见到安荞的第一眼,孙建发就不想收下这个徒弟。   早在十年以前,他就不收徒了。年轻时候收的徒弟也都是男人,要不就是跟男人没多大区别的假小子。除若非王明反复来电,让他一定要收下这个徒弟,今天晚上他压根就不会来开这个门。   可人都站在了院子外边,开口也是礼貌地喊他“孙师傅”,孙建发这个老脸也臭不起来,将门敞得大开,带着她进了院子。   安荞跟在人后,打着手电筒往院子里头走。   来之前王明就告诉过她,孙建发家不像村里的其他人家。他家不做农家乐,除了租赁马匹之外不接待客人的食宿,偌大的宅基地就只建了一个院子,院子里有三间小平房。一间他自家人住,一间是客房,还有一间是工具间。   安荞的手电筒从院子低矮的墙角划过,照亮了那里整齐码放着的机器。她认得那些东西,做金工的,做木工的,电焊的,什么都有。   养马的人家,怎么有这么多工匠用的东西。   还不等她想明白,前头的孙师傅推开了大屋的房门。室内明亮的灯光泄出来,照亮了安荞的浑身。   屋子里站着个女人,显而易见,那是孙建发的媳妇林芳。   “芳,这就是王明介绍来的,安荞。”   林芳笑容灿灿,不似孙建发面无表情,当即领着安荞进了屋。   相比屋外的寒冷大风,开着小太阳的室内暖烘烘的,将安荞刚冻出来的一身鸡皮疙瘩缩了回去。林芳又给她拉开了凳子,热情地招待着:“来,小安,坐。”   桌上留着饭菜,安荞一眼看去,便知是他们给自己留的。一想到今天因堵车晚到了这些时候,让这两位素不相识的长辈等候着自己,心里就有些过意不去。   林芳倒还是满脸笑容,看她迟迟没坐下,又招呼孙建发:“多冷的天,快去把我锅里炖着的奶茶拿出来,给小安舀一碗。”   盛情难却,纵使有迟到的愧疚感,安荞还是坐了下来:“谢谢。”   “哎,客气啥。你是王明介绍过来的,又认老孙作了师傅,咱以后就是一家人。一家人别客气。”林芳一手接过奶茶碗端来,一边乐呵呵说着。   这话听着安荞心里也暖洋洋,带着点笑容抬头看过去,却见孙建发斜眼乜着林芳,下巴轻轻摆了摆,给她使着眼色。   作为一个成年人,安荞不会连这么点眼力见都没有。   能让孙建发露出这个神情,想必是因为他并不认同林芳的话。   安荞心里明白得很,孙建发是不想认下她这个徒弟的。   养马也算是一门手艺,跟她的纪录片一样,都是需要技术和经验的。老师傅的经验价值千金,肯定不愿意随便就收了徒弟,把一辈子的手艺都传授出去。   但她既然选择来到这里,就做好了迎接困难的心理准备。   她本以为自己会遇到的第一个困难,是脱离城市生活后各方面的不适应。没想到孙建发的一个眼神,就把她迎接困难的时间提了前。   遇到问题,就解决问题。   这点小麻烦,安荞很有信心解决。   她笑着站起来接过碗,对林芳说道:“谢谢姐。我来这儿也给你们添了麻烦。不知道王明有没有跟你们说过,我之前是拍纪录片的,扛相机扛了很多年,力气也还算可以。不嫌弃的话,就让我先打打杂,做做苦力活。”   遭孙建发使了眼色的林芳,这会儿倒不再说师徒的事,改口道:“行。我们哪儿会嫌弃呢。有人能来帮忙干点活,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快,快喝吧,一会儿凉了。”   安荞看了眼手中的奶茶碗,笑道:“好。”   刚才孙建发一揭锅盖,安荞就闻到了奶茶味。   蒙古奶茶不像台式奶茶那样甜,放了奶皮子和盐的奶茶愈加浓厚,咸咸的奶味夹在热汽里头扑鼻而来,诱惑着安荞的味蕾。   她唇沿试了试温度,不冷不热,正好。   林芳期待地看着安荞,而她自然不吝啬自己的夸赞:“好喝!”   林芳一笑,眼角是几道浅浅的皱纹,看着却亲和得很:“好喝就行,还怕你喝不惯呢。快别又站着了,坐着吃一口。我去把饭给你热热。”   说罢,她又张罗着给安荞拿碗筷。   桌上的饭菜终于等到了应等的客人,安荞却拦下了她:“姐,没事儿,我来的路上吃过饭了。”   “行,那也行。”林芳热情不减,把碗筷放了回去,随即也坐了下来,跟安荞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从前素不相识的两个人,在饭桌上坐下来,问的无非也就是安荞今年多大,老家在哪儿,是做什么的。想起刚刚安荞自我介绍时提到的纪录片,林芳又多问了几句关于纪录片的事。   无论是孙建发和林芳,听安荞讲几句话也能听出来,这姑娘从前过得都是城市生活。虽然偶尔因工作,会在基层有短期的生活经历,但并非农村里土生土长的孩子。   城市里来的人,到这里来……   度假的多,打工的少,来做学徒的更是闻所未闻。   村里的老牧民们,就没几个愿意收娇气的徒弟的。   孙建发就在一旁听着,抽了根愁烟。手指将烟屁股一捏丢进烟灰缸里,开口打断两个女人的对话:“芳,小安一路开车过来,都这个点了,让她先回屋收拾下行李,早点休息得了。”   安荞闻言,晓得这话里有几分赶人的意思。   当即也站了起来:“那,姐,我先去拿行李了。”   她的车就停在院子外,孙建发帮着她去拿行李。后备箱一开,里头满满当当挤着三个箱子一个包,看着确实做好了在这里久居的准备。   安荞率先把包背在身上,又拿下两个箱子。   孙建发正要接手,却听她说:“孙师傅,您受累帮我拿一下里头的小箱子就行。”   他上下看她两眼,纤细的胳膊各拎着一个大行李箱。那箱子,看着能把她整个人塞进去,瞧一眼就知道分量不轻,何况她背上还有个鼓鼓囊囊的包。   他语气带着怀疑:“你拿得了?”   安荞还是一笑:“拿得了。”   进院子的门槛,安荞提着箱子轻松跨了过去,孙建发就知道她的话不假。看她进了院子,他也不闲着,提溜起剩下的小箱子,又赶在她前边,带她去了院尾的小屋。   久无人居,小屋的门锁生了锈。   里边林芳白天简单打扫过,倒是不脏,但确实简陋。一张简单的铁架子床,木板上盖了张泛黄的床单,床单上是单薄的被子。床边有个衣架,地上躺着个插排。   屋子最里面的塑料门后则是干湿不分离的卫生间,一股潮味从中散出来,染绣了铁床的脚。   孙建发把箱子tຊ放下,告诉安荞:“今天将就将就,在这里先住下。要是住不惯,出村沿着公路走七八公里到镇上,那里有酒店。”   安荞眉眼一弯,依然是笑:“我来干活的,哪会有什么住得惯住不惯的。您别嫌我住这儿打扰您就行。”   “行,那你自己先收拾吧。”   时间太晚,要不是等安荞,孙建发和林芳早就该睡了。给她送到了行李,安排她住下,王明那里好歹有了个交代。   他也不再跟安荞多说,关上门出去了。 第2章 山上的男人   安荞的行李虽多,但事前规整得不错,从箱子里拿出来,整齐码放在屋子里就行。   倒是小箱子里装着的摄影设备零零总总不少,一件件收拾出来费了点功夫。   从浙江一路颠簸到这河北与内蒙交界的北境,东西难免互相碰撞磨损。安荞把每一件设备都前后检查了一遍,确认了没有损伤,才终于舒了一口气,坐在铁架子床上,给王明打了个电话。   时间已经不早,但她知道王明这个点多半还没睡。   果然,拨号铃响了两声,那边便已经接通。   “荞荞,到了?”   “老师。”尊称优先,安荞坚持称呼完再回答,“我已经住进孙师傅家里了,刚收拾完行李,就给您打个电话。”   电话那头的男人轻笑一声:“一到北方,怎么连‘您’都称呼上了。怎么样,那边冷吗?”   “冷。晚上就几度,风也不小。”   “叫你多带点衣服,带够了吗?”   安荞瞥了眼用简陋衣架挂起来的外套:“老师,够了的。”   “不够就跟我说,我去你家里找找,把最厚的都给你寄过去…”王明顿了顿,想起问一句,“你们那边能收快递么?”   “我还没问。没关系的老师,我的衣服够穿。不用寄了,谢谢老师。”   王明又笑:“一口一个‘老师’,这么着急跟我撇清关系,那还跟我打什么电话。你要散心就散心,要找灵感就找灵感,知道自己的心最终该在哪里就好。”   “……”   安荞握着手机,沉默良久。她的脑海里不是没有冒出反驳王明的话,但那些话经过了电话的传输,未免会损失她决绝的原意,又让王明产生暧昧的误会。   与其如此,不如索性不说,用沉默回答他本就语焉不详的话。   她的沉默,再一次让王明发笑:“得了,这么晚了,早点休息吧,别第一天到那里就睡过头。”   “好的,老师。”   “嗯。晚安,荞荞。”   “……”   安荞拿下手机,正要挂断电话,却发现通话已经由王明结束。   通话短暂,正如两人一贯的风格。   她盯着通话时长的界面看了一会儿,将手机随手丢在床上,从外套口袋里探出一包烟。   火机一燎,一口入肺又吐出,小小的屋子里顿时间云雾缭绕。   屋子没窗,只有前后两个门。   前门通往孙建发的前院,后门出去,就是院子之外。她不想再打扰到孙建发一家,于是便开了后门,靠在院墙边抽烟。   烟解决不了问题,但尼古丁麻痹大脑神经的那几个瞬间,足够她短暂释放。   烟雾迷漫在她周身,一根后又是一根。   火星子和烟灰落地的瞬间,安荞舒爽地抬起头,却一时怔神。   天上有东西。   抬眼望去,苍黑色的夜空中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星点子。白亮的星点成片成网,不曾缺席穹顶的每一个角落。目光可见之处,便是数不清的繁星。   上一次看见这么纯净璀璨的星空是什么时候?   安荞记不清,也不打算去回想。在这样的星空下,除了欣赏星星之外,她很难再想到别的事。   今夜无云。   这片地广人稀的草原,空气污染更是微乎其微,也难怪会有这样动人的夜空。只可惜村里的路灯和院墙后门里流出的点点光芒,让抬头所见的一小片天因光污染而略显朦胧。   安荞没有犹豫,踩灭了脚下的烟头便回了屋,穿上整个箱子里最厚的外套,拿上手电筒,锁了门往村子深处走。   村深之处,没有一丁点光亮的地方,想必能看见更繁盛的星空。   运气好的话,或许还能看见银河。   夜越深,风就越大。   安荞一边走着,一边将头发披散下来,勉强当作围巾保暖。又把外套的帽子往头上一套,抵挡对着她横冲直撞而来的夜风。   刚才进村的时候,虽然夜黑风高,但她依然观察到了村后的山坡。   山坡不高,也不算特别陡峭,崎岖地伫立着两个最高的山峰,这也是双峰村名字的由来。   她本想着过几天熟悉了地形,再去那两个山头看看,吹吹山风。没想到兴致来得这么忽然,在屋子的铁板床上都还没坐热,腿脚就冲着那边快步走去。   双峰村不大,只是广袤草原之中的一个聚居点,村民的房屋院落都聚集在双峰山之下。   安荞举着手电从村子里穿过,偶尔抬头看看越来越明亮的星空,偶尔也用手电照一照路上和周围的环境。   这村子里的小路上,满地都是牛粪和马粪。   有粪便,自然有制造粪便的牲口,也有关放牲口的马圈牛圈。可在村中那些一个个铁栅栏围成的或大或小的圈子里,她并没有见到太多牛羊马,大部分牲口栏反倒是空空如也。   安荞想了想。   大概是周遭的山上水草丰富,村里的牛羊马并不完全圈养,而会在夜里放上山。   牛羊马上山觅食,她上山,为眼睛寻找食粮,没什么本质差别。   浅浅笑了笑,她拢紧了衣裳接着向山上走去。走过了一段小河上架的铁板桥,便连简陋的水泥路都没了。两侧也不再看得见房屋院落,往上看去,是静谧夜空下的山坡。   只有风声,再没有别的喧闹。   仿佛这整座山峰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和满天繁星。安荞抬眼望,头顶的星空诚然已让她惊喜,然而她还想试试,能不能在这纯净的地方瞧见许久未见的银河。   身前的山峰不陡峭,就算在夜里,她也有爬上它的信心。   拄着手电筒,踩着脚下的泥地,她慢悠悠朝山坡上走去。   山坡覆草,也有天然的白桦林。山脚下只能听见风声,走到了树林边,风吹动白桦林的叶子,林海波涛声滚滚,清脆又舒缓,吸引着安荞从林中穿行。   她用手电晃了晃树林里的地面,杂乱的树叶和枝桠虽多,但并不影响通行。她于是放心大胆地走进了林子,接着手电筒的光接着往山上走。   林叶晃荡,恍惚间,一处光源仿佛出现在了林子深处。   安荞眯着眼睛看过去。   那里的光芒显然并不来自天上的繁星和新月,惨白得一看就是人类的杰作。   光虽然不强,可这个时间点出现在这偏僻寂静的树林里,有点诡异。   更诡异的是,那光源处隐隐约约有着人的身影,俯身在地上,看不清在做些什么。   像双峰山这样的村后山头,基本都会被村民用作坟地。身后经过的一个个小坟包就是这猜想的最好印证。   她不怕坟,甚至刚才还觉得在坟头看星星是一件浪漫的事。但在这荒山野岭的坟地深处,忽然出现了一道诡异的光,让她的心忽然停了一拍。   那是个什么人?   或者说,那是不是个人?   安荞暂时忽略了头顶的星星,深深吸了一口气,将手电筒的光调到最亮,小心翼翼地向那光源之处走近。   手电的流明盖过了地上那微弱光源的亮度,等她穿过了遮挡视线的树丛,灯光照上那一处,如她所料,照出了个清晰的人影。   是个活人,且是个男人。   男人大概早就感受到了她的靠近,当手电筒的灯笔直地向他照来时,他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转过头向安荞望来一眼。   这一眼短暂,安荞却看清了他的模样。   一身土黄色的迷彩服,手上拿着把大工兵铲,戴着顶黑色鸭舌帽,半张脸被灰黑色的面巾围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精亮的眼睛。   她的脚步在原地顿住。   黑夜和陌生人并没有给她带来未知的恐惧,反倒是那双眼睛,仿佛有着摄人心魄的力量。   安荞职业病发作,尽管手头没有带着摄像机,但好奇心一上来,什么畏惧都消失了,径直便走到了男人身后。   深山老林,孤男寡欲。   默契诞生在荒诞的气氛里,安荞没出声打扰,男人也没再看她,转回头专心地做着自己的事。   大功率的手电照向他手中的铲子,和他身前正在用铲子挖掘的坑。既是满足了她的好奇心,也无形间帮他照亮了眼前正在忙活的事。   一个坑在他的大铲子下越挖越深,而坑边的东西,她当然也看到了。   毛茸茸,没有一点动静。不大不小的一个蜷缩着,身下铺了个白色的蛇皮袋,身上的胎衣还没有完全去除干净,湿漉漉地沾着,也有血从蛇皮袋上淌下来。   大概是什么牲口的尸体。   这样的画面带给安乔的冲击力tຊ太大,她不禁忽略了礼貌的称呼和敬语,询问出声。   “这是什么?”   铲子挖掘潮湿泥土的声音并不响,男人清楚地听见了她的问话,然而却在沉默许久后,才再一次转过头,用精亮的眼睛又看了一眼她。   这个点了,在这里出现个女人,的确是一件值得疑惑的事。   万幸,他没有把她当作山里的女鬼。   安荞直直地对上他的视线,两双眼睛落入彼此眸中,给彼此带来在这黑夜中的第一印象。   她没有恶意,这一句问句纯属好奇。男人察觉到了。   他放下铲子,一手抓着那湿漉的牲口的耳朵,托着它的脑袋拎起它的身体,将它完整的形象从胎衣里拿出来,告诉眼前的女人:“马驹子。”   “马驹子?”   安荞微微皱眉,走到了男人身边。男人将马驹子往她那儿一放,尘土掀起一股浓厚的腥味。   四条修长的腿布于饱满的身下,很有马的形态,可全然没有马的生机与活力。   安荞也没想到,自己来到坝上后第一次近距离接触的马儿,会是一匹这样的小马驹。   她不禁抬眼,看向眼前这麻利挖坑的男人,又问:“它怎么了?”   男人扫她一眼,声音淡淡。   “死了。”   安荞嘴角一抽。   她当然知道它死了,她想知道的是它的死因。   “病死的吗?”   “早产,一下来就死了。”   男人的话语,让安荞看向小马驹的目光里,带上了几分怜悯。   她对马的大小没什么概念,只觉得眼前这可怜的小马虽然不像成年的大马那样魁梧雄壮,但体型实在也不小了。   本以为这小马至少有两三个月大,没想到却是尚未睁眼看看世界的胎儿。   叹口气,她又问:“它才出生不久吗?”   “嗯。”男人又重新拿起铲子,将那个坑越挖越大。   安荞看他。   他衣裳穿得厚,可即使如此,光是在一边看着,也能看出他一身力气的遒健。一铲铲泥土被掀起又落下,一个合适埋葬小驹子尸体的土坑逐渐出现。   男人也偶尔扭头看一眼旁边的她。   这个点在山上出现一个陌生女人,这件事本就奇怪。而没过多久,这个陌生女人更是在一旁,奇怪地捡起了石头。   与她一样,他同样不知道她的身份。   以他的判断,她估计是刚来坝上,晚上又睡不着觉想来看星星的游客,对什么都好奇,就连他埋小马驹子这种事都感兴趣。   坝上的风情的确与城市不同。   虽然奇怪了点,但也不是不能理解。 第3章 那匹马驹子的意义   坑挖好后,小驹子被男人轻柔地抱起,放进坑中。   安荞和他的手电筒的光同时照在其上,显现它刚脱离母体,尚且湿漉漉的毛皮。刚才在地面的时候,她看着这小驹子一动不动的模样,便已在感慨生命的脆弱。此时看着男人一铲铲往它身上盖土,她心里更多了分难言的失落。   明明这牲口跟自己毫无关系,但毕竟也是条小生命。   土逐渐覆盖过小驹子的全身,填满了小土坑。男人又用铲子拢了一抔土堆在坑上,造出个小坟堆。   完事,他取下了手套塞进口袋,看了安荞一眼。   他的声音冷淡低沉,却又字字清晰。   “很晚了,这山上可能有野生动物,没事就早点回去。”   突如其来的关心让安荞诧异,她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好,我看完星星就回去。”   “嗯。”   男人又看了她一眼。   果然是看星星的。   坝上的星星天天都有,每天都一个样,他不懂,这有什么好看的。   他拍了拍身上的土,提起铲子便往山下走去。   他没有在夜晚出门的习惯,今晚出门,只是因为那坑里的小马驹子在未曾意料的时候降了世。   这匹马驹子,当初配种的时候就意外连连,好不容易就快足月了,哪想母马晚上被鞭炮吓到受了惊,撞了栏杆,就把它生下来了。晚上太冷,马驹子又被母马踩了几脚,就算他尽力去救了,可马驹子还是在兽医到来之前断了气。   刚才把它放进坑里的时候,它的身子都冻得僵硬了。   他盼着这小驹子盼了近一年,骤然失去,难免有些遗憾。下山的路走了没几步,他便停住了脚步,举着手电转身照去,想再看看那驹子的坟堆。   坟堆前,却依然蹲着那个看星星的游客女人。她正拿着刚才捡来的许多石头,在土尖尖垒着石头堆,俨然像个小小的敖包。   光照过来,堆石头堆的安荞当然感受到了。   她蹲在地上回头,对着男人问道:“我给它堆个石头的坟包,行吗?”   虽有先斩后奏之嫌,可显然是出于好意。   男人沉默片刻,点了点头:“注意安全。早点回去。”   安荞在黑夜之中一笑:“好。”   给死去的生灵堆一个石头堆,既是在这里埋葬了一匹小马驹的证明,又是为这可怜的生灵祈祷,保佑它早入轮回。这是安荞前些年在藏区时学得的堆法,藏族人称之为玛尼堆。   这里当然不是藏区,但祈祷之意是同样的。   男人的光亮逐渐远去,安荞的石头堆也已经完成。她摸着石头堆边上的土,试图感受土下它的灵魂。   头顶的繁星闪烁,不知哪颗是它变的。   在坟堆边呆了一会儿后,安荞才走出了树林。适应了黑暗环境的眼睛,对星星的分辨度更高。她极目而视,果然瞧见了出门时所期待的银河。   淡淡的一道,横跨天空,美得不可方物。   这趟夜行,想过会看到的,和没想过会看到的,都看到了。   安荞在银河星辰下往回走去,借着不错的方向感,从孙建发家院子的后门,回到了暂时属于自己的小屋。   换上拖鞋,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手已经被寒风吹得冰凉。   本想去卫生间放点热水暖暖手,也洗一洗刚才在山上被风吹的一脸沙子,然而放了一会儿的水后才觉察这小小卫生间用的是电热水器,而它此时尚未接通电源。   烧滚一炉子水要用的时间太久,现在已经太晚。   正如王明所说,明天是她正式在这里的学徒生活第一天,起迟了不好。时间紧迫,冰冷的水也只能被运用,简单洗漱一下,钻进远比卫生间暖和的被窝。   这真是特别的一天,安荞想。   不仅在于见证了一场小马驹子的葬礼,也在于她真的抛下了一切来到这里。   跟这片草原的初遇,除却孙建发几无掩饰的排斥之外,什么都让她觉得不错。用一种犯贱的受虐心理来说,她来这里就是为了找苦吃的,找苦头的路上顺便增长些人生阅历,再为她的创作瓶颈期找找灵感和机会。   所以多吃点苦,无论是肉体、精神的,还是人际关系方面的,有一点算一点,她想,都算是人生经历。   躺下前她还是照常吃了助眠的药,然后看着昏昏暗暗的天花板,等待着困意的来袭。   每天都重复的过程,她早就习惯了。然而让她略有些意外的是,平常这个阶段常常放空大脑的她,脑海里有了在回忆的事。   她在想山上的那个男人。   简单的对话,几乎没有的互动,在这更深露重的荒野夜晚,他的宁静让她在事后回忆时,毫无一个女人在陌生地方碰到了陌生男人的后怕,反而多了些好奇。   他是谁?   他是做什么的?   那匹马驹子对他而言,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他那双锐利却平静的眼睛太有想象空间,安荞充满创造力的大脑,开始为他构造一个悲惨的身世。   仿佛只有不幸的童年和坎坷的人生才配得上那双眼睛。也仿佛只有一匹离了它,他就丧失了精神支柱的小马,才配得上一个玛尼堆。   那个男人会因为失去了精神支柱而颓颓不可终日,又在日后因为一个美丽的情人而唤醒生活的欲望吗?   那么他该会怎样和那个女人相遇,那个女人又从哪里来,来到这片草原做什么……   想到这里,安荞不禁调侃自己。   搞艺术的坏毛病,总是对显而易见的答案有着自己不切实际的幻想。   大概率,那个男人无非就是村里的一个养马人,跟孙建发一样自家养着马,指望着新生的小马驹给自己带来些经济利益。   这匹小马死了,无非损失点钱。   他今后还会有别的小马。   幻想和调侃并行,助眠药的作用很快填充了脑海。安荞翻了个身,渐渐有了困意。   睡眠来临,然而脑海中的那个男人并未离开,而是跟随着她越来越平缓的心跳,进入了她的梦境。   来到坝上的第一夜,安荞清楚地知道,自己梦到了那个男人。   一夜过去,她醒在闹钟之前。   天光尚未大亮,洗漱完后,安荞一手扎着头发,一手推门到了院子里。哪晓得皮筋刚上了头,一扯就断了。   院子的大门已经开了,但院子里空无一人。   孙建发和林芳都不在,不知去了哪里。   安荞不习惯散着头发,反tຊ正院子里没人,她左右看了看,在地上捡了根绳子,往头上一捆,就出了门。   走在布满沙尘的水泥村路上,她第一次见到了这个村落光亮的样子。   小路两边的建筑低矮,都是不超过三四层的农家院和平房。路边的木头桩子上随意地拴着马,土黄色的蒙古马身上有着不明其义的字母烙印。   注意力太分散,安荞毫无察觉,一阵马蹄声从后而来。紧接的越野摩托的轰鸣,才把她从四处乱转的目光里拉回来。   在越来越近的压迫声中,安荞转过身,率先看到的是马。   红棕色的,土黄色的,银褐色的,白的黑的花的……   七八匹马跑成了凌乱的队伍,挤压着这条小路,带起一溜的尘烟。   她愣了愣,看着领头的白色马儿越靠越近,才想起要躲避,却已经来不及。将近一吨的庞然大物以高速冲着她奔来,她的心跳在一瞬间加快。   也在那一瞬间,领头的那匹白马在离她一步之遥时猛然转了方向,擦着她的肩膀过去。紧随其后的马匹自动分成了两列,绕过路中央的她,扬着风往前跑去。   她就这样被两队马包围,过快的速度,让她堪堪扎牢的马尾辫都被风激得扬了扬。   生锈的刹车盘摩擦,发出急促的刹车音。   赶着马的越野摩托在安荞身边停下,空中的尘土渐散,车上的孙建发和路上的安荞才看清了彼此。   安荞在一秒之内做好了被批评的准备。   她初来乍到,看见马就愣在路中间,还差点被马撞了,实在是该骂的。   但出乎她意料,孙建发虽然皱起了眉头,却也没多说什么,只是问道:“早饭吃了吗?”   她的神情短暂一愣,随即一抹笑爬上嘴角。   “还没有。”   “屋里有,自己去吃。吃完后到村口草滩来找我。”   孙建发留下了一句话,便又轰起油门,追着马扬长而去。   嘴边想说句“好”的安荞,吃了一嘴后车轮带起的土和尾气,咳嗽着吐了一口沙土出来,却止不住脸上的笑容。   她在笑自己,多大的人了,摩托有尾气还不知道,还要张嘴找土吃,怎么傻乎乎的。   不过吃土当然是吃不饱的,孙建发说了早饭在屋里,她便折返回了院子,进了孙建发和林芳的屋子,掀开了苍蝇盖。   两个花卷,一个鸡蛋,一袋子牛奶。   简单,却也有心。   “小安?”   中年妇女的声音温柔响起。   安荞追着声音转过头,便见林芳从房间里出来,笑着问她:“怎么起这么早?”   安荞也笑:“我起得不早了。刚出去,看见孙师傅都赶着马过来了。”   林芳:“那哪能一样。你是城里过来的,跟我们干活的哪能一样。”   “我来这儿就是干活来了,不是来当城里人的。”安荞笑呵呵地拿起一个花卷塞在嘴里,含含糊糊地讲,“姐,那我先去孙师傅那里了。趁着早上,偷学孙师傅点手艺。”   “诶,好。你去吧。”   林芳笑着送安荞到门口,半只脚都在门外了,忽然想起来:“对了,小安,还有牛奶。你拿着牛奶,路上走着喝。” 第4章 上马鞍   双峰村的经济,基本靠着畜牧业和旅游业支撑。   而在旅游业之中,最赚钱的,莫过于马匹的租赁。   前几年,村民们出租马匹各自为业,经常因抢占生意而闹出矛盾。   去年以来,村里建设了合作社,让村民们把自家的马都带到合作社的马队来,给每家每户的马都排了编号。此后有游客过来,统统按着编号来供马,家家户户都能轮到生意,都能赚到钱,矛盾少了不少,马倒是越来越多。   今年,马队合作社照样办了起来,在村口的草滩里搭了许多马棚。   每家每户的马倌,清早起来第一件事,便是将自家的马从吃草的山上赶下来,带到草滩的马棚里去。   这片草滩面积广大,普通不会骑马的游客,租个马溜几步、或是上马拍拍照,在草滩上就足够了。但难免有会骑马的客人,想要骑着马在草原上策马奔腾的,这片草滩就显得小了。   于是,整个村里唯一不参与马队合作社的孙建发家,就有了生意。   孙建发家八个马,一律不参加马队的排号,也不把马带去合作社的马棚,只在草滩的另一边、靠近村口的位置,搭了马圈和凉棚,立了块招牌,写着“草原野骑专业陪同价格实惠”。   马圈很简单,一圈铁栏杆围起来,里头放着马。   而马圈边上,还有间铁皮屋子。   安荞从铁皮屋子外走过,往里头张望了两眼。看见里边的铁架子里摆着很多马鞍,而地上则是乱糟糟的马草和马料袋子。   “小安,这边。”   孙建发一声招呼,拉回了安荞的视线。   她看过去,孙师傅边上的马圈用了一圈铁栏杆围起来,朝草滩的那一面开了扇门。圈里有着装草料的食槽,也有盛着水的桶。   她小跑着到了马圈边上,看见刚才差点撞了她的八匹马,已经乖乖被送进了马圈里,各自喝着面前桶里的水。   马喝水时很安静,嘴巴甚至都不张开,看上去只是用鼻子在吸。且他们的站位也很有意思,一字排开,整整齐齐。   安荞看得新奇,若不是孙建发在边上,她便要掏手机来拍一段了。   孙建发投来一眼:“等它们喝完水,你去把它们都牵出来,拴鞍房门口的杆子上。”   鞍房?   听这名字,安荞心里过了过,想来应该就是刚才那铁皮屋子。   她果断地应承下来:“好。”   显然,第一天上班,孙师傅没有给她什么观察学习的时间,一上来就安排了工作。   不论是出于对他的信任,还是蓄意的刁难,安荞对此绝无怨言,甚至因这工作安排里暗藏的信任而有些高兴。   给她安排工作才好,比把她晾着强多了。   她就怕孙师傅不肯接纳自己,什么都不让她做,那这一趟草原就白来了。   至于工作内容中的不解之处,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自然而然就能弄懂。   她与孙建发并排站着,马喝水喝得安静,两人站也站得安静。   等到水桶里的水位渐渐低了下去,安荞正要开口打破沉默时,孙建发又改了主意:“算了,你不熟悉马,先别进圈里。一会儿我去牵,你去鞍房,把里面的西部鞍都抱出来。”   安荞眨眨眼,一句“什么叫西部鞍”挂在嘴边,生生吞了回去,只说了个“好”字。   刚来第一天,不能什么都问,显得自己太笨,连最基础的都不懂。   安荞深谙此道。   等马喝完了水,孙建发进了马圈牵马时,她赶紧进了鞍房,用手机搜索“西部鞍”的图片。   与其他马鞍相比,西部鞍的特点十分显著:鞍座前,有一根粗短的木杆子;屁股后的垫子往上翘起,一看就坐起来很舒服。   她在鞍房里扫视一眼。   这些鞍子,乍一眼看起来差不多,但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它们形状各异。   有些马鞍有木杆,有些是拉环,有些则什么都没有。一部分马鞍是木质的,也有一部分是皮制的。   这么一看,哪些是西部鞍,其实很明显。   收好手机,她便抱起面前最近的一具西部鞍往外头走。   鞍具比她想象中更重,抱起来费了点劲,但完全难不倒她。   两臂架着鞍子往外走,一出门,便瞧见孙师傅已经将两匹马并排拴在了栏杆上。   孙建发也看见了她,转过身,招手叫她过去。   他指挥道:“放到马背上。”   安荞:“直接甩上去就行吗?”   “对。连着汗屉一起。”   “好。”   安荞抱着马鞍,按照孙建发刚才站的位置,到了马的左边。   上半身肌肉群集体发力,她使劲一甩,马鞍子成功地铺在了马背上。   看着马鞍下的那块毛茸茸垫子,她心想着,这块垫子应该就叫是孙师傅所说的“汗屉”了。   在坝上干活的第一天,孙师傅什么都没教,但每句话里的信息量,也算是什么都教了。   这正是她所需要的。   不等安荞研究清楚这“汗屉”的样式,孙建发挥了挥手,她便主动让开了马边的位置,转而研究起孙建发系马鞍的动作。   先把马鞍子扶正,对着马的脊柱摆到对称。再前后调整位置,汗屉微微盖住脊梁骨的一块。然后弯腰,从马肚子下拿过带子,系在鞍子的环上。   孙建发系带子时不再沉默,手上动作不停,但转头看了眼安荞,终于开始用语言教学。   “这个叫肚带。有些鞍子是一根,有些是两根,是固定马鞍用的,对客人的安全至关重要。鞍子如果没系紧,万一侧滑,会有很大的隐患。上鞍子的时候就要系紧,等客人上了马,一定要再紧一次。”   “知道了。”   肚带在环上打了个领带结,这鞍子才算上好了。   孙建发又看安荞一眼:“上鞍子学会了吗?”   安荞答得并不笃定:“应该…会了。”tຊ   “我去牵马,你再拿个西部鞍出来,自己上。”   “好。”   她转身小跑回了鞍房,在一众西部鞍里挑了个最顺眼的,连着汗屉一起抱着出去,孙师傅已从马厩里又牵了匹土黄色的小矮马出来,拴在栏杆上。   安荞没有多问,抱着马鞍子就往上甩。   面前的这匹马并不高,且温顺得一动不动。安荞轻松把马鞍甩了上去。   第一次自己备马鞍,孙建发也不在旁边盯着她,反倒表现出了几分信任,将马全权交到了她的手上,自己回马圈去牵了马。   等孙建发牵着马出来,安荞的马鞍子已经上好了。   一个硕大的木质裹皮的马鞍和谐地铺在了马背上,从马肚子下穿过的两根带子紧紧系在鞍侧,悬挂着的脚蹬垂下,与马腹齐高。   安荞看着他,笑着问:“孙师傅,这样对吗?”   孙建发远远望过来,没看出什么大毛病。   牵着马走近,也挑不出差错。   无论是汗屉和马鞍的位置,还是肚子上的肚带,亦或者是领带结,安荞的上法和他的别无二致,眼前的鞍子就像自己铺上去的一样,丝毫看不出来自一个菜鸟之手。   继昨晚她轻松拎起两个大箱子之后,孙建发第二次对眼前的小姑娘产生诧异。   看她的表现,不像之前接触过马的。   但她做起活来,这幅多做不多问的模样,又像是干这行很久了的老手。   要么是她早就弄过马,特意深藏不露。   要么就是她很聪明,做事一看就会。   无论是怎样,都足够孙建发对她稍稍改观。   但他毕竟不是话多的人,即使安荞做对了,也只是点个头,下一个指令很快又诞生:“再去抱鞍子,今天都上西部。”   于是,孙建发牵马出来拴着,安荞抱马鞍出来铺上,成了两人之间的默契。   重复着同一套动作,本就不难的动作在极短的时间内被牢记于心,手上的每一寸力气该怎么用,也逐渐有了数。   等马圈里的八匹马一一被拴在了外头的栏杆上后,孙建发也不闲着,同样从鞍房里抱着鞍子,出来同安荞一起铺鞍备马。   余光里头,他瞧得出安荞上马鞍的速度越来越麻利。   很快又是两个马鞍顺利地铺设完成,知道上到第四个时,安荞抱着马鞍子,到了一匹白色杂红豹花的马儿身边,才遇到了一点小挫折。   一靠近这马儿,安荞就看出来了,它不像刚才那几匹安分,拴在栏杆上还总是动弹,差点踩了她一脚。   她扛着马鞍,只要稍稍一抬手,它就更是激动,往旁边猛地一窜,扯着栏杆都晃了晃。   这儿的动静逃不过孙建发的耳朵,他扭头看过来,就看见安荞和马在僵持。   “小安。”   他出声叫她。   “诶。”   安荞猛一回头,头上本就不结实的绳子被甩了下来,一头长发随之披落,松松垮垮搭在了肩上。   但她一时也顾不上这个,有些无奈地抱着鞍子,看着孙建发。   孙建发看看她,又看看马。   拴在栏杆上的马儿,有着这一群马之中最独特的花色。白色的身体上铺着一块块不规则的红色斑纹,像是被泼上了几块墨汁。   他好心地告诉她:“石头胆子小,你上鞍子注意点,轻拿轻放,它就让上了。”   原来,它叫作石头,还有着这样的脾气。   安荞点点头,抱着马鞍,重新面对这名叫石头的豹花马儿。   孙建发说的轻拿轻放,落实到她身上,有了几分鬼鬼祟祟的意思。她小心翼翼地拿着鞍子凑近,生怕又惹得这石头大爷不快。   等鞍子抬到一定高度,她又一鼓作气地甩了上去。鞍子稳稳落在石头的背上,安荞才松了口气。   孙师傅到底是它的主人,对它的了解非常准确。   刚才怎么都铺不上去的鞍子,原来是她用力过猛。只要掌握好动作幅度的分寸,看似艰难的任务,做起来也能易如反掌。   大约是感受到了背上的重量,石头也知道自己被铺马鞍在所难免,鞍子一上背它就安分了,老老实实地站着。   安荞调整好了马鞍的位置,便弯腰去捞挂在马鞍另一边的肚带。皮革质感抓在手里,她正要起身,头皮却感到一阵扯痛,整个人都被这阵疼痛的来源控制,弯着腰没法动弹。   她愣了一瞬,又很快反应过来。   这是扯着头发了。   刚才就披散下来的头发,在她弯腰时,勾了几缕在脚蹬的铁环上。   头发被扯住,她没法直腰,只能反手去解。   猫着腰尴尬地抬眼,她盼着在孙建发察觉自己窘况前自动脱身。   可头发和脚蹬在她上班的第一天公然纠缠不清,怎么都分不开。更可恶的是草原的风,把她披着的头发吹得更乱糟糟,缠在那几根卡住的头发边,雪上加了霜。   她想着,动一动或许会好点,但她一动,那扯住的头发又把她头皮拉得生疼。几个来回之间,生理性的眼泪已经在眼眶里转了个圈。   纵然孙建发的确没发现她的处境,久久解不开,她也只好顶着尴。   “孙师傅。”   孙建发一望过来,就明白发生了什么。   昨晚看见她那么长的头发,他就猜到这头发迟早会碍事。   她求助道:“能不能帮我拿一把剪刀。” 第5章 马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孙建发拿来了剪刀,安荞没有犹豫,咔咔两下,就把缠住的头发绞了。   脚蹬的铁扣缝里的头发丝,那都是她前些年仔仔细细保养的宝贝,上头不知抹过多少精油,做过多少发膜。无情一剪下去,也都成了身外之物。   头皮没被扯着,动作自然更顺手。   她很快把那些头发从铁扣里拔了出来,抓在手上想找个垃圾桶丢了,却发觉这富含角蛋白的头发,可能更适合在草地里作天然化肥,便随风扬了它。   黑长的发丝零零碎碎地四散而去,落于各处。   “孙师傅。”安荞出声叫道。   孙建发投来个眼神:“剪掉了?”   “嗯。”安荞一笑,“我能不能请两分钟的假,先把我这头发处理了?”   “行。”   从前没有安荞,孙建发一个人铺马鞍子也是铺。今天多了个人,请个假,去找根皮筋把头发扎上,孙建发岂会不同意。   他让安荞自己看着办,他则继续备马。   上完马鞍后,紧接着是上水勒。   水勒和缰绳对骑手来说,就如同司机的方向盘,是用来控制马的方向的。水勒的前段是一段衔铁,放在马嘴里。而后连接着缰绳,控制在骑手手里。   想让马往哪个方向走,就要往哪个方向拉动缰绳。缰绳链接的衔铁扯动马嘴,以传递信号。   孙师傅弄马几十年,上个水勒轻而易举。他一边劳作,一边还能悠闲地抬头,看一眼赶着马路过的、将去对面草滩上班的马倌。   草滩广袤绵长,只有一条坑洼的水泥路,将这边村庄和那边的公路连起来。   在那边马队工作的马倌们,要把马从家里赶到草滩那一头的马队里去,就必然会路过在村口的孙建发家。   马倌们多半是村里人,孙师傅与他们每天清晨和傍晚见一面,也会相互点头问个好。但一些外来打工的马倌们,与孙建发并不熟,总也说不上话。   正如此时骑着马路过的苏德。   孙建发总以为,自己算是话少的人。   但这个马倌,苏德,那才真叫三杆子打不出个屁来。   他从没见过苏德主动与人说过话,就连偶尔他看见苏德在后山马道带客人骑马,也总是闷声不响的,从不会主动跟客人打打关系,以求回头客。   从前,苏德路过这里时,也从来没跟孙建发打过招呼。   可今天见了鬼了。   孙建发瞧见,这小子打着马路过,眼睛却始终朝自己身后盯着,像看到了什么新鲜事。   马往前走着,可他的目光却似粘在了他身后。   他身后有什么?   孙建发想了想,自己身后站着的,估计就是初来乍到的安荞。   这就不奇怪了。   就算是少言少语的汉子,见到城里来的漂亮女人,也会看得挪不开眼。   顺着他的视线,孙建发也转过去瞥了眼安荞。可不看还不要紧,这一眼看过去,倒是把他也惊得不轻。   刚才还长发飘飘的小安,肩上已只剩下了一半的头发。   她拿着把大剪刀,背着手歪着脖子,正麻利又果断地将自己的头发剪至肩膀之上。   剪马鬃毛的大剪子锋利,手只消一动,大把大把的黑发便落了下来,被风吹得到处都是。   女人养头发是耐心精细的事,她那么长的头发,不知道已养了多少年。别说舍不舍得剪了,就算要剪,也要找个专业的理发店,好好打理。   都什么年代了,哪见过像她这样,在这荒野草滩上,自己背着手就给剪了。   他昨晚还在嫌她头发长呢。   这下好了,头发不长了。   孙建发被她麻利动作惊得一愣一愣地,张口叫道:“小安……”   安荞这才从剪头发的专心中分神出来,抬tຊ眼看向孙建发:“孙师傅,不好意思,我剪完马上回去干活。”   “不是,小安。咱镇上有剪发店。”   安荞咧嘴笑了:“害,费那钱做什么。我感觉我还挺有剪头发的天赋,自己动手就行。”   孙建发还想说什么,安荞一个灿烂笑容,把他的话堵了回去。   在来到这里之前,安荞还是挺宝贝她那头发的。   前几年的夏天,在又闷又热的南方,带着这一头长长的头发,黏糊糊地粘在背上,能把她的背热出痱子来。   多难受都体会过,她也没把头发剪了,愣是养到了现在的长度。   但今天,先是扎头发的皮筋断了,再是绑头发的绳子掉了,而后头发又卡进了脚蹬里。这桩桩件件的,都在提醒她,在这种地方蓄发有多么麻烦不方便。   如今大概是真到了与它们断绝缘分的时候,与其只剪一点,索性全剪了,爽爽快快。   既然决定了要剪,不妨快刀斩乱麻,也顺便在孙师傅面前表表决心。   “行吧。”   她执意如此,孙建发又岂会制止。   安荞笑意尚未收回,余光瞥见孙师傅后方几米处,走过一队马。   她顺眼看去,视线与那头马背上坐着的男人相撞。   四目交错的一瞬间,她看见的是一双眼睛,锐利而有锋芒,未被城市驯化的野性呼之欲出。   这双眼睛,她昨天就看见过。   属于那个在深更半夜埋葬小马的男人。   除了眼睛之外,他身上的迷彩外套、脸上的防沙面巾、头上的鸭舌帽,也都证实了他的身份。   第二次相见,短暂的对视引发了丰富的回想,直到一阵风来吹乱了头发,安荞才意识到,自己手里还拿着把剪刀。   蓄势待发的一剪子还是下去了,又是一大把头发,参差不齐地爬上了她的肩膀。   安荞再次抬头时,孙建发已继续干起了活,而那个男人,也骑着马,赶着他的马队远去。   她不再看他,又专心剪起了自己的头发。   脑袋正后方的头发是最难剪的,她的手别扭地背了好久才摆正了剪刀,艰难地动了几剪子,终于算大功告成。   她只是靠着手感大致剪了个形状,可惜手边没有镜子,回去放下了剪刀,短头发的安荞便跑到了孙建发身边,学他套水勒的手法。   孙建发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会儿。   他尚且不习惯她短发的模样。但见她眼中灼灼的求知欲,还是开口教道:“上水勒的时候,首先要注意,不要站在马的脚边,以免被马踩到。”   安荞低头看一眼,自己跟马蹄子的距离,的确在被它踩到的范围内,赶紧退了一步。   孺子可教。   孙建发继续教下去:“第一步,就是整理好水勒,确认好前后和正反。衔铁,也可以叫‘嚼子’,在前面,缰绳在后,然后拿着衔铁凑到马的嘴边,就像这样,去摩擦它的牙齿,等它张嘴。”   安荞观察着。   孙建发拿着衔铁那两根铁棒子,凑到马嘴的前边。但这匹小马好像没有上班的觉悟,迟迟不肯张嘴,让他把衔铁放进去。   “这时候,你可以把大拇指从马嘴的侧边,也就是这里。”孙建发指了个位置,放上大拇指,“插进去。马的嘴自然就开了。”   大拇指从侧面一进去,小马果然乖乖张嘴。他顺势把衔铁一提,顺利进了它嘴巴。   系上带子,水勒也就算上好了。   安荞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跑去鞍房又拿了套水勒出来,挑了匹看起来最温顺的棕马试手。   她学着孙师傅的模样,将衔铁送到马嘴边。棕马不肯张嘴,她便想像孙师傅那样,把大拇指塞进马嘴里。   可毕竟是第一次上手,她也没想过,看起来这么简单的动作,换作自己做,会这么不好操作。   她的大拇指一碰到马嘴,马便侧着头要逃。明明水勒在它牙齿中间,已经快撬开一条缝,却屡屡被它逃脱。   安荞便问孙师傅:“这匹马叫什么名字?”   她想知道马的名字,然后试试用叫它名字的方式安抚它。   孙师傅看马一眼,回答:“小李。”   “小李子?”安荞没听清。   “就叫小李。”   一匹马,叫小李?   安荞挑了挑眉。   孙师傅一向严肃的面孔,在看见她的诧异时,也放松地笑了。   他家这马的名字,确实是挺有意思的。   “这匹马原本的主人叫小李,当初把它寄养在我们这里,也没取名字。后来他拖欠了几个月的寄养费,又不想付,就说把马送给我们了。我儿子说,抛弃马的人都不是个东西,就把小李这个名字给了它。”   让人意外的答案,却是个有趣的故事。   安荞抬手摸了摸马的脖颈,笑道:“行吧,小李,乖乖张嘴上水勒咯。”   小李还是照旧地躲,安荞没了办法,只得采取控制手段,一手拿着水勒,一手抓着它脑袋上长期套着的笼头,把它脑袋拽下来。   “小李,马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她一边低声念叨着,一边眼疾手快,趁着它短暂张嘴的间隙,把衔铁塞进了它的口腔。   安荞系上带子,安抚性地又摸了摸它的脖子:“你还是挺乖的。”   小李像是生了气,别过头去,不再搭理安荞。   曾几何时,安荞也曾在某个影视公司短暂地上过班,因而也能理解小李这种一上班就烦的心思。   她绕到小李面前,笑着把它被水勒压住的刘海拿出来,动手拍掉上面沾着的草。   跟人一样,马上班,无非也就混口饭吃。   辛苦归辛苦,形象还是不能落下的呢。不然咋对得起它这诙谐的名字。 第6章 马儿们的名字   上完马鞍和水勒,算是备好了马,这一天的工作也就拉开了序幕。   六月份,尚未进入到暑假,但京津冀地区已步入了盛夏。大城市的炎热拥挤,赶着很多人在周末来到坝上。毕竟驱车几小时就能拥有这里凉爽的气温与恣意的草原,何乐不为。   盛夏的来到,也意味着旅游季的来到。   备完马,尚且没过一刻钟,今天的第一波客人已经到了跟前。   两男三女五个人,是熟客,提前一周就跟孙建发约了马。   领头的男士一到马场跟孙师傅握了手,便称道:“老孙,要四个能跑的,再一个温顺点的。这小丫头没骑过马,我们四个带着她玩。下午回来。”   孙师傅了然,回头指挥安荞道:“你先把小胖牵出来,给这个美女。”   纵然安荞不爱多问,但尚且不知道马儿名字的她,此时此刻也没了办法,只好问一句:“孙师傅,小胖是哪个?”   孙师傅大手一指,指向最边上拴着的那匹胖马:“就是那个,膘最肥的,那个小蒙古蛋子。”   这样一说,安荞便知道了,到那小胖马身边,解开它拴在栏杆上的绳索。   那领头的客人看一眼安荞,笑着问向孙师傅。   “这丫头哪儿来的?到你这儿干活的?”   “我一个老朋友介绍来的,说是搞艺术的,到我这里来找找灵感。”   客人又笑:“朋友介绍的,你吃吃喝喝招待着不就完了。这么精贵的小丫头,你还真让人家干活呢?”   “她手脚还算麻利。先用着再说。”   客人乐乐呵呵的,而安荞已牵着马过来了。在众人的簇拥下,五人之中年纪最小的姑娘被带到了马前,旁人鼓励着她上马。   安荞不会骑马。正好孙建发要教客人一些动作要领,她又默默在一旁看着偷师。   “上马时,要注意,站在马的左边靠前的位置。左脚踩住脚蹬,双手扶着马背,右脚在地上跳,一下子就翻上去了。”   孙建发说得容易,但从没有骑过马的小姑娘,站在马下,怎么都不敢行动,颤颤巍巍地看向伙伴:“它不会踢我吧。”   领头的大哥笑道:“马只会往后踢,你别站它屁股后面,它也踢不到你。”   抱着来都来了的心态,小姑娘虽然心里依然害怕,但最终在众人鼓舞下,照着孙建发所说的,从马的左前方踩着脚蹬,一跃而上。   稳稳坐在了马背上,小姑娘反而没那么害怕了。   孙建发又提醒道:“记住啊,在马上,脚蹬不能踩这么深,前脚掌伸进去就行了。不然摔下来,脚卡在脚蹬里,它还拖着你走。”   领头大哥在一旁打岔:“没事,不摔几下她也学不会骑马。”   小姑娘自己倒是不乐意了:“那可不行。我害怕。”   孙建发不逗她,认认真真教给她控马的要领:“这是缰绳,就是你的方向盘。往左拉,马就往左走。往右拉,马就往右走。脚踢它肚子它就走,让它停,就双手一起拉缰绳,朝你的小腹收,它就停了。”   估计是怕控不住马,客人在马上听得很认真。倒是另外四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笑着。   孙建发又指了两个马给安荞,让她从栏杆上带到这里来。他自己也去牵了两个,各自辅助客人们上了马。   五匹马前后相依着,朝着tຊ村后走。   就算是那个新手姑娘,在边上四个老手的带领下,也成功催动了马。   村后的山上有着马道,正是镇子里几个村庄共同修缮的、专供客人野骑跑马的专用通道。熟客自己能找到那条路,孙建发不必跟着去。   安荞看着他们远走,松下一口气。   来这里之后的第一波客人,招待得格外顺利。   孙建发教给客人的动作要领,她一字不落地记在了心里,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上马实践的机会。   孙建发拿出个小本本,记下客人骑马走的时间和数量,以便他们回来时结账。   安荞在旁看了眼,看见刚才出去的几个马的名字。   除了之前认识的小李和小胖之外,剩下刚出去的三个马,分别叫土豆、苹果、花生。   她现在还没法把马和名字对应起来,可光是看这些名字,就觉得有意思极了。   都是吃的,还都是这种接地气的食物,很符合这片土地的气质。   孙建发记完账,转头看见一旁的安荞。   看她无所事事的模样,他便指派点活给她:“去鞍房拿把刷子,给马刷刷毛。”   安荞依言去了鞍房,从铁架子上取了把钢刷,在手上打量着,又去了外头栏杆边。   走了五个马,这里还剩下三个马。斑点豹花的那匹,就是之前上马鞍时因胆小总乱动的石头。另外两匹马,一匹浑身通白,在阳光下闪耀着亮闪闪的光。   另一匹则相反,一身的黑色,也是油光发亮的。   不知是不是因为它俩都太漂亮,所以没让上一匹客人骑走。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安荞拿着刷子,在三匹马之中观察挑选,最终选中了那匹黑马。   刚才的客人说,马只会往后踹人。她特地避开了马屁股后面的位置,拿着刷子从侧面缓缓靠近。   走近了,才能更确切地感受出这大黑马,比其他几个马高出了不少。安荞对于马的知识并不多,分辨不出马的品种,却也知道它的品种区别于其他。   不说是名贵的马种,总之应该不一般。   大黑个头大,膘养得也足。大大的一只站在面前,前左蹄子微微弓起来,安荞赶紧警惕地让开一点,以免被它踩到。   她跟马不熟,暂时不敢梳马肚子上和屁股上的毛,就从马最没攻击性的脖子开始,一点点往下顺毛。   钢刷抚过,本就柔顺的马毛更加光滑。   上头站着的草和泥块纷纷掉落,让这大黑马看上去更加整洁。   两边脖子梳好了,她像早上整理小李刘海那样,把大黑马的刘海也整理了一遍。   人靠衣装马靠鞍,大黑身上的鞍子已经够漂亮了,那就只能从正面形象再加加分。   梳完大黑的毛,安荞给石头和那匹白马也顺了顺毛。她梳毛很仔细,脖颈上的每一寸都会一点点打理过去。   给大白理刘海的时候,她瞧它刘海的毛很顺滑,还给它编了个小麻花辫。   纯色的马儿,瞬间多了点俏皮的气质。   不知不觉间,时间过得很快。   晨起时,草原夹着风,尚且有几分冷意。   此时太阳出来了,照在人身上,反而有些热辣辣的。   安荞梳完毛,把刷子放回鞍房,才觉胳膊被晒得有些发红。难怪这村里的人穿短袖工作时都会戴个冰袖,或是索性穿上长袖。   比起热,太阳的暴晒是更加受不了的。   在马圈边站着也是闲,安荞到一旁的棚子里,终于有了坐下来休息会儿的时机。   她用手机刷着短视频,趁有时间,学一学各种马的品种的区别,以免来这儿工作了,却连最基础的,马的种类是什么都说不上来。   换作几周之前,安荞一定想象不到,自己会在一片远离城市的草原,早起在太阳的暴晒下,伺候几匹马。   她不是眷恋城市的人,其实这些年,她也总徘徊在外,尤其在边疆地区体会风土人情。   但以往的出行,扛起了摄像机,她的身份便会是个旁观者、记录者。   像这样把自己完全丢入一份陌生职业的环境之中,亲自担任劳动力,实在也是难得的。   有新鲜感,所以愿意做,也愿意学。   孙建发也在棚子下躲阴凉,不过两人刚坐下没多久,一辆北京牌照的车就停在了马圈前头。   孙师傅立马站了起来,往外走出几步,与摇下车窗的游客招呼。   游客问道:“咱家马怎么骑啊?”   安荞侧耳听着,因她也不知道这里马的收费。   孙师傅转头看了眼剩下的三个马,回道:“马是统一价,八十一小时,一小时起租。你们要几个?”   游客:“两个。”   “你们会骑马吗?之前骑过吗?”   游客摇头:“不会。都是第一次骑。你们有人牵着吗?”   “我们家的马都是野骑的马,那边几匹,你们都驾驭不了。您去草滩那边的马队问问,那边的马有人给牵着。”   车里的游客点头道谢,沿着陇上的水泥路,去了草滩另一边的合作社马队。   安荞在心里微微诧异。   一是察觉,骑马并不像她想象中那样昂贵。   二是发现,原来送上门的生意,也的确可以拱手让给别家。   游客远去,孙建发和安荞同步往凉棚下走。他指了指马,告诉安荞:“咱家的马,除了刚才出去的小胖和苹果,别的马都不太能单独给新手骑,都需要有导游带着。尤其那匹黑的。”   “嗯,明白了。”   安荞暂时不知道苹果是哪一匹,她打算等下午马回来了,再具体问一问孙建发。   两人刚走到凉棚下,不远处的草滩上突然传来一声尖叫。   安荞放眼望去,有个穿红衣服的人,红纱裙仙气飘飘,驾着一匹白马,在草滩里跑得飞快。   她的第一反应,觉得那一定个骑术高超的高手,在这里秀一把技术。   等那白马朝着这儿越跑越近了,她才听清,那声悠长而尚未断绝的尖叫,就来自于那白马上的红衣女人。   她那哪儿是自己骑着马呀,分明是马驮着她跑疯了。   她不会骑马,不知道怎么让马停下来,尖叫声回荡在整个村口。   眼看着那白马就要跑到跟前,孙建发赶紧冲上去,对那红衣女人大喊:“拉缰绳!拉缰绳!” 第7章 本村人的优惠   失控的马,尖叫的人,一团狼藉。   远处马的主人正骑着摩托车追赶而来,安荞跑到了棚外,瞧见那马丝毫没有停下的迹象。   孙建发还在喊着“拉缰绳”,可那位女士已被马的狂奔吓破了胆,双手紧紧抱着游客鞍的环不肯撒手,那缰绳就松松垮垮吊在马脖子上,放任自流。   眼看着那马越跑越近,孙建发改变了策略,双臂高高一张,拦在了马的前方。   等马跑到了跟前,他猛地挥臂一吓,马便急急刹住了车,掉头往后头跑。   那美女依然在尖叫,骑着摩托的马主终于赶到,跟孙建发一前一后夹击,总算拦住了马。   马停了,尖叫也终于停下。   安荞小跑着过去,就看见那美女坐在马上泪流满面的样子。马主拉着马的钢绳,让她扶着马鞍子下来。   她惊魂未定,死活不肯动。马稍微抖一抖,她便又吓得抱住了鞍子。   马主和孙建发对视一眼,有些难办。   一般在马上会被吓成这样的,多是小朋友。要是被吓到了,直接一把抱下来也就是了。   这是位女士,他们还不方便上手把她抱下来了。   安荞察言观色的本事从来都好,看这架势,就知道到了自己动手的时候。   她小心翼翼地走到马边,抬头对那客人说道:“美女,你要不扶着我的肩膀下来?”   客人泪眼婆娑地拒绝:“不要,我不想动了。”   “那您就一直坐在马背上?”   “能不能…能不能让它跪下,就像电视里那样。”客人叫得嗓子都哑了,强压着哭腔求助安荞,“我现在动一下都害怕。”   安荞回过头看了眼马主,马主十分无奈:“电视里那些马都是特意训练过的。这马也不会下跪啊。”   “那怎么办!我不想骑这个马了,你们想想办法啊!”   眼瞧着客人又要哭了,安荞伸出了胳膊:“那我抱你下来吧。”   “你?你抱得动我?”   安荞轻松一笑:“没问题。”   “你别把我摔了。”   “放心,肯定不会。”   说到底,客人信任安荞胜过信任身下的马,一时半会儿她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只好缓缓地挪动身子,到了安荞能施力的位置。   架着她的身体,安荞双手一发力,将她从马上捞了下来,稳稳放在地上。   客人一落地,什么都顾不上了,也没向安荞道声谢,精神十分崩溃地朝自己停车的位置跑,说要离这马远远的。   在这苍茫草原上,跑着这么个古风红纱裙的姑娘,倒也是抹亮丽风景线。   马主本还想骑摩托送她一程,看她跑远了,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他是村里人,跟孙建发差不多年纪,两人从小同村长大,之间自然熟络。   孙建发便好奇问道:“这tຊ是来干嘛的?”   “说是下午请了摄影师,要到坝上来拍照。这会儿先来挑个马。”   “是她那衣服吓了马吧。”   “可不嘛。我那会儿牵着她走呢。”说起来,马主看了眼自己戴着手套的右手,“风一吹,她那纱裙一飘,把马吓得,拖着我就跑。这家伙跑得太快,我一下没扽住,脱了手,它就跑走了。”   孙建发家里也有匹胆小的马,便是拴在边上的石头,故而他十分理解马主的无奈。   能出租给新手游客的马,必定都是驯得不错、还算温顺的马,而且还有人在地上牵着,大多数时候都不会出差错。   可马毕竟是活物,而非机器。   在真的受到惊吓的时候,从温顺到暴走,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今天幸好那游客紧紧抓着鞍子,没让自己掉下来。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这里,马主感谢了孙建发把马拦住,又感谢了把人抱下来的安荞。   安荞大方地笑笑。   马主又向孙建发随口问道:“这是你新收的徒弟?”   安荞松缓的心忽然一紧,不动声色地留意着孙建发的回答。   他却没有正面回应,只说:“她昨天晚上刚到的,什么都还在学呢。”   “行,不错的。”马主拿着钢绳拴在摩托车把上,自己上了摩托,“那我先回去了。”   “嗯。”   孙建发和安荞站着,看马主骑着摩托远去。那匹马乖乖地跟在他摩托后边,快步同他一起往回跑。   “走吧。”孙建发对安荞道。   上午渐渐过去,除了早上出去的五个马和那辆北京车,再没有来的客人。   午饭的饭点来到,对面合作社里暂时排不到号的马倌们纷纷各回各家,找点东西吃。林芳也打了电话过来,催孙建发回去吃饭。   孙建发看了眼时间,叫上安荞,一起回院子里。   林芳一见安荞,惊讶得合不拢嘴:“小安,你昨天来的时候不是短头发吧?”   安荞解释道:“早上我头发卡在脚蹬里了。我原本的长头发实在不方便,就拿剪刀剪了。”   “你自己绞的啊?”   “嗯嗯。”安荞摸摸脑后的发,“短了感觉都清爽了。”   林芳赞叹道:“你还挺有魄力。”   两人说着话,孙建发把三张椅子都拖了出来,三人也就都落了座。   林芳手艺不错,安荞昨晚就通过奶茶品味出来了。而中午的几个便菜也一样美味,安荞吃得颇为享受。   林芳问道:“小安,感觉怎么样?弄马,还适应吗?”   安荞笑称:“适应的。只是我还不熟悉马,有点笨手笨脚的。”   “哎,第一次接触马总是这样的嘛。我嫁到这里这么多年了,到现在都不敢弄马。你挺厉害的了。”   林芳夸着安荞,又给安荞夹菜。   安荞正道着谢,就听一旁的孙师傅开口说了句:“不笨。”   她一愣,抬眼看他。   孙建发一边吃着饭,一边说道:“比孙熙强。”   孙熙,孙建发和林芳的儿子,今年正在寄宿制学校上初三,只有寒暑假会回家。这些关于家庭的信息,王明早就告诉过她。   她不知道孙熙养马是什么水平,总之这是在夸她,她十分诚恳地说了句“谢谢”。   早上干活确实是累的,安荞把满满一碗饭吃得干净,拿着碗筷站起来。   林芳看一眼:“吃完了?”   “嗯。我去便利店买个冰袖,一会儿就到马场去。”   “诶,好。你去买吧,不着急。碗放着就行。”   “没事。”   安荞把碗筷带到水池,看洗洁精在边上,顺手也就洗了,放回架子上,带上手机出了门。   村里以旅游业为生,农家乐多,小便利店自然也多。   在孙家院子到草滩的路上,就有两三家便利店。安荞挑了家还算大的过去,瞧见有辆摩托停在门口,她也没多想,掀帘子进了门。   不想一进门,又看见了个熟悉的面孔。   昨晚见过一次,今早见过一次,此时又在这里碰见。   鸭舌帽,迷彩衣,他的衣着太有标志性,就是乡下典型的干粗活的汉子的模样。而他那双眼睛,却是他个人独特的代表。   或许是刚吃了饭的缘故,他的脸上并没有覆盖上防沙面巾。下半张脸露出来,与他的眼睛相得益彰。   正如安荞猜想的,他有着棱角分明的骨相,相貌称不上多么英俊,却是城市里难以见到的硬朗。青黑色的胡茬布在他的下巴上,更添了分粗野的美感。   结合他不俗的身高体型,这是她很能欣赏的外形。   他没注意安荞进了门,只是站在柜台前,等老板从柜台下找出他要的那包烟。   “云烟。”老板终于找到了货,“这个十二。”   他扫码付了钱,转过头要出门,才发现柜台边还站着安荞。   不到一天,已经见过三面,还算是有缘。安荞对他一笑,算对缘分的回应。   他愣了一瞬,随即点了点头,拿着烟出了门。   “你要什么?”便利店老板问她道。   “来一包云烟,再要个冰袖。”   “行。”   老板再度弯腰找货,一会儿就拿上来一包烟和一包冰袖。   “烟十六,冰袖十五。一共三十一。”   安荞一笑:“刚才他不是十二吗?”   老板解释得坦坦荡荡:“他是来我们村干活的,也算村里自己人,肯定要便宜点。”   “我也是来干活的。”安荞还是笑,“我在孙建发师傅家干活。”   “哟!”老板大为吃惊,“在老孙家干活啊!行行,叔以后就认识你了,肯定给你便宜。你看,这烟就给十二吧,冰袖十块。你给二十二就行。”   安荞并不在乎钱,只是对价格的差异好奇了一句。没想到能得点优惠,她也没傻到不要这份便宜。   付完了钱,她套上冰袖,点上烟出门。   刚才那辆摩托已经开走,想来就是那个男人的。   老板的话,又在她心里想了一遍。   “来我们村干活”,这句话的意思,是说那男人,其实并不是村里本地人。   他跟她一样,是从外面来到了坝上草原的。   安荞玩味地想,如果不是在这一片河北北部的草原,那究竟是什么地方,才养出了他这一身土生土长的野性。   不少猜测在她脑中闪过,无一例外,都是辽阔又壮美的边境地带。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生养他的地方,辽远的自由感,一定不会逊色于坝上。   烟入肺,又吐出,缭绕在她身边,被风吹散。 第8章 苏德   下午两点多,早上那批客人骑着马回来。   孙建发和安荞牵着马辅助客人下马,领头的客人看着时间算了算钱,给孙建发扫码结账。   安荞则一匹匹把马牵回去,拴在栏杆上。   小李和小胖乖乖巧巧地回去了,而一匹红棕色的马,安荞怎么都牵不动。   她费劲拉着钢绳,但马儿像是脚上扎了根,死活不肯走一步。   孙建发错眼瞧见了,假意在它屁股后边吓唬它一下,它才跟着安荞往回走。   刚才骑它的客人乐呵呵地说:“别的马都是不肯出圈,只想着回家。就它是只想着在外边跑,连家都不肯回。刚才回来的路上,它还跟我磨洋工。”   孙建发也说:“花生就是这样,别的毛病没有,就是不着家。”   安荞听在心里,知道了它叫花生。   那么,土豆和苹果,便是最后剩下还没牵回去的这两匹马了。   她正想着,等客人走了直接问一问孙师傅它们谁是谁,但一上手牵动那匹蒙古马,她瞬间便分出了它们的名字。   这矮脚的蒙古马,额头前的白额刺毛,正正好好就是个苹果的形状。   最上边的中间凹下去一块,底下圆圆润润突出来,像是个画上去的苹果。   无疑,它就是苹果。   而土豆这个名字,应该就属于边上那只高大的白马了。   孙建发送走了客人,安荞也已经把马都拴了回去。   他不放心她在栏杆上系的绳结,特地到栏杆边看了一眼,却发现她拴马绳的手法与他的手法如出一辙,连前后的长短都控制得很好。   用这种绳结,马如果挣扎拉扯,也只会把绳子越拉越紧,没有被挣脱的风险。   安荞这么系绳子,要么是有经验,要么就是上午解他系的绳结时,她很快学会了它的结构。   之前王明让他收徒的时候他千百般不情愿,就是因为一个新的徒弟,需要他费心思去从头教起。他也担心这些从城里来的娇娇们,从小到大没干过粗活,对这些劳动都毫无概念。   更怕摊上个事多的主儿,什么都要缠着他问东问西,吵也吵死了。   可安荞带给他的诧异,还真是一件接着一件。   也难怪王明向他一次次地保证,这小姑娘不会让他失望。   安荞当然不知道,自己学孙建发的手法系的一个绳结,就能引发他这么多的心理波动。   她上午给三匹留守在家里的马梳了毛,现在剩下的五个回来了,她又拿出了钢刷,一匹匹刷过去。   灰白色高大的土豆,胖墩墩的小胖,tຊ额头上有个苹果的苹果,红棕色不爱回家的花生,还有名字独特的小李。   她分辨着马儿们的名字,一边梳着毛,一边在心里记着它们的特征和性格。   与人打交道要熟悉彼此的习性,与马打交道也是一样。   安荞知道,自己能在这里的时间短暂,满打满算,也就一个夏天而已。   夏天过去,坝上没有秋季,很快就会进入寒冬。马儿们没法过冬,也会被转移到更南的地方。   而她更不会留在这里。   时间宝贵,每一天都弥足珍贵,她要求自己尽快适应融入这里的生活,做好应该做的事,然后以本地人的视角,感受这片草原的风土人情。   第一步,大概就要从养好马开始做。   安荞刷着马毛,孙建发刷着手机。三四点之交,来了两辆车,下来四个人,都是来骑马的。   孙建发问:“你们自己骑,还是要带个向导?”   客人说:“我们都会骑马,但是是第一次来这边。你们向导怎么租啊?”   “向导不收费,但是马收费。你们租一个向导,等于多出一匹马钱。”   “马钱多少?”   “八十。”这是全镇野骑的统一定价。   客人答应得爽快:“行,那就来四个马,再带一个向导。都要能跑的。”   刚休息没多久的小李、土豆、苹果和花生又被拉了出来。前三者出圈时一个比一个不情愿,而花生倒是一看就兴致冲冲,安荞一给它解开绳结,它便兴奋地往外走。   小胖不爱跑,于是得到了休息的时机。孙建发亲自牵出来了那匹大黑马,告诉客人道:“这家伙爱跑,但就是太快了。”   客人中,有位英姿飒爽的女士,一身专业的马术装备,从头盔到马靴都齐全,信心满满地告诉孙建发:“那给我吧,我就要快的。”   “行。”   孙建发让客人们一一上马,他自己则骑上了土豆,又让安荞进鞍房,给他拿了根小鞭子。   客人打笑道:“老板,你亲自导游啊?你家没请个马倌啥的?”   孙建发笑笑:“我自己也忙得过来。”   “那位美女呢?”客人又看向安荞,“让她导游不行吗?”   “她不会骑马。”   “到这里了,还不会骑马啊?”   几人都乐了,安荞在后边也笑。的确,在这种地方工作而不会骑马,并不是件常事。   她当然也希望能尽快学会骑马,但也得等到合适的时机。   客人们都是老手,不用孙建发指导,很快熟悉了各自所骑的马,催动马跟着土豆和孙建发走。   花生那家伙,腿不长,走得却快,很快赶在了土豆的前面,眼瞧着就要跑起来。   孙建发赶紧提醒那客人:“收着它点,村里不能跑马,让它到马道了再跑。”   村里毕竟人烟密集,横冲直撞的小孩,拐弯处窜出的电瓶车,都可能是潜藏的危机。倘若在村里跑了马,很可能酿出事故来。   安荞目送他们远去。   刚才还热热闹闹的马棚,就只剩下了她和三个马。   石头和小胖她都认识了,还有就是那浑身雪白的大白马。她刚想摸摸它的毛,以安慰它两次接客都没有被选中的心。   哪想这马一看到孙建发走了,也不管地上都是泥巴,四腿一弯,直接躺了下来。   安荞看着这庞然大物瘫在地上,有些傻眼。   不是说马很少躺下,就连睡觉也常常站着睡吗?   这家伙躺得也太悠闲了吧。   而且,孙建发在的时候,它就精神振作。孙建发一走,立马躺平。这也未免太聪明了点。   明明是一匹马,安荞莫名在它身上看到了人的狡黠。   她蹲在它身边,摸摸它那用刘海编成的麻花辫,笑道:“我刚给你梳干净,你又躺下了,我不是白干了?”   像是听懂了安荞的话,白马抱怨般吐起了嘴唇,溅了安荞一胳膊的唾沫,幸好有冰袖遮住。   安荞也不再打扰它的休息,去把小胖的毛梳了一遍,又到了无所事事的关头。   日头慢慢向西,天上多了云,挡着阳光。   在坝上,凡是太阳照不着的时候总是凉快的。安荞不想闷着胳膊,把冰袖摘了放回口袋里。   孙建发走的时候,没说大概什么时候回来。   上午出发的那匹客人,说是绕着马道跑了一整圈,花了大概四五个小时。   他们带着一个新手,而孙建发带出去的这批人都是老手。安荞大致估计,他们起码还得一两个小时才能回来。   她不乐意再坐在凉棚下边,绕着马场找了一圈,逡巡的目光最终落在了马圈的围栏上。   围栏不高,但扎得很坚固。   照安荞多年翻墙上树的经验来说,这栏杆非常适合爬上去。   虽然她脑海中总存在着太多的幻想,但落在现实里,她也是个实打实的行动派。想着要爬栏杆,她毫无犹豫,大步流星到了栏杆边,手一撑,脚一踩,翻个身,便稳稳坐在了栏杆上。   马圈后就是草滩,居高临下地看,安荞更品出了坝上草原的辽阔与优美。   合作社的马驮着游客,在草地上慢悠悠地走,偶尔停下吃一口草,晃一晃灵活的耳朵。西斜的太阳照得从草滩之中穿过的小河套亮闪闪的,粼粼波光温柔地向远处流去。   还有闲逛的牛羊,无人看管,尽情地享受着草地的惬意自由。   看见美景,本就不错的心情更愉快了。   安荞摸出烟点上,嘴上抽着烟,心里笑着自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也像王明那样,变得烟不离身了。   不高兴的时候抽一根,算是借烟消愁。高兴了也抽一根,当作即景生情。   中午才买的烟,她坐在栏杆上慢慢地抽。   草原上的时间仿佛都慢了下来,她从未觉得一根短短的烟这么耐抽过。似乎有着漫漫又悠长的余味徘徊在口腔里,正如山边久久未曾离开的云。   时间一点点接近黄昏,村里往来的游客车辆越来越少,天色低落下来,孙建发尚无回来的迹象。   远处的太阳落在西边尽头,染红了西面一大片的云彩。   晚霞像在燃烧,而草原早就习以为常,不露丝毫诧异惊慌。   安荞依然在栏杆上,看着草滩对面的马倌们纷纷下班,带着疲惫了一天的马儿们回家,再放到村后的山上去。   从合作社的马队进村,必然会经过孙建发家的马场。   安荞看着他们,他们路过时,也会看向安荞。   马倌们的统一特征,一身土气、皮肤黝黑、身下骑着马,很好认。   而安荞则令他们微感疑惑,不明白她的身份。毕竟没有人会相信,这个一看就是城里来的小姑娘,会来到他们这种地方,干这种风吹雨打的活。   她对每一个朝自己投来目光的人微笑,尤其是再一次看到那个男人。   他又戴着他的面巾,骑着他的黑马,身前身后赶着另外五匹马。   经过一天的劳作,他的六匹马儿走得都很慢,这也给了安荞与他更长的对视时间。   她目光流转,看着他从远处而来,又从自己身前穿行经过。   她坐在高高的栏杆上,他打马走过。   远处是斜落的残阳暮云,身后是无际的草原河套。   骏马奔驰,牛羊野走。   一句不怎么恰当的诗句浮现在安荞的心头。   墙头马上遥相顾。   但不等她默念出这诗的下半句,一辆从草滩上奔来的摩托车,载着一声呼唤越行越近。   “苏德!苏德!”   男人回过头,瞧见摩托车上的人,是村里另一家马队的马倌,本村人。   他叫住苏德,告诉他:“明天有一波团队客人来,一共要十五个马,再加四个导游。明天你跟你六个马都到我们那儿来吧。”   苏德问道:“几点?”   “早上八九点钟。你早点到就行。除了你自己骑的,另外的备游客鞍就行,别备你们那蒙古鞍啊!”   苏德朝他遥遥点了个头,一踢马肚子,又接着往前走,回家。   安荞不再看他,灭了烟头掏出了手机。   打开搜索引擎,她迅速又准确地打出了自己的问题。   “苏德”在蒙古语中是什么意思? 第9章 没有道德地过河拆桥   晚上七点多,孙建发给安荞打了个电话,让她把剩下几个马的马鞍子先揭了,然后回家吃饭去。   电话结束后,安荞立刻开始行动。   有了早上备马鞍的基础,她无须再在网上搜索卸鞍子的步骤,一切跟早上反着来就行。   先解开前后的肚带,再把马鞍子从马背上抱下来,放回鞍房的铁架子上。   最后摘下马嘴里的水勒,也就大功告成。   三个马鞍全都揭完,她身上出了薄薄一层汗。再去看马匹,发觉早上就出去跑了一圈的小胖,在马鞍覆盖的部分也有层汗。   她去鞍房找了块薄纸板,站在小胖身边扇风。   自己吹得着,小胖也吹得着。   她没按孙建发说的,揭完鞍子就回家吃饭。给林芳打了个电话后,她便等在了马圈边上。   孙建发领着人出去也已经三个多小时了,就算他不饿,客人们到点tຊ也会饿,应该很快就会回来。   太阳已经完全下去了,但天色还没完全变黑,一点余光从西边漫上来。   果然,如她所料,在村里通向后山的小路上,出现了一队马。   走在最前面的是大黑,它腿长步子快,急冲冲要回家。   紧接着便是被土豆和孙建发赶着走的花生,要不是有孙建发在后催着,估计它还想去后面跑一圈。   五匹马前后脚回到了马场,孙建发看了眼还守在这儿的安荞,便下了马。   客人对马赞不绝口,结了账走了。   孙建发和安荞一块儿把五个马鞍子都揭下来,放回了鞍房。把小鞭子又换成了长鞭,到鞍房后骑上了早上赶马时骑着的越野摩托。   他对她道:“行了,我放完马就回去吃饭。你先回去吧。”   安荞问:“咱家的马是放到哪边?”   “后面西边那座山。从树林边上绕过去,上面是草坡,就放到那边。”   “好。”   西边的山,安荞想,应该就是昨晚她遇见苏德的那座。   孙建发解开马的绳结,摩托启动,拿着鞭子,喊着“去”“去”,将八匹马一同往山上赶。   除了石头和大白,其他的马儿都劳累了一天,终于可以下班回家吃饭,它们往山上跑得十分积极。   马都走没了,再呆在这里也没意义。   安荞回了孙家的院子,林芳乐呵呵地让她先坐下,赶紧吃一口,不用等孙建发。   饭菜都已经冷过又热,林芳倒也没有等了太久的厌恼,反而更高兴。   毕竟做这一行的,就是靠时间挣钱的。   人和马出去得越久,钱就挣得越多。尤其今天,上午下午都是五匹马一起出去的。   一匹马一小时80,上午走了四个半小时,下午走了三个半小时。   不算草料和人力的成本,今天净收入就有三千多。   吃着饭,林芳在算账,安荞心里也算着收入。   她来这里不是为了钱,但她拍人文纪录片多年,对人的生活和收入来源都敏感。   今天不是周末,来骑马的客人总共也就三波,其中一波还被介绍去了他处。   但就算如此,这一个小家庭的日收入也算不菲。   可安荞转念一想,以坝上八月底就开始变冷的气候来说,这里的旅游业,满打满算也只能做四个月左右。   村里的家庭,要用这四个月时间,赚够一年的钱。   且马匹的饲养开支,马鞍、水勒等的器材损耗,都不是小数目。何况马毕竟是活的,活着就会有生老病死,不说死亡的折损,单是生病请兽医,估计又是很大的开销。   这么算来,今天的日收入,也不算太多了。   孙建发回来的时候安荞已经吃完了饭。   她没有再等他,以免三番五次地等待显得太过于客气。   林芳煮在锅里的奶茶热乎乎地盛出来,三个人一人一碗。今天的奶茶放了奶皮子,口感层次更丰富。   安荞喝得心里也暖起来,含笑着洗了自己的碗,告辞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有了昨天的教训,她今晚回到住处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热水器,先让它烧点水。   她换下一身沙土的衣服,用还没热起来的水洗了把脸,发现洗脸冲下来的水都是土黄色的,便知脸上被风卷上了多少的沙子。   在外边时没感受出来,回到私密又安静的地方,她才后知后觉感觉到,脸上隐隐有疼痛感。   这个季节,草原的草长得还不密不高,风一吹,到处都是飞扬的沙子。   也难怪村里人都戴着防风沙的面巾,就如苏德,总是遮住自己的嘴鼻。想来沙子这么大的地方,长年累月地生活下来,皮肤会受到不小的磨损。   安荞网购养成了习惯,一想到面巾,就打开了购物软件。   看了没几个商品,她又想到,这个村里不一定能收快递,她也不知道地址应该填到哪里,不如直接去小便利店买。   反正热水器还没烧好,她套了件外套,从后院出了门。   今夜有云,不见星月。   黑天没有阳光的抚慰,冷风吹过,让本就不高的气温更加寒冷。   早穿皮袄午穿纱的气温差在这里也很适用,安荞庆幸来的时候听王明的话,多带了几件厚衣裳。   老师那人,虽然控制欲过于旺盛,但给出的一些建议确实管用。   她照旧去了中午买冰袖的小店,进门问老板:“叔,你这儿有没有防风沙的面巾?”   “套脖子上的那种吗?”   “对。”   老板从身后架子上抱来个小箱子,箱子里都是手套和面巾,放在柜台上让她挑。   “我们这里没什么姑娘,都是大老爷们,所以我们进货也没进好看的,都是这些。”   安荞随意翻动了一下,看见箱子里面巾的颜色,不是各种样式的迷彩,就是纯黑纯灰的,的确谈不上好看。   她却没什么挑剔,拿了个最普通的丛林迷彩色,看了眼标签价“15元”。   “这个你给十块就行。”老板笑道。   享受当地人价。   安荞道谢,付了钱,往回走。   村中小路边坐着几个大叔大婶,在寒风中也不减闲侃的热情,凑在一起聊着八卦趣事。   也有狗匍匐在他们脚边,看安荞从便利店里出来,以为她买了吃的,跑到她面前来摇摇尾巴。   安荞于是大方地折返回去,又在便利店里买了根玉米肠,一截截掰下来,隔几步路扔一段。   那狗就这么一路跟着,尾巴甩到天上去了,几乎要跟到了她家门口,才被主人一声口哨唤回。   安荞笑这狗天真,一根香肠就能骗回家。   她回到屋子里换下厚外套,啃下玉米肠的最后一小段,终于舒舒坦坦地换上了拖鞋,在床上小坐。   去的路上正想到老师,刚一在床上坐下,王明就来了电话。   “荞荞。”   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听得安荞又想抽烟。   “老师。”   “今天跟着老孙去马场了?”   “嗯。”   王明笑声低沉:“没被马踢着踩着吧?在那边,别给我丢人。”   “嗯,我尽量。”   寒暄完了,王明开始说正事:“拉孜藏刀的那个片子,旁白已经录好了。我直接发你云盘上,你这周之前能把成品给我吗?”   “这周之前?老师,我对轨就要用三天。”   “那下周二?”   安荞计算了一下日子,答应下来:“可以。”   “这是藏区系列的最后一集了,好好做,不要让我失望。”   “我知道的,老师。”   王明又是先挂断电话的人。   这么短的几句对话,他就提到了两次“别给他丢人”“别让他失望”,还真符合他一贯的风格。   对她抱着很高的期待,看似给了她发挥的空间,却总是紧张地推着她,朝他期望的方向去走。   安荞知道,以自己的资历和年纪,原本无法获得这么多资源,更别提拍什么藏区的独立纪录片系列。   这个系列从前期立项,到拍摄,再到后期制作,几乎都有王明的牵线搭桥。   她通过这个项目赚得了口碑和人脉,更是拍出了真正想拍的东西。   王明利用她,控制她,追求他自己年轻时候的梦想。   那她也大大方方地利用他的感情和人脉,拿到自己想要的。   成年人的交易,不求完全的公平和等价,只求你情我愿。   只是,安荞知道自己不可能永远生活在和他不清不楚的关系之中。自从离家求学开始,她便愿不再受任何人的控制。   但凡有合适的机会,她就一定会与他彻底告别。   她把自己这种心态评价为“没有道德地过河拆桥”。   不愿多去想王明的事,安荞收起手机也收起心情,从箱子里找出硬盘和电脑,开始工作。   云盘里果然收到了大小惊人的录音文件,在剪辑之前,她要先听一遍,以确认有没有需要调整补录的。   浩浩荡荡的文件工程需要一点点加载试听,漫漫长夜就这么度过去。   白天在马场干活,晚上在电脑上干活,这一天倒也充实。   安荞收起电脑洗完澡时,又到了深夜,今天的精神和身体都算劳累,她试着减半了助眠的药量,躺在床上却熬了一个小时,还没有什么困意。   无奈之下,只好又吃了一剂正常的剂量,才成功进入了睡眠。 第10章 熊孩子   在马场的第二天,安荞到得比马早。   虽然吃早饭的时候,林芳告诉她孙建发已经出门了,但他要去后山把马赶回来,自然要耗费点时间。   安荞坐在凉棚底下,给自己套上脖套面巾和冰袖,以防太阳和风沙,又去把马圈的门打开,迎接即将到来的马儿们。   在马圈外,她看了眼没有水的水桶们。   昨天早上,马从山上来马圈后,孙建发就给水桶里加满了水。   在给马上鞍子之前,都会让马先喝饱水,再出来工作。   安荞环视一圈,没找到水管,也不想自作聪明地随便找个地方接水,以免误用了别人家的水龙头,于是放弃了提前打水的念头。   好在孙建发很快赶着马过来了,没让她无所事事太长时间。   安tຊ荞看着孙建发从鞍房最底下的箱子里找出水管,接在东边露天小水池的龙头下。   渴了一整个晚上的马儿们也不管正在接水的水桶属不属于自己,一股脑地凑上去抢水喝。   大黑和土豆两个家伙体型最大,也最鸡贼,占据着水桶的左右两边,把别的马都挤在外面。   安荞从两个大马的缝隙中看水桶,还是没研究懂马到底是怎么喝水的。   嘴巴也没动,鼻子也没动,就把头伸在水里,怎么就喝到了。   等八个马都吃饱喝足,也到了上班时间。   今天依旧全上西部鞍,安荞上鞍子的手法比昨天更熟练,领带结也打得更顺手。   只是没再在备马的时候见到上班的苏德。   想来是昨天有人跟他约了马,故而他今天提前去赶了马。   上完马鞍后是戴水勒,安荞把八个水勒一次性拿了出来,摆在凉棚的凳子上,以免反复去取的麻烦。   安荞选了最安分的小胖最先上,将嚼子如孙建发所说,放在马牙齿外微微摩擦,它便乖乖长开了嘴巴,让她把衔铁放进去。   她正系着下颌带,就听那边的孙建发接到通电话。   不知电话那头是谁,只听孙建发回答:“六个马有。行,到我这边来上也行。”   电话挂断,孙建发接着干活。   直到上水勒上到了安荞边上,他才和她提一嘴:“一会儿我要出去带客人。六个马都出去,就留大黑和白雪在家。你没事就先回去休息。”   安荞问:“大黑和白雪不出租吗?”   “白雪只租给拍照用的。大黑要出去,得有向导带着,不然它疯跑。”   “哦。”安荞点点头,“没关系,孙师傅,我就在这儿给它俩梳梳毛套套近乎吧。”   “也行。”   反正这儿有凉棚,也晒不坏她。   没一会儿,安荞便知道了刚才和孙建发通电话的人是谁。   两个壮年男人,各骑着一匹马,又带着五个马到了孙建发的马场。其中一人安荞看了眼熟,仔细一想,想起他是昨天骑着摩托追着苏德说事的那个。   两人到来下了马,也不急着开展工作,倒是笑眯眯地问孙建发:“发哥,新收的徒弟啊?”   他们的目光都落在一旁的安荞身上。   这种目光没带着审视的恶意,只是友好的招呼。   安荞笑着看回去。   而孙建发却不搭他们的茬,只问:“不是说十五个人加四个向导吗,这儿马也不够啊。”   男人便称:“我给苏德打电话了,他这就过来。喏,那边不就是吗?”   男人遥遥一指草滩上的一行马。   在场的几人都看过去,便见在草滩的河前,一个浑身迷彩色的男人骑在一匹黑马上,催促着前边的五匹马,正朝这儿走来。   男人笑了:“他们蒙古族人骑马,就喜欢只放半边屁股在鞍子上。”   他这一说,安荞再看苏德在马上的坐姿,的确察觉出他和孙建发的不同。   孙建发和客人们骑在马上,都坐得端端整整。而苏德在马上,则是侧着身子坐的,有时一手还撑在鞍后,身体的重心歪了,人便莫名有了种慵懒感。   男人的同伴也笑:“他们那蒙古鞍那么硬,坐一会儿屁股都疼成什么样,不得交换着屁股来啊。”   孙建发没参与他们的讨论,到土豆身边,系紧了它肚子上的勒带。   安荞见状,赶紧过去帮忙,把剩下几匹马的肚带又紧了紧。   上马鞍时,马刚刚吃饱喝足,肚子是饱胀的。到此时马已经消化了食物,那时候系的带子,就会有些松垮。   客人如果骑在松垮的马鞍上,是件极其危险的事。倘若重心发生偏移,便会连人带鞍从马背上滑下来。   紧着肚带,苏德和他的马已经到了这里。   今天的客人是那个男人组织带来的,他家的马不够提供给客人,借用孙建发和苏德的马,也算介绍生意给两家。   他乐盈盈地问苏德:“你成哥一有生意就想到你,够意思吧。啥时候把你妹子介绍给我?”   玩笑之语,苏德不回答,而是从兜里摸出了烟,在场一人一根分过去。   “成哥”也就不再问他妹妹的事,拿火机点燃,又借火机给孙建发。几个男人站在各自的马边上,人手一根烟地吞云吐雾,等着那波大客人来到。   苏德给他们发完了烟,看了安荞一眼。   安荞正打算去接过烟,就见他把烟盒收了回去,显然没有分给她的意思。   她笑了。   怎么,女人就默认是不抽烟的?   苏德不解她笑容的含义,却看她从口袋里,自己摸出了烟盒,咬一根在嘴里。   与他抽的如出一辙,云烟,细根的。   她用的火机很好,不是村里人用的塑料壳火机。秀丽的指尖在滚轮上一蹭,火焰从她的手心里冒出,燎燃了她唇上的烟卷。   火星子和她这人一样,明艳,耀眼。   她不知苏德出于什么心态,在看见她点了烟之后,就转过了头没再看她。   “那辆轿子估计就是。”   村口摇摇晃晃进来辆中巴车,成哥第一个看见,立刻拿出手机里的车牌信息,可中巴车的车牌比对。   的确是他们。   成哥把手上马的刚绳交给同伴,一边给中巴司机打电话,一边走到路边,朝着中巴车摇手。   没一会儿,中巴车便停到了门前。   浩浩荡荡的二十几个人下车,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看见马都兴奋地不得了。   成哥确认了他们要的马匹数量是十五个,先向他们介绍了今天的四个向导,又拉出一匹最老实的马,在众人面前展示上下马和在马上的基础操作。   这是个以马术为主题的旅行团,团里有本就会骑马的,也有不会骑马只是感兴趣的,更有带着小孩单纯来看看马的。   水平参差不齐,故而成哥要费心统一教一遍。   教他们,也是教安荞,她听得比谁都认真。   成哥讲完之后,除了向导们自己骑的四个马,其他的马,由客人按水平和喜好挑选。   客人上马时,四个向导都会事先提醒他们这马的性格脾气,有些爱跑的,就会让有一定基础的客人骑。   众人纷纷上马,安荞在旁帮衬辅助着,忽然听见人群中一声哭叫。   “妈妈,我也要骑大马马!”   不用转头看,就知道是个五六岁的孩子。   如她所料,哭声的来源正是个小男孩,在妈妈的怀里。   他爸爸已经上了马,他看着马羡慕,哭着喊着也要骑马。   妈妈安慰他:“宝宝现在还太小,不能骑马。要等长大了才能骑。”   那小孩哭得更凶:“不行!不行!我就要骑大马马!”   “宝宝乖,一会儿妈妈带你去买冰淇淋行吗?”   “也不行!我只要大马马!”   小孩的哭声尖锐极了,那妈妈有些不好意思,直接上手捂住了他嘴。   先礼后兵,礼的不行,她来兵的,低声警告他:“我数三二一,你再哭?三…二…一!”   三二一对大部分小孩都通用,但这熊娃不属于这个行列。   妈妈的三二一结束,他不仅没有停止哭闹,反而咬了妈妈的手一口,喊得更响:“啊啊啊!妈妈不让我骑马马!爸爸!妈妈欺负我!妈妈欺负我!”   安荞听这哭闹听得耳朵骨头痛,只盼孙建发和成哥他们赶紧把马上的客人带出去。马都走了,小屁孩估计也就安分了。   哪想马还没出去,孩子的妈妈被孩子折磨得没了办法,只好找到成哥,问道:“师傅,你看看这哪里有能给他骑一下的马?”   成哥看了眼哭闹不止的小孩,笑道:“他太小了,自己肯定骑不了的。你要是放心,我带着他出去。”   “可以吗?那实在是谢谢你了,我多付一匹马钱好了。”   孩子妈妈像找到了救星,总算有了笑容,对怀里的孩子说:“让叔叔抱着你骑马马好不好?快谢谢叔叔。”   那小孩又不乐意:“不行!我要自己骑!我要自己骑大马马!”   不知好歹,该揍一顿。安荞在心里想着。   可孩子妈妈听他这么一闹,又心软了,腆着脸再问:“师傅,拜托了。我们小孩从小就喜欢马,为了来看马,高兴了半个多月了,就想自己骑一骑。能不能麻烦想个办法,让他自己骑一会儿。你们的人帮忙牵一下,我把他抱上去,拍几张照就好。多少钱我们肯定照付的。” 第11章 以马为工作的女人   成哥看孩子妈妈这么着急,四面环视了一圈,看见孙建发的马圈外边还拴着两匹马。   于是叫孙建发道:“发哥,你那大黑大白,拉一匹出来让小帅哥拍个照呗。”   孙建发也被小孩吵得不行,只想赶紧让他止住哭声,就喊了声“小安”,让安荞把大白拉出来。   安荞去解大白的绳扣。   大白额头上的麻花辫还是她亲手编的,她想,拍照应该也会好看。   可那小孩依然不满意:“我要那黑的!我要黑色的大马马!”   “行行行,黑的就黑的。”成哥替孙建发答应下来。   孙建发提反tຊ对意见:“那黑的凶,他骑不了。”   “没事的。”成哥也想赶紧劝慰好小孩,鼓励安荞去牵那黑马,“小姑娘,就牵那匹黑色的出来。你牵着马,让小帅哥赶紧拍几张。”   他的话不管用,安荞不动声色地向孙建发望去一眼。   孙建发虽然为难,但还是冲她点了点头,她才动手解了大黑的绳,拉着大黑到了人前。   大黑虽然跑起来野,可只要有人牵着,没什么意外下还是安分的。   眼看着这通黑帅气的高头大马到了面前,小孩满眼是光。   他总算满意,破涕为笑。   安荞给牵着马,妈妈将他高高举起,放到了马背上。   西部鞍不似游客鞍,前头没有个可抓手的环。妈妈便再三叮嘱,让孩子自己坐好,握住前头的小木柱子,在马上别乱动。   安荞看了眼小孩腿的长度,怎么都不够放进脚蹬里头。   不过他就是这么骑一会儿,也不往外走,想来没什么事,她于是只系紧马鞍的肚带。   另外的十五个客人都已经上了马,四个向导也各自在马上准备就绪。十几个人都等待着出发,只等孩子拍完照,他们再安心地走。   苏德等候在马上,饶有兴致地看着安荞系肚带。   第一次见她时,他以为她是来旅游的游客。   第二次见她,昨天早上,看见她在孙建发的马场里剪头发,才隐约猜测她是在孙家帮工。   在他的家乡,男女老幼的生活都和马相关,弄马的男人多,女人照样也多。在那达慕上,总会有一些女骑手冒尖。   但在这片草原,以马为工作的女人实在少见,何况她这样年轻的。   年轻,却又手脚麻利,干着粗活累活而不娇气。   安荞抽紧肚带的动作已经很熟练,轻松地拉紧了前肚带,把领带结系好。再把后肚带往里收了一格,算是完工。   她问孩子妈妈:“就在这里拍可以吗?”   孩子妈妈也知自己麻烦了他们太多,不再提要求,连声道“可以可以”,就拿出手机给孩子拍照。   可坐在马背上的孩子又一次闹了起来。   “妈妈,能不能让它走起来?”   “不行,你先好好坐着,拍几张照片再说。”   孩子却不管妈妈的话,转而叫住在马前牵马的安荞:“喂,你拉着它往前走。”   没礼貌的熊孩子,安荞完全不搭理。   眼瞧着孩子又要大哭,再好脾气的妈妈也心烦,抓紧了拍照的速度,想赶紧抱着孩子离开。   哪知这娃作死也作出了新意,看妈妈不答应,又指使不动安荞,便自己学着电视里看到的“骑大马马”,高喊了一声“驾”,脚又在马肚子上重重一踢。   他的动作太快,身旁人完全来不及制止。   安荞都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觉自己的手和胳膊被极力地拉扯住。   痛觉提醒了她的处境,猛然间回过神来,惊觉这马被这孩子的指令催动了。   将近一吨的庞然大物,载着背上的孩子,拖着绳子另一端的安荞,向外奔去。   四条腿的马拽着两条腿的人,背上还有个孩子,画面触目惊心。   人群瞬间乱了起来。   谁都没想到这小孩会来这么一遭,孩子妈妈更是急得一声尖叫。   苏德毫不犹豫,翻身下马。他来不及去抓住马,只有目光紧紧追着马和安荞。   纵然安荞力气再大,终究也只是人,跑不过也拉不住块头巨大的大黑。缰绳拽在她的手上,从指头到胳膊,她的每一块筋骨都被扯到了极限,剧烈的疼痛笼罩了整个大脑皮层。   大黑向前冲,她再也抓不住绳子,脱了手。重心不稳得差点踉跄在地上,却也不肯罢休地又追了上去。   马从快步改成跑步。   “啊啊啊!妈妈!”   孩童的尖叫,让本就混乱的场面更加惊悚。   步伐一变,本就没踩着脚蹬的孩子再也抓不牢小木桩子,身体向左侧滑落。   看他即将从马上掉下来,安荞脑袋一瞬间放空。   这么快的速度,这样的高度,这么小的孩子。   她什么都顾不上了。   肾上腺素狂飙,安荞极力地冲上去,远远地伸出了双臂。   所有人都在紧张的时刻,时间的流逝仿佛也慢了下来,每一步迈出去,她能听见自己脚步落地的声音,甚至就连心跳声都那么清晰。   一切都显得太不真实,像是心情不好的夜晚会做的噩梦。   直到双臂感受到沉重的分量和极端的疼痛而被砸到地上,安荞才终于有了真切的感受。   她抬头,马跑了。   她低头,自己正抱着孩子倒在地上。这熊娃哭得厉害,把她的领口弄得脏兮兮。   她右胳膊上的冰袖擦破了很大一块,手臂的皮磨破了一片,血流了很多,刺痛感却不明显。   安荞只觉骨头发麻,试着动了动手腕,虽然疼,但还能动唤,她放下心来。   孩子哭闹着从她怀里挣脱出来,踉踉跄跄朝自己妈妈跑去时,还踩了安荞的腿一脚。   不等孙建发来拉自己一把,安荞左手撑着地站了起来。   “大黑跑了。”   她对孙建发说得很冷静。   “这会儿还说马干嘛!”孙建发反而是不冷静的那个,“等着,我去开车,送你去镇上卫生院。”   “啊?”安荞又看了眼自己流血的手臂。血淋淋的,看着的确很吓人。   但在马场,还有那么多客人等在那里,她不想耽误孙建发赚钱的机会:“我自己开车去就行。”   孙建发没跟她再说什么,跑回鞍房边骑上摩托,一溜烟回家开车去了。   人群马群那一边还是乱糟糟的,孩子的家长忙着关心毫发无伤的小孩,成哥忙着安抚被坠马吓到的游客们。   安荞掏纸巾擦了擦胳膊上的血,一抬头,看见那边有双眼睛在马下注视着自己。   见她望过来,苏德避开了目光,重新回到马上。   他用腿一夹马肚子,骑着它的黑马出了群。   安荞来不及去想他要去哪儿,孙建发很快开着车来到,停在她身边。   怕她胳膊使不上劲,他特地下了车,替她打开车门。   她也不扭捏,坐上了车系好安全带。   孙建发一脚油门开出了村,上了村口的公路,朝着镇上的方向奔驰而去。   安荞来到坝上后第一次进镇,没想到是这个原因。   双峰村所属的镇,几乎全镇都以马业为生。养马的,卖马的,租马的,做马具的,马撑起了这个镇的经济。   有骑马的人,就会有因为马而受伤的人。   这茫茫草原,本不该有太好的医疗条件。但镇上因坠马而产生的意外多了,卫生院也就越开越发达,设备越来越多,几乎能赶上小型的县城医院了。   孙建发打着双闪一路狂飙,载着安荞到了卫生院门口。   卫生院的护士看这架势,还以为出了什么人命关天的大事,赶紧按了急救铃。   安荞被孙建发领进门时,骨科、内科、外科的急诊医生都匆匆地从里头跑出来。安荞看他们一脸着急的样子,微微撇嘴。   护士赶紧凑上来,急迫地问安荞:“病人呢?在车里吗?”   孙建发看一眼安荞:“这就是。她被马拉到了手,又摔了一下。”   骨科医生问:“从马上摔下来的?”   安荞摇头:“不是,在马下摔的。”   护士和医生们,闻言都松了一口气。   安荞胳膊上擦破皮的血已经止住了,手臂的发麻只是隐隐约约。   在挂号处挂上号,骨科医生带着两人到了就诊室。先给手臂消了个毒,为以防万一,又拍了个X光片。   安荞等结果的时候,特地跟孙建发提起:“孙师傅,这事儿最好别跟我老师说起,可以吗?”   孙建发不解:“你老师?”   “就是王明。”看来王明没跟他说过他俩的关系,安荞了然一笑,解释道:“老师偶尔对我有点…过于关注了,如果让他知道了,估计晚上咱们就能见到他了。”   “你不想让他过来?”   “这是小事。没必要麻烦他走一趟。”   两人正说着话,骨科医生拿着报告单从诊室里出来。   医生眉头紧皱,看得孙建发也揪心。   他立刻紧张地站起来,问道:“医生,怎么样?”   “骨折。”   医生的睿利眼睛从单子上挪到安荞身上,而安荞诧异得挑起了眉。   骨折?   不可能啊。   她自我感觉,压根儿就没什么事。最初的那阵疼痛过去后,除了擦伤处之外还有着余感,旁的都一切正常。   她追问:“哪里骨折了?”   医生把单子拿给她:“哪里骨折了,你自己感觉不到啊?”   x光片和报告单,安荞只看后者。而后者大大的一张纸,也只要看最底下那句短短的鉴定结果。   患者右手小指骨折。   说了半天,原来骨折的是最不起眼的小指。   不知道时还没感觉,此时知道了它的负伤,安荞忽然便感受到手指的痛觉了。似乎,还真有骨折了的感觉,她估计这是心理作用作祟。   拿到了这一纸报告,安荞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第12章 一个蒙古族的tຊ小伙子   在这小小的卫生院里,见证过太多的跌打损伤。因为坠马,一摔就摔断了胳膊和腿的不在少数。   只伤到了小指,安荞何其幸运。   骨科医生拿了夹板来,给她的小指包扎固定。   孙建发陪同在一边,本想问一问后续的注意事项,手机铃却响了。   来电人是孙成,也就是村里人口中的“成哥”。   孙建发手机的声音开得很响,他又就坐在安荞边上,成哥的话语,安荞听得一清二楚。   “发哥,你家小丫头没事吧?”   孙建发瞥一眼安荞正在包扎的小拇指,回道:“骨折。手断了。”   “卧槽!”成哥一句国粹,随后缄默了几秒,试探着问,“那走保险吗?”   “走个屁。一会儿医药费你包。”   为了确保游客的安全,坝上的马,都是上了保险的。因马而产生的伤病,凡是超过四百元的,都可以走保险报销。   孙建发这么说,意思便是治疗费用不及四百元。   孙成便知,不是多么严重的事,心也安定了下来,有心接发哥的玩笑:“行,那就我包。不仅包,等那丫头回来了,我请她吃饭。”   孙建发哼哼,不替安荞答应这场饭,换了个话题:“你没在带客人?”   “我靠,那群客人被吓坏了,小一半都不敢骑了。剩下那些也想休息休息,下午再上马。”   “嗯,休息一下也好。我家那几个马,你都帮我拴回去了吧?”   “当然。”成哥默了默,又说,“对了,你跑走的那个黑客马,苏德给找回来了。”   提起苏德,安荞投来一眼。   孙建发道:“你先替我谢谢他。明天,你跟你大哥二哥,再叫上苏德,一起来我家吃晚饭。”   “诶不是,发哥。要请吃饭也是我请呢。”   “你不来吃就算了。”   “吃!吃!”成哥爽朗笑了,“那行,就这么说好了。我一会儿就跟我大哥二哥说,让我大哥叫苏德。”   “嗯。”   孙建发挂断了电话,安荞的手指也都包扎完了。   医生配了药,她去窗口拿药回来,孙建发已经把医药费给付了。   安荞看药单上的费用,包扎加医药其实并不贵,她也就不提付钱给他的事。想着在这里来日方长,总有她替他们花钱的那天。   驱车回到双峰村,孙成等在马场,边上站着肇事逃逸被捕的大黑。   安荞一从车上下来,孙成便瞧见了她指关节上的包扎,连声道歉:“丫头,不好意思啊。我没想到那小孩这么没轻重。”   “哪能怪你呢。”安荞笑笑。   要怪就要怪小孩,或是他父母,没把孩子教好。   溺爱过了头,什么条件都能答应孩子,就会把孩子养出刁蛮任性的脾气。不知天高地厚,自己想干的事就一定要干成。   “那孩子呢?”孙建发问。   “走了,爹妈领着,不知道上哪儿去了。”   “也不来道个谢?要是没有小安,这会儿在医院的就是他们儿子了。”   孙成一耸肩:“有些人就是这样。”   出现了问题就逃。   安荞不想追究什么责任不责任的,这种事要真掰扯起来,孩子的父母或许还要怪孙建发的马不够听话,导致自家孩子受到了惊吓。   她此时此刻回想起来,也不知道自己当时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明明最烦的就是这种熊孩子,可看他摇摇欲坠,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跑上去接住。   她是搞创作的,这双手就是她吃饭的家伙。要是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小孩毁了自己的职业前景,她会后悔一辈子。   但为什么在那种时刻,她的身体会先于理智而行动呢?   安荞想了又想,将这种无意识的行为视作人性未泯。   一直以为自己没什么道德,这么一想,好像也不是完全没有。   孙建发和孙成又聊了几句。   那批客人原本要了十五个马,四个向导。而今一些客人被坠马的孩子吓到,取消了骑马的计划。   他统计了一下,目前只要十个马,两个向导。   熊孩子毕竟是他招待来的客人,给安荞、也给大家惹了麻烦,他责无旁贷。   故而,下午这份租马的钱,他跟他二哥就不来挣了。   就让孙建发出五个马,苏德出五个马,再让他俩一起去导游,也算是照常做了之前说好的生意。   孙建发跟孙成家的三兄弟本就是最熟络的,说话也常常开点玩笑。   讲起这样的安排,孙建发不拒绝,却也打笑他:“苏德养的本来就是你大哥的马。你这安排的,看着是把生意给让出来了,其实还是赚进你家。”   孙成笑笑,算是承认。   几人谈笑间,时间慢悠悠过去。大家都是靠时间挣钱,今早已经耽误了,不能再浪费下去,便各自回了各自的马场。   孙建发卸了大黑的马鞍子,让它今天回马圈里休息一天,也让安荞回去休息。   安荞道:“伤的是小拇指,不妨碍什么事的。”   “胳膊上擦破的也得养养。这两天你多休息,养得差不多了,我教你骑马。”   教你骑马。   这样的四个字,落在了安荞的耳朵里,也落在了她的心上。   她再无推脱,爽快地答应了孙建发的休息“命令”,先去林芳那里报了个平安,又回自己的小屋,继续她的纪录片后期工作。   后期,繁琐又冗杂,长期的重复重复重复,才能磨出最好的效果。   这一套关于藏区非遗传承的纪录片,是她的心血之作。   如果真的拍成了,这将会是中国独立纪录片进入媒介传播市场的里程碑式作品。   独立纪录片,在纪录片领域内,一直被视作作家电影式的个人创作。规模小,制作简陋,艺术价值高于商业价值,市场成绩往往不好,且很难吸引到投资。   而她的这套独立纪录片,虽然依旧保持着她强烈的个人色彩,创作周期几乎全由她一人完成。   但出于种种原因,她在前期立项的过程中,就得到了平台的投资和支持。   无论是怎样的纪录片导演,都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既有足够的资金,又有以影像阐释自我对生活观察的权利。好处都被她一个人占尽了,她当然也要做出点艺术价值和商业价值兼顾的东西,才能对得起那么多人的信任。   有人曾评价安荞,说她是独立纪录片的天才新星。   安荞不喜欢这顶高帽,她只想扎扎实实做好正在做的事,并不断地体验不同的生活,找到不同的灵感。   否则哪日灵感枯竭,江郎才尽,这顶高帽会让她摔得很惨。   她当然是有野心的,且这野心还不小。   ——   安荞中午专心于对轨,泡了桶泡面了事,没跟林芳和孙建发一起吃饭。   到了晚上,在这牛羊显然多于猪肉的草原,林芳破天荒地炖了一锅猪筒骨汤,说是要给安荞补补。   安荞哭笑不得。   她虽然是骨折了,但骨折的也只是小指罢了。   小指的骨头,说白了就跟树枝差不多粗细,哪用得着吃这么多骨头来补钙。   但排骨汤已经炖出来了,她当然不会扫兴。在林芳的注视下喝了三大碗,又恶补了许多筒骨骨髓,吃得嘴巴都腻味了,才放下碗筷。   她照旧要站起来洗碗,林芳坚决不同意:“你的手不能沾水。”   感觉自己也成为了被溺爱的坏小孩呢。   拍纪录片的人,往往都会养成一种,在别人干活时理所当然地旁观的习惯。毕竟旁观者清,不参与其中,只是以全知全觉的视角来观察,或许能拍出更客观的东西。   安荞不信那一套,也不信什么“纪录片是客观的”这样的鬼话。   虽然她是“直接电影”的推崇者,主张在创作者拿起摄影机之后,就不应该参与记录对象的活动,要让自己站在被记录者的生活之外。但在放下摄影机时,对于自己将要拍摄的东西,创作者一定要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纪录片再有非虚构性,也是人所拍摄的。只要是人拍摄的,就会包含人的主观视角和观点。   故而她相信,真正的记录,源于深切的体验。   从洗一只碗、喂一匹马开始,事无巨细,都算是体验。   林芳最后也没拗过安荞,她坚称自己能让小指不沾到水,依然动手洗了自己的碗筷,才回到自己的屋子去。   林芳和孙建发留在餐桌上,又讲起白天的事。   林芳心有余悸:“要真伤了她,王明那里我们可怎么交代啊。不说你们当年在部队的时候,当初熙熙进市里上学,也多亏了他帮忙。这么多年了,他也就拜托给我们了这么一件事。要是我们连小安都照顾不好,还对得起王明么。”   孙建发叹口气:“不只为了王明。小安这丫头比我想得要好。”   “她是好的。”林芳说着,“所以我们也得对她好。”   “嗯,我想过的。明天晚上,我喊了孙成他们三兄弟过来吃饭,还有孙力家的马倌,一起吃一顿。”   林芳不熟悉村里外来打工的人,问他:“孙力?孙成的tຊ大哥?他家的马倌?谁?”   “一个蒙古族的小伙子,叫苏德。今天那黑客马不是跑丢了么,他给找回来的。我想着,既然要喊他们三兄弟,就把他也给喊上。”   “应该的。那我明天去镇上买菜。不知道小安喜欢吃什么,我再弄点骨头来,让她补补。” 第13章 “你俩”真有意思   安荞跟王明约定的交稿日是下周二,却因她手受伤,多了在家办公的时间,而提前完成了剪辑。   文件成功导出,正好在中午十二点整。   她把文档拖到云盘,刚要点发送,又顿住了手。   王明对她的工作效率是很了解的。   如果这时候发过去,他肯定会知道她目前脱产剪辑的现状。   与其给自己找一重麻烦,不如还是拖到下周二再给他发过去。   她揉揉发酸的脖子,把硬盘和电脑都收好,去到正屋。   孙建发尚未回来,林芳的菜已经做好了。她告诉安荞,说孙师傅今天中午不回来吃饭了,他在外带客人,在马道中的茶棚吃了桶泡面。   饭桌上只有安荞和林芳,她好奇问一句:“茶棚是什么?”   林芳给她解释:“咱村后的马道,不是有二十多公里长么。一般人骑下来总得三四个小时,所以在马道上,每个几公里都会建个茶棚,卖卖茶水泡面什么的,让人歇歇脚,马也休息休息。”   安荞连马都还没骑过,更不用说去跑那专业马道,当然也不知道茶棚。   听林芳这么一说,她也初步有了点概念。   吃过中饭,她帮着林芳一起收拾了碗筷出门。长久闷在小屋子里看电脑,看得眼睛骨头都发疼。她出来闲逛逛,再买包烟。   或许是中餐过后的时间点正好,又一次,她在小便利店门口看见了苏德的摩托车。   她正要掀开帘子,里头的男人也恰巧出来。   他依然是那个样子。今天天气热,他脱了迷彩外套,却戴了迷彩色的冰袖。头顶的黑鸭舌帽有着尘土的痕迹,面巾遮住半张脸,眼睛露在外面。   两人迎面遇上,安荞后退了一步,让了路给他。   苏德却没往下走,打量了她手指上的夹板一眼。   弄马的人,无论是自己因为马受伤,还是看别人坠马受伤,大大小小的骨折见多了,一眼就知道怎么回事。   他又看向她。   “骨折了?”   安荞点头:“对。那会儿被绳子扯了一下,伤到了。”   “你牵马的动作错了。”   苏德言简意赅地评价了一句,又走到摩托车边,从左车把上取下根绳子。   绳子就是常见的牵马绳,一端扣在马笼头上。另一段在不用马时,可以绑在栏杆上。麻绳粗糙,她的手就是被这样的绳子拉伤的。   苏德将绳子在手上缠了两圈,示范给安荞看:“这是你抓绳子。”   安荞又点头:“是。”   “这种抓法,一旦马往前走得快了,你的手还缠在绳子里,脱手不了,就会被拽住。”   他绕开手上绳子,一圈圈将它折叠,再将折叠好的绳子从外捏住。   “你这么抓,马就算跑起来,绳子也会从你手里滑出去,不至于让它带着你跑。”   他另一手用力一扯绳子,绳子很顺利地从手里脱出来,并没有扯伤的风险。   道理简单,操作更是一眼就会。   只不过安荞从前没考虑过被马拽着跑的危险,才让自己的小指蒙受不见天日的灾祸。   如今苏德一讲,她心里的教训吃得透彻,感激地道谢:“好,我以后一定会注意,谢谢你。”   “没事。”苏德把绳子扔回车把上,拉下迷彩面巾,从口袋里掏烟,“你抽烟吗?”   安荞一笑。   他是明知故问。   苏德也笑了,他的笑容很短暂,但被安荞敏锐地捕捉到。   常年带着面巾的汉子,露出个笑容是难得的。   她从他手里接了烟,与他同站在小店门口。   小店的屋檐遮蔽了阳光,这里是阴凉的。   这下午一两点钟的时间,高海拔的坝上,紫外线强烈得能把人轻易给晒伤。这个点来骑马的客人无异于缺心眼,故而马倌们在此时获得了空闲。   苏德不着急走,他放慢了吸烟的速度,专注于身边的女人。   他的目光灼灼,她岂会感受不到,眉眼一弯,笑着问他:“看我做什么?”   苏德没回答,却挪开了目光,看向远处地上的沙子。   两个都不是话多的人,凑在一起,没有人说话,倒也并不尴尬。   明明才认识了没几天时间,却似乎养成了些难以言述的默契,一同在屋檐下遮阳、抽烟,又一同瞭望远方的草原。   苍苍莽莽,在阳光下。   直到烟尽,安荞捻灭烟头。不曾跟他告别,她转身进了便利店。   门外传来摩托轰鸣声,渐行渐远。   便利店老板看见进门的是安荞,不等她开口,已问道:“来买烟呢丫头?”   “对,叔。”   “还是云烟呗?”   “嗯。”   老板笑眯眯地从柜台里找出烟。新的一条烟,拆开包装需要点工夫,他便动着手说着:“你俩真有意思,每回买烟都前后脚来,买的还是一样的。”   “你俩”指的是谁,不言而喻。   安荞学苏德,明知故问:“跟我买一样的烟?谁啊?”   “就刚刚出去那个呗,那个蒙古族的。”   老板看向门帘的方向。   “蒙古族人?”她装作惊讶,“这儿不是满族自治县么,蒙古族人怎么会到这儿来?”   老板于是告诉她:“咱附近不是有个草原风情景区嘛。那景区每天都有演出,那人的妹妹在景区表演,他就跟着妹妹一起过来了。”   “是嘛。这么远过来工作,也不容易。”   “丫头,我听你口音也不像北方人。你是哪儿过来的?”   安荞考虑了半秒,觉得没什么隐瞒的必要,实话实说:“浙江。”   老板哈哈一笑:“你这不是比他远多了嘛。况且人家是个大老爷们,你一个小丫头过来,更不容易。”   安荞接话:“都是在外面,谁都不容易。”   气氛乐乐呵呵,她付过钱拿上烟,就往外走。   临出门之际,老板又叫住她,给她塞了两根特产柜台上摆着的牛肉干:“拿去尝尝。这都我们家自个儿烤的,尝尝。”   白嫖终归不太好意思,他送了肉,她就从货架上买了瓶酒。   拿的时候她没注意,出了小店才发现,手上这瓶酒叫作“闷倒驴”。六十二度的烈酒,不是所有人都能尝试的。   她原本还想着,一个项目完成了,便放松微醺一下,等半下午的时候再拿着相机,在村里拍拍照。   这样看来,微醺还是算了,别把自己灌醉了。   她昨晚熬夜,今早又早醒。回到屋子就开始犯困,睡了个午觉,醒来竟然已经四点开外。   她不愿去想是不是自己身体犯懒,为自己找了个“我正受着伤呢”的借口。   睡觉睡得满脸泛油,洗个脸出门拍照,一阵风吹来,满脸又都是沙子,脸白洗了。   她赶紧拉上防沙面巾遮住口鼻,下半张脸防了沙,上半张脸依然暴露,眼睛和脑袋都被大风光顾。   看来还得买个鸭舌帽。   先是冰袖,然后是面巾,再是帽子。   第一次见苏德时,觉得他浑身包裹严实得夸张。   如今一看,这才过了几天,自己也正进化成他那个样子。果然是存在即合理,什么样的穿着打扮都有它出现的原因。   下午的时光,孙建发不在马场。   栏杆上拴着大白,剩下七个马都不见踪影,想必是都租出去了。   草滩上也四处散落着游客,各家的马倌们都牵着自家的马,遛马也遛客人,让不敢骑马的客人们,骑着这些安分的小家伙们安全地走几步。   安荞把自己当作游客,从马圈后的斜坡下了草滩,趁着午后斜阳,拍几张草原风情。   六月的时光,草色遥看近却无。   今年的牧草长得迟,远远地拍摄,能拍到绿油油的一片草滩。切实走到了草地上头,低头一看,才感觉到草的稀疏。   坝上还没进入雨季,天气也还没热到旺盛,草还在生长之中,经不起细看。   也难怪这草原会有这么大的风沙,植被不牢固,草原便开始退化。   安荞观察草地,也观察草地上的马和人。   草滩上的马儿大部分都是低矮的蒙古马,膘有肥瘦,腿倒是统一的短。马上的人坐着,也是满满的安全感。   她随意溜达,走了没一会儿,就有牵着马的老妇过来问:“丫头,骑马不?”   安荞笑着摆摆手,老妇又说:“便宜带你骑一圈,我给牵着,就在草地上走走,你给四十就行了。”   “四十?人家都收八十。”安荞笑问。   “他们八十是一小时。丫头,你不会骑马吧?不会骑马的人,在马上坐一小时多累啊,晚上回去屁股得疼。骑一圈也就够了。骑吧丫头,来都来了,不骑个马就走算咋回事。”   “不用了阿姨,您问问别人去吧。”   安荞当然想骑马,但她不急于这一时。   这不是钱的问题,无tຊ论是四十还是八十,她都无所谓。问题在于,要是她真在这儿骑了马,倘若让孙建发知道了,他会怎么想?   他已经答应了,等她身体好一些,就教她骑马。而她倘若还着这个急,无异于对他的不信任。   信任这东西都是相互的,且不可复原的。   敏感一贯是安荞的特点,她自己敏感,也会将别人想得敏感。 第14章 拜师宴   安荞在草地游荡,特地等到了傍晚下班的时候,拍下了许多马倌赶着马队,在草滩上尽情奔跑的画面。   远处是西落的斜阳,日落的暖色洒在草地上,把马与人们都镀上一层金色光芒。   这样的美景不可多得,可遇不可求。   也只有在这样的草原常住,才能享受到如此的视觉盛宴。   安荞不吝啬快门。马跑起来太快,不能每张都顾上构图,就暂时以数量代替质量,咔咔一顿拍,等着回去之后挑选。   她从拍照转为拍视频已经有了年头,今天拍得不少,也算是复健。   太阳一下去,天也冷了,风也大了。相机电池岌岌可危,她也就回了院子。   林芳正好从镇上买菜回来,车停到院子边。满满三袋子菜,她两手拿不下,安荞赶紧过去搭把手,跟她一块儿拿进屋里。   “小安,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乱码七糟地都买了一点。”   “姐,我什么都吃得惯的。”安荞同她一块把菜从袋子里拿出来,“我帮你一起择菜吧。”   “诶不用不用,你手都这样了,快回去歇着吧。我自个儿来就行。”   “我这手不是大事,姐你也让我找点事儿干呗。”   安荞话都说到这里,林芳也不好再拒绝。就分了点好处理的菜给她,让她手头也忙活点。   两人各占据水池一边,菜择着择着就聊了起来。   “老孙好久没喊人吃饭了,今天统共七个人,正好热闹热闹,也当欢迎你来。你来的那天太迟了,也没好好给你做顿饭。”   安荞笑笑:“那天高速上堵车,一堵就是四五个小时,实在也麻烦你们等我。”   “害,这有啥麻烦的。村里游客越来越多,你来了,我们多个人手,多好的事。等过几天孙熙回来了,老孙也能轻松点了。”   “孙熙今年几年级了?”   “初三。”   “初三?”   安荞诧异。听她描述,孙熙已经到了能帮忙弄马的年纪,她还以为他至少上高中了,原来才初三。   “是不是就要中考了?”   林芳漫不经心:“嗯,好像就下周的事吧。赶紧考完,让他快点回家得了。这孩子,我对他成绩也不抱指望了,估计是考不上高中的。”   安荞从前接触的人群很杂,学生时代身边的都是尖子生,后来跟着王明开始搞纪录片,去了很多地方,慢慢接触到很多学历并不高的群体,其中也不乏年轻人。   但这些没怎么读过书的人,不读书的原因,大多都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要提前打工供养家庭。   像林芳这样,明明家庭条件还不错,却不怎么在乎孩子升学的人,她很少遇见。   她难免好奇原因:“那是让他去读中专吗?”   “随便他读不读吧。他要是想读中专,就让他读。他不想读,反正义务教育也学完了,让他回来给他爹帮忙也行。”   “姐,现在私立中学的高中也不错。你要是还想让他读书,可以考虑一下私立,好歹是个普通高中的文凭,也能高考。”   说起这个,林芳就叹气:“唉……当年我跟老孙,想方设法把他弄进了那么好的初中,他也就读成了这样。他自己都不想读书,我们也不为他花这个钱了。”   “嗯。”   安荞含混地应了一声,不接这个话。   炖骨头需要时间,林芳处理好了买来的筒骨,先提前烧开水炖了下去。   陆陆续续的,饭菜的准备工作都已完成,孙建发也推门回来了。   安荞帮着打打下手还行,但在真正上锅做菜的过程中,她帮的估计也是倒忙。孙建发接手了她的位置,跟林芳一人一个灶台开始炒菜。   他们做菜,她就摆桌椅碗筷。   门外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就知道是孙成来了。   孙家三兄弟,孙力、孙军、孙成三个,安荞只见过后两个。她跟孙家的大哥孙力,这是第一次见面。   他们三个长相和气质都很像,一眼就知道是兄弟。   孙成进门瞧见摆碗筷的安荞,笑得更欢了,跟孙力说道:“喏,这个就是了。能干的小丫头,偏偏给发哥干活,咋不到咱们那儿去。”   “那得等下一个夏天来,我才会考虑跳槽了。”安荞玩笑一句,余光瞥向最后进门的苏德。   他进门来就没有说过话,虽然是跟着别人,却还是有股独来独往的气质。   孙建发炒着菜,透过油烟声听见孙成声音,招呼他们先坐下。   家常便菜也不用讲究客气,兄弟三个都坐到了桌边。   知道苏德与孙建发不熟,孙成替孙建发招待他,让他坐在边上:“你坐这儿吧。帅哥跟美女待会儿挨一块儿坐,看着养眼。”   孙军就拍孙成一下:“你对你亲哥怎么都没这么好?我可从小含辛茹苦照顾你呢。”   “去你的吧,你就比我早生了半个小时。”   有孙成在的地方,无论有几个人,都是热闹的。   安荞和苏德不太说话,光是孙家三兄弟和炒着菜偶尔插句话的孙建发,就能让整个屋子里充满欢声笑语。   林芳的好手艺很快呈现到了桌上,而孙建发最拿手的炒羊杂摆在最中间,色香味俱全。   随着最后一道骨头汤也出了锅,小小的桌子边终于坐满了人。   孙建发看了一圈,菜齐了,人也齐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等我一会儿,我去买点酒。今天没酒不行。”   他拖开凳子站起来,说着话就要往外走。   说起酒,安荞突然想起中午在便利店买的东西。   “要酒的话,我那边倒是有一瓶。”   坐她身边的苏德看过来一眼。   屋里摆着酒,身上藏着烟,整个草原也找不出几个像她这样的姑娘。   孙建发问:“是什么酒?”   “闷倒驴。六十二度的。”   “行,那正好。”   有了孙建发的首肯,安荞便去自己屋里取来了中午买的酒。买它的时候还担心它因为度数太高会被自己压箱底,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喝它的机会。   拿着酒回到桌上,杯子已经摆好了。   几人传着酒杯,各倒满一杯,酒瓶被摆到了桌下。   孙成会来事,一上来就端杯站起来:“发哥,要讲起来,我真是不好意思。昨天没听你的,让那个小孩自己骑了你家大黑,还让小安也受伤了。我先敬你俩一杯。我干了,你们随意。”   林芳在旁劝道:“哎呀不用干!咱们自家人吃饭干个啥,随便喝就好。”   孙成却没听劝,还是一口干了一杯,又给自己满上。   孙建发一口半杯,而安荞对自己的酒量有数,只是抿了一口。   毕竟是六十二度的酒,光是抿了抿,就觉得口腔和喉管都烧起来了。眉毛不由她控制,被辣得抽搐了一下。   闷倒驴酒如其名,真能闷到一头驴。   她放下酒杯,今天的东道主孙建发却又举杯,在桌上开了口:“今天叫大家来一起吃个饭,第一个是想着,今年的旺季快到了。咱们大家聚一聚,今年这一季大家有什么难处,咱们都互帮互助着。有好的生意,也互相介绍介绍。有钱一起赚。”   “对,发哥说得对。”   孙成积极应答,安荞笑着看过去,诧异地发现他满脸都红了。   虽然刚才他喝了一整杯,但这上脸也上得太快了点吧。   他原本皮肤就黑,现在又叠加了红色,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幽默的红光,像是戏台上画的红脸。   “第二个呢,跟小安相关。”   突然被点名,正在观察孙成肤色的安荞猛地回神。   孙建发接着说下去:“小安,是我当年在部队的时候,一个关系很好的战友介绍过来的,说是给我来当个学徒。他跟我说起的时候,我就告诉他了,我上一个徒弟出师还是十年前,这十年来就没收过什么徒弟,更别说是女徒弟。”   说到这里,他短短停顿。众人目光汇聚,等着他的下文。   “不过这两天我也在想,别人说,长期不动脑,以后老了容易得老年痴呆。这一天天就跟马打交道,没有个动脑的时候。是不是收个徒弟,能让我脑子也活络起来。”   话到了这里,先抑后扬的意思已经很明显。   安荞把目光落在面前的酒上,嘴角努力压制,却终究没压住。   笑容渐渐爬上了脸颊,那是种得到了所求的轻松和愉快,也有着对他即将说明的那句话的期待。   “小安是个好姑娘,勤快又聪明,也勇敢。要是真能有她这么个徒弟,也是我的荣幸……今天把大家叫过来,主要其实也就是为了这件事。我十多年没收过徒了,难得收一次,tຊ也想做得正式一点,让大家来一起,做一个见证。”   孙建发并不是会煽情的人,这番话,却说得自己和林芳都有些热泪盈眶。   安荞明白,能借住在孙建发家,跟着孙建发一起干几天活,这是托了王明的关系。   而真正能成为孙建发的徒弟,这跟王明无关。   这是她靠自己的表现,得到了孙建发的认可。   她当然还记得初来乍到时,他对“师徒”关系的排斥。就连林芳提了句师傅,他都要给林芳使个眼色。   但,也正如她来到这里的那晚所想的,遇到问题就解决问题,总有大功告成的那一天。   孙建发举杯向安荞:“小安,咱们喝了这一杯,就算是师徒了。不管以后你从不从事马这一行,我这辈子都认你这个徒弟。”   安荞利落地起身,与他碰杯。   这时候,她也不再管酒的度数。闭着眼睛一饮而尽,杯里连一滴都没剩下。   “好,这真好。”红脸的孙成乐呵呵看着师徒二人,提醒安荞,“小丫头,快改口吧。”   安荞喊得郑重:   “师傅。” 第15章 一堵叫作“苏德”的墙   两人认完了师徒,安荞给自己添满了酒,又站起身,敬向林芳。   “师母。”   林芳“诶”了一声,看她拿起酒杯,刚想劝她不用喝完,她却已经一口闷了。   小丫头被酒辣得眯起了眼睛,看得林芳高兴又心疼。   她哭笑不得地说:“师母一叫,把我都叫老了。还是叫姐得了。老孙先前的几个徒弟,也都管我叫姐的,你放心。”   她这样讲,安荞也就放心地喊。   众人笑意盈盈地,一等安荞落了座,孙成三兄弟又连番地敬安荞。   即使她不再一口干,喝了三人敬的酒,一杯酒也又没了。   菜还没动,桌上的酒蒙子们纷纷都喝了不少了。   林芳看这架势大有不醉不归的迹象,赶紧给身边的安荞盛了碗骨头汤,又招呼桌上其他人赶紧动筷。   这酒上头的速度,比安荞想象得更快。   还没等她吃上几口菜,她的头脑已昏昏沉沉。思考乏力,夹菜的手更是微微发颤。   一抹醉红慢慢爬上了她的脸,屋里除了孙成之外,又多了个红脸人。   好在孙成兄弟仨和孙建发,一边喝酒吃饭,一边说笑,兴高采烈之中,也没怎么察觉到安荞的窘态,给了她用进食来压制酒意的时间。   无论是林芳的小炒,还是孙建发做的羊杂羊肉,都合极了她的胃口。   可惜神智不清之中,味觉也麻麻木木的。   她只是机械性地往嘴巴里塞东西,想着多吃点,血液循环快了,酒精消化也能更快一些。   几个男人的酒量,比安荞都好得多。他们一杯接着一杯,像没事人似的喝。   坐在安荞边上的苏德,喝酒时也安静。   他几乎不敬酒,喝酒也只是自己喝自己倒。   倘若安荞头脑清醒,保持着她一贯的敏锐观察力,轻易就能发现,这桌上话最少的苏德,其实酒喝得最多。   他虽然没笑,但神采里藏着点高兴。   她拜师学艺,他高兴个什么?   醉醺醺的安荞没有清晰的思维去想到这个问题。   酒瓶很快见底。   孙成说要去买,孙军让他别红个脸出去吓人。   苏德主动请缨:“我去买。”   安荞的听力跟清晰的头脑一起下线,注意力完全没放在他们的对话上。迷迷糊糊地啃着筒骨,抬起头看见个高大的身影走了出去,转过脑袋发现身边的苏德没了。   思考能力丧失,她也站了起来。   “哎,丫头,让他去买就行了。买个酒用不着两个人。”孙成对她道。   买酒?   哦,他是去买酒了。   安荞这才恍惚间明白过来,可就算明白了他的去向,她还是不由自主地往外走。   “我…我去上个厕所。”   在正屋里,她尽可能地保持平衡。摸黑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子,便踉踉跄跄地,跌撞到了卫生间。   卫生间昏暗灯光下,她忽然发现,自己的底裤上,沾了一片红。   哪里来的红色呢?   花了几乎半分钟她才想明白,这是来月经了。   来月经了怎么办……   安荞晕乎乎地想到了,卫生棉条。   她把这屋子当做了自己在浙江的家,出了卫生间,她就开始找自己曾经放卫生棉条的柜子。   这家徒四壁的地方,哪有她那个找工匠定制的五斗柜。   冲着墙瞎摸了半天,她断定,一定是有小偷把柜子和卫生棉条都偷走了。   之前就有业主反馈过,说小区物业雇佣的保安都太不专业,有些外来人,问都不问就放进来,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说不准哪天就偷东西了。   安荞想,真是一语成谶,小偷偷走了她的卫生棉条。   唉,这大晚上的,也没办法。   她又摸着黑往外走,决定去外面的超市买一点。   眼皮子越来越沉,脚步也越来越虚浮,却阻止不了她出门购物的决心。   她在院子里转悠了一圈,终于找到了院门。   刚打算出去,却发现自己撞上了一堵墙。   她上手撑了撑墙,意外察觉这墙竟然还有点弹性,甚至还能隐约感受到深层的心跳。   什么墙啊,这么像个人。   她往抬头看一眼,发现这堵墙叫作“苏德”。   “你,你不是,买酒去了吗?”   安荞说话的大舌头已经伪装不了了。   她和苏德身上的酒气都浓厚,交织在一起,弥漫在呼吸中。   苏德低头看了眼她撑在自己胸上的手,有些无奈:“你喝多了,我扶你进去,你别再喝了,多吃点饭菜。”   小酒鬼没有把手挪开的自觉,反而张着那双丹凤眼,抬头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地反问。   “你怎么知道我喝多了?”   因为但凡少喝一杯,她也不会把爪子放在他身上了。   苏德低头又看她的手,安荞疑惑地追着他的目光,终于发现了自己不太妥当的姿势。   虽然喝多了,但还是要脸的。   安荞赶紧踉跄地退了一步,轻轻一句“对不起啊”,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就又摇摇摆摆地朝院子外走去。   “你走错了。”   苏德在她身后说。   “没走错,我去便利店。”   安荞不回头看他,因为她觉得自己倘若回头,估计就会因重心不稳而摔倒。   酒真是个麻烦的东西。   她心里想着,以后一定不喝这么多了。路走了两步,沉重的眼皮子突然耷拉下来,她的眼前一片黑暗,没察觉脚下的坑。   一脚打滑,大事不妙。   没想到,不回头也会摔倒。   安荞认命地向前栽,心在一瞬间就做好了迎接疼痛的准备。   却有一只强有力的手,在她倒下前一瞬,把她扶了起来。   他的手很大,很糙,也很暖。她扭头一看,笑着说:“怎么又是你啊,苏德。”   她喝醉了的样子,和她平常的差距实在太大。   苏德印象里的她,话不多,走路很快,做事很伶俐果断,为人也很干脆。   酒一多,这些全反过来了。   他轻叹一声:“你要买什么,我帮你去买。你在这里等一会儿。”   醉鬼安荞倒也不拒绝他的好意:“卫生棉条,要导管式的。”   “什么棉条?”苏德闻所未闻。   “卫、生、棉、条。”安荞怕自己说不清楚,特地一字一顿,“我、来、月、经、了。”   字字入耳,苏德愣了一瞬。   看来,她真是醉得厉害了。   他搀扶着她到了墙边,又叮嘱一次:“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我去帮你买,很快就回来。别乱走。”   安荞眨眨眼睛点点头,说话也含含糊糊。   “嗯呢,去吧。”   苏德走了,三步一回头,确认她没直接倒在地上。   好在便利店本就不远,这个点也还没关门。苏德撩开帘子进去,老板磕着瓜子也在喝酒。   他刚刚才来买过一瓶酒,这会儿又回来,老板难免问一句:“咋了?”   “有没有卫生巾?”   “卫生巾?”老板更加意外,“有倒是有,你要怎么样的?”   “有什么样的?”   “日用、夜用、长的短的都有。”   “那有没有卫生…棉条?”   “这倒没有,只有卫生巾。”   苏德面不改色心不跳:“那就拿几包卫生巾。长的短的都要。”   “行,你等会儿啊,我去拿来给你装好。”   卫生巾没摆在柜台上,老板要去后面拿。苏德等在柜台外边,正好手机响了。   孙成来电,又是他笑嘻嘻的声音:“苏德,你这酒买到哪里去了?”   苏德道:“马上来。”   “快点嗷。等你嗷。”   “嗯。”   苏德收了手机,老板也从屋里出来了,手上还拿着个黑塑料袋,拿计算器算了个价钱。   他付过钱就快步出去了,往回赶的时候几乎是小跑,就怕到了墙边,小醉鬼已经不见了。   不过还好,醉鬼小姐尽管站得歪歪扭扭,但终究还是站着的。   苏德把袋子给她:“没有你要的棉条,我买了卫生巾。”   “哦。也行。”安荞这就高兴了,接过袋子扶着墙就往回走,嘴里还念叨着,“钱,我明天给你,你等我醒醒tຊ酒。我现在喝醉了。”   苏德默默把她从正在走的路上拉到身边。喝多了就傻乎乎不看路,照她那么走过去,前面全是马粪和石头,她这身好看的衣服还要不要了。   终于回到了孙建发的院子里,安荞毫无回主屋继续吃饭的念头,拎着袋子径直走向自己那间小屋。   苏德目送她进了屋,才放下心,带着酒回去。   孙成等人真算是久等,要不是对他的酒量早有耳闻,都要怀疑他也喝多了,在外面扶着墙悄悄吐呢。   这左盼右盼总算盼来了酒,孙成又朝外头张望:“那小丫头呢。我这草原三碗酒还没敬完呢,她怎么躲起来了?”   苏德心想着,刚才不该跟安荞说,让她再回来吃点饭菜的。   少吃点饭菜无非是饿,她要是再回来,非得被这群人灌得去山上抱着马吐为止。   林芳说道:“小安刚才喝太多了。你们几个大老爷们,自己喝喝就得了,灌我家小安算怎么个事?”   “哎,嫂子,今天我们不是高兴嘛。也让那小丫头入乡随俗呗。”   林芳:“没听说咱这坝上还有拜师就得喝闷倒驴的风俗啊。”   孙成接着耍嘴皮子:“那酒也是她自己带来的。嫂子,那你猜她为啥屋子里还放着瓶闷倒驴呢?” 第16章 白手套   纵然孙成再怎么想灌安荞的酒,终究也没有灌成。   她给自己垫上卫生巾后,就断了片,忘了自己刚才在干嘛,倒在床上三秒入睡。   或许是刚才外边的夜风吹走了她的晕眩,入睡前竟然没有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这场酒醉得还挺舒服,她十分满意,梦也做得不错。   而主屋里的众人,等不来安荞,也能猜到,她大概是喝多了,不会再过来了。   拜师、收徒,多高兴的事,没有人会因为安荞醉酒缺席而产生啥不快,只觉得这小丫头精,这酒还真被她躲得去了。   剩下几人酒过三巡,谈天说地一番,时间也不早了。   大家明天都要早起上班,谁都耽误不起一天的租马费,也就各回各家去了。   黑夜悄然而过,新的一天很快来到。   安荞昨夜睡得太早,新日的清晨,她的头脑比身体先醒来。   迷迷糊糊半梦半醒之间,她想起了昨晚的事。   柔软的胸肌墙,醉醺醺的步伐,和一袋子卫生巾。   如果可以选择,安荞想穿越回昨天晚上,抽那个逞强闷酒的自己一耳光。但事已至此,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   她不知道苏德会怎么想自己。   一个没有分寸感的女流氓?还是个发酒疯的幼稚鬼?   安荞不是个在乎别人看法的人,可当她有所目的时,别人对她的看法于她而言便会变得很重要。   就像,她想让孙建发收自己这个徒弟,她就会先让孙建发觉得自己勤劳能干。   而她对苏德,私心里也有所期冀。   不然也不会套那便利店老板的话了。   可她万万没想到,一瓶酒下去,把原本简单直接的事变得更复杂了。   安荞坐起身,叹了口气。   还是那句话吧,遇到问题就解决问题。   她不是外星人,没法消除苏德对昨晚的记忆,只能靠事后补救,来挽回自己的形象。   她换下一身酒味的衣裳,到卫生间搓了沾上血渍的裤子。把洗好的裤子晾在热水器边的挂钩上,又看见了马桶上那个黑色塑料袋。   昨晚喝醉了,没仔细看他买的卫生巾,只是随便拆了一包用。   现在一看,才发现他把所有长度的卫生巾都买齐了,甚至连护垫都有一包。长长短短大大小小塞满了袋子。   或许是不会挑,所以才都买了。   她想,今天要找机会把钱还给他。   她把整个袋子一块拎到了外面简陋的柜子边。   这是她当初随着行李带来的可折叠塑料柜,现在,显然已经塞不下这个袋子了。   安荞看着泛黄的墙壁和单薄的衣柜,很快做了决定,她要再买一个柜子。   如今孙建发已经正式收她作了徒弟,这个夏天,她应该会在这里呆上一段漫长的时日。几个月的居住,她大可以把这简陋的小屋子改造一番,再买齐那些必需的生活用品。   以免日后各种突发的尴尬。   梳洗打扮完她才看到时间。   凌晨三点五十,在浙江的时候,很多日子里,这时候她才刚入睡。   也不知道该说是这片草原让她有了早睡早起的习惯,还是酒精霸道地改变了她的生物钟。   总之已经醒了,她也不赖在屋里,套上最厚实的衣服,从后面出了门。   天还没亮,气温很低。   清晨的双峰村安静极了,鸡犬都尚未苏醒。路边的木桩子上闲闲地拴着没放到山上去的马,只有远处那条流经草滩的河流,正潺潺作响。   走在村中小路上,安荞隐隐觉得肚子饿了。   昨晚她就没吃多少东西,肚子被酒塞满后,便没再吃过。   此时过了一夜,肚子里的食物更是早就被消化殆尽。   这个点,她不会抱着盼林芳起来做早饭的念头。虽说干活的人都早起,可在这个季节的四点钟起床显然不现实。   万事不求人,她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了车钥匙,在院子边开了车。   当初她把这辆车从浙江开过来,就把它停在了这儿。几天没有宠幸,它看起来灰扑扑的,也足以见这里风沙之大。   她坐进车里,久违地体会自驾的快感。   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这也是她当初赚到第一桶金后,不惜掏空存款也要买一辆硬核越野车的原因。   她驾着它走南闯北,从东南沿海到西北边疆,上穷碧落下黄泉。   王明以前开玩笑,说这辆车是她男朋友。   如果只从情绪价值和陪伴时间来说,这么说似乎也没什么问题。   故而来到了这里,这么多天没亲自开过它,她甚至开始想念它了。此时此刻坐在了它的怀抱之中,心里忽然畅快起来,忘了自己昨晚人设崩塌的尴尬。   一脚油门,开出村子轻轻松松。   前几天孙建发带她去过镇上。   北方的小镇,比不上她老家那些经济发达的轻工业城镇,大小和人口都不算多,但基础设施还算齐全。   上一回进镇时,她注意到了几家饭店餐馆,也看见了挂着“早餐”牌子的小店。   虽说有着几公里路,但开着车并不远,路也不难记,只要沿着公路走就能到。路牌在进镇的路口指引了方向,加油站是整个镇的第一家店。   她先去加满了油,又在镇上转了一圈。   这一次她用心看了每家西图澜娅餐厅的店名,发现在这北方城镇里,开的最多的饭店竟然是“正宗安徽板面”。   她随便挑了家小店停了车,尝了尝安徽板面。   到底是宿醉后的早上,吃起饭来就能感受到胃部的不适。   尽管饿,她也吃得慢吞吞的,以免真的伤到了肠胃,身体毕竟是革命的根本。   等她吃完往回开时,天光终于放亮。   镇子到双峰村,公路一路畅通。视野的极处是一座低矮的山峰,山坡上趴着细密的草甸,草甸上走着成群的牛羊。   浅红色的日光从山脊线上溢出,把油亮的路面照得金灿灿的。   太阳越爬越高,那座山头似乎被镶在了金光里。朝阳而行的越野车被阳光唤醒了激情,在这远望无人的公路上越开越快。   可惜两地的距离太近,安荞还没怎么享受到飙车的快感,双峰村已经出现在了公路的一侧。   她拐弯进村,此时也不过五点出头。   这个村子依然沉浸在梦乡,除了在垃圾站边觅食的野狗,看不到任何活物的踪迹。   把车停在了垃圾站边,安荞观察那只黑色的野狗。   它浑身通黑,只有两只前爪是白色的。   她当即给它取了名字:“喂,白手套!”   野狗回过头看了她一眼,又转回去翻找发臭的垃圾堆。   垃圾站虽然储量丰富,可在这里挖找,又能找到多少美食呢。安荞觉得这狗傻,不似上次在便利店外见到的那只精明,看见她就上来讨吃的。   她打开副驾的车兜。   因为常常自驾出游,又常常去荒无人烟的无人区,她车上的装备是很齐全的。   卫星电话,急救毯,压缩饼干,罐头,对讲机。种种东西塞在小小的车兜里,杂乱中蕴藏着点有序。   安荞从中找出一个肉罐头,拉开盖子,又叫它:“诶,傻狗!”   狗没理她。   “白手套!”   狗还是没理她。   安荞只好用上绝招:“嘬嘬嘬!”   白手套终于疑惑地转过了脑袋,一抬头,就看见了安荞手里的肉罐头。   那一瞬,安荞第一次在一条狗的眼睛里看到了光。   流浪多年,从没有被人投喂过的可怜家伙,每天就在垃圾桶里找饭吃,饿得身上没一点肉。   它看见拿着罐头的安荞,像信徒看见了上帝。   安荞下了车,将罐头拿在手里。她一蹲下,就见白手套飞奔而来,冲到了罐头面前,尾巴甩到天上去了。   安荞把罐头扣在地上。   肉毫无保留地呈现在了狗的面前,它终于tຊ可以吃上点好的。   “吃吧。”   小家伙没有犹豫,三两口就咬完了肉。地上残余的肉汤又被它舔得一干二净,可怜的样子让安荞同情心打发,又拆了两包压缩饼干给它。   “好吃不,白手套?”   狗看她一眼,甩甩尾巴作为回答。   安荞微笑起来,悠闲惬意地看着它吃。   时间缓缓流淌,天也越来越亮。村子里渐渐有了动静,也有些院落里亮了灯。   一辆拖挂车从后山的方向开来,晃晃荡荡地朝村外驶去。   安荞转头,远远看了一眼,看见那拖车的车厢里是一匹马。   马纯白发亮,高大又漂亮,和孙建发家的那匹大白有的一比。   她不知道这辆车这么早,要把马运到哪里去。只觉得马儿辛苦,这一大早就要被挖起来上班。   这马实在漂亮,当车越开越近,从她身后路过时,她又转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她皱起了眉头。   因为那匹很像大白的白马,额头上竟然也有一根麻花辫。   和她当初给大白编得那根如出一辙。   车开得很快,一下子就从她身后掠过。   安荞当机立断,给孙建发打去电话。   睡梦中的孙建发过了半分钟才接通,迷迷糊糊地问她怎么了。   安荞简明扼要地说:“师傅,有辆车载着白雪,往村外去了。”   孙建发瞬间警铃大作:“你确定是白雪?”   “是。”   “那就是偷马的!”孙建发连外套都顾不上穿,一边打着电话,一边踩上拖鞋,飞快地奔出院子开上了车。 第17章 光明正大的偷马贼   青天白日,偷马贼竟然这么嚣张。   安荞暂时丢下了白手套,转身上了车,调了头就往外追。   拖挂车出了村子,左转上了公路。安荞不知道它要去哪儿,总之追就完事了。   她刚才还嫌路太短,飙车飙得不够过瘾,没想到这么快又来了开快车的机会。   她和孙建发的车一前一后上了公路,紧紧跟着前面的拖挂车。   那拖车似乎意识到了身后两辆车在追他,速度越开越快。车兜里的大白被急加速颠得差点摔倒,踉跄地撞到了一旁的护栏。   可那笨重的挂车再快,又怎么能快过安荞的越野。   她加速加得轻松极了,油门和方向盘同时工作,从右侧车道赶上,往左一打,走在了偷车贼的前面。   孙建发的车也撵了上来,跟安荞的车一前一后夹着它。   它还试图往右打方向脱困,但它一动,安荞就紧贴着它也打方向。两三次下来,偷马贼也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很快放慢了车速投降。   偷马贼不难抓。毕竟是大车,速度肯定开不快。   难的是在他偷马时,能正巧被马主遇见。   这小贼也算是狂妄,料定了这个点村里没多少人起了床,胆敢大摇大摆地从村里出去。   不过安荞也想,要不是她正好在那边喂白手套,这辆偷马车,说不定还真能得逞。   逼停之后,三辆车同时停在了路边。安荞和孙建发没有下车,怕一下了车,那偷马贼趁机跑了。   孙建发出门时就报了警。   马被偷,对于这以马业为主的镇子是天大的事。但凡出现了偷马贼,整个镇子都会人人自危,所以接警员一听到“有偷马贼”的消息,立刻派了警察出警。   公路上没有车流,警察来得很快。两辆警车同时堵在了偷马车的边上,安荞和孙建发总算放心地下了车。   两辆车的警察,两个去驾驶室抓出了偷马贼,另两个过来跟孙建发和安荞说话。   “你们是报警人?”   “对。”孙建发站在车下,看一眼车上的马,“这就是我被偷的马。”   他一眼就知道,这就是他家的白雪。   大大的马儿在车上瑟瑟发抖,显然是害怕的。头上的麻花辫也在刚才撞到栏杆时被撞散了,杂乱披下来,更显得可怜。   警察仔细地问了两人刚才的情况,安荞一一如实地说了,孙建发又从手机里调出白雪以前的照片,也证明了这匹马真正的归属。   偷马贼是个三十出头的年轻男人,估计也是第一次作案没经验,被警察厉声一逼问,很快把事情交代得一干二净。   整件偷马案,事实清楚,小偷当场被抓,马匹在被警察拍了几张照留存后,又被送回了马圈里。   警察问:“现在方便到派出所里做个笔录吗?”   马被偷是大事,别的什么都可以放一放。孙建发当然说:“方便的。”   两人把车子停在村里,坐上了警车。   短短一个早上,安荞两次进镇。镇派出所就在加油站对面,她早上加油时还看见它,不想这么快就有了进去坐坐的机会。   安荞的行车记录仪,孙建发手机里关于白雪的照片和购买信息,偷马贼的亲口交代。   这些都是最直接有力的证据。   这件事处理起来简单极了,却也让人唏嘘。   警察做完笔录,送两人回村的路上,跟孙建发闲侃:“咱们这儿都两三年没有偷马贼了。没想到这一遭疫情过去,这群人又死灰复燃。”   孙建发也道:“是啊。往年有偷马的,夜半三更拐着马跑了,我们怎么也抓不到。现在村里都装满了监控,反倒有了光明正大抢马的。多亏了她看见,不然要追回来就难了。小安是功臣。”   安荞笑道:“论功臣的话,估计要论到那条白手套狗身上。要不是停车喂它,我也瞧不见白雪被偷。”   “狗是你们家养的吗?”警察顺口问一句。纯粹闲谈,没别的意思。   白手套这个名字形象,孙建发一听,就知道说的是哪条狗。   他否认:“不是,就是村里野狗。”   警察也笑了:“那你们可以收养了它。那匹白马可不便宜吧?狗立了大功了。”   孙建发与安荞对视一眼,说道:“以后每天三顿饭少不了它的了。”   警车开回村里时,双峰村的马倌们陆陆续续已经开始上了班。看见警车进来,都多看了几眼,想看看怎么回事。   警察把两人送到马场,留了个电话给他们,让他们以后有情况可以联系,便驾车走了。   有个本村的马倌正好赶马从这儿路过,一脸好奇地问:“发哥,怎么个事儿啊?”   孙建发指了指马圈里的大白雪:“它在山上被偷了,我徒弟小安,帮着追回来了。”   村里遭了偷马贼这件事,不出一个小时,就在全村传了个遍。   只是孙建发和安荞都没有把追贼的过程详细讲清楚,村民们就发挥了老百姓们丰富的想象力,自行填充了空缺的情节。   一个上午的时间,这件案子中,除了被偷的是孙建发的大白,以及追到小偷的是孙建发的徒弟安荞,这两个铁打的信息之外,其他关于偷马的细节,被村里人传得五花八门,越说越夸张。   这事传到了苏德那边时,已经进化成了“安荞追小偷追了两百里地,好不容易逼停了小偷,又跟他打了一架。安荞打得小拇指都骨折了,才制服了小偷,把他交给了警察。”   若非苏德知道,安荞的小拇指是那天拉马时弄断的,不然就真信了这传言。   在他眼中,她似乎的确是会为了追小偷追出两百里地的人。   吃中饭的时间,苏德把马拴在凉快的棚子下,自己骑着摩托车往家走。路过孙建发家的马场,他特地放慢了速度,往凉棚里看了一眼。   这一眼看,就对上了安荞的视线。   孙建发不在,只有她坐在小板凳上,抱着电脑看着纪录片,抬起一双眼睛,看见了他。   他骑在摩托车上,很大块头的一个。   或许是早上经历的事太多,安荞已经短暂地忘记了昨晚的醉酒。此时此刻再见到了他,那些回忆一下子又涌了上来。   尤其是看见他的短袖因为汗湿而勾勒出的形状,昨晚袭胸时的手感,一下子回到了安荞的心头。   她抿抿唇,眨眨眼。   “不去吃饭?”苏德问她。   他没提起昨晚的事,正合安荞心意。   这种事情由他说起来,会让她的处境更尴尬,倒不如她主动提起,坦荡地承认自己醉后失态,反倒能显得坦诚。   她答道:“刚打算过去。”   “早上遇到偷马贼了?”   “对。”安荞一笑,“你听说了啊?”   “嗯。村里人在讲。”   抓小偷的事安荞没兴趣多讲,顺势把话题引回昨晚的酒,开玩笑般说道:“幸好昨天喝多了睡得早,不然今天也起不了那么早,那就抓不到偷马贼了。”   一般人醉酒后做出囧事,总是会装作忘记。   苏德没想到,她能提得这么轻松。   他还没说什么,她已经走出了凉棚。   安荞笑容真诚,毫无遮掩之意,问他:“昨晚你帮我买东西,花了多少钱?我付给你。”   “没关系。”   这钱,他没打算问她要。   安荞站在他的摩托边,好看的丹凤眼看向他,没有了醉意,却依然勾人。   “那这是我收到过的最特别的礼物。”   苏德顿了好一会儿,才明白她这话的意思。   如果他tຊ收了钱,那些卫生巾便算是他代她买的。跑腿帮忙罢了,没别的含义。   而此时他不收她的钱,那些东西,便成了他买给她的。   礼物。   哪有人送卫生巾作礼物的。   她这话把苏德说得都局促起来了,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   安荞看他这样子,轻松一笑。   不逗他了,该去吃饭了。   她盖上电脑,拉上一旁鞍房的门,做好离开的准备。   苏德问:“去哪儿?”   安荞:“回家吃饭啊。”   刚才他过来时,她就告诉过他了。   “我送你过去。”   苏德的摩托,坐两个人绰绰有余。虽然他体型大,但往前挪一挪,正好空出了安荞能坐的位置。   她不跟他扭捏,轻松一跨,坐到了他身后。   她故意诓他:“我不敢坐摩托。”   当然,苏德不会知道,安荞曾在沿海的公路上狂飙摩托的过往。   这话假得离谱,但苏德信了。   他很认真地给安荞出主意:“怕就抱着我点。”   “方便吗?”   “……”   她又给苏德挖个坑。   他要是说方便,显得他很想让安荞抱他。要是说不方便,又显得刚才那话虚伪。   语言的艺术,他显然玩不过安荞。   苏德不傻,也不迟钝。   三番两次被安乔逗,他隐约感受到了,她这是故意的。   刚才他骑摩托过来时,还想过这丫头会不会因为想起了昨晚醉酒后所做的事,而疏远了他。   现在看来这个担心完全不成立。   他没再说话,离合一松,车把一转,摩托在轰鸣声中飞驰而去。   有冰冷的东西贴上了他的后背。他知道,那是她的电脑。   而后,温暖的触感从他身体的两侧环上,轻拢住他的腰。   他也知道,那是她的双手。   苏德笑了。   就算他没说“方便”,她还是会抱。 第18章 《驯鹰人》   苏德把车停在孙建发家的小院外,安荞下了车。   她微笑:“谢谢你。”   他问:“谢什么?”   谢他昨天帮她买卫生巾,还是谢他载了她一程。   安荞没想到他也会抛这种问题。原来他只是话少,而非不会说话。   她微微思索,回答他:“什么都谢。谢谢你在酒桌上没敬我酒,谢谢你帮我买东西,谢谢你扶我回院子,也谢谢你载我回来。”   有了刚才那些带着坑的话语作铺垫,现在的这番话,显得格外真诚。   苏德收下了她的感谢:“不用跟我客气。进去吃饭吧。”   “嗯。再见。”   安荞转身进院子,而摩托声越行越远。   孙建发中午不回来吃饭,林芳热了昨晚的剩菜,与安荞一起吃了。   ——   这天过去后,就到了周末。   周末一来,客人成倍地增长。安荞本想去马场给孙建发帮帮忙,她不会骑马,但起码可以帮着辅助客人上下马。   但孙建发对于伤残中的安荞的最大容忍度,就是让她在凉棚底下呆着。   一旦她有干活的念头,他便板起张脸,凶巴巴地让她放下别动,哪儿凉快哪儿呆着。   甚至于毫无技术含量的梳毛,他都不让她做。   无论安荞怎么解释自己的骨伤并不碍事,孙建发咬死了一句话——“回家休息去。”   几番挣扎无果,安荞决定尊师重道,听师傅的话,什么事都等休息过这几天再说。   她回到自己的小屋,大好时光肯定不能心安理得地躺着睡觉,便问了林芳村里收快递的方式,决定做一些网购,把在这儿缺了的东西补一补。   林芳告诉她,村里收不了快递,要去镇上拿。   虽然麻烦了点,但也是个可行的办法。   安荞问清楚了收货地址,填进购物软件里。   两天的功夫,她陆陆续续买了几十单。订单里不仅有卫生棉条之类的生活用品,也有些简易拼装的衣柜衣架,以改善生活质量。   周日的午后,她手机购物到眼睛发疼。   这个时间段虽然还在周末之中,客人却已经不多了。因为来到坝上的游客中,很大一部分都在京津冀地区上班。明天是工作日,今晚想睡个整觉的话,天黑之前就得踏上回程的路。   所以安荞在院子里看见了孙建发,也并不意外。   “师傅。”她出声招呼。   孙建发看她一眼,问道:“怎么不睡个午觉?”   她是病人。在他的观念里,病人要养病,最好一天睡二十二个小时恢复元气,剩下两个小时就用来疯狂吃东西补充营养。   安荞笑了。自己这两天的夜晚已经睡得够多了,要是白天再睡午觉,岂不变成了猪。   她明明是刚激情购物了一番,为了不让他担心,故意说道:“我刚睡醒。”   “哦,这行。你要是饿了,就去弄点东西吃。”   他显然是在养猪。   安荞笑眯眯的,脑海中浮现出胖了五十斤的自己的模样。   如果真按他所说的生活方式过日子,想来那样的体重也不遥远了。   两人说了会儿话,孙建发便去仓库里,抱出了一台机器,搁在电三轮车上。   机器笨重,上头满是油垢,很有年代感。   她眯着眼睛仔细辨认了一会儿,认出那是一台柴油发电机。   她不知道师傅要拿着发电机去做什么,直到他又从仓库里掏出台电焊枪。   她之前就知道,马场的鞍房里,那么多马鞍架子和水勒架子都是他手工焊上去的。   以前拍人物纪录片时,她在东北拍摄过一位电焊师傅,也跟着电焊师傅学了点手艺。不过那也只是三脚猫功夫,时间一长,跟没学也没有差别。   所以看孙建发带走了发电机和焊机,她有些眼热。   “师傅,我跟你一起去。”   无论去哪里,她想观摩观摩。   孙建发坚定地拒绝:“你就在家呆着,再去睡一觉。”   “我刚睡醒的。”   “再睡一会儿。多睡觉没坏处。”   “……”   他态度坚决,没有松口的可能。   安荞只好暂时放弃这个念头,眼睁睁看着他开着三轮车带走了机器。   今天林芳出了门,孙建发也去了马场,小院子里只有她一个人。   那条两个前爪雪白的狗仿佛也有灵性,看她落了单,屁颠屁颠地甩着尾巴到了院门口。   “白手套。”   安荞叫它一声。   现在召唤它的咒语,不再只有嘬嘬嘬了。   叫它的名字,它会有反应。   连续喂了白手套几天的饭,为了这口嗟来之食,它欣然接受了自己的名字。   安荞慈爱地蹲下来,揉揉他的脑袋:“我在网上给你买了狗粮。我没养过狗,不知道什么味道的好吃,到时候你自己尝尝。”   光是一个名字,白手套能听懂。但她这番话太长,超出了它的理解范围。   它一歪头,不懂。   安荞也没想让它听懂,无非是无聊,才讲给它听。   她撸了一会儿狗,便让它自己出去玩了。在草原上当流浪狗,可能会没饭吃,但不会没地盘玩。偌大的草场都是它尽情奔跑的地方,她想,总比栓着它在小院子里好。   狗走了,她回屋子里,看电影节组委会的纪录片单元投稿作品。   这个电影节是她的母校主办的,主推学生创作的电影、纪录片和短片作品。   安荞毕业的年份不长,却已算是在纪录片方向混得较好的校友。从她在国际电影节上获得提名开始,母校就给了她在纪录片单元的评审资格。   今年的投稿作品一共七十多部,她要在两周内看完。   当下市场上的纪录片作品,渐渐出现了和短视频融合的潮流。时长越来越短,节奏越来越快,信息的数量大于质量,短短几分钟,却像是个故事大拼盘。   她本以为,这次的投稿作品都是学生创作,应该还不会盛行这种风气。   看了几部作品,却发觉自己的想法太天真。   她对于纪录片作品,有着自己的评价标准。就人物纪录片而言,无非“有新意、有内涵、有故事”三条。她靠这三个要求挑选佳作,也取长补短,从他们的作品里找找值得自己学习的地方。   可光是这三条,能符合她要求的,也寥寥无几。   她尊重影像创作,看片子从不用倍速。   但把这些作品以原始速度一点点看下去,真是对她身心的极大考验。   一个哈欠出来,她想着,看完下一部作品就休息一会儿,明天再看。   打开下一部影片,一开场,并不是安荞所熟悉的,学生影片常用的,故作深沉的黑场加旁白。   一只雄鹰从红日飞过,镜头随着雄鹰飞行的轨迹缓缓下摇,从天空一路摇到广袤的树林,落幅在一个头戴绒帽的哈萨克老人肩膀上。   安荞眼前一亮,兴趣很快被勾起。   这个手持的镜头,虽然因为没用到稳定器而产生了晃动。但无论是从视听语言的哪个方面来说,都显得成熟而有质感。   不像是学生作业。   她接着看下去。   长镜头尚未结束,镜头逐渐固定下来,只有轻微的呼吸感。   而老人对着镜头后掌机的摄影师,用哈萨克语说道:“我从十三岁开始熬鹰,什么样的鹰我都驯过,驯了七十多年。小时候熬鹰的时候tຊ,我把鹰当作自己的敌人,跟它们较劲。现在不会了。现在,它们是我的家人、我的朋友。”   长镜头以老人朴实的笑容结束,手写汉哈两语的标题字幕“驯鹰人”竖着排版在一旁。   安荞按下暂停键,眉头微微皱起。   她去看了眼导演的名字。李伟。简单干脆的男名,比孙建发的发电机更有年代感。   安荞可以确定,前两年,她没有在获奖名单里见到过这个名字。   她又去看李伟的年级。表单里的“大一”很不显眼,却让她的震惊更上一层楼。   她按下播放键,接着看下去。   二十五分钟的影片结束,她合上电脑,带上打火机,到院子里抽了三根烟。   她打电话给组委会。   接电话的,是她在学校时的师姐,也是组委会的负责人。   “师姐,你发过来的投稿作品里面,有一部作品,我想申请组委会,做一下创作流程调查。我怀疑这部作品是学生外包给专业团队做的。”   负责人问:“《驯鹰人》是吧?”   “对。”   “昨天晚上,王明老师也反映过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开始调查约谈了。”   “好的。有结果了的话,师姐记得告诉我一下。”   安荞就知道,不会只有她一个人对这个片子有所怀疑。   她希望学生们的纪录片有新意、有内涵、有故事,但对于一个新意、内涵、故事和技术水准都遥遥领先学生水平的片子,她也难以置信。   这片子,好得太突出了。   倘若调查结果如她所料,片子是学生外包出去拍摄的,她不会对此感到意外,甚至会觉得正常。学生有野心,也有小聪明,只是年纪太小,不懂得过犹不及的道理。   但倘若经过了调查,证实了这部片子就是这学生本人拍摄的。   安荞不敢想象,他被怎样的天赋所笼罩。 第19章 未成年人不能喝酒   今天的晚餐,比起以往有些奇怪。   照理来说,周日的晚上是一周之中客人最少的时候,可偏偏这人最少的时候,林芳和孙建发都迟迟不回家。   安荞跟师姐通完了话,看了眼时间,便套上外套出了门。   她朝着马场的方向走,一路上碰到了好几支下班的马队。村里的马倌们差不多都已经知道了安荞是孙建发的徒弟,既然是老孙的徒弟,那边是村里的自己人。   双方经过,都会打声招呼致个意。   路过一幢毛坯院子,安荞瞧见了在院墙下打盹的白手套。她本无意打扰它的清梦,奈何白手套的嗅觉太灵敏,睡着觉也能闻见安荞的气味。   它甩甩尾巴站起来,跟在安荞身边,一起往外走。   她原本是想先去马场找孙建发的,没有想到的是,还没走到马场,先遇见了林芳。   林芳开着车从村外进来,稳当当地停在安荞身边。   她摇下窗户,安荞透过车窗看进去,看见了笑容和蔼的她,也看见了坐在副驾驶座打着游戏的青春期男孩。   会出现在林芳车上的男生,安荞问都不必问,一定是他们的儿子孙熙。   林芳向她介绍:“小安,你还没见过孙熙吧?他今天刚中考完,我把他接回来。”   说完,她又拍了孙熙的肩:“熙熙,先别玩了。你不是问是谁帮你把白雪找回来的么?喏,这就是你小安阿姨。”   孙熙的游戏不能暂停,他百忙之中瞥了眼安荞。最基本的礼貌倒是没丢,喊她一句:“你好,小安姐姐。”   安荞一笑。   就像林芳不愿意她喊她师母一样,孙熙没比她小太多,喊声姐姐足够了。   更何况她是孙建发的徒弟,而孙熙是他的儿子。他们俩算起来,的确是一个辈分。   比起阿姨,姐姐显然更合适。   她也回应:“你好。”   手机里传来击杀的音效,孙熙吝啬了他的时间,没有再理会安乔。   林芳歉意地说:“小安,不好意思啊,这孩子就是这样,一碰到游戏,啥也顾不上了。”   安荞万分理解:“姐,他刚中考完,是该放松放松。让他好好玩一会儿吧。”   “这话说得有道理。”孙熙依然低着头,却不妨碍他跟安荞说话,“小安姐姐,我先打游戏。等会儿吃饭了,我再问你白雪的事,好好谢谢你。”   就这么几句话,安荞能感受到,孙熙并不是从前林芳口中那个顽劣不堪的叛逆期小孩。   他虽然玩游戏,但并不是完全不理会家长。言辞不经雕琢,却也有几分真诚。   跟这样的孩子相处应该会是轻松的。   林芳劝孙熙放下游戏无果,也不再管他,转而告诉安荞:“今天来不及做饭了,我刚从镇上打包了一点回来。小安,你上车,咱们一起回家。”   “好。”   安荞坐进后排,车启动了,她想起她的狗。   它刚才还在她身边。   从窗户里望出去,便见白手套在车后跑得飞快,紧紧追着车。   好在这一段路也不长,车很快就停在了院子外,白手套也很快气喘吁吁地赶到,依然绕在安荞的脚边。   孙熙的游戏终于结束,他收起手机下车,去后备箱拿自己的行李箱,抬眼便见到手里拎着塑料袋,脚边围着一只狗的安荞。   刚才没仔细看,现在看清楚了,原来她长这样。   来的路上听妈说,这个小安阿姨多么多么能干,多么多么勇敢。他以为,又能干、又勇敢的女人,又选择了来这里干活,想必是个女汉子,说不准块头比他还大。   见到了安荞,才知道自己想错了。   原来能干、勇敢,也可以和漂亮、秀气一起,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   他观察安荞的同时,她也在看他。   他坐在车里时一直低着头,她看得不真切。现在到了光亮的地方一瞧,发觉这孩子长得还不错。   小麦色的皮肤显得很精神,而出众的五官镶嵌在深邃的骨相中,让他身上带了点异域风情。   个子高,浑身不瘦弱,t恤下饱满的是他特地锻炼出来的肌肉。   对于同龄的男生来说,他这个外形算是很出众的。   “小安姐姐,这是你的狗啊?”   孙熙看着白手套问。他觉得,这狗未免太粘人。   安荞笑笑:“不是的,就是村里的野狗,我管它叫白手套。我就是日常喂喂它,它就缠着我了。”   “白手套?”孙熙两眼一瞪,仔细看它的两个前爪子。乌黑乌黑的狗,只有前爪雪白雪白,跟套了个白手套一模一样。   这个名字取得,雅俗共赏又贴切,他很快喜欢上。   “嘬嘬嘬,白手套。”孙熙逗狗。   他像包子。狗不理。   孙熙不解:“它怎么只跟你玩啊?”   “我每天喂它饭,它当然跟我玩。”安荞给他出主意,“要是从今天晚饭开始,每餐都由你来喂,明天的这时候,它就只缠着你了。”   孙熙摇摇头:“不要。我要玩游戏。”   “你要给你爹帮忙。”林芳已经把几袋子菜放进了屋子里,出来发现两个小朋友还站在外面,“熙熙,小安,快进屋吧,别跟狗玩了。”   “没跟狗玩,我跟姐姐讲话呢。”   “讲话也进来讲。”   “哦。”   孙熙一只手拿箱子,轻轻松松跨进了门槛。走到安荞身边,看她手里满当当的塑料袋:“我帮你拿,给我。”   安荞笑着走了。   小屁孩,第一次见面,就跟她逞man啊。   孙熙提着箱子追上去:“哎姐姐,我说我帮你拿,你听见了吗?”   安荞逗他:“没有。”   “那你要不要我帮你拿?”   安荞停下脚步,两人都已经进了屋子。她看他一眼,就把手上的饭菜摆在了桌上。   到都到了,还拿个什么。   孙熙撇撇嘴,吃了个小瘪。   在桌边拆饭菜包装袋的林芳看过来:“熙熙,你把行李箱拎到自己房间去。要洗的衣服拿过来,我晚上都帮你搓了。再给你爹打个电话,问他还要多久回来。”   孙熙照办,又将行李箱提了起来。   出去之前,他小声跟安荞说:“我爸电话你打吧。我忙着呢。”   “去吧。”   安荞逗他逗得很开心,对他的好感也不赖。这孩子可比她之前想象的好玩多了,远非典型的青春期叛逆少男,动不动摔筷子砸碗的那种。   等他拎着箱子离开了,安荞摸出手机给孙建发去电。   第一通电话,孙建发没接。   安荞等了两分钟,又打过去一通。在电话即将又一次超时挂断之际,那边总算接通了电话。   电话那头声音嘈杂,安荞听出来,是柴油发电机的噪音很大。   她知道,这几天他都在做电焊。虽然她不清楚他具体焊的是什么。   孙建发的声音便被盖得微弱:“小安?怎么了?”   “师傅,芳姐买饭回来了。孙熙也到家了。您什么时候回来吃饭?”   孙建发在那边很艰难地分辨着她的话。虽然有几个字没听清,但意思听懂了。   他看了眼手头的活,告诉安荞:“五分钟到家。”   安荞愣了愣。   电话已经挂断了,而她在想着,为什么孙建发回家只要五分钟。   照tຊ理来说,他要回来,也应该先给马卸了鞍子,再把马放到山上,然后才能回家。整个过程,就算再怎么顺利,也至少需要半个小时。   五分钟就能回家,只有一个可能。   在做电焊之前,他就已经把马放出去了。   虽说今日下午客人不多,但稀稀拉拉总还有点生意。他早早放了马,这是脱产在电焊。   安荞想不出来,是怎样的焊件,能比赚钱更重要。   不过,看着林芳在一旁忙碌地收拾饭菜,她暂时放下了自己的思绪。先去水池洗了手,又回到桌边,帮林芳摆出碗筷。   她很看得出来,今天林芳心情很好。   “小安,熙熙这孩子,从小被我惯坏了。说话没个分寸,要是他说错什么话了,你就尽管说他骂他啊。”   安荞眉眼一弯:“我觉得他挺好的。”   “唉,好个啥呀。”林芳虽埋怨,却也是笑着,可见口不对心,“他这辈子也就这点出息了。”   谈笑之中,孙熙和孙建发前后脚回到了家。   一桌子的美食,都是从镇上带来的,还热乎着。   因这里地处河北内蒙交界之处,北上去内蒙也就小几十公里路,故而镇上的餐饮,除了“正宗安徽板面”之外,都是内蒙菜。   内蒙菜,牛羊肉是主角,少见蔬菜。   孙熙一上桌就说:“总算能吃点肉了。那破学校的饭菜根本不能吃。”   他这话一出口,林芳就心疼,赶紧又给他夹了两块羊腿肉。   她问道:“好吃吧?”   孙熙狠狠点头:“好吃,但没我妈做的好吃。”   “就会贫。”   林芳嫌弃在嘴里,温暖在心里。   给他夹肉的筷子就没消停的时候,坚决不让他的碗有任何空荡的迹象。   孙熙嘴巴被肉塞满,还嘟囔着问安荞偷马贼的事。   安荞讲得不算详细,他也听得认真。   看他那义愤填膺的模样,加上他一口一句“我的白雪”,安荞就猜到,那匹大白马,应该是属于他自己的马。   孙建发养马为生,给儿子弄匹马很正常。那匹马是他的宝贝,也难怪在车上的时候,他说要好好谢谢她了。   安荞把偷马贼的事说完,孙熙就站了起来:“姐姐,你等我一下。”   小男孩风风火火地跑出去,又风风火火地跑回来。   回来时,手里是一瓶二锅头。   “你刚才去买的?”   林芳问他。   孙熙一摆手:“我从学校里带来的。”   孙建发诧异:“你在学校,买酒干嘛?”   “喝呗。”   孙熙漫不经心,扭开了瓶盖,就要倒进安荞的杯子里。   安荞前几天才喝醉过一回,教训惨痛,可不敢再喝。赶紧拦着这热血上头的小子:“口头谢谢就好了,咱就别喝酒了。”   “那哪成啊。”孙熙想了想,“姐姐,你就随便喝一口。反正是我敬你,我喝光就好了。”   安荞哭笑不得:“你才多大啊,未成年人不能喝酒。”   “没这回事。”   孙熙不管不顾地,给安荞倒了一小口,然后给自己的酒杯填满。   他这杯酒敬得郑重其事,几乎快赶上安荞拜师。   一口闷光。   闷光了之后,还嘚瑟地把酒碗倒过来给安荞看,空的。   像小狗炫耀自己刚捡的木棍子。   他这样猛灌,林芳和孙建发也没说什么,可见他以前就常喝酒,他们早就习以为常。   小子藏不住事,一杯酒下去,“我佩服你”四个大字就差写在脸上了。   当初追马的时候,安荞想着的是维护师傅家的财产。   她根本没想过,这一遭下来,还能给自己收获个小迷弟。 第20章 师傅的儿子   周二的晚上,安荞把早就完成了的纪录片成片发给王明。   了却了一桩心事,她总算放松下来,烧了点热水便去洗了澡。   估计是太兴奋的缘故,洗澡的时候心思全不在自己身上。搓着沐浴泡泡,便把小拇指上的夹板蹭掉了。   安荞特地感受了一下,小指虽说骨折了,但经过几天的修养,竟然也能弯曲起来。   有点疼,是完全可以忍受的程度。   周三一早,她跟林芳打过了招呼,便开车去了镇上的卫生院,又拍了个片子。   医生看着片子,问她要不要再配点药。   安荞疑惑:“不用再上夹板了吗?”   医生:“你还想上夹板吗?”   安荞坚决摇头:“不想。”   “那就吃点药好了。你骨质挺不错的,恢复得也很快。小指这个位置容易撞到,这几天注意一点,应该没太大问题。”   安荞遵医嘱配了药。   在镇上的快递站把前几天网购的快递都领了,便回了双峰村。   中午吃饭的时候,孙建发就发现她拆了板。   鉴于她拆板的周期实在太短,孙建发很不可置信:“医生说,已经可以不用夹板了?”   “对。医生说没问题了。”   “好,那就好…”孙建发点点头,“正好,我那边圈子也搭完了。今天晚上放完马,我带你去镇上挑一套装备。从明天开始,我教你骑马。”   孙熙适时插话:“爸,我还没全套装备呢。我那套衣服去年暑假就穿不下了,靴子小了得有三个码。你咋不带我去买一套呢。”   “你自己骑摩托去镇上买。”   “诶,爸!”孙熙一脸委屈,“我未成年,骑摩托去,被交警抓了怎么办。”   “那你走着去。”   “……”   有时候真的会怀疑谁才是亲生的。   孙熙自讨没趣,也不再说这件事。   一顿饭尚未结束,有熟客给孙建发打电话,说已经进了村。他们要六匹马加两个向导,马场正好全员出动。两父子匆匆扒了几口饭就走了。   安荞趁着下午的时间,正好把电影节的投稿作品评分确认下来。   她的标准清晰明确,每个片子该得多少分就是多少分,没什么可以犹豫的。   但只有填到那一部《驯鹰人》的时候,她的键盘顿住。   一通电话打给组委会的师姐,了解一下创作流程调查的情况。   师姐告诉她:“这片子情况有点复杂,目前我们还没调查出结果。那个分你先不评也没关系,反正只要证实了这部片子是他自己拍的,那就是一等奖和最佳创意奖。如果不是,那就要取消获奖资格。也用不着分数了。”   “嗯,我明白了。那你们目前调查出了哪些信息?”   “我们约谈的时候,那个孩子表现挺意外的,好像一点都没想到我们会找他谈话。当时王明老师不在现场,通过电话问了他一些问题,比如灵感来源啊,镜头设计的思路啊,他都答得挺好的,他后来也出示了到阿勒泰的机票,但王明老师觉得这些还不能作为片子就是他拍的证据。后面王明老师让他去收集一些材料,要那个老驯鹰师本人录制一段视频,亲口证明影片全程都由他拍摄完成。但他说提交不了。”   安荞不解:“为什么?”   王明那人,她是知道的。虽然毛病一大堆,但确实是个很爱惜人才的人。   他让李伟提交的材料,收集难度并不大,几乎有了偏袒他的意思。   这么简单的小事,怎么会提交不了呢。   电话那头的师姐叹了一口气:“那个孩子说,驯鹰师上个星期已经过世了。”   安荞愣了愣:“过世了?怎么会这么巧?会不会是…”   “不会。他不是在找借口。”师姐满是遗憾,“我让我在阿勒泰的朋友,按照片子里的地址找倒了驯鹰师的家人。老人的确去世了,李伟没有骗我们。”   “那…王明老师怎么说?”   “老师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到这周末公式入围名单之前,他如果还拿不出有效证明,只能按片子不是他拍的来算。”   安荞沉默了良久,道了声谢,挂断了电话。   今天的电话费消耗却不是到此为止,师姐那边通话结束,她又给王明打过去。   一开口,寒暄也顾不上了,她直接说道:“老师,这不公平。”   王明轻笑:“那怎么算公平?他没法证明片子是自己拍的,我们就有理由认为他找了外包。”   “老师,按照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我们怀疑他,就应该由我们拿出证明他找外包的证据。他没法让驯鹰师作证,这是不可抗力因素。”   “荞荞。”他的语气里带着轻蔑的笑意,“谁主张谁举证?是不是坝上太原始,让你天真起来了。我们现在讲究谁主张谁举证,那等到公示阶段,其他的参赛选手照样会质疑他。就算那时候我们再说举证原则,再保全李伟的奖项,舆论场上,参赛选手们和公众们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把他淹死。   荞荞,李伟才刚上大学一年,你觉得他能经受得住这样的舆论吗?就算经受得住,有了这别人施加给他的污点,他以后在圈子里还混不混了?你说是吧,荞荞。”   她深吸了一口气:”我明白了,谢谢您。”   “心里不服就别说谢谢,没意义。”王明打笑她,“那学生跟你一样,刚上大学就展露出非凡的天赋。你是运气好tຊ,一上学就遇到我。他可能很有实力,但不知道有没有足够的机缘,能碰上愿意提携指点他的老师。”   “老师,您的意思是,让我…?”   “我对你,你对他,都是一样的。不说这次电影节的事,只看将来,拉一把,独立纪录片行业或许就能多个人才。你自己考虑就行。”   王明挂断电话的速度依然飞快,安荞还没想好怎么回答,挂机的音效已经响了。   收起手机,她轻轻嘟囔一句,   不一样的。   就算她真的收那个孩子做学生,她也不会像王明那样,收学生收到床上去。   不过学生不学生的,以后也可以再说。   她把心收回眼前的电影节,结合着师姐和王明的话,她知道李伟的这个奖估计是悬了。可就算是悬了,她也要就事论事,给这部片子打上它应得的分数。   无论片子到底是谁拍摄,它的质量都无需质疑。   她敲下键盘,反复检查了一遍每个片子的评分,刚把表单发送给师姐,自己屋子的门就被敲响了。   “小安姐姐,是我。”   安荞环视了一圈,自己的屋子里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便说道:“门没锁,你自己进来就行。”   孙熙把门开了一条缝,露出半个脑袋探进来:“那我进来了?”   她笑了:“这是你家。你把我赶出去都行。”   “那可不行。你是我爸亲口认下的徒弟,我要是把你赶出去了,他非得打断我的腿。”   小伙子进了门,难免好奇地看看安荞这住处的环境。   他记得这屋子很简陋,家具很少。但他不记得,原来这“简陋”的意思是,真的就只有一张床和一个柜子。   知道的,说这是一间长期没有人住的屋子。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家穷成了什么样子,连点像样的家具都买不起了。   家里虽然不算特别富裕,好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哪有让人住在这种地方的道理。   他当即决定:“姐姐,你喜欢木地板还是砖地板?我去弄点材料,给你铺一下。再给你刷个漆,买点家具。”   “嚯?”安荞眨眨眼,“你还会干装修呢?”   “我什么不会干?”他挺得意,“我大伯就是干装修的,我跟在他身边,光是看看也学会了。”   “你对你爸爸的其他徒弟也这么好?”   孙熙无语地告诉她:“我爸上次收徒的时候,我才三岁,我怎么对他们好啊?而且我对你好,不只是因为你是我爸的徒弟,也因为你帮我救了白雪啊。你都不知道,我去上学的日子里,天天就记挂着白雪了。它是我半条命。”   安荞笑道:“那正好。我买了个衣柜,快递刚到镇上。一会儿去镇上,我刚好取回来,你帮我装吧。”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看他兴致冲冲的模样,年轻又青春,也不免幼稚。   跟他聊天,安荞感觉自己全身心都年轻了起来,很有活力。   装修的事翻篇,她想起来问:“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   “哦!哦!差点忘了正事了。我加你个微信。”   孙熙从口袋里掏出个手机,她看了一眼,是最新款的顶配苹果,售价不菲。   加上了微信,孙熙发来一串数字。   “这是我的身高、体重、鞋码。一会儿我爹不是要带你去买装备吗,你照着这个尺寸,帮我也买一套。就要我爹给你挑的款式就行。我原先的那套还是前年买的,根本穿不了了。”   “很没必要。”安荞对他笑笑:“你看着吧,师傅虽然说是不带你,但一会儿出发的时候,肯定还是会叫上你的。” 第21章 马具店   安荞猜对了。   傍晚,孙熙和孙建发一起放完马,回到家接上了安荞,去镇上的车果然坐着三个人。   孙熙坐在车后排,一脸得意地打着游戏。   孙建发问他:“昨天做向导赚的钱,没充进游戏里吧?”   “没有没有。”孙熙撇嘴,“我哪儿就这么败家啊。”   “那一会儿装备自己买。”   孙熙震惊地抬头:“啊?为什么?我整个兜里的钱加起来,也不一定够买一套的。”   “不够我就先帮你垫上。”   “嗯,这合理。”孙熙抢着说。   孙建发把话说完:“等你之后赚了钱再还我。”   孙熙的表情变化就发生在一两秒之内。到底年纪还小,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   安荞在前面,透过后视镜把他的神情收入眼底。   她心里偷笑着,觉得这小孩真性情得很可爱,虽然说话像个小大人,可确实是个纯朴的孩子,像这片草原生养出来的人。   父子俩说话没过几句,镇就到了。   孙建发找到自己常去的马具店,停了车,领两个小辈进去。   马具店的老板和孙建发是旧相识,一看他进门,便笑着说:“今天这么早下班了?”   “嗯。带他们过来买点东西。”   孙建发朝后看一眼,老板顺着他的目光,就看见了孙熙和安荞。   孙熙他认识,安荞倒是生面孔。   他想起前几天听双峰村人说起的事,问道:“这是你新收的徒弟?”   “嗯,我徒弟,小安。小安,这是杨老板。”   安荞和杨老板握了个手,互相道了好。杨老板又问他这是来买什么。   “小安第一次骑马,要全套的装备。还有,这小子这两年长得太快,之前的装备也小了,也得更新。”   “行啊,装备肯定是需要的。”杨老板对生意很热情,“今天正好到了新的款式,都在墙上和架子上了,你们自己挑就行。”   孙建发点点头,在店里慢慢地挑过去。   这家马具店,在整个镇上都算规模比较大的,不仅出售马鞍、缰绳、汗屉等马具,也有护甲、马靴、马裤、头盔等装备。马具占据一边,另一边则都是各式的装备。   从小孩到成人,从头到脚,这里的装备很齐全,款式也很多。   孙建发只看质量和实用性,挑出了三个款式的全套,让安荞来挑。   第一套是纯黑色的,护甲裤子和鞋子都包裹性很强。头盔的背后为符合潮流,印了个白色骷髅头,别的没有什么花纹。   第二套的颜色则俏皮一些,以白色为主,又拼接了低饱和度的紫色,年轻又有朝气。   第三套的款式最简单,一件薄护甲,马裤的样子和普通牛仔裤没有大的差别。上手一摸,厚度和韧性没有问题。摆放马靴的模特架子是空的,取而代之的是绑腿式的护腿。   安荞不懂这些装备细微的差别,光从观感上看,她觉得上面两套都太过夸张,这村里就没有见过这样穿着的人。相比之下,第三套就日常得多。   她还没做好决定,孙熙倒是替她开口:“那就第一套呗。全黑的,多拉风。”   孙建发便道:“你挑你自己的,她的让她自己选。”   “我俩穿一样的呗。这样显得像一家人。”   “小安,你的意思呢?”   安荞本还想说选第三套的,但孙熙这样一讲,她觉得没必要在装备这种小事上坏了孙熙的心情。   于是欣然说道:“那就这套黑色的吧。”   若按照孙建发的眼光挑,这一套也显得比第二套专业些。店里的马具装备都是成品,不按体型定制,只按尺码出售。安荞挑了个号子去试衣间试了,穿出来对着镜子看。   镜子里的自己,是这些年来少有的风格。黑色的紧身衣勾勒出她不错的体型,而她腿长胳膊长,穿上一双马靴更显得精神。   马甲头盔一套,俨然一个马术人。   孙建发和孙熙都觉得这个尺码合身,就连杨老板都夸道:“这衣服穿在你身上,比厂家给我发来的模特图都好看。”   孙熙对尺寸的挑选则不像安荞这样亲身试穿,他懒得脱穿衣服,把衣服往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就说:“刚刚好。”   孙建发随便他。反正他骑马的功夫到了家,也不用担心摔伤或者腿被磨破。   他买一套专业的装备,无非是偶尔想拍几个装酷的视频玩玩罢了。   这些年孙熙刷短视频上瘾,看那些潇洒骑马的短视频,动不动就十几万个赞,他也眼红心热,有机会就上手拍一拍。   几个视频没做出过什么名堂,自娱自乐为主。   这下他中考结束了,就让他好好自娱自乐一段时间,也当是放松放松。孙建发对他还算纵容。   杨老板看三人的模样,问道:“那就是这款要两套,一套M码的,一套XXL的?”   “对。”孙建发点头,“那个第三款,也拿一套M的。”   安荞闻言,意外地转头看向孙建发。   她才是初学者,一套装备足够了,多买一套也是浪费。   孙建发给她解释:“以后你带客人,可以穿这套简单的。不然头盔、马靴、护驾都太齐全了,客人看到,还以为你技术不到位。”   “哦,我明白了。”安荞恍然领悟。   带客人骑马溜达,说白了也是服务业。做服务业的,就不得不考虑客人的心理,也要尽量减少客人对自己的不信tຊ任感。   别看孙建发话不多,对于这些细枝末节的事,他也不会忽视。   杨老板很快从仓库取出三套全新的装备,一一装好袋子,孙熙一把都捧回了车上去。   孙建发和安荞站在收银台前。   安荞留心听着杨老板手中计算机报出的数字。比她想象中便宜了一点,却也远超于平常衣物的价格。   有人说马术是贵族运动,从装备的价钱看就可见一斑。   若是一些小物件,或是寻常的一顿饭一杯酒,安荞不觉得有锱铢必较给孙建发算钱的必要性,那样反而显得客气生疏。   但这样价格的东西,她是一定不会让孙建发代付的。   还不等孙建发开口,她便主动问了杨老板:“扫码付款行吗?”   杨老板看一眼孙建发,又看一眼她,笑了:“你师傅没跟你说过啊?他在我这儿不用付钱的。我们有别的收款方式。”   安荞微愣。   看来是真没说过。   杨老板指着马具区的一顶鞍具给安荞看:“喏,那个都是你师傅做的,挂在我这里卖。别的还多着的,都卖光了,现在就剩这套展示的。这些鞍子卖出去的价格,我都还没给你师傅结算呢。还着急收他什么钱啊。”   提起这个,孙建发也问:“上次送来的那两顶西部,卖出去了吗?”   “卖了。你做的,一上来就有人抢着要。有个北京来的买家,算是老顾客了。我让他自己报价的,他一口气把两个都拿走了。一个卖了一万二,一个八千。一共两万块钱,还是老样子,我抽三成嗷。”   “嗯,这是说好的。”   安荞听他们说话,能深切感受到两人的交情和彼此的信任。   她想起在院子里堆着的那些金工、木工的工具,以及仓库里的那些皮革,终于明白了它们的用途。此前虽然隐隐猜到过,孙建发可能会自己制作马具,但直到此刻,这个猜想才被证实。   她是高兴的。   因为除了单纯的养马、骑马之外,她又能体验一门新的手艺。   可是,话又说回来,就算孙建发一直在这里以货抵款,那些马鞍也是他本人制作的,制作流程与她无关,她又怎么能心安理得地分这一杯羹。   似乎看出了安荞的为难,孙建发宽慰她:“不要紧,今天这衣服你先拿着。之后我教你做马鞍子。等你做出来了,也到这里来卖。”   “喂,爸,我怎么没有这待遇!”   刚跑去车上放东西的孙熙姗姗来迟,却也听见了他们大部分的对话。   孙建发损他:“马鞍的事,我教了你两年了。你哪次不是做到一半就没有耐心了?还浪费了我多少材料。”   “你别说,那万一小安姐姐做到一半也没耐心了呢?你肯定会双标嘛!”   孙建发一个白眼过去:“你当人人像你一样,就会抱着手机打游戏刷视频啊?”   “这叫电竞运动和新媒体!”   “什么乱码七糟的。”   孙建发对他很不屑,懒得再看一眼,转过头时却换了眼神,微笑对杨老板说:“行了,那就先这样,我们先回去吃饭了。之后有事随时电话联系。”   “行。”   太熟了,杨老板也不用出门送他们。在账本上写下今天的出货和数额,店面也到了快打烊的时间。   而孙建发开着车,载着两个孩子,则在公路上朝着夕阳的方向驶去。   孙熙得瑟地玩赏着新买的衣服和头盔,看了一会儿又闲不住,用手机连上了车里的蓝牙,放起了音乐。   他虽然是满族人,歌单里却几乎都是蒙古语的歌。自古满蒙一家,他在马背上长大,自然也喜欢蒙古的豪迈。   乐声辽阔又奔放,正契合着草原远处的一轮红日残阳。   坝上的晚霞,是绝色。艳丽的红,映在穹顶之下的每一寸草地上,公路两侧的草甸中静静伫立着闲时的牛羊,目送一辆辆车到来又远去。   今日少云无风,山坡上的风车并未转动,而飞鸟掠过,静与动悄然合一。   安荞听着音乐,看着窗外的景色。   这里远离城市,远离人群,也远离寻常的生活。   然而这种陌生的环境,却让她深切地感受到了自由和温暖。   这或许,就是她一次又一次地出走,所欲追寻的感受。 第22章 怎么总看那个蒙族人?   翌日的一大早,安荞被闹钟叫醒。   她很快地洗漱完,换上全套的装备,拎着头盔去正屋吃早饭,却发现自己还是晚了一步。   孙熙已经坐在桌子边,一边啃花卷一边打游戏了。   安荞来了,他啃花卷也啃得更快。匆匆解决了早饭,着急着要带安荞去骑马。   他心切,安荞这个第一当事人,心其实也不平静。   观察、体验、记录不同的生活状态,这是她做纪录片的初心。   来到草原,最应该体验的,无疑就是骑马。那些来了就走的游客,别的项目可以不玩,但马是一定会骑一圈的。   尤其是对于南方人来说,在这大草原上尽情奔腾,诱惑力不亚于内陆人见了大海。   安荞是个有耐心的人,这一直都是她的优点。   即使再怎么想骑上马学习,她也从没有主动和孙建发提起过骑马的事。   孙建发没有收她为徒之前,提起这事是冒昧的,像是在消耗王明的面子,以白嫖这里的马资源。   孙建发收了她做徒弟,那么教她骑马便是迟早的事。既然早晚会得到这个机会,她在坝上可呆的时间也长。着这三天五天的急,很没有必要。   今天天气好极了。   天蓝得像画,零散的云小团小团地飘落在四处,落下闲闲的影子。   这样的日子里,她等到了可以上马的日子,也算是天意。   孙熙懒得走路,从家里到马场的几步路,都要开车过去。安荞看他熟练地进了驾驶座,有些意外。   他摇下车窗喊她:“上车啊。一起过去。”   “你几几年的?”她问。   “不用算,没成年。”孙熙说得坦坦荡荡,“我会开车。村里没人管的,上车。”   安荞意外这么年轻的他竟会开车。   但既然他说了他会,她就选择相信他。毕竟倘若他车技不好,孙建发和林芳也不会放心留一把车钥匙在他那儿。   她上了车,孙熙顺畅地给车调了个头,油门松紧有度,很快开到了马场边。   孙建发和马已经在了马场,他也已经给水桶里加满了水。八匹马儿各守着一个水桶,吨吨地补充着水分。   师傅打量安荞一眼。   她换上了黑色的马术服,一件安全马甲贴身又不至于勒着,而贴腿的马靴更是让她看起来利索极了。   那一头她自己操刀剪的短发挂在耳边,头盔拿在手上,一眼瞧上去,还真像个马术运动员。   在马具店里看她,他只觉得衣服合适贴身。   现在她站在马圈边上,身后就是广袤的草原。环境烘托下,这套衣服便显得更加有气场,像是为她量身定制的,把她外型上的优点衬得更明显。   其实也不仅是这套衣服,更是她身上隐隐约约透出来的那股韧劲,让孙建发很难得地觉得,她似乎天生就属于马背。   他满意地点点头。   等马喝完了水,三个人分别牵着马从马圈里出来。八匹马都拴在了凉棚下的栏杆上,就要上马鞍和水勒。   孙熙忙着动手,孙建发拦下他,对安荞道:“小胖、花生和苹果,三匹马你挑一个。今天给你教学用。”   小胖和苹果的个头都矮,小胖比苹果胖一点,屁股也圆润。花生则是最不着家的那个,每次出门都走在最前头,回家则落在队伍的最后。   不过,小胖太不爱跑,她是知道的。   而苹果看上去瘦得厉害,她也不想折腾。   于是,便挑中了枣红色的花生,作为学骑马的第一位伙伴。   孙建发赞同她的选择,让她自己给花生上马鞍子。   “上前面有个环的游客鞍。戴那个人工革的水勒。”   安荞照办,搬着鞍子出来。   论起精致和复杂的程度,游客鞍当然比不上纯手工制作的西部鞍。但为了照顾不会骑马的游客,确保他们的安全,这种鞍具上都会有个充当扶手的铁环。   只要坐在马上的人害怕了,便能抓着铁环,扶稳自己的重心,比西部鞍更有安全感。   安荞有上马鞍的经验,即使几天不练手,再次上手,问题也不大。   她仔细地铺了汗屉,甩上游客鞍,把肚带抽到最紧,又调整了脚蹬的长度。   鞍子这就算上好了。   然后,便要上嚼子缰绳一体的水勒。   她在鞍房里找到了一套,还没走出鞍房,便听见一阵马蹄子的声音。   马很多,起码五六匹。   赶马人身骑的是一匹黑马,自远处拿着鞭子催着马而来。   安荞远远望了一眼,也不多做停留,拿着水勒到了花生的身边,用衔铁摩擦它的牙齿,试图让它张口。   花生跟她不熟,对她尚且有些抵触。   等到苏德和他的一队马从马场边走过时,安荞再一次抬眼看向他。   几天不见,他已换tຊ下了那一身迷彩。   不知是默契,还是怎么,今天的他也穿了一件贴身的黑色上衣。他本就饱满的肌肉被衣服勾勒出线条,又坐在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上,更显得有点……   安荞想了想,在心里用上了性感一词。   她没忍住,刚低下头,又看了一眼。   她当然知道,苏德也在看她。   或许是多日没有见到过她,也或许是她这一身马术服不同往常。他望向她的目光里,既有好奇,又有欣赏。   赶马的人不专心,马跑了。   苏德这才回过神来,脚跟轻轻一磕马肚子,嘴中连着咂了几下舌,他那匹训练有素的大黑马,便机灵地朝着那匹跑了的马追去。   鞭子一甩,落跑的马乖乖回到了队伍中。   “小安。”   孙建发一句呼唤,叫回了安荞的目光。   “师傅?”   他问:“怎么总看那个蒙族人?”   苏德渐行渐远,逐渐去向草原的另一边。   安荞看着他执鞭纵马的身影:“因为…他有一匹好马。”   孙建发看向她:“坝上什么时候缺过好马?”   安荞低下头笑了,想了想。   “也因为他是个好人吧。”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刚才的水勒上了许久,花生就是不肯张开嘴巴。   她和师傅说了两句话,花生反而放弃了抵抗,乖乖把嚼子含了进去。   安荞扣好水勒的带子,孙建发也没让她再上别的马的马鞍。将马场丢给了孙熙,进鞍房拿了根长鞭子,叫安荞跟着自己走。   她牵着马,跟在师傅身后,下了坡上了草滩,又从木板桥上过了河。   一个由铁栏杆围成的圈,出现在了她眼前的草地上。   安荞清楚地记得,这个位置,在几天前她来草滩拍照的时候,尚且只生长着草,没有这些栏杆。   这才几天过去,这里凭空多出个圈圈来。   栏杆与栏杆之间的缝隙,都用电焊焊得结实牢固。而杆架子的底端牢牢插进了土地之中,风吹动时,连一点摇晃都不会有。   柴油发电机和焊机还摆在圈子的后边,没来得及搬走。   前几天,她虽然不在这里,但每每给他打电话时,总是能听见柴油发电机的声音。有一回她叫他回家吃饭,还发现他放弃了租马的生意,专心地做着电焊。   那时候她还在想,什么样的大事,能值得他不赚租马的钱。   此时此刻,这个被他焊出来的教学圈就在眼前,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安荞感激地看向孙建发:“师傅,谢谢。”   “客气什么。走,进圈里去。”   圈子有个可以开合的小门,正好够一个人牵着马进出。   安荞牵着花生到了圈里,孙建发跟着进来后关了门,把鞭子握在手里,压迫感十足。   “上马吧。”   孙建发说道。   安荞记得,之前辅助客人上下马的时候,孙建发和孙成都讲过上下马的注意事项。她那时就留心听了,这几天一直也没忘。   此时有了实践的机会,她按照之前听说的,先站到马的左前方,手扶着马背,左脚踩上脚蹬,右脚在地上轻跳。   下半身用力跳跃,再翻身坐稳在马上,将右脚也伸进脚蹬里,没有任何问题。   孙建发满意地点头,也提醒她:“这是游客鞍,脚蹬用的是安全蹬,前面有挡板,挡着你把脚踩得太深。如果是普通的脚蹬,只有一根铁杆,踩脚蹬的时候很容易就踩深了。你一定要注意。”   “嗯。”   安荞坐在马上,静静地感受。   之前在马场,她见过许多上不去马,或者在马上一动不敢动的游客,那时还以为这是件多难的事。   切身体验了,才知道这原来并不艰难。   上马比想象中轻松多了。而骑上马背,她也丝毫没有坠马的恐惧。骑马的感受,有一点类似于她以前骑仿賽摩托,明知道会有危险,却又坚信自己能驾驭,更坚信自己能为了驾驭它而不辞辛苦。   孙建发让她双手拿缰绳,一只手拿一边,像端水一样端着。   这话,他还担心安荞不好理解,但小丫头很有悟性,一下领略到了要领,姿势虽然僵硬,却也标准。两只手在鞍前端正地把着双缰,没有什么晃动。   他又问:“怎么催马,怎么控制方向都知道吗?”   安荞点头:“之前听过。”   “行。那你自己先做一下。催动马,让它绕着这个圈子走。”   孙建发说着话,就站到了圈子的正中间。   安荞在马上,犹豫了片刻。   第一次尝试磕马肚子,她是学着所看到的苏德的动作。   苏德催马时,只是用脚跟碰一下,马就能乖乖地走。   安荞以为,大概马就是这样的。   所以第一次尝试,她磕得又轻又短,只是碰了一下,又挪开了脚。   马一动不动。   “重一点,再踢。”   安荞又试了一次,这一次脚上带了一点力气,撞了一下马肚子。   可身下的小花生,依然没有任何往前进的趋势。   孙建发保持着他的耐心,循循善诱:“小安,你说人被兔子踢了一脚,会痛到想逃跑吗?”   显然,不会。   他用兔子和人,比喻人和马。   有了这话,安荞总算知道了该怎么做。她用脚跟重重地磕了马儿,花生总算接收到了前进的信号。腿一动,颠簸着往前走了。   它走着逆时针,走出没几步,安荞便往左拽动缰绳,以控制它的方向。   它很灵,缰绳一动,它就跟着转向。   只是脚下的功夫并不好,大概是性格就不愿意待在家里和圈里,花生走路也懒懒的,走了一会儿就停下来。   安荞再轻磕,它也不走了。   是孙建发又一次提醒她碰得重一点,她脚上用了劲,花生才重新动了起来。   晃荡,颠簸,居高临下,也有趣。   安荞一边享受骑马的独特感受,一边想着,这么对比起来,苏德那马,确实是匹很好的马。 第23章 望月   先让马慢慢地走。   安荞不恐高,不怕颠簸,双手端缰绳端得很稳,腰背也能挺起来。   她的起点,其实比常人高一些。   孙建发观察着她的动作,时时指点一番。觉得她慢走没什么问题了,便把鞭子举了起来。   “感受一下快步。”   孙建发一鞭子抽在马屁股后的地上,激起地上一阵沙子。   懒洋洋的花生终于有了前进的动力,就在一瞬间,它的步伐频率变得更快。马背的上下起伏也突然变大,安荞被猛地颠了起来,几乎要失去平衡。   她下意识地抓住了身前的安全环,手里的缰绳一紧,花生停了下来。   新手表现成这样很正常,孙建发毫无取笑她抓环的意思.   “快步跟慢走,你要感受速度和浪的差别。马背的起伏就叫做浪,要适应快步的节奏,你就要学会打浪,也就是我们说的‘起坐’。”   安荞松开了安全环,仔细听着孙建发讲解动作。   “起坐,就是一起一坐,跟随着浪的节奏,站起来再坐下去。你观察花生的左腿,记住它左腿迈腿和起浪的规律,找到起坐的节奏和感觉。”   新的概念一个接着一个。   光是这么想,安荞对起坐的感受并不深,孙建发提醒她坐稳了,又一次抽动鞭子。   花生再一次快步前行,这一次,有了刚才的经验,安荞刻意板着腰控制自己的核心,让自己不至于这么快又抓向安全环。   马腿一迈一迈,马背一颠一颠。   安荞双腿紧紧夹着马肚子,尽力让自己的重心保持在正中。平衡感没有问题,她尝试着按师傅说的顺着节奏站起来。   可双脚在脚蹬上微微用力,身体刚离开马鞍子,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平衡又被破坏,重重地跌落在鞍子上,手又不由自主抓住了环子。   这一次,花生没有因为她害怕就停下,孙建发也没有叫停。   马依然在往前快步跑着,马背的颠簸持续不断,安荞抓着安全环,全身被颠得失去控制力,只能被它带着走。   马绕着圈子快步了两圈,她才终于又找到了自己的重心。   正要尝试着放开环,却听师傅说:“不着急松手,你就先握着环,试着起坐。”   “好。”   安荞不怕颠,也不怕出丑。   她一点一点地调整,一次一次尝试,却仍然没达成师傅所说的“找到节奏和感觉”。屡屡试着站起来,又屡屡被颠下去。   孙建发拿着鞭子,控制着花生的速度。   一圈又一圈,即使安荞没有什么肉眼可见的进步,但他依然很有耐心,只陪着她一直走着。   直到孙熙打电话来,告诉孙建发来了波大客人。   这是一个自驾车队,从东北一路下来,一共四个车十个人,又要三个向导。   孙熙一个人应付不过来,叫爸爸回去,再去村里别人家借点马。   孙建发让安荞接着感受学习起坐,打电话给孙成,让他连人带马一起过来做生意。   “发哥,我跟我二哥带客人呢,现在在茶棚。你要不找苏德?”   “行。”   孙建发又给苏德去电,简单交流了几句,苏德说这就过来。tຊ   他放心地让安荞自己在这里练习,自己拿着鞭子,朝着马场走回。   安荞没有像白雪那样,因孙建发的离开而偷懒。花生则渐渐放慢了步幅,马背的起伏越来越小,安荞坐得越来越舒服,她却不贪恋这样的安稳,又踢了一脚马肚子以催马。   马又快步起来。安荞试着起坐了没几下,再一次被颠得抱紧了鞍环。   抱环——放手——尝试——失去平衡——抱环   一个循环渐渐形成,她跟马互相较着劲,怎么都达不到一个稳定的状态。   “放松点,你太僵硬了。”   低沉的声音自圈外响起,安荞在颠簸之中转头望去,瞧见骑在黑马上的苏德。   他刚才接到孙建发的电话,正好合作社那边的号子刚轮过,一时半会儿能走得开,他便带着马,过来做孙建发介绍的生意。   走马半道,就见到了这小醉鬼在这里练马。   早上看她穿得这么专业,他还以为她原本练过马术。在他的家乡,大部分孩子,无论男女,会走路就会被丢到马背上,到上学的年纪,马术已经很精湛了。   城市里的精英们或许会在成年之后再开始学,但在草原上,少见安荞这个年纪才学马的人。   她很紧张,显而易见。   那在衣服下纤细的腰肢硬挺挺的,被颠起来又砸下去,先不说对马背的伤害,光是她的屁股,下了马就要遭罪。   她握持缰绳的动作倒还算标准,但一被颠起来,握着缰绳的手就松了,转而去抱了鞍环。   苏德看了一会儿,她的一些问题都暴露在眼中。   除了妹妹之外,他从来没有教过人骑马。妹妹骑马其实很有天赋,他不怎么用费心,故而他几乎可以说是没有过教学的经验。   要说,也只能提醒她,骑马不是一件一板一眼的事,大可以放松一点,先跟着马的节奏走,练得娴熟了,再去考虑控制马的节奏。   “苏德。”安荞拉停了花生,对他道,“你先去忙吧,不用管我。”   她知道师傅叫他来的原因,不想因自己的事耽误了他们做生意。草原上的生意,有一天算一天,都是实打实的流水收入。   苏德又说:“我换望月给你。望月是走马,浪比你师傅的几个马都小,适合你现在骑。”   “望月?”安荞不认识。   “那匹黄的。”苏德用鞭子指了指马队之中的一匹蒙古马。   马看上去很普通,不及花生高大,也没有苏德所骑的那匹黑马漂亮。放在草滩上,与芸芸众马归到一起,便再也难以分辨。   可这样一匹普通的马,却有个好名字。   望月。   她考虑了片刻,低头看了眼身下的花生。   她想,比起在圈里陪她练习,这么不着家的花生应该更想与伙伴们去后山奔跑。   “好,那谢谢你。”   安荞下了马,苏德也下马,将系着望月的刚绳换给安荞,拿上了花生的绳子。   “小心点。”   苏德提醒她。   安荞一笑:“好,肯定不会伤到你的爱马。”   苏德看她稳当地上了马,说道:“说的是你,不是马。”   “好。”   安荞目送他远去,花生跟在他身边,脚步明显轻快了许多。   望月被她用来试手,也是任劳任怨。她坐在马上轻轻碰了碰马,望月便往前慢慢开始走动。甚至都不用她费力拉缰绳控制方向,它也会自己绕着大圈走。   苏德把他的马都调教得很好,聪明听话,甚至可以说有是灵性。   慢慢走了几圈,她逐渐熟悉了望月的步伐。尝试着催动它走快步,望月的步伐出现了变化,但并不像花生那样急加速或急转弯,而是循序渐进地加速。   苏德说得没错,这匹马儿的浪很小。   跟刚才的花生对比,她坐在马上,甚至不觉得有什么颠簸。   “诶,花生怎么回来了?”   草滩的尽头,小小斜坡之上,孙熙见到了带马过来的苏德,和自家的花生。   苏德,他前几天带客人的时候见过,那时候就认识了,但不熟。   看他带着花生回来,孙熙难免觉得奇怪。   他和孙建发的第一直觉,都是草滩上的安荞摔下了马。花生不安分,自己乱跑着进了苏德的马队。   俩父子不约而同地看向了草滩的教学圈,却发现安荞正骑在一匹蒙古马上,专心地练习着起坐。   比起刚才孙建发在的时候,这会儿的安荞,已经能顺利站起又坐下几个回合了。   苏德说道:“我换了匹浪小的马给她,让她先学。”   “嗯,也好。我替她谢谢你了。”   孙建发知道,自家的马,就算是最好骑的几个,因为都是野骑的马,故而没有在起伏的浪上做过筛选。   但苏德手上的马,大部分都出租给毫无经验的游客,浪小是基本的要求。   要让安荞这种第一次上马的人感受起坐的节奏,马的浪确实应该小一点,她也能学得更快一些。   看来,早上安荞的话说得不错。   苏德不仅有一匹好马,也是个好人。   几人没聊上几句,刚才去农家乐放行李的客人们,陆陆续续都到了马场。   东北老大哥老大姐们笑声爽朗,乐乐呵呵地跟孙建发交流。   他们这一趟,要从祖国的东北,一路自驾到最西南的西藏阿里。十个人都是年轻时候的驴友,多年不曾相见。如今到了退休的年纪,一聚餐,有个领头的说起要结伴自驾。   老伙伴们一拍即合,说走就走。走了两个多星期,游游逛逛到了坝上。   他们心野,来坝上想骑马,但不想让人牵着,想要自己野骑。却又没有基础功底,也怕自己的老骨头在这里伤到,便跟孙建发商量了,请向导带着他们的马,慢悠悠地去山上转一圈。   三个向导作陪,前中右都有保障,安全不会有大问题。   一群人热热闹闹地上了马,出发往村后头,浩浩荡荡地溜达。 第24章 拐她回家   孙建发和孙熙中午都没回来,安荞练起坐没有大的进步,不甘心一个上午都没有进展,便紧赶慢赶地催着望月别停下来,好让她抓紧点时间。   林芳打电话来喊她吃饭的时候,她才注意到,时间早就过了十二点。   她在马上足足三个小时没有下来,望月也走了三个小时了。   再怎么任劳任怨的生物,也得停下来喘口气。   安荞这才放过了望月,也放过自己岌岌可危的屁股,扶着马鞍子下了马。   腿一落地,就软了下来。刚才在马上一直紧绷着,幸亏有着专业的马裤,不然也就不只是腿软了。   她将望月放在教学圈里,用铁丝缠上了铁栏杆门,以免马跑出来。   回到家,跟林芳一起吃了顿中饭,又去外头喂了白手套正要出门,就迎面看见了来吃饭的孙建发和孙熙。   “客人骑得怎么样?”林芳问。   孙熙轻松说道:“有你儿子我带着,那不是轻轻松松嘛!”   “你也就会贫了。快进来吃饭。”   林芳刚才已经吃过一次,老公儿子回来,又上桌陪他们坐了一会儿。   安荞一心都在望月身上,吃了饭去买了包烟,边走边抽了两根,又回到了马场。   家里的八个马早上都出去了,走了好大一圈,现在一个个地都蔫蔫的,没什么精神。白雪更是直接躺在了地上,眼睛也闭着。   因为是孙熙的爱马,只有它的栏杆边上绑着个食槽,食槽里加着马料,算是孙熙给它开的小灶。   别的马都没有这个待遇,顶多脚下被放了点草,稀稀拉拉的。   安荞到鞍房拿头盔,顺便从地上的草垛里抓了一把干草,到草滩的圈子里,喂给了望月。   看望月吃得香,她拿了根细的草叼在嘴里,也当尝尝味道。   一股草味,能下咽,不过确实不好吃。她也就不跟马再抢食物,只想着自己拿草喂它的事好笑。   这算不算某种程度上的中饱私囊?监守自盗?   不过此事天知地知她知马知,也不再有别的人知道。   等望月吃完了草,她解开钢绳,套上头盔,踩着脚蹬上马。   一上马她就发现了。   望月现在身上的马鞍,并不是早上的那一顶。   早上它的那顶马鞍也是游客鞍,只是用的时间长了,磨损也大。鞍子前面的铁环生了锈,脚蹬的安全网也掉了一个。鞍骨很硬,起坐被颠时略有点硌屁股。   而此时望月身上的鞍子,虽然也属于游客鞍的范畴,却比早上那个更新、更软。甚至于,脚蹬的长度也更加合适。   安荞想,应该是师傅帮忙换的。   师傅总是少说多做,看上去严肃,其实是个很耐心细致的人。他知道了苏德换马给她,却怕她用不惯苏德的马鞍。   安荞心里暖暖的,催动了望月,让它开始快步。   师傅过了大约一刻钟才过来,来之后,没着急走进教学圈,而是站在圈外观察了许久。   苏德的这匹马的确适合新手练习。安荞对于起坐,虽然远谈不上什么掌握,但至少不会在试图站起来时有摇摇欲坠的感觉了。   他看了好tຊ一会儿,专心致志的安荞才发现他,勒住了马,让他安全地进来。   “你继续。”   孙建发拿着鞭子,时不时辅助马的前进。看到她有明显的动作错误,就出声提点两句。   安荞很刻苦,从下午上了马,又是连着三小时的练习。   起坐的关键点,在于跟上马的节奏。望月的步伐很稳,加上孙建发同意她先暂时握着安全环练习节奏感,慢慢地,安乔的一起一落也越来越稳。   她原本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站起和坐下的时机,直到一次,她站起坐下,感受到屁股下的马背,给了自己一股向上的巧劲。   那股劲,托着她再一次稳稳地站起来。   而马的步子继续迈着,马背起伏,她顺着起伏又坐下,下身再一次被巧巧推起。   那一瞬间,安乔的眼睛亮了。   她知道,这一整天的练习总算是没有白费,师傅强调了那么多次的节奏感,她终于有了最深切的体会。   会与不会,就在这一念之间。   这样的技巧,就像自行车和游泳一样,一旦学会,这辈子便很难再忘。   她高兴了,孙建发也高兴了,鼓励她:“你现在试试两只手都放开安全环?”   其实在练习的时候,她的手也只是轻搭在环上,并没有费劲抓着。起坐的动作持续不断,而她试探着完全松开手,只端着缰绳。   就算放开了马鞍,她的身体依然起伏着,腰也依然往前有规律地推着。   没有问题。   “好,好。”   师傅一连两个好,好心情都写在了脸上。   傍晚收工回家,安荞虽然腰酸背疼得厉害,却一点都不见疲态。甚至于卸鞍子的时候,她的效率比以前都高了。   先把自家的马卸了,留下了望月在一旁。   孙熙问父亲:“这马我给那蒙族人送过去?”   “不用。他一会儿赶马回家卸鞍子,也要路过我们这儿。马他自己会带走。”   “哦。”孙熙又问,“那要不我先帮他把鞍子卸了吧。”   孙建发对儿子一脸无语:“你在这儿卸了鞍子,你让苏德怎么把鞍子带回去?他难道赶了马回家,还专门过来拿一趟?就会帮倒忙。”   “我这也不是好心么。”   小孩的烦恼忘记得快,孙建发的话,孙熙也没怎么往心里去。   把话听进心里的,倒是一旁给白雪摘身上的草和泥块的安荞。   照他们两人的意思,那马鞍子并不是这里的,一会儿要跟马一起带回去的。   那就说明,帮她换马鞍的人,其实不是孙建发。   而是孙熙口中的那个“蒙族人”。   苏德。   先是给她换马,又是帮她换上了更好的马鞍。   她自认从没有为他做过什么。   草原漫漫,风沙苍凉。   有些东西随风而来,目不可见,耳不可闻,沉默却又汹涌。   安荞今天已经很累,本没有精力去遐想。可偏偏有些事,勾得她思绪越飞越远。   嗡——   摩托声响起,她终于回过神来。   她以为是苏德赶着马回家,扭过头,见到的则是孙建发骑着摩托,赶着八匹马上山去。   孙熙开了汽车的车门:“小安姐姐,走吧,回去吃饭。”   安荞最后看了一眼栏杆上拴着的望月,上车离开。   两人回到家里时,林芳并不在家。隔壁的那家农家乐,今晚来的客人多,厨师一时半会忙不过来,就叫好手艺的林芳过去帮忙。   她买来的菜肉都在桌上,安荞帮着把菜都洗了,放在沥水篮里。孙熙在一旁打游戏,孙建发一进家门就骂他,说他不跟小安姐姐学点勤劳。   孙熙刚好一把游戏结束,当即站起来:“那今天我来做菜。”   看他兴致冲冲,安荞以为他是继承了林芳的厨艺天赋。   结果让乳臭未干的小毛头做菜的结果,就是桌上的四个菜,四个都是黑色的,无一能下口。   林芳回到家看到这一幕,从震惊到震怒,再到无奈地扶额。   最后一家四口还是去隔壁的农家乐,和邻居一家一起吃了晚饭,又喝了点酒。   那些被孙熙糟蹋了的黑乎乎的菜,安荞试着拿去喂给白手套,哪知白手套也看见这些东西,甩甩尾巴走开了,又回到了垃圾桶边找吃的。   安荞看它可怜,去拿了狗粮喂给它。   ——   新的周末转眼就到了。   周末一到,无论是孙建发的马,还是苏德的马,几乎都是一天全勤,就没有休息的时候。除了中午太阳最旺盛时,客人也贪阴凉不想骑马之外,这些马匹几乎都要靠抢才能骑上。   客人一多,安荞就没有马可以练习了。   马圈空空如也,孙建发出去带客人,孙熙倒是没出去,跟安荞一起坐在凉棚底下。   安荞看网络上的马术教学视频,孙熙打游戏。   周六,忙碌中偷闲,日子悄无声息过去。周日的上午又是一样地繁忙,安荞前几天学起坐的腰疼还没缓过劲来,这天又帮着客人上下马,感觉自己像是被腰斩了。   中午吃过饭,她去买烟的时候,顺便问了句:“有没有狗皮膏药?”   老板从货架里找了找,无果,告诉她:“前几天好像卖完了,我也一直忘了进。”   膏药不是必需品,安荞打算作罢。   老板倒是关心一句:“怎么了?摔了啊?”   “不是。就是前几天练习呢,腰有点疼。”   “在练马啊?”老板笑着看向门口进来的人,“喏,叫苏德教你。他是蒙古族的,骑马跟走路一样简单。”   苏德今天不是骑摩托过来的,他进门没什么动静,所以安荞没发现他。   他倒是看了她有一会儿了。   上一次给她换马之后,又是好几天没有见到她。再次见面,他觉得她被晒黑了点,脖子上泛着的红像是晒伤的前兆。   之前明明看她戴着脖套面巾。可能是天气一天天热起来,面巾也戴不住了。   安荞付过了烟钱,拿着烟对他一笑,正要出门,被他叫住:“你要膏药的话,我家里有。一会儿我给你送过去。”   “那样的话,就太麻烦你了。”安荞笑得挺客气。   苏德以为,她这是拒绝。   却不想,她接着说道:“不能麻烦你专门跑一趟,我跟你一起去拿吧。”   本是想给她拿点东西。   现在成了拐她回家。   一抹笑容藏在他的迷彩面巾之下。 第25章 说破就没意思了   苏德也是来买烟的。   买好后,两人并排站在门口屋檐下,各自抽了一根。   他骑上摩托,转头看向安荞。   上一次坐在他摩托的后座,她还逗他说自己怕摩托。   同样的理由用得多了反而显得虚伪,这次坐上了他的车,她安安分分地坐在座上,两手抓着车座的边。   苏德扭动车把,摩托稳当起动。   她没去过他家,甚至不知道他家在哪里。但这个村统共也就这么点大小,想来不会太远。在村中的小道上穿行,两旁的民屋在眼中退过。   摩托一直往里,直到村落的深处,他拐了一个弯,摩托骑进一间小院。   说是小院,因为确实不大,没有孙建发家的院子一半大,也不像孙家院子那样,一圈有好几间屋子。这小院子里只有一间砖房,还有一间铁皮子围成的鞍房。   苏德摩托骑得稳,安荞想着,他停车肯定也稳。   看着院子就在面前,她都做好了下车的准备,哪想前面的男人忽然一个急刹,她重心失衡,从后倒到了他的背上。双臂的下意识快于了理智,拢在了他的腰上。   几乎都不用思考,安荞的直觉告诉她,他是故意的。   摩托开到了这里,已经不会再有什么危险。而他对自己的车技又有着足够的自信,便用这种方式,也算逗一逗她。   难道是在报复她上回在摩托上,抛给他的模棱两可的问题?   安荞玩味地看着苏德,直勾勾盯着他。   “怎么?”苏德明知故问。   说破就没意思了。   她笑着摇头:“没什么。”   苏德停好车,带着安荞进了院子里唯一一间可以住人的屋子。   屋子进门就是摆着餐桌的西图澜娅餐厅,最里面是个小厨房。西图澜娅餐厅两侧各有一个房间,想来是他们兄妹两个住的地方。   超乎安荞的意料,他的家里格外得整洁。屋子虽小,收纳空间也少,那些瓶瓶罐罐倒是整齐地码放着,没有一丝杂乱感。   狡黠的坏笑藏在安荞的眉眼里,她又看向他:“家里这么干净,是你老婆收拾的?”   他肉眼可见地面色一黑。   “我没结婚。”   “那就是女朋友?”   苏德面巾下的嘴角一抽。   安荞没有点到为止的自觉。鉴于他刚才故意使坏的急刹车,她得寸进尺地问下去:“那你带我回家,如果让你女朋友知道了,不会生气吧。”   苏德的神色已经僵硬得很难看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认真地告诉安荞:“我如果有女朋友,就不会带你回家。”   “哦,那我知道了。”   安荞笑得格外知性,却不说自己知道了什么。他看着她,她也就这么看着他。   眼神交流是不公平的,因为她面无遮拦,除了tຊ眼睛外,五官都可以表情达意,自然也可以矫饰真实的情绪。   而他只有一双眼睛在外,情绪都在那眸子之中。   落于下风,便不再看。   “我给你拿膏药。”   他转过身进了屋,倒是没关上门。   她站在门外看他的房间。典型的男人屋,除了家具之外没有什么装饰品。床单被子都是深棕色,别无生趣,却因死板过了头反而显得有点可爱。   她在门外稍等了一会儿,他便拿着一盒狗皮膏药走了出来。   “谢谢你,苏德。”   苏德看她一眼,往外走去。安荞拿着膏药跟出去,又跟着他上了摩托。   摩托启动,安荞怕他故技重施,一双手虚虚地放在他身侧。但凡他刹车或是急加速,她第一反应就能抱住他以确保安全。   但苏德没有用第二次同样的伎俩,车子平平稳稳地到了孙建发的马场。   她下车:“到这里就行了,谢谢你。”   苏德微微颔首,车却不走。   “还有什么事吗?”她问。   “没事。”   苏德重新握上车把,打算走人,反而是安荞叫住了他:“苏德。”   “嗯?”   “你知道我的名字吗?”   苏德的眉毛凝在一起,这是个好问题。   她叫什么?   他只知道孙建发和林芳管她叫小安,可她是姓安,还是名叫安,他不知道。   安荞就知道他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这么问,本就不是为了刁难他,而是想告诉他:“安荞,荞麦的荞。小安,小荞,安荞,你可以随便叫。”   “好。”   “那你呢?你叫什么?”安荞的眼睛眨巴着看他。   “苏德。你知道的。”   她道:“不是这个。你的全名。”   他是蒙古族人,她想,除了苏德之外,应该还会有更长的名字。   他会叫什么呢?   巴特尔?或是毕力格?   “敖日格勒。”   他顿了顿,“敖日格勒苏德,我的全名。”   都不是,他叫敖日格勒。   “我会记住的。”   名字的话题到此结束,安荞再次道谢。   而他开着摩托车下了坡,朝着草原的另一边而去。   她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在心里默念着他的名字。   敖日格勒苏德。   意为山峰的顶端。   当他在视野的尽头变得很小很小,几乎微不可查,她终于收回了目光。   中午最热的一两个小时,是一天之中游客最少的时候。尤其在周末的时光中,也只有这时候家里的马才是空着的。   除了上午出去的三匹马还没有回来,剩下的五个都在凉棚下休息。   安荞去鞍房套上防晒的脖套面巾,戴上冰袖,搬出一个游客鞍,换下了花生身上的西部鞍,又解开了拴着它的绳子。   她刚开始学骑马,每掌握一点动作要领都很难得,也都需要巩固。   如果这周末的时间不再接触接触马匹,她也担心自己会遗忘了在马上的节奏感。   于是趁着这中午的大好时光,她骑上了花生,出了凉棚。   身下的大家伙,刚才在凉棚底下还没什么精神,一看有人骑它,就知道可以出去溜达了,高兴得不得了,走得兴致勃勃的。   刚下了坡,它就从慢步改成了快步,一颠一颠地趋向教学圈。   骑惯了望月再骑它,确实能明显地感受出它的浪更大。但安荞这几天的起坐也不是白学的,她先虚抓着鞍环,顺着马背起身再坐下。等到节奏越来越平稳,她试着松开了安全环。   同样的起坐,同样的平衡,安安稳稳,没有问题。   到了教学圈,她拉停了花生下了马,高兴地摸了摸它的脖颈:“乖乖,你真听话。”   花生耳朵前后一晃,灵动可爱。   草原上的风从不温柔,沙子不论人或是马,直愣愣地一阵阵扑来。   这里的人们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气候,生来与马为伴,便有着面对一切风沙的耐心和魄力。   安荞选择来到这里,也就是选择了直面烈日与沙尘。   她不急不躁,慢慢等候着时间的成果。   太阳慢慢升到头顶又下坠,马倌们渐渐吃好了饭,都骑着各自的摩托回到了马队。   孙建发扎的教学圈在草滩上的一块平整区域,从位置上讲,大概就在孙家马场和合作社马队的连线中点上。   回来上班的马倌们从草滩经过,自然也会看见在那里一圈圈转圈练习着起坐的安荞。   孙成啃着棒冰从村里回到合作社,想找个人说说话。看了一圈,选中了苏德,蹲到他边上,与他闲侃:“发哥家的小丫头在圈里练马呢。”   苏德的位置,抬眼能看见安荞。   不用孙成说,他早已看了很久了。   孙成的棒冰化得很快,他索性整个含在嘴里,鼓鼓囊囊地又说:“那小丫头真不赖。我最开始看发哥家来了这么个帮工,还跟我二哥说,她在这儿待不了一个星期就得跑。没想到还真给她待住了。”   苏德不说话,只是依然远远望着跑圈的安荞。   她是从城里来的,他听说的。   她的经济条件很不错,他看出来的。   在这个时间,她本该享受着城市里精致的午餐和购物中心,或是坐在高层写字楼的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空调房凉快舒服,根本晒不到一点太阳。   而她此时此刻却在草滩的中心,顶着烈日,做着最基础最重复的功课。   一圈接着一圈。   孙成终于解决完了手头的棒冰,棍子随手一丢,嘴用袖子一抹,笑了:“你光是这么看着也没用啊。喜欢就去追。这么好的丫头,不追就被人拐跑了。”   苏德终于开口了:“没这回事。”   “嘿。”孙成才不信,“没这回事,看见她进了便利店,就赶紧骑摩托过去?没这回事,那天去给她换马鞍子?兄弟,都是男人,懂的都懂。”   他还没说什么,孙成拍拍他的肩膀站起来,笑着又去找别人说话去了。   苏德的目光从远处的安荞逐渐收回来,落在近处的草地上。   他拉下面巾点起烟。   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是多兰。   自从多兰去培训之后,他许久没跟她说上过话了。终于等到她的电话,他接得很快。   “哥哥。”   苏德听到她说的普通话,愣了愣。   他开口,当然是家乡话:“多兰,说蒙语。”   “阿和。”多兰笑着改了口,“我们都在这里工作了这么久,我都习惯说汉语了。”   “不能忘了家乡。多兰,今天怎么有空打电话过来?”   “我们培训快结束了,最近越来越空。我下周末大概就能回来。”   苏德算了算日子:“那正好能赶上你过生日。”   “是啊。这个生日过去,我终于也算是成年人了。可要好好庆祝一下。”   “嗯。额吉也告诉我,要好好给你过生日。”   提起母亲,多兰笑得更开心:“等夏天过去,我们回牧区之前,去北京给额吉买点东西吧。” 第26章 是不是喜欢   周二的下午,孙建发和孙熙都带客人出去了,只留下了花生和大黑两个马,还有继续练习骑马的安荞。   安荞站在鞍房门口,给两个马各自喂了两把草,看着它们咀嚼吞咽。   马儿悠闲,她也悠闲,手随意揣进兜里,倒是意外摸到了手机正在震动。   掏出来一看,果然是来了电话。   “阿妹!”   家乡话对于安荞来说,竟有些陌生。   会这么称呼她的人,这世上也只有一个。她很快分辨出对方的身份。   “姊姊。怎么了?”她一开口,也用上了家乡的方言。   即使很久没有与人说过,却还是没忘了吴侬软语那独特的腔调。   电话那头的人倒是没这么悠闲,语气里满是着急:“阿妹,我的车陷在泥地里了。这里好像是个什么无人区,天在下雨,车轮子越滚越深了,我该怎么办!”   安荞有些莫名。   电话里的人,是她的表姐,也是她少见于世的血亲。两人虽幼年一同长大,却因性格不同,在成年后鲜少联系。   但再怎么少联系,帮忙解决点小问题,安荞还是义不容辞。   只是那一边的表姐语焉不详,她也只好从头开始问:“姊姊,你现在在哪里?附近有没有人?”   电话信号断续,好一阵才传来声音:“我在…这里是属于山南还是日喀则……我手机没有信号,看不到具体的位置!”   安荞眼睛一睁。   “你在西藏!?没有信号,你是怎么给我打的电话?”   “我这是用的卫星电话。还好之前填紧急联系人的时候我把你电话填上了,不然这会儿都联系不上你。阿妹,你教教我,我该怎么办。我周围一个人都看不到!”   这个表姐,在安荞的印象里并不是热衷于冒险越野的人,平常戴一副眼镜,文文静静地读到了博士。   安荞不能指望她会使用脱困板或是能找到合适的石头垫行。想了想,对她而言最好的帮助,就是帮她联系上能救她的车。   她问了问,表姐出现在西藏果然不是出于越野,只是受托去进行一些学术调研。表姐是农学院毕业的,带着编制研究农作物,估计在西藏也有tຊ些作物要考察。   她给出建议:“姊姊,你先别着急。你还记不记得邀请你过去的单位全称是什么?我可以帮你联系他们,你把卫星电话上显示的经纬度坐标告诉我,我叫他们过去接你。或者你直接报警,警察可以直接通过卫星电话找到你的位置。”   表姐十分苦恼:“他们早就提出要派人接我…我想着,不能给基层单位添麻烦,所以才拒绝了。现在这么兴师动众的,好丢人啊阿妹……”   安荞扶额:“姊姊,你是想在那边丢人还是丢命……”   性命的威胁,终于说动了表姐。她从行李里找出了公文函,跟安荞读了一遍对方单位的全称。安荞分出手机屏,迅速地查到了对方单位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一通联系下来,那边派车出去找表姐了,这事儿才总算了结。   花生和大黑早就吃完了草。花生着急先出去走走,兴冲冲地往外窜。大黑则眯着眼睛睡觉,能偷一会儿的懒是一会儿。   安荞收了心,两匹马雨露均沾地摸了一遍,抱了抱大黑的脖颈,被它有些不耐烦地甩开。   她笑着拍了拍它的鼻子,安抚它的情绪。   一连几天的练习,她自认为快步的起坐已经没有问题。昨天孙建发让她感受了一下马的奔跑状态,骤然改变步伐,安荞很不习惯,又重新抱上了安全环。   她想,自己的平衡能力是不够让马跑步的,或许在起坐上,还是应该再加强练习。   从望月到花生,她体会了浪小和浪中等的两种马的快步,却没有体会过大黑这样浪大的马。   她给孙建发打了个电话,问他自己能不能试试大黑。   孙建发犹豫了一下,同意:“可以是可以,但你要戴好头盔,在圈里练。”   “好。”   昨天安荞嫌热,练花生起坐的时候没有戴着头盔,反正已经能稳定了,孙建发也没说什么。   但大黑的情况不一样。   大黑,在有基础的客人骑上它时,孙建发都要提醒一句这马性格野。   对于安荞来说是个很大的挑战,却也是她进步的机会。   她等到大黑吃完了她开的小灶,便解开了拴它的绳子,牵着马去了草滩的圈子里。   上马的时候,它总是躲着。   她一手收紧了缰绳,眼疾手快地一跳才成功上了去。还没等她发号施令,这马一感觉到背上坐了人,便自己走起了快步。   好在圈子不大,安荞又有了一定的基础,绕了两圈也就夺回了控制权,稳稳刹车。   师傅说的,人坐在马上,不能让马说了算,得是人控制马才算成功。   所以即使它已经跑了快步,但这并不是她催动的,她也要先让它停下来,再由自己控制它重新出发。   大黑很能蹿,比她想象中更能蹿。   快步一走,安荞本就发痛的腰更遭罪,贴在腰后的膏药都差点被颠下来。   她就在这小小的圈子里练习。   游客们来了又走,鸟儿一去无影踪,天边的云卷卷舒舒,总没有停下漂泊的一天。   她也曾如云般流浪,而今她有了一匹马,似乎也有了一片草原。   鉴于她腰疼得几乎影响了正常生活,孙建发中午出门的时候给她硬性规定,下午最多只能再练两个小时。要是练得多了,就罚她一个星期不准上马。   安荞在马上忽视了时间,一练就是两小时又两刻钟。看见手表上的时间时已经迟了,她意识过来自己超了时,也幸亏孙建发此时还没回来。   不看时间的时候,没觉得自己辛苦。   此时看到了时间,她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今天的锻炼量又超了负荷。一把老腰在当年扛摄影机的时候都没这么费过,而今竟然能疼成这样。   时间的确差不多了,她下马开了教学圈的门,打算往回走。   大黑要回家,走得很积极,她几乎拉不住。凶起来拽了下缰绳,它又委屈巴巴地看着她,似乎在催她快点走。   可安荞走得再快,也只有两条腿,哪里能赶得上四条腿的它。   她于是又上了马,好满足大黑的心愿,早点回家。   脚一磕马肚子,大黑步伐的变化很突然,不过安荞对它的快步有了熟悉,它一颠起来,她就上下起坐,走出没几步就很好地保持了平衡,松开了安全环。   草滩广阔,而家就在视野的那一边。   大黑想念家里美味的草料,也想念凉棚的阴凉。感受到背上的女人没有紧拉住自己的缰绳,它以为,她也着急想回家。   四条长腿越跑越快,就在安荞猝不及防间,它从快步变为了跑步。   上下的颠簸变成了上下左右全方位的晃荡,安荞甚至没来得及拉缰绳,全身的平衡就在一瞬间失去。   她想要抓鞍环,但为时已晚。   马背又是一颠,她的右脚从脚蹬里掉了出来。   重心向左偏移得太过,屁股也坐不在马鞍上,整个人都被颠了下去。   彭——   侧面着地的那一瞬,时间被放慢了百倍,安荞能感受到,自己的内脏都被震得在晃荡。   这是大黑第二次让她摔倒了。   上一次为了救小孩,她是因个人道德作祟,伤了右手的小指。   要责怪起来,追责不到她头上。   这一次,大黑是她要骑的,也是她没听孙建发的话,出了圈子还骑在背上。   纯粹是她自己作死,疼也是自作自受,没什么可以抱怨的。   她以为,自己会倒在这里,马会跑回家。然后等她的内脏回过神,她再爬起来回去。   但事情比她预计得更加糟糕。   马的确走了,没有等她。   可大黑一动,她才意识到,自己的左脚还挂在脚蹬里头。刚才事出紧急,她感受到自己要脱蹬,便忘了孙建发以前的叮嘱,把脚在脚蹬里踩得很深。   右脚脱了蹬,所以她掉了下来。   而掉在了地上,又因左脚举起的弧度,不偏不倚地正好与脚蹬卡住,而没有完全脱离马鞍的舒服。   马在跑,她在地上被马拽着跑。   马原本的速度因她和地面的大范围摩擦而减慢,却依然掀起了一大阵尘土。   安荞的整个后背都摩擦在起伏不平的草地上,石头子在脊柱上磨蹭的触感无比清晰。   脚被绷紧了拖拽,很快抽了筋。酸胀的腰背和刺痛的小腿,同时刺激着她的大脑皮层,眼眶中的泪水无意识地涌出,砸在草地上。   疼痛感让她猛然清醒。   她知道自己的当务之急不是感受这些疼痛,而是想办法把自己的脚从脚蹬里取出来。   这个时间点,草滩上没有什么人,孙家的马场更是只有花生在。她没办法求助于人,只能靠自己。   她顶着浑身的痛觉,努力地拔着自己的脚。   要么让脚从鞋子里出来,要么让鞋子从脚蹬里出来。   两种结果同一种过程,她几乎用尽力气,几次将近于成功,却也因马的跑动而最终失败。   背依然在草地上摩擦,她深吸一口气,正要再次用力,侧过的目光却让她看见了远处同样骑着黑马奔来的男人。   她恍惚间愣了神,腿稍稍放松。   那百般尝试都无果的鞋子,竟然就这样轻易地滑了下来。她没有力气控制自己的腿,左腿摔在地上,而她整个人都触地,不能动弹。   苏德来得很快。   他的马安分。他从马上跳下来,马便乖乖地在原地等他。   安荞试着动了动四肢,确认了每个关节都能正常运动,慢慢地尝试坐起来。苏德已经跑到了她的身边,满眼都写着急切。   “你别动,我送你去卫生院。”   苏德伸手,想打横把安荞抱起来。他刚要动手,被她拒绝:“我没事。”   “去检查一下。”   “我真的没事。”   安荞躲开他的手,腿往里屈,胳膊在地上一撑,还是能站起来。只是前几天就受损了的腰一动就扯着痛,大概是刚才扯伤了肌腱。   自己的身体自己有数,虽然痛,但不是大事。   她庆幸冲过来的是苏德而非师傅,不然,照师傅的个性,她又得至少一周没有马骑。   苏德抬头远远望了眼跑回了凉棚的大黑,又看满背都是草的安荞。她眉头紧紧锁着,扭着脖子看自己的背后。   “没破。”苏德告诉她。   “那就好。”   这款马术服就这么一件,万一破了,师傅肯定会问她什么原因。到时候,她摔马的事也就瞒不住了。   苏德在旁,看着她没事人一样反手给自己扫着背后的草。   从她在教学圈里练起坐,到她出了圈骑上马,再到最后摔马,他是全程的见证者。   大黑的高度和速度,在这片草原上的马匹中都能算得上数一数二。就算在马道里,从这样的马身上摔一下都不得了,更何况这里是崎岖不平的野草地。   她又没什么经验,坠马了脚还在脚蹬上,又被拖行了这么长一段。那匹黑马的蹄子就在她身边踩踏着,几百公斤的庞然大物说不定下一脚就落在她身上。   这一下,轻了得青半边身子,重了或许要进抢救室。   刚才驾马过来tຊ时,看她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他的迷彩外套都被汗浸透了。   哪想到了这里,她不仅自己从地上爬起来了,还若无其事地给自己清理背上的草。   安荞胳膊长,背上基本都能自己清理到。可后背到底是后背,她总有自己看不到的地方。   泥土、沙子和草混杂着染脏了她背上的一块,安荞浑然不觉。   他走到她身后,伸手轻轻拍了几下。   “不疼?”   他的声音和他手下的力度一样的轻,在她耳后响起。   她微微侧头看他。凑得太近,两人的呼吸几乎都交织在了一起。   “痛的。”   “哪里疼?”   “就是你摸的地方。”   苏德的手一顿。   那里是她的腰心,仔细感受,能感受到衣服下贴着的膏药,那是他给她的。   安荞察觉到他的局促,暗自想笑。   可是一笑,自己的身上到处都又痛起来。   “苏德。”   她往前走了一小步再转身,与他拉开距离。四目相对,彼此的神情都看得一清二楚。   “嗯?”   安荞眼睛因笑意而弯出好看的弧度。   “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喜欢我?”   苏德身上的汗不曾消退,反而因心跳的加速而更甚。   他以为她是在说笑,可她的眉目之间,写满了认真与肯定。   他沉默了很久,最后憋出一句:“你师傅回来了。” 第27章 坏了!咱家白菜被拱了!   坠马后三四天里,安荞都没有再见到过苏德。   她知道,这是因为自己的问题挑破了两人之间模糊的关系。   他在逃避问题,也在逃避她。   她对一切都有着耐心,无论是对于马儿,还是男人。她的第一选择从来都不会是逃避,遇到问题,那就解决问题。在困难的麻烦,也总有解决的措施。   这件事不着急,走出了一步,下一步还要等一个时机。   日子一天天过着,她没有告诉孙建发自己坠马的事,每天还是照样地练马。直到这天她下了马,发现花生的背上鼓了个包。   包在脊梁上,就是铺马鞍子的地方。   她站在马边,轻轻戳了戳鼓包,里头的脓水软软的,看着她心里都疼起来。   她知道,这是她骑马的姿势不对。她因为做不好压浪的动作,每每被马弹起来,都会重重地在马背上砸下去。   这几天客人越来越多,孙建发几乎没有时间来教她。她看着网上的教学改良自己的动作,虽然比刚开始练的时候已经好了不少了,却也还是伤了马背。   她等到孙建发带着客人回来,把脓包指着给他看。   “师傅,这要请兽医过来看看吗?”   孙建发没说什么,就从鞍房里拿了根针来。针在打火机上一烧,扎进了脓包里。   又黄又稠的脓水从脓包里流出来,他又上手去挤,挤出了一点血水才了结。   安荞摸了摸花生的脖子,轻轻安抚它:“乖乖,对不起。”   “没事,马打背了很正常。”   她安慰马,师傅安慰她。   脓包破了,皮也挑开了,背上便是一大块破损。师傅在鞍房找出来的药膏只剩下了一点点,他打了个电话问孙成借,孙成让他去马队找苏德拿。   孙建发正要上摩托过草滩,安荞主动提起:“我去吧。”   “也行。”   师傅把钥匙给了她,她跃上摩托,车把手一转,越野摩托轰轰地飞了过去。   正值周日的午后,京津冀过来的客人们基本都踏上了归程,草滩上的马和人都不多,安荞的摩托骑得很快,又稳健地停在了马队门口。   苏德恰好要出门接个水,一抬头看见她。   “师傅让我来拿一下药。”   苏德:“什么药?”   “花生打梁了,破了块皮。”   苏德点点头,又转身进了合作社的铁棚子。   对于养马的人来说,马打梁是件常有的事。不注重的马主,便让马自己养着伤。稍稍心疼马匹的,就用点药。   他拿出来两支药膏交给她。   安荞接过药,抬眼看着他,忽然笑了笑:“没有想跟我说的话?”   苏德不语,她当然也不给他施压,跨上摩托就要走了。   钥匙转动,离合轻放,她却听到身后男人开了口:“腰还疼吗?”   她回眸一笑,眼睛闪亮亮的:“疼的。我自己买的膏药又快用完了,你还打算送我吗?”   “傍晚给你拿过去。”   “好。”   起风了,安荞别在耳后的头发被吹散。   她的头发虽然不长,却乌黑柔顺。被风吹皱了,反而有一股野性的美感。   摩托一响,她在风里远走。   回到自家的马场,安荞学着师傅给马涂药的手法,在花生破损的脊背上抹上了药膏,又把它带回了马圈里,让它能够安心休息。   眼看着风越刮越大,师徒俩都坐在鞍房后面躲着风。   孙建发忽然提起:“后天有一个长线的野骑,往上穿到内蒙交界。一共四天,要带十个客人。”   安荞前几天听他和孙力交流,已经得知过长线野骑的消息。   近些年马背旅行逐渐成为潮流,由马倌们带领客人一路骑着马,在草原或湖畔进行一定长度的漫游。这对于客人本身的马术基础有一定的要求。   当然,也很考验组织者的规划能力。   毕竟骑马还是相对来说较为危险的项目,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岔子。   安荞仔细听着师傅讲他的安排。   “从咱们这里出发,往山后的马道一路向北走,但不走那条绕回来的常规路线,从北面的村子里穿过去,就到了牧区的草场和公路。到时候,保障车就在公路上走,领队和客人就从草地上骑马……”   四天的路线规划、住宿饮食,孙建发讲得事无巨细。   安荞本以为他是想讲一遍给她听,顺便也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路。可他的话越说越细,她也觉察出不对劲的地方。   等孙建发讲完了,她才问一句:“师傅,你的意思是,让我去做导游领队?”   “嗯。你自己觉得可以吗?”   说起这个,她便会想起前几天从大黑的背上摔下来的那一回。后腰的疼痛尚未消失,她的一句“可以”也心虚地说不出来。   转头看见花生,她道:“但是花生打了背,还能骑吗?”   “不骑那个。你骑土豆出去。土豆好赖是个阿半,长距离表现得也很出色。”   “土豆?”   安荞有点意外。土豆不仅是名贵的阿拉伯半血马,也是孙建发私人的坐骑。一般带客人出去,他都会骑着它。   她立刻想到了:“师傅,这次您不去吗?”   孙建发:“我就不去了,让孙熙那小子去。你骑土豆,他骑白雪。孙成开保障车,苏德也去。三匹马一辆车,带十个客人正合适。你觉得行吗?”   “…”她垂眉思索片刻,抬起眼眸看他,已是笃定的神色,“行。”   从大黑背上摔下来,是因为大黑的浪对她而言太大。而后她用花生苦练了压浪,孙熙时不时指点她几句,她对着网上视频一次次改进着自己的动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长久的辛苦也有了派上实用的时候。   轰——   天上一声闷雷,打断了孙建发正要说下去的话。两人默契地抬头,往凉棚外的天上看去。   厚厚的一层乌云遮天蔽日,飞鸟的翅膀压得很低,天色也暗得不寻常。   “要下雨了。”安荞判断道。   孙建发看了眼时间,又看了眼外边游客车辆的数量,决定提前收工。   “揭鞍子吧。”   他一通电话叫来了在家打游戏的孙熙,三人上手给马儿们卸了鞍子和水勒。摩托车重回孙建发手中,他拿上一根鞭子,赶着马往山上浩浩荡荡地跑去。   孙熙和安荞刚进了车里,这场大雨就下下来了。   这是她来到坝上后,第一次感受到这样的暴雨。偌大的雨滴噼里啪啦地砸在车前窗上,最快档的雨刮器都来不及处理。   几面窗户都被雨淋的模糊一片,外边的暴雨声更是大得夸张,吓得白手套都躲在了院子里的屋檐下。   安荞下车往屋里跑了两步,就这么短短的一点时间,浑身被淋得透透的。   她也跟白手套一样,站在屋子门口望出去,跟孙熙说:“师傅这得被淋得厉害了。”   “我爸穿着雨衣出去的,淋一下问题不大。这场大雨下得不错,能让草长一长。”   “坝上的夏天经常下这种雨吗?”   “你们那儿夏天不下雨?”孙熙诧异地看向安荞。   她乐了:“下。我只是意外,北方也会有这么大的雨,跟我们那儿的台风天似的。”   “可不咋地。”他咂舌,“不过这种雨,最多下个个把小时,不会太长。就是明天该恶心了。”   ——   纵然已经有了心理预期,但第二天早起出门时,安荞还是被眼前的景象愣地脚步迟钝起来。   连接村庄和草滩的小路,因昨夜未及时清理的马粪和那场大雨,已经变得泥泞不堪。   原本路面上的泥土和马粪混杂在一起,湿漉中泛着腥臭味,在风中扑面而来。   安荞果断地回去换上了高筒雨靴,再往外走。   在这条泥tຊ泞路上,一脚下去就是一斤泥半斤粪,她都无法分辨自己脚下踩的是什么,也终于理解了昨天孙熙所说的“该恶心了”是什么意思。   到了马场,孙建发和孙熙都已经到了,看见她来,第一反应就是看看她的鞋。   孙熙赞叹:“姐姐,你这准备得够充分呐。”   “可不咋地。”安荞学他说话。   小路上泥泞,本就由泥土和干马粪打底的马圈更加无法落脚。安荞不是娇气的人,她的鞋子当然也不是娇气的鞋子,无非走路的时候每走一步就要费劲把鞋子从泥里拔出来,三个人紧赶慢赶地,也总算把马鞍子都备好了。   前夜下过雨,今早村里人上班都格外晚些。安荞已经上好了水勒,才看见苏德打马走过。   他的视线比水雾更浓稠,黏在她身上。   她走出凉棚,笑着对他说:“昨天傍晚下了雨,我没等你。你不要生气。”   “不会。”   苏德从外套的大口袋里掏出一盒膏药,从马上递下去:“拿着。”   “谢谢你。”   简单两句话,孙熙都远远看在眼里。他走到孙建发边上,没大没小地拍了拍老爹的肩:“坏了,咱家白菜被拱了。”   孙建发凶他:“别瞎说。”   “啥叫瞎说啊。你看啊!”   孙熙遥遥一指,父子俩共同目睹一场大庭广众之下的私相授受。   马上的男人,拿着一包什么东西,黏黏糊糊地交到了安荞的手里。不知道他说了句什么,却见安荞笑得很惬意。   孙熙撇嘴:“这次穿越,能不带那蒙族男人去了么。”   他爹眼刀子凶巴巴地看过来,他又闭上了嘴,不再说下去。 第28章 追风   上午稀稀拉拉来了几个客人,觉得单独出去野骑带一个向导不划算,几个散客拼出个五人队伍,由孙熙带着一道往山上的马道里去了。   安荞在马圈里给花生上了药,就看见从进村小路里哐哧哐哧进来辆运马车。   拖挂式的运马车里装着五个马,停在了村中间的一块空地上。   “小安。”   孙建发一声叫唤,她便从栏杆上翻出来。   双手一撑,双腿一跳,动作干净利落。她在坝上生活了这些日子,风风火火的劲头已经很足。   师傅叫她:“卖马的来了,咱们去看看。”   师徒俩到了车边时,全村有马队的马主们几乎都过来了。这辆车上的马匹都不是普通的蒙古马,多多少少都有点血统,大家观察得都很仔细。   安荞在车边抬起头仰望,打量着车里各种花色的马。   五个马都拴着钢绳,在四周栏杆的保护下并排而站。车上的马草气味和地上的泥粪味混在一起,却不改看马人的热情。   卖马的和村里的马主们都熟悉,有说有笑地交谈着,给他们介绍车上马匹的价格。   她已经能够分辨大致的马的品种,那里的马她基本都认识。   绕着车走了一圈,目光落在五匹马最中间的那一匹。   棕黑色的高头大马,眼看着肩高大概在一米六五左右,前腿边烙上了一个“wind”字样,在车上挺立着,威风凛凛。   它跟安荞相互对视,耳朵亲切地转了过来,可爱地摆动着。   孙成无声无息间走到了安荞身边,笑道:“看上那匹纯血了?”   安荞点头:“嗯。挺有眼缘。”   “叫你师傅给你买。”孙成指了指正在跟卖马人谈话的孙建发,“你师傅在买马的事上可大方得很。”   “没事,我自己也可以买。”安荞一笑。   “嚯,小丫头,知道这马得多少钱吗?”   “嗯?”   孙成啧啧两声,觉得安荞大抵不懂这种肩高,这种颜值的纯血马价值几何。想着给她见见世面,他叫住了卖马人。   “陈二哥!你中间的这匹大纯血,怎么卖?”   “哟!”卖马人笑笑,“孙成,你晚了一步。这大纯血发哥要了。”   “啊?发哥,你这手脚也太快了。”   从卖马车开来,众人看马,到此时孙建发买下马,前后时间不过几分钟而已。孙建发甚至没要求卖马人把马拉下来遛一圈,就已经先下手为强。   听到这话,村里其他来看马的马主们也在说笑,说孙建发有钱任性。   孙建发朝孙成这儿看来一眼,瞧见了孙成边上的安荞。   “小安还没个正经八百的马,她个子高,这匹纯血合适。”   话落在各人的耳里,一半人羡慕孙建发得了个好徒弟,一半人羡慕安荞拜了个好师傅。只有安荞百感交集,再健谈的人,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孙建发不仅和她一样想到买下这匹马,甚至想把马送给她。   此时人太多,在这里和师傅讨论价钱的事不太合适。她看着师傅利索地给卖马人转了账,而后卖马人将运马车停到了草滩边缘的坡上,以方便把马带下来。   栏杆一撤,钢绳一解。   卖马人上了车,小心翼翼地牵着这匹纯血马,顺着车板走到了孙建发面前。   “瞧瞧,这颜值,绝对杠杠的。”   这一辆车上,最漂亮的就是这匹马。卖马人不愁这匹马卖不出去,但刚进村就给它找到了买家,甚至于孙建发连价格都没有砍,他还是高兴得不得了。   孙建发接手了纯血的绳子,招呼着安荞进屋拿鞍子来。安荞搬了一套综合鞍和水勒,周边围着的四五个人一人帮着一手,很快备完了马。   “我去搂一圈去。”   孙建发调好了脚蹬的长度,翻个身就上了马。在车上颠簸了几天的大马还没有回过神来,背上的孙建发让他慢慢溜达了几步预热关节。   孙成在马下录着视频,方便一会儿发哥下马后观察马的姿态和毛病。   热身热开了,孙建发一踢马肚子,一串咋舌响起,纯血马训练有素地改变了步伐,以快步朝着草滩小跑着过去。   等马蹄子接触到了草地,它的步伐再次改变,左右的迈步变为了前后的跳步,在草地上掀起一阵尘烟。   孙成叹道:“哟,还会放蹦子呢。”   “这马真不错。”周边的马主们也都纷纷赞叹。   试完了马,孙建发大致地感受出了这匹马的特点和毛病。总体来说,这匹纯血绝对物超所值。血统或许没有那么纯正,但颜值和体型都不错,调训得也很成熟。   他让安荞也上去试试。   周边这么多人都看着,即使刚才旁观时觉得这匹马并不暴躁,但真的坐上了马背,一米六五的肩高和陌生感还是让她略有些紧张。   心思不上脸一直是她的优点,她表现得很镇定,控制着缰绳让它再往草滩处走。   马一动起来,过高的肩高便带来了不小的凌空感。   草滩的小下坡,大马的长腿略略一迈就下去了。若是普通的马,跃下了这么一步,就有可能顺势快步起来。不过这匹马驯得不错,安荞没给指令,便老老实实地走着。   走过穿越草滩的那条小溪,它也不怕水,噼啪地淌过去。   “小丫头,催催它。”孙成在后喊道。   安荞回头望了一眼,草滩边上站着一排人,都想看她和马的表现。   她算是外来的人,马同样是外来的马。两者的表现都引人注目,谁都想看看从发哥家出来的小徒弟和新马情况如何。   安荞直起身子,两腿一夹,纯血快步走了起来。她的起坐没有问题,找到平衡后,便又用“啧”声催马跑动。   马跑起来了。   熟悉的颠簸感来到,几乎是出于肌肉记忆,她熟练地控制身体迎合马背的波浪。双手持缰,胯部和马背的磨合出乎意料地和谐。   安荞没有像以往那样,刻意地追求臀部不离开马鞍。   她只是用自己最直觉地反应去顺应起伏,随着马儿越跑越快,臀下慢慢磨出了温度。   下过雨的草地泥泞,可纯血马全速跑起来,却平稳得很。   马蹄飞扬起一串的尘土,扬洒在她的身周。   眼看着马儿就要跑到合作社马队跟前,在马队边的游客们多有拿出手机拍照的。风声虽大,可她依然听见了几声“好帅”。   是在夸奖马,也是在夸奖她。   在马上,她瞥了眼合作社的人群。   没看见想看的人。   她知道他是带客人出去了,也没什么失落的意思,慢慢勒着马回了个头,往回跑。   南风起了,从她身后吹来,越过她的马而去。   她完全熟悉身下这匹马的跑动节奏,学着孙建发送缰的样子,试着双手前探,让马得到奔跑的自由。   马儿与她心意相通,缰绳稍有松动,它由奔跑化作疾驰,扬蹄向前。   与风同行,身心的畅快难以言喻。   安荞破风勒马,回到人群之中。   “发哥,你这徒弟学得也真够快的,几天功夫,浪压得这么好!”   “这小丫头马性真不错,弄马厉害,没想到骑马还这么厉害。”   “这哪儿像是初学者,这比我家那两个小子骑得好多了。”   众目睽睽,人声鼎沸。言语之中,都是对孙建发和安荞的夸奖,也有人夸起这匹纯血马,说它性价比实在tຊ不错。   孙建发笑笑,让安荞领着马回圈里去,给喂点水喂点料。   马初来乍到,吃了一顿饭,才知道这就是自己以后的家了。   车上还有四个马,马主们挑挑拣拣,没再有看中的,都说最好的那匹被孙建发抢了。卖马人在一旁便利店买了瓶水,也开着车离开,去下一个村子了。   安荞伺候完马,找到孙建发,单独说上话。   “师傅,这匹马多少钱?我转给您。”   “咱们用不着说这个,当我送你的。”孙建发摆摆手。   “不,不。”比起上次马术服的妥协,这次安荞坚定得很,“师傅,我是真喜欢这匹马,也真想买下它。您买跟我买是一样的,但这个钱不是小数目,肯定得我来出。”   “王明当初帮我们…”   “老师是老师,我是我,这不一样的。师傅,您就说多少钱吧。”   孙建发叹一口气,又转头看了看圈里的马。棕黑色的皮毛油光发亮,实在是一匹良驹。   安荞笑了:“您不会是不舍得把马给我了吧?”   话是玩笑,也是缓和一下气氛。孙建发想了想,还是告诉了安荞马匹的价格。   安荞钱包富裕,当即给他转了过去。   孙建发收了钱,和她一起在凉棚底下抽烟。纯血已经吃完了料,扭着头看着他俩。   “你的马,你取个名字。”   刚才在马上,风从身边经过时,她便想好了它的名字。   它追着风而跑,身上又烙上了“wind”。   与风有缘。   “那就叫追风吧。”   “好听的。”   孙建发也笑了,“比我那什么土豆苹果花生的好听多了。”   安荞想着,要是照这个思路,该叫它红薯。   但“追风”二字,从她脑海中诞生,便是这两个字和这匹马的缘分。   一匹叫望月,一匹叫追风,她会心一笑。   “明天要出去了,就骑着追风吧。”   安荞一愣:“追风?它可以吗?”   “它没大问题。你觉得不行的话,半道跟苏德换马也行。反正他对你不赖。”   “嗯。”   安荞低下了眉眼,嘴角却还是带着笑意。   苏德对她好,不只是她的自我感觉,而是人尽皆知的事。   谁都看得出来,只有他自己在那儿别扭着,不肯承认。   柴已经堆好,就差火星子了。 第29章 马背穿越即将开始   翌日一早,长线野骑的几个客人陆陆续续都来到了场地。   孙建发提前已经定好了线路和一路上的住宿饮食,十个客人有男有女,围成一圈听他讲述路上的安排,以及骑马的注意事项。   孙成睡过了头,孙熙骑着个摩托到他家门口叫来了人,迷迷糊糊地带了马过来。   没一会儿,苏德也驾马而来。   安荞这边的马鞍还没准备完,他把马拴在一边,同她一起备马。   这次野骑,一共要十三个马一个车。孙成和苏德一共出七个马,孙建发出六个。孙建发这儿的游客鞍不多,让安荞和孙熙给自骑的马都备上西部鞍。   西部鞍的前肚带难紧,她不熟悉追风,经验也不足,动手拉紧了两回,还是不够紧绷,刚想转头叫苏德来帮个忙,他自己就过来了。   养了一辈子马的男人,一上手,抓着带子往上一拉,事情立马就搞定。   他给紧完的肚带绑领带结,安荞在一旁扣上后肚带。   两人站得很近,她的肩膀挨着他的手臂,稍稍一动,衣料便摩擦在一起。   安荞侧头看了他一眼,他疑惑地看过来,只见她微微带着点笑意。   “怎么了?”他问。   安荞笑而不语,扭回了头,顾自己系带子、调整马鞍。   苏德轻声说了句什么,安荞没听清、也没听懂。   她知道,他在说家乡话。   眉毛一挑,又一次看向他:“你没想过,也许我会蒙古语呢?”   苏德有些意外:“你听得懂蒙古语?”   “听不懂。”安荞调皮地耸了耸肩。   这下笑的人成了苏德,他当着她的面,又说了一句蒙古话。安荞本还想着记下他的发音,一会儿得闲了就去网上查查意思。可惜手头的事一忙起来,很快忘了他那句话怎么说的。   马一个个都准备就绪,孙建发那里,该教的也都教了。孙成开车带来了给客人们准备的护具,安荞和孙熙过去搭手,帮客人们把护具穿上。   “呀!你别扯,好疼!”   人群之中,忽然传来一声娇嗔。年轻姑娘的声音总是吸引人们的注意,孙熙和孙成默契度百分百地同时扭头,便见一个年轻的红发女客人,头发太长,缠在头盔的带子里。   她男朋友跟她穿着配套的情侣装,在一旁帮她扯开头发,却毛手毛脚,怎么都做不好。   女客人痛呼连连,急得眼泪都快出来。   这是安荞刚来时也面对过的处境。   她看着那女客人,仿佛能回想起自己当初头发被卡住的疼痛。她推己及人,走到了那男友身边:“我来吧。”   男友之所以解不开缠绕的头发,在于不熟悉这款头盔带子的结构。红发女的头发是卡在了带子的搭扣上,要解开其实很简单,按住搭扣两边一用力,搭扣开了,头发自然也就出来了。   男人乖乖往边上让了两步,安荞接了手。   那红发女对安荞也没个好气:“你们这都是什么破头盔!快点帮我弄开!”   她声音不小,在场的人都听得见。在给马检查肚带的苏德也转过头来看一眼。   安荞低着头,他看不见她的神情,只见到她不发一言,手轻巧地动了两下,就把那长长的红发从头盔里捞出来了。   “给您。”安荞把头盔还给她。   红发女一拿到头盔,哼唧了两声,随即将头盔往男友身上重重一砸,转身就走。   “嚯。”安荞在旁一挑眉,这脾气还挺大。   男友紧张地追上去几步:“子涵,你去哪里?”   “拿头绳!”   红发女走得气呼呼又风风火火的,安荞轻笑一声,不再理她,转而给别的客人穿戴装备。   一辆奔驰从进村的公路开来,停在马场边上。   她抬眼看过去,从车里又下来了一个年轻的漂亮女人。   孙建发和孙熙手头的活儿都走不开,而她正好戴完了一个头盔,便迎上去。   “您好,您骑马吗?”   女人身材高挑,个子比安荞还高出一大截,但并不是纤瘦型的,身材很健美。安荞瞥了眼她的车牌,来自于黑龙江,也难怪。   不过她一开口,东北味倒不算太浓:“您好。我来找个人。”   “找个人?”   “您这里是做野骑穿越,四天三晚的是吗?我看地图定位是在您这里。”   女人一边说着,一边环视一圈,的确是来找人的模样。安荞朝孙熙望去一眼,他很有眼力见地介绍起来:“您是来参与我们的野骑活动的是吗?这个村子里做野骑穿越的就我们一家,您要找的应该就是我们家了。”   女人眉眼一扬,笑了:“其实是我男朋友在您这边报名了这个野骑活动,他之前叫过我一次,我怕没时间就没答应。昨天公司里突然给批了假,我就赶紧开车过来了。”   “您男朋友?”安荞有些诧异,“是哪一位?”   “哦,我看见他了。”   女人笑着跟安荞点了点头,径直朝着凉棚底下走。安荞转头看过去,那凉棚底下,只有一个扶着墙穿马靴的男人。   安荞骤然生出了一股恶趣味的乐呵劲。   不为别的,只为那个穿靴子的男人,正是刚才发脾气的红头发女生的男友。   不仅是安荞,在场的所有人,刚才都看到了红发女和男人的举动。这会儿这漂亮女人的突然来临,众人大抵心里都猜到了这是出什么戏码。   “裴杰。”   女人声音轻快,满是见到了男友的喜悦。   而那穿靴子的男人听到熟悉的声音,震惊地抬起头,眼神里都是掩盖不住的惊慌和诧异。   “莉莉!你怎么来了!”   裴杰的靴子都没穿严实,颤颤巍巍地就站了起来,紧张地朝后望了一眼,似乎在看回农家乐拿头绳的红发女人。   莉莉则很是娇俏:“你不是想让我来陪你骑马嘛。昨天公司给我批了假,我立马就开车过来了。还以为赶不上了,没想到你们还没出发。”   裴杰愈发紧张:“你…你来这里……你又不会骑马,你来这里干嘛。而且这个队伍已经要出发了,你这会儿过来…”   “你不想我来陪你吗?”   “不会骑马没关系的,姐姐!”远处清澈的少年声传来,孙熙看热闹不嫌事大,“姐姐,您来都来了,又有男朋友在,就跟着我们一块儿出去呗。我们这趟本来就是休闲穿越,有没有基础都不要紧的。”   “那好呀。”莉莉闻言,笑问,“费用怎么收呢?”   其他报名的客人都在一旁听着,为防孙成那小子给个别客人报高价,而孙熙说了实价会坏事,孙建发赶紧出声:“您要报名的话,我带您去看一下具体行程规划,再签一个保险合同。您跟我来就行。”   “行。”   孙建发把价tຊ目表放在了鞍房,莉莉跟着他过去。裴杰一落单,就掏出手机打电话。   安荞没想特地去听的,但要把马从凉棚底下牵到前面,路过裴杰的时候,难免听见几句。   “你把那个衣服换了,不然她一看就知道。”   “钱都交了。咱们这一路上就别交流呗,不会有事儿的。”   “我哪儿知道王莉莉会招呼都不打就过来呢,我知道她不会骑马,上次就是客气客气才喊她一声。真不是故意的,宝宝,你得相信我。”   安荞心里发笑,觉得这一路突然多了点乐趣。心不在焉,走路也不留心,被手里的白雪踩了一脚。   疼虽然疼,毕竟踩得也短暂。她一声不吭地把脚抽出来,又把马交到了孙熙手里。   孙熙小声说道:“姐姐,这场面,是我想象的那样吗?”   安荞不知该说什么,也只是笑笑:“你也是够八卦的。”   “八卦是人类的本能!”他余光瞄向旁边,“姐姐,你看,那个红头发的来了。”   “行了,上马吧。四天呢,有你看的。”   孙熙期待看到红发女和这东北美女的修罗场,但红发女回到了场地里并没当场发作,只是脸色难看得像是吃了苍蝇,谁都看得出她不高兴。   莉莉和孙建发出来后,在安荞的帮助下穿戴好了护具。孙成骑着孙建发的摩托去合作社的马队弄来了一匹昂格鲁马,几人一起把马鞍和水勒备上。   莉莉和裴杰站在一块儿,一段时间的冷静,裴杰已经镇定了下来,演技爆棚:“莉莉,你能来陪我,我真的很高兴。我一直觉得,在你心里我没有你的工作重要。”   “傻话,比这个干嘛,我这不还是来了吗。”   看得出来,莉莉对于红发女和裴杰的关系一无所知,并不是来捉奸的。   直到一行人都穿戴好护具上了马,大部队浩浩荡荡启程出发了,红发女也没再走到裴杰身边,与他说一句话。   十四匹马,一辆车。   无论对于这个镇里哪个村庄来说,这都是一笔大生意。   悠闲穿越的路线并没有太多需要跑马的路段,全程几乎都是慢悠悠的溜达。孙熙在最前面领路,安荞和苏德一中一后跟着。   苏德在最后面,前面的每一个人和马都在他的眼中。   在一众新手之中,尽管安荞在学习时间上来说也是个新手,但他总觉得,她骑得就是比别人更好一些。   身姿挺拔,却也轻松惬意,与旁边的客人谈着天。晨起的阳光半明半暗地洒在她的脸上,那双眼睛似乎也在发着光。   不知是说到了什么话题,她忽然笑了起来。   明眸皓齿,眉眼弯弯。 第30章 你对我真好   从村后的马道顺时针走,就正式进入了这趟野骑穿越的路线。   十几个人一开始还走得整整齐齐,一字长龙的队伍。但一行进到广阔的草地上,队形不再保持得住,三三两两出现了并排。   裴杰和王莉莉的马走在一块儿。   王莉莉的马是孙成找别家临时借来的,跟队伍里的其他马匹不熟悉。王莉莉又是个实打实的新手,即使是跟着队伍走,也常常难以控制马匹。   小马狡猾,走几步就知道自己背上的人会不会骑马。一旦它感受出身上的人没有骑马的基础,便一个劲儿地欺负她,一会儿是左右乱窜,一会儿想掉头回去,一会儿又上下摆着头要缰。   安荞打马过去看看情况,便见王莉莉一脸歉意的笑:“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   安荞也笑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她看了看水勒的松紧,伸手帮她调整了一下,又告诉她:“这会儿咱们只是慢慢溜达,您的缰绳不用勒得这么紧,放松一点就行。”   “哦,好。”   莉莉依言松开了点手上的缰绳,两手搭在安全环上寻求平衡。裴杰笑着开了口:“我就告诉你吧,骑马没你想的那么简单。这下你知道我还挺厉害的吧。”   一句简单的话里,足以听出一个人的性格。安荞听不下去,调转马头想回到队伍中间,以确保其他人的安全。   追风对于缰绳左右转动的敏感度很高,她手上几乎不用用力,只是手指轻轻往左一拉,它便向左转过了脑袋,逆着队伍行进的方向而去。   转过马头,她看见队伍末尾跟着的苏德。   太阳照耀下的温度在短时间内快速上升,夜晚寒冷的坝上,在白天时才有夏日炎炎的实感。安荞的脖子上因套了防风面巾而出了层薄汗,而苏德的迷彩外套也穿不住,两只袖子都脱了下来,绑在腰上。手臂带着冰袖,但难掩肌肉的线条。   这种肌肉与城市健身房里锻炼出来的肌肉,带给安荞的视觉感受并不一样。   他不似那些健身男人一般没有多余的脂肪和皮肉,也不曾做到过“精瘦”的程度,却因长年累月地干着力气活,而在本就壮实的身材下练就了刚毅的线条。   他侧坐在蒙古鞍上,重心惬意地倾斜。一手拿着一根烟,一手随性地撑在马屁股上。   因蒙古鞍的特殊构造,这样的侧坐是在马匹慢速前行时最舒服的坐姿。因此,这种侧坐也被人笑称为“蒙式侧坐”。   苏德在马上总是很放松,也正因放松,总是驾轻就熟地这样坐着。   安荞一笑,催着马快步了几步,到了苏德的马边。   刚才还在悄悄偷看的对象,此时突然到了身边。苏德迅速坐正了身体,将烟从嘴里拿出来,问她:“怎么了?”   “我的烟放在后面车上了,手头没有。你能借我吗?”   他掏了掏绑在腰上的外套口袋,拿出一整包新的,轻轻一抛,正好到安荞怀里。   “你对我真好。”   安荞一边拆烟,一边笑眯眯地看着他。   她依然眉眼弯弯,本是柔情的目光,莫名却有着些许侵略性,张扬又冷静地看着他,也不说话。苏德还以为,这句话有头无尾,不想倒是又勾出了一句:“上次我问你的事,你还没回答我呢。”   “什么?”   他的问题一开口,便想起了那一天,她摔下马,而他追过去时,她问的那句“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喜欢我”。   那时候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此时此刻也还是一样,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喜欢?   人非草木,哪能不知道自己的感情。   孩子们的喜欢,可以毫无保留且不计结果。但成年男女的喜欢,比那复杂得多。   那夜在后山上相遇,她给他的小马堆了一个敖包。   这样深厚的印象、她出色的外形、讨喜的性格和独特的身份,带给了他很多别样的感受。他承认自己的目光会不由自主地望向她,可这究竟是不是喜欢,他不能确定。   倘若的确是喜欢,他也不确定,是不是就该在她面前承认。   刻在他血脉里的民族印记,不曾教过他扭捏的处事。偏偏在面对安荞时,他不知所错。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还在工作之中,安荞瞬间提高了警惕,扭头看去,只见队伍最远处的孙熙骑着白雪,和另一个男客人忽然催动了马匹,在草地上让马跑跳了起来。   日前下过的雨尚未干透,土地泥湿松软。马蹄子踩过,溅起泥点子,在后头客人的身上。   好在被溅到的几个客人都是好脾气,没有责怪的意思,眼看着最前面的人在这平坦开阔的地界策马奔腾了起来,他们也心痒难耐。   有基础的客人们纷纷发动了马,一瞬间,一半的队伍都跑了起来。   孙熙明明是负责队员们安全的领队,但毕竟年纪还小,责任意识不强。一跑起来,只顾着跟身旁的客人赛马,也没回头看看后面的队伍跟上没有。   安荞嘴里的烟刚点上,对着苏德微微颔首示意,便再一次调转了马的方向,朝着前边奔去。   她需要跟着跑起来的客人们,以防有什么突发情况。   马走得有快有慢,队形散了之后,队伍便拖得有些长了。   安荞驾马经过队伍后面的一家没有骑马基础的三口人,为免催马的动静意外惊动了他们的马,特地放慢了速度,匀速地经过。   她正要继续往前,忽然看见一抹红色的身影重重地踢了马肚子。   前面有马在奔跑,马儿们本就兴奋。   肚子上轻轻被碰一下就能跑起来,何况这样重重的一脚。那红头发姑娘骑着的又是本就好骑的苹果,一给了信号,它也就窜了出去。   安荞知道她有基础,俱乐部正经马术出身,水平其实在她之上。她并不多费神在她身上,只关注着前面那些其实并不怎么会骑马,但追求过瘾还是跑了马的客人们。   她紧紧跟上去,余光瞥见红发女跑得越来越快。在她路过王莉莉时,安荞多看了一眼,怕她的泥点子溅到王莉莉身上,引起纠纷。   哪知红发女不仅完全不收着速度,路过她时,还大喊了一声“驾”。   王莉莉本就不太会控制马,这个时候tຊ马匹过于兴奋,听见了这样的指令,即使不是对自己发出的,但哪还会再乖乖待着。在猝不及防间,王莉莉所骑的马一个猛冲地蹿了出去。   这么快的发动速度,就算对于老手来说,都有坠马的风险。   更何况她压根没骑过马,哪能控制得了。   “莉莉!”   安荞和裴杰几乎是同时催动了马,快速地追了上去。   王莉莉倒是不尖叫,可被马突然的跑动颠得上下起伏,几度差点失去平衡摔下来。慌乱中两只手都紧紧抱住了安全环,缰绳就从手中脱了出来,松松垮垮地搭在马背上。   没有缰绳的控制,马只会跑得更疯。   安荞越骑越快,在她身后喊着:“别怕!拉缰绳!”   她看王莉莉的背影,似乎确实在尝试着脱手去拉缰绳。可她所骑的那匹马越跑越兴奋,马背的浪也不小,终于颠出了王莉莉的喊声:“裴杰!你快来帮我!”   不用她求助,安荞和裴杰,乃至于在最后追赶而来的苏德,都有帮她的心。   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身后的人追得再快,也没那红发女喊“驾”声的激情和殷勤。红发女和王莉莉的马故意跑了个并肩,王莉莉一尝试拉停马儿,她便又高声喊一句“驾”。   安荞见状,知道这红发女是不见王莉莉坠马不罢休了。她忘了自己还叼着根烟,拿出插在靴子里的鞭子,在马屁股上轻敲一下。   纯血马,本就是各种马匹种类之中速度最快的马种。中短距离的奔跑,几乎没有别的马匹能够超越。   追风的速度,在孙建发第一次试马时,她就直观地体会过了。   它被鞭子刺激,很快甩开了裴杰,距离红发女和王莉莉越来越近。红发女听见追来的马蹄声,以为是裴杰,一转头,看见了安荞。   安荞与她对视,眉头紧锁着,眼神中的警告意味明显。   这是坝上,不是她作威作福的地方。   她要是真惹出什么事来,安荞相信不会没人治她。   红发女看见安荞上来了,总算适可而止,慢慢控制着缰绳减了速。   王莉莉那边的速度不减,安荞也没空搭理红发女,忙又追赶上去,再一次喊道:“拉缰绳!”   马颠簸得太过,王莉莉的两只手都紧抓在环上,几次尝试都很快失败,根本分不出手来拉缰绳。她向安荞求助:“我不敢拉。它能自己停吗?”   安荞只能再鼓励她:“不用两只手,一手抓环,一手抓缰,往回拉就行!”   安荞做了好中坏三种打算。   最坏的情况,无非是王莉莉实在坐不住,摔了下来。这泥地虽然脏,但好在很软,应该出不了大事。   不好不坏的情况,便是王莉莉扒住了鞍环,但拉不住缰绳,任由马肆意地往前跑。马毕竟是活物,再怎么兴奋,跑累了也会停下来,也就多跑几百一千米的事。她只要紧紧跟着,应该也可以应对。   至于最好的情况,要么是王莉莉把马成功拉停了,要么便是马突然想开了,偷懒不跑了。   说实在的,安荞压根没抱这个期望。她也是从完全不会骑马的新手过来的,知道新手在马上是怎样的心态和处境。   她不能指望着王莉莉真能拉停马,便只好贴在王莉莉身后跟随着。   在她等待马儿自己停下来之际,一阵蹄风扬过,矫健的身影从后飞奔而来,越过王莉莉而前去,跑在了她的前面。 第31章 成叔心猿意马了   苏德在前,王莉莉在后,安荞在侧。   纵使王莉莉的马再想往前飞蹿,也无路可去。   苏德对于马匹的控制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只是轻轻发出了指令,加上缰绳的带动,他所骑的黑马便均匀地降低了速度,慢慢不再前进。   被堵在后面的马儿没有办法,速度也被逼停下来。   直到马儿四蹄都落地的那一刻,王莉莉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安荞也松了口气。   她看着轻松救了场的苏德,回想刚才自己黔驴技穷般的摆烂,想等着马自己停下来,完全没想到可以像机车一样挡在马前控制速度,只觉自己确实缺少了很多实践的经验。   她也是这才发现自己还叼着烟。   手指捏灭了烟头,安荞对着王莉莉问道:“您没事吧?”   王莉莉虽然惊魂未定,但还是保持着礼貌:“谢谢你们!我没事。太不好意思了,我不会骑马,还要麻烦你们过来帮我。”   “这是我们该做的。您没事就好。我们的保障车就跟在后面,您要不要先去车上休息一下?”   王莉莉面露犹豫,转头看了眼姗姗来迟的裴杰。   “不用了,我没什么事,想陪我男朋友多骑一会儿,也当练习一下技术了。”   “那也行。”安荞也瞥了眼来到一旁的裴杰,又道,“您注意安全,咱们一切以安全为上。”   “诶,我知道了。”   王莉莉的礼貌和红发女的跋扈,安荞都看在眼里。   她本不想对旁人的私事做什么评判,但红发女意图制造混乱,不仅威胁别人的人身安全,也是在滞碍她的工作。涉及到切身利益,她不会坐视不理。   与苏德一起打马往队伍后走,他们正好与红发女迎面相遇。   苏德看向她,沉声说了句:“她是故意的。”   “我知道。”   安荞静静地看着她走近,又擦肩而过。   轻快的歌声从她那侧传来,看来是心情不错。   安荞突然勒住马,出声叫她:“吴子涵。”   被叫到名字,红发女有些诧异,也勒住了马:“你叫我?”   她诧异安荞会叫住她,更诧异安荞知道她叫什么。   昨天晚上,孙建发就把这趟穿越的客人名单给她看过,十个人的名字并不多,她大抵都留下了印象,只是那时她没法把人和名字对照起来。   今早听见裴杰管她叫“子涵”,全名自然而然地就想起来了。   安荞一笑:“您忘了,我们收您的费用里面,包含了全程的拍摄服务。”   “你什么意思?”红发女皱起了眉。   安荞下巴一朝自己手臂上绑着的运动相机:“您刚才跑得那么漂亮,我当然也拍摄记录下来了。如果您想要刚才跑马的视频,我带了电脑,一会儿吃中饭的时候就可以把视频给您。当然,我这里也会留下备份。”   “你!你这是威胁我?”   “啊?”安荞瞪大双眼,一脸无辜,“我们不是在说骑马的事吗?为什么突然提到什么‘威胁’呢?”   红发女怒目而视:“你信不信我投诉你。”   “这是您的自由。”   安荞笑得毫无攻击性,轻磕马肚子,转头与苏德短暂对视,便又并排往后走去。   她不想跟这种人多纠缠。   草原风景如画,身边人的吸引力或许更胜过风景。   往前方就要经过一片树林了,树林中跑马危险,最前面那些跑马的客人们纷纷放慢了速度,孙熙总算也回到了该在的位置,两人安心地往回走。   苏德忽然说道:“她再惹事,我就赶她走,你放心。”   安荞嘴角上提。   “行。有你在,我放心的。”   两匹马并排走得稳当,安荞抬手把鞭子重新插回靴子里。靴子太紧,鞭子一下没钻进去,从一旁怼了出来。   马对鞭子太过敏感,只是末梢轻轻碰了一下腹部,追风便猛地一激灵,有冲出去的势头。   安荞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缰绳勒住它,可难免失去平衡,有点踉跄。   而一旁的苏德速度更快,伸出手臂一下扶稳了她的重心。   她笑了:“我学艺不精。”   “你学得已经很快了,进步也很大。”苏德告诉她,“这匹马适合你。它叫什么?”   “追风。”   苏德点了点头,将这个名字记住。   他不喜欢给马取名字,但对于每个马的名字,总是能记得很清楚。大多数的名字是很通俗的,孙成家的馒头、孙建发的土豆、孙军的大白脸,多数都是为了符合马的外形特征。   而少部分马,拥有着雅趣的名字,例如他的望月、她的追风。   望月是妹妹多兰取的,追风,想来是她自己起的名。   草原上的风冷冽刺人,旁人避之不及,她却逆流而行,要骑着自己的马儿追逐风沙。   “你往后走吧,我就在这里了。”   安荞到了队伍的中间,与苏德分别。苏德的思绪忽然断了,再抬头看她,她的马已经稳稳停下。   微微一笑,他也回到自己该在的地方去。   等到了队伍末尾,远远跟着的孙成开着保障车,慢慢加速到他身边,摇下车窗与他打了个照面。   “刚才前边怎么了?有人摔下来了啊?”   “不是。是有个马跑…”   孙成笑着打断他,看来压根不是想关心马跑没跑:“没摔就好,别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刚刚你又去找那个小丫头说话了?”   “……”   “大老爷们,这么别扭干嘛。我可听发嫂说了,这小丫头是搞艺术的,厉害得很,估计条件也不会差。这么一块香饽饽到了身边,你不tຊ啃,不怕被别人啃走啊。”   苏德:“……”   “你把她拿下,带回你家去。她是高材生,你俩生个一窝孩子,肯定个顶个地强,又结实又聪明的,多好。”   这话越说越离谱了,苏德看了看车里奸笑的孙成,调转马头,索性不理会他。   孙成还想跟他多说几句,却见前边就进了树林子。   树林里,马走容易,车走难。好在前几天踩点的时候留下的车辙印还在,他沿着车辙走,需要跟马匹的队伍分开点距离。   因树林的环境比草地复杂得多,孙熙刻意地压满了速度,让队伍重新回归整齐。安荞走在王莉莉的后边,抬眼就能看见裴杰时不时转过头,关心王莉莉在马上的感受。   而跟在后头的红发女,看着他们二人浓情蜜意的样子,咬着牙瘪着嘴。   安荞也就是笑笑,不说话,默默观察着前后左右的马与人。   太阳越升越高,即将抵达头顶的正上方。好在有着郁郁葱葱的树木遮阴,倒是也不算太热。安荞摘了面巾,让口鼻透透气。   有人喊住安荞:“领队,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吃饭啊?”   安荞看了下时间,又往前望着树林的深处,回道:“走过这一段树林,前面就有湖。我们到湖边就吃饭了。”   “好!”   骑马是一件体力活。虽然早上只是部分客人小小地跑了一段路,但总体而言,一上午的行程也足够累人的。   一出树林,到了湖边,众人纷纷跳下马,活动自己的筋骨。   安荞和苏德一一帮客人们绑好马,以防马儿在这里乱跑。孙成和孙熙铺开车里带来的大野餐垫,三张拼在一起,坐十几个人也绰绰有余。   餐食都是包含在野骑费用里的,所以每顿饭都需要为客人提供。不过野骑毕竟是户外项目,在这几里地见不着一个人的地方,大家对餐饮也不会太挑剔。   两个户外锅煮方便面,还有几桶自热火锅和米饭,一顿饭简单又热闹地做了起来。   安荞用立式帐篷搭了个简易厕所,孙熙在一旁笑道:“姐姐,哪用得上这个啊。男士进左边那个小树林,女士进右边那个小树林,解决完了再用土一埋,不就完了?”   孙成拿着锅铲敲他脑袋:“小子,我煮饭呢!”   孙熙耍嘴皮子:“煮饭咋了,我又不拉你锅里。”   这下敲脑袋的不只是锅铲了,孙成放下铲子就站起来,一边朝着孙熙走去,一边解裤子上的皮带。   “诶,你打不着我,打不着!”   “臭小子,有种你别跑。”   孙熙见状就跑。   两个幼稚鬼笑着闹着,安荞那边的帐篷都扎好了。   她坐到苏德边上,接手了孙成的位置,与他一同煮着锅里的方便面。   正想和他说话,苏德的电话忽然响了。他错手接上,开口就是安荞听不懂的蒙古语。   他手机音量不低,尽管安荞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却也能听出来对面是年轻女人的声音。   电话时间短,两人讲了没几句话就挂断了。   她看过去一眼,不想这一回苏德没有躲开眼神,反而直接告诉她:“是我妹妹。她回来了。”   安荞忍俊不禁:“为什么要跟我解释?”   “你别多想。”   “我能多想个什么。”   安荞还是笑,分心给锅里的方便面下调料包。   苏德却怕自己解释得不够,又补充了一句:“亲妹妹。同父同母的。”   “好,我不会多想的。你也放心。”   “啊!啊?啊!?”远处追逐打闹的声音忽然停了下来,一双炯炯的眼睛望着苏德,“苏德,多兰回来了啊?”   安荞回过头,看孙成那个惊喜的样子,招呼着孙熙:“行了,不用跑了。你成叔心猿意马,你可以回来吃口面了。”   孙成听到多兰回来了,哪儿还有心思打孙熙。   脸上的贼笑都溢了出来,凑到苏德身边,贱兮兮地又问:“大舅子,我听说你们蒙古人嫁闺女都不要彩礼,但是有特别多的嫁妆,几百几千头牛羊那样的,真的假的?”   苏德无奈地看向他:“多兰才十八岁。”   “我靠,成叔,人没比我大几岁。你人渣啊!”   孙成的皮带还在手上,闻言一下子就抽了过去。这下孙熙没躲开,胳膊实打实被抽了一下。   孙熙在这里远离家长,心情放松了,人也被孙成带得油滑起来,坐到安荞身边撒娇:“小安姐姐,我成叔打我!你帮我打回去。”   安荞默默从靴子里掏出一把带刀鞘的小水果刀,要递给他。   “我擦,你这靴子里什么都有啊!”孙成震惊。   孙熙压根不敢接,连忙摆手:“姐姐,我开个玩笑,这不至于,真不至于。” 第32章 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众人谈笑间,中饭也就这样解决了。   客人们该上厕所的上厕所,该换衣服的换衣服。   因为原定的出发时间还早,下午的路程不长,有些客人就在树林子里扎了吊带床睡午觉。   安荞和他们三个一起把制造出来的垃圾收拾了,又到湖边洗了锅碗。全都收拾回了车里后,孙熙和孙成坐到野餐垫上打游戏,安荞则和苏德慢悠悠牵着马,一匹一匹到湖边饮水。   安荞每次看马喝水都觉得好笑,马的脑袋就这么探进水里,十几秒钟内一点动静都没有,再次抬头,就已经喝饱了。   苏德牵着他那匹常骑的黑马,一边让它喝着水,一边摘了它身上沾上的树叶和小枝杈。   “它叫什么?”   从来看他骑它,但没有知道过它的名字。   “哈日。”   “蒙古语吗?”   “嗯。”苏德又理了理黑马的刘海,“哈日,黑色的意思。”   安荞踢了踢湖岸边的石头,眉头皱了皱,又问:“这不是孙力哥的马?”   苏德是孙力家的马倌,养的都是孙力的马,故而马匹的名字无一不是汉名。唯独这一匹不一样。   “这是我自己的马。”   “你从老家带来的?”   “嗯。”   安荞没有问过他老家在哪里,总之是内蒙的某个牧区。他绝不像城镇里长成的男人,他身上那种沉敛的野性,是长久的旷野和狂风练就的。   他的黑马与他一样。   两匹马都喝饱了水,两人又牵着马往回走,拴在树上。   野餐垫那儿的孙熙忽然喊道:“小安姐姐,来玩游戏吗?”   安荞笑着:“我不打游戏。”   “不是手机游戏。真心话大冒险,来玩吗?”   安荞与苏德对视一眼,苏德拴好了哈日,又解了一旁的一匹马。安荞看了看,还没饮过水的马也只剩下两个了,便答应了下来:“行,等我饮完马,就来。”   “快点。你俩都来啊,等你们。”   孙成拆了包车里的薯片,嘴里塞得满当当地招呼他们。   安荞跟苏德又并肩朝着湖边走,她问:“一会儿一起过去?”   苏德:“你去吧。”   野餐垫上不只有孙熙和孙成,还有好几个客人一块儿。垫子中间摆了个酒瓶子,孙成闹哄哄地转着瓶子,已经玩了起来。   苏德不是喜欢热闹的人,安荞当然知道。   但她还是出言劝道:“一起吧。难得放松放松。”   做这一行,一整个夏天,基本日日全勤。平常就算是中午休息的时候,也得时刻看着有没有客人过来。   像今天这样,在湖边悠闲的时光,确实不常有。   苏德想了想,看到她一脸笑容,拒绝的话也没有说出口。   没有拒绝,便是同意。   最后两匹马的水饮完,拴回树上,野餐垫那儿已经玩了一轮。   因为都不是熟人,玩真心话也没有意思,大部分人选的都是大冒险。安荞和苏德过去的时候,一个男客人正在做二十个俯卧撑。   他臂力不够,做了十几个就倒在地上。   众人都笑他,孙成则拿一次性杯倒了一杯啤酒,作为没完成大冒险的惩罚。   “小安姐姐,来,坐。”   孙熙看见了过来的安荞,收拾出垫子的一角给她。   苏德块头大,孙成给他让出位置,让他坐在了安荞边上。   两人坐下来了,孙成还不忘耍嘴皮子:“嗯,不错,养眼。”   刚做完俯卧撑的客人被一杯啤酒喝得脸红红的,听孙成这么说,笑着问一句:“原来你俩是一对啊。”   安荞和苏德都还没说话,孙熙却不乐意了:“不是不是!他俩不是一对。”   孙成推了把这不懂事的小孩,让他闭嘴,而后道:“行了,这下人多了热闹了,咱继续吧。哥们,来,转酒瓶子。”   男客人动手一扭,酒瓶子飞快地旋转起来,良久,瓶口渐渐指向了孙成。   “成哥,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孙成嘿了一声:“我肯定选大冒险。”   “那…你敢骣骑吗?”   “这有什么不敢的。”孙成哼笑一声,拍拍孙熙,“我最开始骣骑的时候,这小子还没出生呢。”   “哟,那赶紧给我们展示一段啊!”   “是啊成哥,秀一秀,给我们看看。”   一旁参与的客人们都闹着起哄,想看孙成骣骑的样子。   王莉莉小声问了声tຊ裴杰:“骣骑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用马鞍子骑马。”   “不用马鞍子?那怎么上马?不会摔下来吗?”   裴杰看到孙成拍拍屁股站了起来,朝着拴马的树林里走去,笑道:“你一会儿看着就知道了。”   孙成活动头颈筋骨,甩着胳膊肘子,回头对安荞喊了声:“小安,你追风借我一下。”   “嗯。”   安荞遥遥点了点头,把追风借给他。   追风高大,稳定,最适合让孙成骑着装逼。   他将追风身上的马鞍子卸了下来,只留了一块防滑的汗屉。孙成将它牵到湖边,嘚瑟地说道:“看着啊。”   孙熙也好,客人们也好,都拿出了手机想拍下他耍帅的时刻。   安荞静静地笑看着孙成的热闹,一旁的苏德瞥见了她的笑颜。   她总是这样,笑起来眼睛里有光。   那一边,孙成站在马下小跳了几步,试了试位置。忽然喊了声“哦嘞”,手抓着缰绳助跑了两小步,猛地一跳,还真稳当当跳到了背上。   后跟一踢马肚子,追风没有快步,直接跑了起来。   孙成拉着缰绳的方向,让马绕着圈子跑。他从小骑马,技术说是炉火纯青都不为过,骣骑一匹已经驯服了的好马,毫无问题。   追着他的手机都拍不过来,众人一边夸赞,一边笑着。   氛围很好,也很轻松。孙成绕了一大圈回到树林边,翻身下马,就听见人们真诚的赞赏,脸上的得意藏都藏不住。   安荞依然笑着,看他拴上马,又得意洋洋地往回走。   身边的男人在看他,而她在看另一个男人。她余光瞧见了苏德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与他对视上:“嗯?”   苏德挪开目光,不说话。   “我脸上有东西吗?”她问。   “没有。”   “那为什么看着我?学我么?”   安荞倒是有自知之明。自己常干这种盯着他看,又不跟他说话的事。现在人家也这么干了,她却不乐意。   苏德沉默了一会儿,憋出来三个字:   “没什么。”   安荞嘴角的弧度难以抑制,心情放松又自然。另一边的孙成已得意洋洋地回来了。   “牛不牛逼?”   “牛逼!”   在座的客人们,要么压根没有什么骑马的经验,要么是从专业的俱乐部出来的。专业俱乐部以安全为主,先不提是否会有野骑的经验,骣骑这种事,肯定不会鼓励会员们进行。   虽然孙成没有展示太多,但就这么一小段表演,也足够精彩。   回到垫子上,孙成乐乐呵呵地看大家给他拍摄的视频,开了手机的隔空投送,当场发了个朋友圈。孙熙在一旁催促:“成叔,别捣腾你那手机了,快快快,转瓶子。咱们都等着呢。”   孙成这才想起来自己的任务,大手握着瓶子一转。   野餐垫光滑,他力气又大。瓶子转了许久才有停下来的迹象。   安荞看着瓶口的轨迹慢慢停在了自己的面前,笑起来:“我这是出师不利啊。”   才刚坐下来一轮,就轮到了自己,运气未免也太好。   “选吧丫头,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孙成笑嘻嘻地看着安荞,那眼神明摆着是告诉她,无论她选哪个,都有能让他乐呵的。   安荞思索片刻——“真心话吧。”   孙成脸上贼兮兮的笑越来越挡不住。   小安这小丫头还是年轻,一脚踩进了他的小陷阱。   “那么…”他摸了摸下巴,“老实交代,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哇靠成哥,你这是放水啊。她有没有喜欢的人,这不明摆着吗!”   刚才那男客人的眼神在安荞和苏德之间流转,看看她又看看他,明示的意味明显得不得了。   孙成却偏要从安荞嘴里得到答案:“小安,快老实交代啊!”   安荞坦诚得大大方方。   “有。”   “哦!!!!”   答案虽然已经猜到,但听她亲口承认,还是觉得劲爆。   众人起了哄,孙成仍穷追不舍:“谁?快说,是谁?”   一边问着,一边疯狂瞥向苏德。   苏德只是低着头,别人看不出他的表情。他的耳朵却也灵敏,听着身旁姑娘的话。   哪知这一回安荞不配合了:“成哥,这算第二个问题了。”   孙成:“行,还怕没有再转到你的机会吗?”   安荞:“再转一次,你怎么确定我还会选真心话?”   “哦,那倒也是。”   尽管安荞没有把话说到底,但刚才那句“有”,已经让他嗅到了精彩八卦的气息。孙成已经心满意足,抓了个新开的啤酒就要喝。   孙熙抢过来:“别酒驾啊成叔!就让我帮你解决了吧。”   孙成要开保障车,喝酒确实不合适。   说笑着,游戏还要继续。   安荞将手放在酒瓶子上,深吸一口气,转了起来。   动手的时候,她确实想过故意让酒瓶转回自己这儿。可惜水平没到位,一切都只能看运气。   而当瓶子的转速渐缓,瓶口真的又一次朝向了自己。   安荞不禁在心里暗笑。   她的运气,一贯很好。 第33章 太会勾人   一看瓶口又对准了刚才还扭捏不肯回答的丫头,孙成立马高兴地叫起来:“小安,这下你可逃不掉了。游戏规则啊,两次抽中同一个人,真心话和大冒险就都得做。”   安荞耍赖:“什么时候定的规则?那会儿我还没来吧,你们别骗我。”   这样说,是她故意,以让旁人感受到她对“真心话”的抵触。   然而越是抵触,则证明一会儿她的回答越是诚恳。   孙成嘿嘿地笑着,撞了撞一旁裴杰的胳膊:“哥们,你说,我们最开始是不是说好了这个规则的。”   裴杰无非看戏,对孙成的起哄当然附和:“对。一开始就说好了规则。”   “别耍无赖啊小丫头,快选吧,先来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安荞抿了抿唇:“那,真心话吧。”   “嘿。那直接说吧,刚才没问完的问题。你喜欢的人是谁?”   不只是孙成,每个人的目光都在她和苏德之间徘徊。明明事不关己,但现场见证一场八卦,还是件让人兴奋的事。   氛围到位,安荞也看着身边的男人。   他没有抬头看她,躲避着与她的对视,却也用心听着她的话。   不想她沉默地看了他许久,也没有回答这问题,反倒是拿起了边上的一罐啤酒,一口闷了大半罐。   连中两次便要同时真心话和大冒险,这是规则。   回答不了问题就要喝酒,这也是规则。   有些问题不回答,反而比回答了更明显。   她两次利用规则,把自己的情感问题推到众人面前,又揽回自己的掌控之中。   苏德终于抬头,看她痛饮那罐啤酒的样子。她宁可喝酒也没有当众承认的问题,在她刚才久久的凝视之中显露出答案。   他摸出烟盒,点起一根烟,她也终于放下了酒。   孙成咋舌:“你这小丫头,坏得不行。”   安荞打出一个酒嗝,问:“大冒险呢?快说吧。趁我还有点酒兴。”   孙成正要说话,被孙熙拦住:“成叔,咋总是你问呢。让我提一个呗。”   “行。你提就你提。”   孙熙毫无为难安荞的意思,只说:“姐姐,那你就把剩下的这啤酒喝了吧。”   刚才她已经喝了大半罐,现在易拉罐里只剩下了底。安荞一口喝完了,还将罐子倒过来,甩了甩里头最后的一滴酒。   “呀,你们在玩游戏?”   一声女人的笑问从安荞身后传来,众人这才发现边上的红发女。   安荞心里笑着,这人脸皮倒是厚,刚才她警告过她不要惹事,她现在却还敢过来。   孙成看看垫子上的裴杰和王莉莉,又看看她。他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坏主意当场诞生:“哟!美女!我们在玩真心话大冒险,你要加入吗?”   “好啊!”   红发女见缝插针,在苏德身边的空位上坐了下来。   安荞看一眼她放在苏德身边的腿,眼角抽了抽。   而坐在裴杰身边的王莉莉倒是没有什么反常之处,看来是压根就不知道红发女跟裴杰的关系。上午被红发女害得差点坠马的情绪也消化了,对她没有什么排斥。   红发女看着指向安荞的瓶口,又问:“现在轮到谁了?选了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上一轮结束了。小安,你再转。”   安荞看都不看那红发女一眼,上手转动了酒瓶子。   瓶口停在了另一个客人面前,他果断地选择了大冒险。作为题主,本该由安荞来提大冒险的要求,却被红发女抢先开口:“帅哥,看你身材这么好,要不给我们展示一下腹肌吧。”   安荞和孙熙同时脸一黑。   她倒是会来事。   这客人虽然不认识红发女,但也见证过早上她的胡搅蛮缠,更是知道在场三人的三角关系。做小三的人不知道避开正主就算了,还凑到跟前来闹腾,谁都没怎么把她的话放进心里。   他还是看向了安荞:“小安姐,你说,想要我做什么。”   安荞想了想,说道:“那就…发一条带定位的朋友圈,说这一趟马背旅行特别开心tຊ,再附上成哥和发哥的微信号,给我们坝上做做宣传。”   “哗!”   众人都笑安荞:“小安,你这是夹带私货啊!”   安荞倒是笑得坦诚:“这有什么私货的。你要是不发,那就喝酒吧。”   客人是个开朗的人,对于这半天来的体验感一直都不错。不用安荞说,他也打算发个朋友圈。这下正好借着大冒险的契机,拍了张众人围坐的照片,又问了孙成的手机号,发了出去,给安荞看。   安荞对孙成道:“成哥,够意思吧。”   孙成竖个大拇指:“够,这太够了,还是咱小安好。”   几人你一句我一句,这一轮也就此结束。新的一轮开始,客人做题主,酒瓶子转向了裴杰。   裴杰犹豫片刻,作出选择:“那就大冒险吧。”   “那…”客人与孙成对视一眼,坏主意应运而生,“那就跟你最爱的女人表白,不少于一分钟。”   此话一出,看热闹的人们都憋着笑。   他的女人,在这里可不止一个呢。选哪一个,都无疑会得罪对方。   谁都不会同情出轨的渣男。裴杰夹在两个女人中间,让他选个女人表白,只要他脑子没有大病,都不会选名不正言不顺的红发女。   但无论是他选择王莉莉,还是索性一个都不选、拿起啤酒喝,都会让身边的两个女人起疑。   提出问题的客人聪明又有点小坏。孙熙的笑容藏都藏不住,咬着唇躲到安荞身后。   反观野餐垫另一边的裴杰。   诧异过后,他已稳住了心神。   愿赌服输,看了别人的笑话,此时也该让别人看他的笑话。   似是心虚,他全然不敢看向红发女,只对准了王莉莉,声情并茂地开了口:“莉莉…我,我爱你。从我第一次见到你开始,我就觉得自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你……”   “咳咳咳!”   话到一半,突然被红发女的咳嗽声打断。见旁人都看着她,红发女装模作样道:“不好意思啊各位,我前几天感冒,咳嗽还没好。”   “继续,继续。”题主无视红发女,继续对裴杰道。   被红发女打断后,裴杰的语气明显虚了点:“我们一起度过的那些美好时光,就像寒夜里的火光一样,时刻温暖我,照亮我。你就是我世界的小太阳,我不能想象没有你的日子…”   “啊呀!”   红发女故技重施,打断裴杰。这次不是咳嗽,而是她撞到了一旁苏德的水杯。   水倒在苏德的腿上,她假装着急忙慌地抽纸,手拿着纸在苏德腿上乱摸了一遭。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小哥哥!”   苏德一把把她的手扫开:“不用。”   “小哥哥你别怪我啊,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就是听到这么深情的告白,有点激动。”   那客人阴阳怪气她:“哟。人家正儿八经的小情侣说点甜言蜜语,你激动个啥。”   红发女委屈巴巴:“不好意思,我真不是故意的。”   裴杰叹口气,问客人:“帅哥,我这一分钟差不多也到了,要不就这样吧。”   “行吧。”   裴杰握着王莉莉的手,祈望着自己女朋友不要用女人的第六感察觉到气氛的异常。早摆脱早自在,他赶紧又转动了酒瓶。   无心一转,好死不死,瓶口停在了红发女面前。   红发女顿时又起了兴致,还不等别人问,喊道:“大冒险!我选大冒险!”   裴杰没有一丁点犹豫,张嘴就说:“那就闭嘴三十分钟,期间一句话都不要说。”   空气安静了一瞬,红发女一脸不可置信:“你让我闭嘴?”   “对。愿赌服输,你做不到啊?”   刚才还满是兴致的红发女顿时失落了下去,安荞看见,她眼角甚至冒出了泪光。   其实她可以选择拒绝大冒险,用喝酒来代替,但她一语不发,还是选择了闭嘴。   她消停了,游戏也更顺利了。   下一轮的酒瓶子指到了孙熙,她不能说话,用手机打出了大冒险的要求。   孙熙照她所说倒立喝了水,游戏又进入到下一轮。   如此循环往复,午休的时间很快过去。树林子里睡在吊带床上的客人们也都纷纷起了床,微微舒展了筋骨就要上马。   安荞和苏德不着急上马,一一给客人们检查了肚带,又从车里拿了几根鞭子给基础好的客人。   下午的路途有一大段是要跑的,有基础的客人可以试着放个蹦子,满足满足策马扬鞭的畅快感。   队伍最前头的孙熙已经等不及,大喊着催促道:“哎!姐姐!快走吧,过了这片湖就能跑一段了!”   安荞笑着把自己的鞭子插进靴子里,拉出了追风,踩着脚蹬上去。   追风的马鞍刚才被孙成卸过,再上去的时候,肚带也已经松了。安荞上马娴熟,鞍子才没有侧旋。但她坐在了马上,肚带和马肚子中间空出的一大块空间十分扎眼。   苏德站在她的马下,仰头说道:“抬一下腿。”   安荞将左腿微微上抬,俯身往下望:“松了吗?”   “嗯。”   苏德娴熟地拉松领带结,又将带子往上一提。手背蹭到了安荞的腿,她将腿一压,将他的手压在了腿和皮质的马鞍之间。   苏德不解地看着她:“怎么了?”   安荞笑眯眯的:“只许那个红头发的摸你,不许我摸?”   说着,她还动了动自己的腿,在他手背上微微摩挲。马术裤贴身又紧绷,即使蹭在他手上的只是裤子的布料,但透过布料,她皮肤光滑又温暖的质感也感受得无比真切。   他沉沉呼吸,掩盖自己加快的心跳。   正要开口,安荞忽然松开了腿。后跟在马肚子一踢,追风驶出了树林。   苏德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又低下了头。   有些时候,不是他要起邪念,实在是某个丫头太会勾人。 第34章 长生天护佑之地   从湖边悠闲地绕过去,目光所及之处就不再有起伏的山川,放眼望去都是平坦的草地。   安荞和那个做了俯卧撑的客人的马并排走着,客人拿着手机对照着地图,说道:“过了湖,就是内蒙界了诶。”   安荞研究路线的时候看过地图,的确,此时的队伍已经进了内蒙。   坝上本就在内蒙古高原的边界,越往北走,自然越深入内蒙的草原。   对安荞和客人们来说,这一条无形的边界线没有特别的含义。但对于苏德而言,这是来到了他的家乡。   开阔平坦的地界是体会策马的快感的最佳场合。   孙熙刚才就跃跃欲试地想要跑起来,此时到了适合跑的地方,当然也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跟身边的客人商量好了要赛马,一踢马肚子就出去了。   有了上午的教训,安荞先到了王莉莉身边,将她和马往后带了带,确保不会被红发女影响,才对裴杰说道:“帅哥,照顾好你女朋友啊。”   裴杰自然点点头。   在队伍最后的苏德向安荞投来目光,示意她放心。她了然于心,笑着往前去了。   队伍里的一大半人都已经跑起来,互相拍照录像的不在少数。安荞开了手臂上的运动相机追上去,给身边路过的人都录了一段跑马的视频。   追风跑得虽然快,但节奏和步伐都很稳定,也很配合。她只要稍微给一点指令,它灵活的耳朵一动,就能理会到她的意思。   草原的前方渐渐出现了一大群羊。白色的绒球在绿油油的草地上一朵朵扎着堆,软绵绵地挪动着。   孙熙笑着对羊群大喊了一声:“嗨,小羊肉串!”   羊群见到奔腾而来的马队,尤其是领头那个跑得不要命的人类,吓得掉头就跑。   孙熙却没有适可而止的好心,将缰绳越放越松,让马直奔着羊群跑去。双手还坏坏地张着,吓唬那些可怜的小肉串。   安荞远远看着,那些原本散乱地吃草的羊群,几乎都要被他赶到了一起,又看见远处的牧羊人拿着鞭子气呼呼地朝他走去,赶紧在追风的屁股上轻敲了一鞭子,策马向他跑去。   追风太聪明,懂她的着急。   四蹄在草地上越跑越快,伴着草腥味掀起了一阵风。马背的浪在加速之中越来越小,安荞跟随着它的节奏往前送着缰绳,给它尽兴狂奔的自由。   午后阳光慵懒,匀匀地洒在安荞的身上。刚及肩膀的头发飘洒起来,潇洒却也爽快。   苏德遥望着她驾马的身影,想起前些日子在教学圈里一圈圈转着的她。她耐心且勇敢,即使摔了那么一次,也依然有着再狂奔的勇气。   他们来到了内蒙古,来到了长生天护佑之地。   或许是这片广袤的草原给了她力量,她奔腾的身影再没有初学时的局促和紧张,遥远看去,只见她的轻松且优美的身姿,与她浑然天成的野性。   她很快追上了孙熙,把这捣乱的小子逮回了正道上。孙熙嬉皮笑脸地,还说要抓一只小羊偷走,晚上吃羊羔肉。   安荞便拿起鞭子,在白雪的马屁股上来了一下。   孙熙吊儿郎当地没坐稳,白雪一窜出tຊ去,他就吓得不轻。好不容易找到了重心,回过头对安荞做了个鬼脸。   “小安姐姐,你这么厉害,能再追上我一次么。”   激将法只对小孩管用,安荞还在工作,还要对客人的安全负责,哪能真被他一声激将就叫走。   她摆摆手,让他自己玩去,又回到了队伍中间,为客人们拍摄视频,并指导一些想跑又不敢跑的客人催动马匹。   等大伙都跑累了,最前面的孙熙压下了速度,安荞才叫住众人:“大家跑得差不多了,就先停一下吧。让马散散汗,咱们也等等后面的人。”   不止是马,众人也是一身的汗。   正好边上有一条弯弯的小溪流,大伙都下了马,在溪边休息。   安荞摘着追风鬃毛上沾上的泥点子,想牵着它遛一遛,就看见一旁有个红色的身影,拉着马在河边喝水。   她赶紧叫住:“诶,您好,马现在还不能喝水。”   红发女一脸不耐烦地转过来:“为什么?”   “马刚跑完,肺是打开的。现在让它喝水,它的肺会炸的。”   “我骑了这么多年的马了,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红发女丝毫没有将正在喝水的马拉开的念头,反而咄咄逼人,“你他妈无非就是个马倌,这些闲事你管得着么你!”   一上来就是脏话,看来是对她早有不满了。   安荞嘴角一抽,也不跟她多说,退了一步,就从靴子里拿出手机横过来拍摄。   红发女凶她:“我去你妈的,你做什么!?”   安荞笑笑:“要是马出什么问题了,我们也要留一点证据。”   “你?哼!”   红发女恶狠狠地瞪了安荞一眼,将手里的缰绳一丢,把马丢在了河边,气呼呼地走了。   安荞赶紧将喝水的马拉过来,一手一个马,在草地上慢慢地遛着。   孙熙看见她落了单,牵着白雪也凑过来。   “小安姐姐,说真的,咱们晚上住在哪里,吃什么啊?”   安荞一眨眼:“哟呵,不吃你的小羊肉串了?”   “我当然想吃。”他耸耸肩,“但咱也不能真偷人家羊吧。我只知道咱们大致的路线,但具体的行程忘记了,你给我回忆回忆。咱们晚上不会要住蒙古包吧?”   安荞点点头:“嗯,蒙古包。不过只有你住,我们其他人都住宾馆。”   “我靠,不至于吧。咱虽然不是富贵人家,不至于多开一间房都没钱吧。”   这是玩笑话,两人都知道,无非兴致到了调侃两句,孙熙全然没放在心上。倒是安荞的心忽然紧了紧,想起了一件之前没考虑到的事。   她牵着手上的马,又朝着一边发着微信消息的红发女走去。红发女看着她靠近,警惕地收起了手机,眼睛防备地瞪得圆圆的。   安荞将手里她的马还给她,问道:“报名的时候,你和裴杰登记的是同一间房。现在…需要给你们加一张床吗?”   “加一张床?”她一时没反应过来,眉头皱得紧紧的。一瞬间又想明白了,她那好看的眼睛瞪得比刚才更圆:“你他妈要没事做,就去王莉莉那儿盯紧点,省得她掉下来摔死,你们还得赔。”   安荞无奈耸耸肩:“女士,我就是问一下您的意思。要是不加床的话,您晚上要不跟我睡一个房间?我屋里就我一个人。”   “……”红发女的气生到了极点,极力忍耐着,“补单房差多少钱,你就说吧。”   “您的意思就是要单独住一间吗?单房差的事,等旅行完成了咱再算就好。行,我知道您的意思了,您放心吧,不会委屈您和我睡同一间房的。”   红发女的手机消息响个不停,她也没有再和安荞说下去的念头,牵着马就走了。   安荞一歪头,笑着看她走。   本以为她会是这次旅途的麻烦,没想到,倒是给自己提供了一个机会。   另一边的孙熙目睹了两个女人的对话,又一次来到安荞身边,问道:“姐姐,这种人,你还好心帮她安排房间干嘛,让她该上哪儿去上哪儿去。”   安荞笑笑没说话,望向来路的方向。   照时间算,后边的队伍也应该到了。为了不耽误行路,当初报名的时候孙成和孙建发就提示过,虽然零基础也可以参与马背旅行,但途中有几段是必须要参与快步或者跑步的。   刚才她跑起来的时候,后面的队伍虽然还没跑动,不过有孙成和苏德在后面,她知道他们也会催着客人快步几步。   她就这样牵着马静静等待,在太阳下抽着手里的烟。   直到视线的镜头出现了她等待的黑马和男人,她终于翻身上马,坐在马上,看苏德领着一众人到来。   队伍重归于齐整,孙成下车给安荞送了点水,大部队又向着晚上休息的小镇而去。   跑一段走一段,偶尔兴致来了,追追羊,赛赛马,下午的时光像是流水般悄然东去。日头也不再高悬,默默地往下滑着。   斜光温柔,将人与马拉出长长的影子。   开着车的孙成给安荞打了个电话:“小安,瞧见那边山脚红色的加油站了不?那就是咱们要住的格其镇。”   安荞戏谑:“领路的是孙熙,你跟我说做什么。”   “他那小子晚上睡哪儿不是睡啊,你不一样,你如花般的美人,当然要好好保护起来。”   安荞笑着挂断了电话。话是这么说,当然不能真不告诉孙熙。刚给孙熙打过去,他那边正在通话中,想必是孙成去了电,她也不再多此一举。   回头想看一眼车里的孙成,确认电话是他打的,却看见了黑马上的苏德。   他用蒙古人骑马的姿势侧坐在马鞍上,重心像一边偏着,一手撑在自己腿上,马背晃晃荡荡,他却坐得平稳极了。   黑马有灵,看见她投来的目光,耳朵向前摆了摆,似在与她打着招呼。   她盯着苏德,欣赏他蒙在面巾之下的那双眼睛。   就像第一次在山上见到他的那天晚上一样,依然锐利而有着锋芒。却也不一样,这一次,他的眼中有着她同样骑在马上的身影。   一前一后的两个人互相凝视。   骏马缓行,眼波流转,无言也有言。   安荞又笑了。 第35章 帮个小忙   要说规模,格其镇其实和双峰村不相上下。但双峰村因马业而带动的旅游经济先一步发展了起来,而这交通并不发达的格其镇尚且缺点火候。   整个镇子并没有多少店铺,宾馆也就是一家条件一般的招待所。唯一的加油站也像是迷你版,员工早早地下了班,需要打电话等待一会儿才会来人。   不放心孙熙的领路能力,安荞在快进镇时收集了所有人的身份证,先一步进了镇子,进了那唯一的一家招待所。   前台小妹在追剧,直到安荞走到面前了才发现来了人。   “您好?”   “您好。”安荞将十几张身份证放在她的面前,“我是昨天跟您预订了八间房的那个。这些是我们的身份证。”   这是一个领队的职责,也是开房该走的流程。   但在这正常流程之后,她又从拉链口袋里掏出几张红花花的现金,放在了台子上。   “这些,是我想请你帮我个小忙。”   另一边,原本分散的队伍越走越紧凑。孙成沿着草地中间辟出的泥土路去向了加油站,而苏德和孙熙走到了一起。   两人不熟,从来也没说过几句话,对彼此的了解也就停留在“孙建发的儿子”和“孙力的马倌”这两条上。凑到了一块儿,孙熙本还想搭话,但看到苏德偌大一只坐在马上,想起上次安荞和他说话时笑盈盈的样子,又没了说话的兴趣。   队伍前前后后进了镇子,朝着招待所走去,就看见外头的木桩子上拴了追风,而安荞正好拿着身份证出来。   客人们纷纷下马。   安荞先协助着客人们拴好马,再把身份证和房卡发回众人手里。交给红发女房卡时,她还特地强调了一句:“您的房间。一个人住的。”   红发女给她一个白眼,她丝毫不放在心上。   都操持好了之后,孙成的车也就到了。   孙成,孙熙,苏德,安荞。还剩四个人,但她手上的房卡只剩下了两张。   孙熙看了一眼,惊讶:“啊?小安姐姐,你是不是少开了一间?”   一间房住两个人是没错,可是原本出行前订房时的计划里,因为凑不好人数,本是孙熙和孙成共住一屋,而苏德和安荞一人一个房间的。这么算来,该有三张房卡才对。   安荞无奈地摊手:“没办法了,今晚只剩下最后两间房了。我想,要先紧着客人。”   “啊?那怎么住啊?总不能混着来吧。”   孙熙拿着房卡就进了招待所,在大厅里绞尽脑汁地走了几步,忽然开口问前台小妹:“你们这儿一间房都没了啊?”   前台小妹有些犹豫地看了眼安荞,手里攥着的纸币一紧,而后坚定地点了点头。   “对,一间房都没了。标间,单间,套房,什么都没了。”   “tຊ那…那能加床吗?在其中一间房里加一张床。”   “不好意思啊,我们的床也没了。”   前台小妹表现得十分抱歉。   孙熙挠挠头,想了想,又问:“那你们镇上还有别的宾馆吗?或者别的什么能住的地方?”   “我们这里就我们一家宾馆。别的能住的地方…除非搭帐篷了。”   孙成也看了眼安荞,也想起了安荞和苏德的那些事。   他心里坏笑一番,开口道:“这地界,这昼夜温差,晚上要真的住了帐篷,明天保准进医院。我看也不用麻烦了,我们反正是四个人,两间房,那就还是我和孙熙一间。至于小安么,那就委屈你和苏德住一屋了。”   两个直接当事人还没反应,孙熙先跳出来反对:“那怎么行呢!要不这样,我晚上睡车里,苏德你跟成叔一起住,小安姐姐你还是自己。”   “……”孙熙用看白痴的眼光看他,小子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你别闹了,车里哪能睡。行了行了,咱都是自己人,不用分得那么清楚。就这样了啊,苏德,你跟小安睡一屋啊!”   孙成一锤定音,没给别人再矫情反对的机会,抢过孙熙手里的房卡塞进苏德手里,又揽过孙熙的肩,把他往楼梯上带。   安荞和苏德对视一眼。   他没说话,倒是她问:“房卡上写着,咱们住哪间啊?”   苏德看了眼房卡,沉默地转过身,没上楼梯,朝着一楼的客房区走去。安荞看他的样子就发笑,这么大的一个汉子,说起这些事,就别扭得不言语。   他在马背上的自在和潇洒的劲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沿着昏暗幽深的走廊,苏德最终停在106房间的门口。房卡一刷,房门咔擦一声开了锁。长久失修的门沿和门框摩擦出了沉重的噪音,他先进了门,一把拍开了灯。   标间的标配,两张床,中间一个床头柜,最里边一扇窗。卫生间是蹲厕,不仅小,且连门都没有,只有一块帘子隔开里外。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一股泥土的腥味,不过两人都不是矫情的人,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环境。   甚至,这小房间的条件比安荞在孙建发家的小屋都要更好。   安荞紧随着他也进了门,走到房间的最里面,拉开了薄薄的窗帘。窗户对出去,正好是街边拴马的桩子。   追风和哈日一棕一黑凑在了一块儿,一同喝着同一个水槽里的水。   正值傍晚,有牧民骑着马赶着羊从街上走过,慢慢蹚回家。   安荞看着窗外的马,笑着回头:“走了一天,它们累了,也知道凑个伴。”   苏德没有回她的话,只是站在了她的身后,也看着窗外喝水的马。贴近的距离带来的是交换的体温,安荞能感受到后背传来的来自于他的热意。   他总是这样热腾腾的,像个火炉子一般温暖。   斜光照在外头的羊群上,远处便是来时的草原。微风温柔又宁静,照得人心里也明亮了一片。   一声欢呼突然从窗外响起,打破了这片刻的宁静。两人看出去,便瞧见孙熙那傻小子从宾馆门口冲了出来,大喊着叫住放羊的牧民。   窗子不隔音,孙熙的声音很清晰。   “大爷,你这羊咋卖的?给我来一只,我晚上烤了吃。”   这里离坝上的距离不远,两地的语言相通,交流没什么障碍。   大爷那鞭子甩了甩:“这些都是小羊羔呢,不卖,不卖。”   “你养大了卖也是卖,现在卖也是卖,还省得养了对不对。”孙熙十分坚持,“这样,你挑一只最不老实的卖给我,我帮你解决了。”   大爷还是严词拒绝,但傻小子好像认定了今天非要抓一只羊来吃。   安荞无奈地开了窗,喊他:“孙熙,我们晚上定了烤全羊了。你不用买了!”   “啊?”孙熙意外地看过来,“那你怎么不早说?”   他一分神,大爷就走了。而他也窜到了窗户边,看看安荞,又看看房间里的苏德,撇撇嘴,“咱们和客人一起吃吗?”   “当然啊。”   安荞指了指街道尽头另一侧的一家小饭馆:“就是那家,你去问问,我们昨晚就定下的烤全羊现在在烤了没。”   “好嘞!”   到底年轻,骑了一天马,他还是精力旺盛,兴冲冲地跑走了。   安荞笑笑关了窗,和苏德一起去外面孙成的车里拿行李。   孙成车里满满当当都是行李包和行李箱,安荞和苏德的东西都堆在最里面,拿出来费劲。孙成好不容易掏出了安荞的双肩包,掂了掂分量交给她,又挖出苏德的袋子。   不过东西交到苏德手里之前,他还嘴贱一句:“兄弟,出门在外,有些东西要提前准备好啊。我看过了,这村里就一家超市,晚上八点就关门,要买东西抓紧。”   原本不会让人想多的话,搭配上他那贱贱的语气,不多想都难了。   苏德不搭理他,倒是安荞笑而不语地看了他一眼。   几人都收拾好了行李,安荞怕晚上洗澡太冷,先去卫生间洗了个澡。苏德在招待所外给马顺毛,顺便抽根烟。   之前发房卡时约定好了吃晚饭的时间,安荞洗了个澡出来,时间也刚刚好。她穿上了件外套出门,与抽着烟的苏德站到了一起。   她开口道:“其实用不着去超市,我包里有。”   都是成年人,晚上要同处一室,需要提前准备的东西是什么,谁都心知肚明。   安荞开口前就料到苏德不会回应,他一贯都是这样。不过是逗逗他,倒是把他的脸都说红了。   他也没问,为什么出门,她会随身带着这种东西。   客人们陆陆续续都出了宾馆,安荞点了点人数,发现缺了一个。都不必去找是谁,只看人群中没有那一抹红色,就知道谁姗姗来迟。   她给红发女打去电话,对方十分不耐烦:“我不去吃了,不用管我。”   正好,安荞想,这样还清净些,省得她再给自己惹事。   马吃草,人吃饭。孙熙早就在小饭店里等待了多时,终于等来了他们,烤全羊也刚好完成。   浓郁的羊肉味弥漫在小小乡镇之中,十几人围坐成一圈,等待店家拆分了面前的美味。孙成憋了一天没喝的酒,总算在此时满足了心愿。   烤全羊、奶茶、肚包肉、啤酒。   这里像是桃花源里的桃花源,友人相伴,谈笑风生。   安荞和苏德自然而然地坐在了一起,两人各开了一瓶啤酒。   孙熙喝得多了,抓了个客人就开始吹牛逼,安荞和苏德没参与他们的话题,在旁边笑着听着。目光撞在一起,她拿起了酒瓶。   很默契,他也拿着瓶子,与她轻轻碰了一下。 第36章 “做什么?”“摸你。”   孙熙喝得不省人事,心心念念的烤全羊没吃几口,就倒在了桌边。   少了他,饭桌上还有个孙成,欢声笑语倒是不曾中断。   吃完了晚餐,天也全然黑了下来。孙熙醉得完全走不了道,苏德一下将他背在了背上,驮着他回了房间。一回房间这小子就吐,安荞拜托了孙成好好照顾他,沾着他的一身酒味,和苏德一起回到了一楼的房间。   吃饭之前安荞已经洗过了澡。   此时苏德要洗,她学着他的做法,拿了包烟到了宾馆的外边。   夜里降温,草原上的风,能把她的脸吹出细密的裂痕。她拢紧自己的外套背着风站着,手里的烟被风吹得怎么也点不着,她索性放弃了,揣着手拉上面巾,到拴马的槽边转了一圈。   因为提前联系过,所以镇上供草料的店主在他们一行人到来后,就拉来了喂马的干草。   其实这里毗邻草原,晚上本可以直接将马放在草地上,明早再去赶回来的,但这里毕竟不是坝上,马匹不熟悉这里的环境,一旦放出去,很容易走丢。   为了万无一失,还是选择了买草来喂。   这镇上养马的人很多,饭店、宾馆门口都会有喂马的槽和拴马的桩子。安荞看了一圈,十几匹马吃着的四五个食槽都已经空了,水桶里的水也只剩下了一半,想必是它们填满了肚子。   一阵光从面前的窗子里泄出来,安荞抬头看去,就瞧见苏德拉开了窗帘。   他站在光里,换下了白天穿的迷彩外套,换上一件黑色的紧身短袖。结实的肌肉透过黑色布料上的光影呈现在她的面前,随后,他拉开了窗子。   “我洗好了,你来吧。”   安荞心里想得坏,听他这话,总觉得有些暧昧的含义。   不过她倒是没说什么,依然揣着手进了屋。   湿漉漉的水汽从厕所里弥漫出来,散在整间小小的屋子里。安荞看他穿着,问道:“你不冷吗?”   苏德:“不冷。”   “那我冷,怎么办?”   她既是逗逗他,又是真心说这话的。刚才在外边的寒风里受了冻,就算是藏在口袋里的手都冷冰冰的。浑身的寒气需要温暖的东西来驱散。   正巧,眼前有个大火炉子。   知道他的性子,tຊ她不着急,什么话都说得点到为止。她想要他做什么,他不是听不懂。   他看了眼她的床,淡淡说道:“冷就早点睡吧。我刚才给你开了电热毯。”   安荞笑笑:“好。”   电热毯的温暖也是温暖。   “我换个衣服。”她说。   苏德点头:“我抽根烟。”   她给手机充上电,把包拿到床边,从里边拿出了睡衣。   苏德本以为她那话的意思,是要去卫生间里换衣裳。他站在窗户边抽烟,听见身后有意料摩擦的声音,微微转过点头,就瞥见她坐在床上,爽利地从身上拔下了上衣。   她身材很不错,穿着紧身的马术服时就看得出来。但此时她脱下了外衣,只穿了一件贴身的运动背心,姣好的身材更是尽收眼底。   短暂的一眼,该看见的都看见了。   他赶紧转回了目光,说了句“抱歉”。   安荞笑问:“抱歉什么?摸都摸过,看有什么不能看的。”   摸过…苏德愣了愣,他什么时候摸过。   她没说明白,但一根烟又下了一半,一段熟悉的对话忽然浮现在他脑海之中。   那时候她从马上摔下来,他扶着她的腰,问她哪里疼。而她说,就是他摸的地方。   马术服紧身又单薄,她柔韧的纤腰在他的手心下,触感清晰分明。彼时彼刻的触觉,在此时增添了视觉的辅佐,一股热意渐渐从他身上涌起。   她总是能用简单的话语,让他变得很局促。   他的长生天和草原从来没有教过他局促的感受。他早就习惯了直截了当的行事方式,和简单明确的人际关系,而其余的弯绕,从前没有考虑过,如今被安荞带了进去。   马上的挑逗,故意安排的房间,不避讳的更衣,别有用意的措辞。   一头狼,她当作狗来逗。   狗急了会跳墙,而狼急了,会把猎物吃得骨头都不剩。   苏德吐出嘴里的烟,将烟头扔出窗子,一把拉上了窗帘。   转过身时,安荞的衣服已经换好。她没穿睡裤,宽大睡衣遮住了臀部,衣服下的艳影若隐若现,双腿瘦而不柴,叠在一起,慵懒地晃荡着。   刚才还说冷,现在这样明晃晃地勾他,又不嫌冷了。   给她开了电热毯,被子却被她挑开,热意都散走了,腿上身上想必都还寒着。   那晃荡着的腿像是片小羽毛,在他的心上蹭着痒。   “呀,现在不抱歉了?”   她戏谑他,眼睛一刻都不曾从他身上挪开。   苏德捻开手上的烟味向她走来,大步子很快到了她面前。   “一会儿再抱歉。”   不容她反抗的大手将她一下推倒在床上,下一刻他已倾身上来,将她跪压在自己身下。手向上一拉,黑色短袖被他扯下扔在地上。   遒劲的肌肉遍布他的全身。   这是长年累月的力气活带给他的健硕身型。臂上的青筋已经鼓起,佐证着他奔涌的血液。   安荞挣扎着要坐起来,被他单手摁住。   她从不觉得自己是力气小的人,但在他面前,两人的力量实在悬殊。她没想过自己勾起的火会让自己在一个瞬间就陷入劣势,心也慌了一刹,乱糟糟地问:   “你做什么?”   “摸你。”   两个字,让安荞的心越跳越快。   刚才猝不及防的推倒和挣扎,让她的衣摆已经被撩到了腰线处。他的手便从衣摆里钻了进去。常年干粗活的掌心和指节都布满了茧子,粗糙的触感让安荞一阵过电般的战栗。   他没有着急,一手摁着她,一手在她身上游走。   她皮肤光滑又细腻,一看就是在气候宜人的城市里养成的细皮嫩肉,与草原土生土长的人们全然不同。她的腰,一只手就能握住,然而腰腹之间,也有着象征她个人力量的结实肌肉。   手指有意无意地蹭到酥胸的边沿,安荞的脸也红了。   “包里有那个。你拿出来。”   她开口,声音都在微微颤抖。   苏德终于松开了摁住她的力气,扭转身体,去够她放在床边的包。   包的最上面,除了衣服,就是几个方正的小玩意。塑料包装的质感,不用看也知道是什么。   她倒是不吝啬,一带就是五六只。   他随便拿了个出来,安荞顺手就把床头的灯关了。   在黑暗之中,两人的呼吸声更加明显。他压在她身上的重量和拆开包装袋的声音,都让安荞期待着接下来会发生的事。   “不想看着我?”他问。   安荞在漆黑中摇摇头:“眼睛看不见,肉体的感受才会更明显。”   就像她的纪录片,最好的视听效果,从不只在于画面的内容。节奏的呼吸感,才是抓住人的关键。   苏德拆开了塑料包装,微微起身。   安荞伸出手抓住了他的手腕,也坐了起来。两人从未如此贴近,心与心之间,只隔了两层血肉。皮肤紧紧相贴,冰冷和火热交融在一起。   一阵亮光从窗口划过,似是流星般短暂又消逝,给房中的情事添了抹神秘的氛围。   “我来。”   她接过塑料袋子,撕开小口,将包装扔到一旁。呼吸都洒在他赤裸的胸脯上,酥痒的感觉直达心底。   她知道自己的腿抵着他坚硬炙热的东西,坏心眼地动了动,就被他用腿按住,不让动弹。   男人嘛,撩他的时候再无动于衷,到了床上,依然想做主导节奏的那一方。   她了然于心,解开了他裤子的皮带,想帮他戴上东西。   苏德却忽然顿住,握住了她的手。   “等等。”他转头看向窗外,“你听。”   安荞正在兴头上,本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停下来的。但他鲜少有这样郑重其事的表情,她也不敢松怠,警惕地转过了头,听着窗外的动静。   哒哒,哒哒哒。   这是两人都无比熟悉的声音,马蹄声。   不是缓慢的行走,也不只是一匹马。而是许多马匹同时发出的混乱脚步,奔跑与快走占据主导。   虽然这是养马的地界,偶尔有一两匹马从街上走过很正常,但这么晚了,这么多马同时跑动了起来,完全是一件反常的事。   几乎出于直觉,两人同时起身。苏德冲去拉开了窗帘,窗外路灯暗得聊胜于无,但足够两人看清外头的场景。   马跑了。   本在马槽边打着瞌睡的马儿们,全都四散跑走了。朝着哪里奔逃的都有,向镇子深处,向草地,向小巷子之中。十几匹马跑得慌乱,而安荞的心更是乱了。   一道红色的影子从马槽边飞快的闪过。   安荞看清了那红色身影,瞬间醒悟发生了什么。   刚才还蔓延的情欲顿时间烟消云散,她飞快地穿上裤子鞋子,一边向外跑去,一边拿上旅途中没怎么用到的对讲机,告诉孙成:“快下来,那个红头发的把马放跑了,我和苏德先去追,你把人抓住就报警。”   她和苏德抓上手电筒就冲出了门。 第37章 丢马   安荞顾不上其他,奔出去就抓马。   马儿四散,跑得到处都是,她看见白雪和追风都钻进了小巷子里,从它们身后小心地过去。   好在那红发女作案的时间紧凑,虽然解开了马的缰绳,却没有丧心病狂地解开马笼头,她还有个能抓住的地方。   两匹马将小巷子挤得几乎没有空间,幸而是条断头路,她避开了马屁股,从两匹马中间的微乎其微的缝隙里侧身进去,到了马的前边,抓着它们的笼头,逼着它们退了出来。   缰绳被丢在了马槽边上,她拴上白雪,正要把追风也拴上,就看见苏德骑着哈日,手上牵着三个马回来了。   外面乱,招待所里也乱。   孙成和另一个听见动静的男客人一起抓住了躲在房间里当作无事发生的红发女,闹哄哄地打110。看见外面的安荞和苏德,喊着问:“都抓回来了吗?”   “没呢,就回来了六个!”   “妈的。”   孙成骂了一声,让前台小妹和客人一起看着红发女,他也冲出来,跟安荞一起把苏德手上的三个马绑好,解开了白雪,翻身跳上了马。   “走,分头找。”   别的都之后再说,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把四散的马匹找回来。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如果马跑丢了,会是一笔很大的损失,且这趟马背旅行也会徒生波折。   安荞骑上追风,和苏德一起往草原上去找。孙成则在镇上,找分散的马匹。每个人都拿着缰绳,只要找到了马,拴上牵着回来就行。   手电和头电照亮了前路,一上草原,就遥遥看见有几匹马在低着头吃草。安荞没带鞭子,但苏德一催动了马,追风也跟着跑起来,很快碾上了那几匹马。   苏德不用下马,弯下腰把刚绳的结扣在马笼头上。陆陆续续四条刚绳到了手上,他交给安荞,让她先牵回去。   安荞接过绳子,苏德就看见了她被冻得红彤彤的手。   刚才在房间里,谁都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出来的太匆忙,她只穿上了裤子,外套也就是匆匆拿上了一件薄的。   草原上的气温和大风足以让长期在室外的人tຊ失温,他着急道:“你先回去,去屋里回个温。马我去找,你别出来了。”   安荞又岂会同意:“我回去穿上衣服就来。你放心,我的身体我有数。”   她是常年从事户外拍摄的人,再冷的环境也体会过。之前在西藏,五六千米的海拔的冬夜,照样也是这么过来。   如果她这么脆弱,早就进医院几百回了。   她没有给苏德再说话的机会,拉着手上的四个马往回跑。   刚绳太多,又有追风的缰绳和手电,两只手几乎不够用。可或许也是危急时刻带来的肾上腺素飙升,她推浪推得出奇得顺利。追风跑着,她几乎都感受不到身下的起伏,整个人与马儿第一次有了人马合一的感觉。   马的腿仿佛就是她的腿,她的意志仿佛就是马的意志。   她奔回宾馆门前的时候,那里已经站了好些人,就连裴杰和王莉莉都出来了。王莉莉一看见安荞的穿着,就要把身上的厚外套脱给她。   安荞不跟他们客气,将马绳递给他们,让他们帮忙拴上,自己抓着衣服套上,又往回跑。   走之前她数了数,马槽里的,加上他们三人自己骑着的马,一共有十三个了。看来孙成在镇上找到了几个,那么唯独只剩下了一匹。   不知它会在哪里。   先不多想,她在夜色中奔回草地。苏德是整片草地上唯一的光亮,她朝着他的方向策马,而目光又扫视着周围的一切。   肌肉紧绷,衣裳严实,失去的温度正在渐渐归拢。   “苏德,只剩一个了!”   她对着苏德喊道。   苏德问:“知道是哪一个吗?”   安荞摇摇头。刚才太匆忙,没仔细分辨独独消失的是哪一匹。倘若知道了是哪一个,便可以按照马的习性来找。   只恨那红发女可恶,放走马的时候,给每个马都来了一鞭子。有些胆子小的马受到了刺激,一跑就没了影,甚至可能会往坝上的方向跑回去。   要是马在夜里想着回家,那就麻烦了。   草原广阔,两人走在一起,能见的地方太少。安荞将马的方向一带,两人走着走着也就分开了。   大致方向相同,但一左一右,各自观察着各自的一侧。   偌大的草原暗夜,视线受到了极大的阻碍。孙成也顾不上喝了酒,开着车上了草原上的小泥路,开着大灯追上两人,共同寻找。   安荞兜里的对讲机传来他的声音:“剩下那个是你们家的花生,镇上我都找了,应该没有。”   花生?   安荞心里又紧了紧,那小家伙,是最爱往外跑的。在坝上的时候就太爱跑,总不安分。前阵子脊背破了,休息了几天,今天又一次能出来玩,它也正兴奋着。   这家伙一旦跑起来,没边没际的。   两人一车沿着来时的路一路往回走。渐渐深入草原深处,草地上的活物倒是多了起来。牛,羊,马,在夜色下都是漆黑的一团影子。   几度,安荞都看见了和花生相近的身影。走得近了一瞧,才发现只是相似的马儿。   时间在几人的找寻中流过,失踪的花生迟迟不出现身影。客人给孙成打电话,告诉他警察到了,让他回去。   安荞正想和他换一下交通工具,以免他酒驾出现在警察面前。但他走得太快,一溜烟就没影了。   草地上又只剩下了她和苏德,漫无边际地寻找着马。   苏德用手电晃了晃远处的她,她了然地驾着马过来,便听他说道:“这里再过去,就到了我们来时的那片湖。要是湖边没有,你给你师傅打电话,让他注意花生是不是回坝上了。要找,也只能天亮了再找,或者直接走保险了。”   他从小养马,马匹走失的事,并不罕见。坝上出来的每一匹营业马都上了保险,一旦发生意外,马主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话虽这么说,安荞还是不甘心。   花生是她最初学骑马时的伙伴,是战友。她不甘心就因为一个小人就失去了它,也不甘心十几个马,独独不见了它。   她说:“先到湖边再说。”   湖后,就是树林。开阔平坦的草地都找不到马的话,在树林里当然更难找。苏德深谙这个道理,安荞也明白,她却仍然抱着一丝希望。   月光遥遥,在水面上泛着波光。   眼看着湖就在眼前,她的希望正一点点消退着。   苏德拿着手电筒在湖边照了一圈,正想开口劝她返回,她却忽然眯了眯眼睛。   “你看!那是不是!”   在湖的对岸,一个黑黢黢的身影正低着头,似乎是在喝着湖中的水。苏德的手电筒打过去,它抬了抬头,并没有收到惊吓,一会儿又低下了头,若无其事地接着喝水。   安荞和苏德同时发动了身下的马儿,朝着那边奔去。花生终于看到了来者,认出了安荞。大概是玩野了,不想回家了,它瞧着两人过来,抛下嘴里的那口水就跑。   之前的马之所以好抓,都在于他们不会拼命地跑。抓住了笼头,也就能顺利地带回去。   而跑得像花生这样,且眼看着就要跑进树林子里,抓回来的机会便会大大减少。   两人两马将它夹在中间,苏德放开了哈日的缰绳,踩着脚蹬就站了起来。   安荞意识到他要做什么,紧张地盯着他。下一刻,他将双手在哈日的脊柱上一撑,整个身体一跃而去,从哈日的背上直接跳到了花生身上。   安荞看呆了一瞬。   行云流水的动作,藏着稳健又蓬勃的力量。   坐稳之后,他渐渐将花生勒停下来。   哈日与苏德默契极了,看见另一匹马背上的他有转身的动作,它也调转了马头。   “走吧,回去吧。”   最后一匹马也已经抓到,安荞的心总算落了下来。   回去,该算的账要算一算,不能便宜了小人。   她勒着追风调了个头。花生不安分,但背上有着苏德,它也不敢造次,乖乖地往回跑。安荞和他跑了个并肩,而哈日在后边紧紧跟着,认准了苏德的方向。   来时的急切,在此时消失殆尽。   安荞心里稳当当的,只觉老天爷果然也站在自己这边,就算是走丢了的马,也能顺利地找回来。   过来的时候,觉得道路是在漫长。此时回程,一路都全速跑着,竟然很快也就过去了。   过了前边的公路,就能回到镇上。   安荞兜里的对讲机忽然响起了一阵噪音,紧接着,便是被压缩后的孙成的声音:“小安,找着了吗?”   马丢了,着急的并不只有她和苏德。   现在既然找到了花生,也该跟那边汇报一下情况。   安荞手上将缰绳放松了些,正要从兜里拿出对讲机。哪知公路的远处忽然闪过一道强光,追风瞬间收了步伐,她手一下没拿稳,对讲机脱了手,在公路上砸了一下,翻滚到了路旁的沟里。   追风也跑欢了,她一下没拉住,它已经上了公路,第二次想要再拉,苏德已瞧见了她的窘境。   “我去捡。”   他把花生往左一拉,花生转过头去,朝着她掉了手机的公路另一侧而去。   安荞看着路上不远处的那道强光越来越近,眼睛被闪得看不清,知道是有车过来,也拉着追风到公路边躲了躲。她心想着,大晚上的,何必开着么快。   大车过路,轮胎声沉闷。   直到她安全到了路边,才发现自己忘了什么。   苏德的黑马哈日护主,不跟着她,只跟着苏德走。苏德在路的另一侧替她捡对讲机,而它,为了等待主人过路,依然等在路的中间。   因为找到了花生,安荞实在放松了警惕。   忽然回过神来的她,猛地喊出了声,可叫喊声全然被急促的刹车声盖住。   已经来不及了。   彭——   苏德回过头,陪伴他多年的黑马哈日,在地上撞出了长长一道血痕。 第38章 又是老师又是师傅   一事未平,一事又起。   红发女那边,是孙成报的警,就由他处理了。而为了哈日,安荞又报了一次警。   大车司机愧疚地从车里下来,安荞一看他眼下的乌青,就知他应该连续工作了很久,才会在半夜的这种路段也敢疲劳驾驶,用这么快的速度,看都不看前路。   这里本就是牲畜多出没的地方,司机下车时,还以为撞到了人。一看,倒在地上的是一匹马,心安了许多,开口问道:“你们,你们人没事吧?”   安荞摇摇头,报完警后,与苏德一同蹲在了马边。   哈日的腿折了,肚子上血肉模糊的一片,倒在地上艰难地喘着气。每一次顿顿的呼吸,它的肚子便微微鼓起来,而一鼓起来,就有汩汩的血往外冒。   苏德靠近它,它认出主人的味道,艰难地想要抬头去蹭他,却没有力气。   苏德席地而坐,搬起它的头放在自己腿上,缓缓摸着它的毛发。   他用安荞听不懂的语言轻声对它说着话,可不用听懂,安荞也明白他在说些什么。人与马之间,尤其是常年相伴的人与马之间,那份羁绊似tຊ主人与宠物,却也更像是家人。   这匹马是苏德自己的。   来到坝上时,他将它从内蒙的草原上带来,本以为会在秋冬之时再带回去,却不像落得这样的结局。   且不说它破了个窟窿的肚子,对一匹马来说,腿断了,就相当于死了。   它的后腿以一种诡异的姿态向后屈折,那不是正常的骨头能达到的角度。骨头和筋同时断裂,而其他的隐伤还有着许许多多。   它的气息越来越虚弱。   安荞看向路的另一边。镇上停着的警车是来处理红发女的事,但来处理这起车祸的警察迟迟不到。为了保留证据,她在警察到来之前全方位拍摄了几段视频,录下了司机的面部和车牌号,又拍下了哈日奄奄一息的状态。   她的视频还没拍完,哈日就闭上了眼睛。呼吸还在,却已经看不出肚子的起伏。   安荞叹了口气。   若不是她弄掉了对讲机,苏德不会折返去帮她捡,哈日也就不会停在公路的中间。   苏德转过头,问安荞道:“拍完了?”   安荞点点头。   苏德语气中难掩伤怀和疲惫:“刀子,带出来了吗?”   刀子?   她的靴筒边的确绑着一把水果刀,只是应急用的。他现在问她要,他要做什么,安荞不是猜不到。   哈日在生死边缘苦苦挣扎,每一次呼吸,它都要承受莫大的疼痛。   断了的腿,破了的肚子,都在一点一点蚕食着它的生命。   而他要帮它,结束它的痛楚。   水果刀递给他的时候,她的手有些发颤。   “你确定吗?”   她从来都不是瞻前顾后的人,可这一次,她不敢想,这匹几分钟前还活蹦乱跳善解人意的马儿,就要在它挚爱的主人手下,结束这短暂的一生。   看着哈日眼角的水痕,和地上结起的血迹,苏德点了点头。   它曾有过在草地上的恣意奔腾,也有过一位主人真心的陪伴。或许它也想过要做一匹无主的野马,自由自在地去往想去的地方,但它克服了自己作为一匹马的天性,认可了人类,认可了苏德。   安荞没忍心看,一手捂着眼睛扭过了头。   噗呲。   是刀扎进了血肉。   一声呜咽后,哈日不再痛苦。   安荞想起第一夜见到苏德时,他就是在埋葬一匹早产的小马驹。这么短的时间内,他又失去了一匹马。   三人在寒夜中冷冷等待,将近一个小时后,交警才姗姗来迟。   这里地处偏僻,又是深更半夜,这样的迟到可以理解。   交警拍照记录下了情况,核对了驾驶员的驾驶本行驶本。查阅行驶记录,发现驾驶员已经连续十几个小时没有停车休息过。   这是严重的疲劳驾驶,交通肇事,驾驶员全责。   警察在和安荞苏德交涉的时候,驾驶员便在给车队的老板打电话,希望老板能来出面处理了。他的保险公司的人更是迟迟不肯过来,让他拍现场照片留存就行,后续的事等明天天亮了再说。   安荞没管他,签完了责任认定书,送走了交警,和苏德一起把马拖到了路边。   普通的马死了,卖给收马肉的,按肉价处理了,还能多回点钱。而哈日是苏德从小养到大的马,自然不会卖给马肉店。天亮了之后,叫拖车来,将它运回坝上掩埋了它,也算是得个善终。   安荞正想安慰苏德几句,忽然听镇上的方向传来几声尖叫和巨响。   她看过去,视线被建筑物遮挡,看不出什么。但没一会儿,就接到了孙成的电话。   他那边声音乱糟糟的,安荞需要很认真,才能分辨出他在说什么:“小安,警察把那个红头发的带走了。但那个红头发刚才在宾馆里乱说了一通裴杰的事,现在警察一走,裴杰和王莉莉吵起来,那男的把宾馆给砸了。”   挂断电话,安荞看了眼头顶漫天的星空。   这一夜还真是没完没了了。   ……   这偏僻小镇的夜晚,已经许久没出过什么大事。车撞马不算罕见,情侣吵架打砸东西也时有发生,但人故意放走马匹,对于牧民来说算是件天大的事,恶劣程度不逊于出现了偷马贼。   其实,放走马甚至比偷走马更可恶。   偷走了马,至少还能顺藤摸瓜,调查出马的去处。但像红发女这样故意把十几个马同时放走的,马若是顽皮一些,恐怕都再也找不回来了。   天亮之后,整个镇子,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都在讨论着宾馆昨夜接待的那个团队。   本以为是接了个大生意,没想到,却惹了自己一身麻烦。   安荞在派出所守了一夜,一直待到翌日的下午,事情才算有了了结。闹事的,该拘留拘留,该赔钱赔钱。剩下客人们的旅程还要继续,由孙成、孙熙和苏德带队,接着走完行程。   她的追风给了苏德,而她叫了辆拖车,载着她和哈日,提前回了坝上。   孙建发和林芳或多或少都已经听说了格其镇发生的事。看到安荞和那匹死了的马顺利地回了双峰村,他们的心终于宁静了些。   孙熙那小子,有孙成在,他们不担心。但安荞毕竟是初来者,他们怕第一次出去带队就遇到这么多事的安荞心里不舒服,特地做了一桌子菜,等她回来一起吃。   饭桌上,林芳问道:“那那个王莉莉呢?就是那个正儿八经的对象。”   安荞回忆着昨晚发生的事,以及今天在派出所的情况。说起来,她也有点钦佩:“王莉莉一直都特别冷静,知道了那个小三的事,就只说了要分手。然后那男的就开始砸东西,边砸东西边威胁她,说要是分手的话就要继续砸下去。到派出所之后,那男的一听要拘留就老实了。王莉莉什么事都没有,还跟着孙成他们接着穿越。”   林芳听了,啧啧赞叹:“这东北姑娘就是不一样,做事爽快,不哭不闹的。男人靠不住,那就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呗。”   “谁说不是呢。”   想起王莉莉,安荞还是满腹的好感。从见到她的第一次开始,无论是被红发女欺负,差点从马上摔下来,还是和裴杰在宾馆对峙,她从来都礼貌又冷静。   只是安荞也遗憾,倘若这次出去带上了摄影设备,把发生的一切都拍下来,倒也能剪辑出一部不错的纪录片作品。   她一边吃着饭,一边想着。   也是赶了巧,孙建发在此时开口:“你提前回来也好。昨天王明还打了电话给话,说他明天从杭州飞过来,来看看你。”   “老师?明天过来看我?他怎么没联系我呢。”   安荞在惊讶和疑惑之中翻看着手机,发现并不是王明没联系她,而是昨晚他联系她的时候,她正在派出所,没注意到这几通来电。   孙建发接着说下去:“他说他自己呆不到一周就走了。不过还多带了一个人过来,他带过来的人可能要在坝上多住段日子。”   “多带了个人,谁啊?”   “他没说,就说了句你认识的。”   “我认识的……”安荞想了想,自己和王明共同认识的人不多,能让他带到坝上来的,更是找不出个人选。   王明这样突如其来地来,带着人来探视她的生活,确实有他一贯的风格。不过与以往直接找锁匠拆了她的门锁进她家门,或是在她进行拍摄的时候强制地干预叫停,这一次他好歹给东道主孙建发打了电话,也不算太唐突。   本着那点师徒情谊,吃过晚饭之后,她回到自己的屋子,还是给王明打去了电话。   “荞荞,坏掉的手机总算修好了?”   王明讽刺她隔了整整一天才回电话给他。   安荞懒得跟他解释昨晚发生的那一堆事,含糊其辞:“老师,不好意思,这两天太忙。师傅说,您明天要过来?”   “又是老师又是师傅的,你这长辈认得够快,差个先生就齐了。怎么,我再帮你找一个?”   “……”   安荞略有些无语,索性不回答他的话,只问自己想知道的:“听说您还带了个人上来?”   “嗯。”   “谁?”   “着什么急啊荞荞,你以前不是着急问问题的人,那股不骄不躁的聪明劲儿哪去了?别学的跟那边的野人似的,稳重点。我既然说了明天要带上来,明天见上面,不就知道了?”   “知道了,老师。”   安荞主动挂断了电话。   王明的话不好听,说教的意味太浓,不过也不是全然没道理。   该见到的人,明天都会见到,着这一夜的急作什么。昨夜一宿没睡,她早早洗漱休息了。 第39章 她竟然是安荞!?   少年跟着王明,落地大兴机场。   对于他来说,王明这个人并不熟悉,但这个名字可谓是如雷贯耳。不说是整个系如今在行业里最有名的校友,光是他身上那些数不清的奖项,就足以让少年高山仰止。   所以当电子邮箱里第一次收到王明的邮件,他的第一反应便是,这是某个有心的骗子,借了他偶像的名字来诈骗。   将信tຊ将疑地按照邮件回了电话,他才知道,网线那一头的人,还真就是大名鼎鼎的王明老师。   这几天的经历对他来说像梦一般,先是起起落落折腾了一通,而后又跟着王明老师,带着一大堆王明赞助的设备,从家乡来到了北京。   不过,王老师说了,北京并不是他们的目的地。   王明不是话多的人,对他有些高冷,一路上谈不上照顾,只是出手很阔绰大方。他这辈子第一次坐头等舱,还没有怎么享受,飞机就落了地。   但一出机场,又坐上了一辆豪车,没有歇口气的时间,豪车又一路向北离开了北京,来到了河北的北部。   少年坐在车后座,透过车后玻璃,看着路上被甩在身后的景象。他们正在远离城市,来到越来越陌生的地方。车窗外已渐渐少了人烟,更多的是连绵的草地和起伏的山丘。   西下的太阳低挂在山脊之上,一片红艳的霞光下,是一群群的牛羊与马儿。   他打开地图软件,看到这片草原的名字——坝上。   虽然年轻,但他去过的地方很多。疫情三年也是他的高中三年,他本就是爱自由生活的人,这三年被憋得不行。上了大学没多久,疫情骤然消失,他再也受不了平淡的生活,便扛着一只简单的摄影设备从学校出发,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去了很多的地方。   他喜欢自然,喜欢山水,喜欢远离人群的地方。   所以这趟跟着王老师匆忙出门,爸妈曾百般交代,意思是让他小心被拐卖了。他出发时还留了个心眼,但真正身处在了这片草原之中,他想,如果这辈子能被王明拐卖,还是拐卖到了这样的地方,那他这辈子也值了。   公路蜿蜒曲折,终于出现了一条岔路口。车一路都是超速过来的,从岔路口进了村,总算降了速。   王明开着车,远远地就看见了坐在孙建发马场的栏杆上的安荞。   她穿了件黑色的冲锋衣,鸭舌帽和面巾把她的脸遮得不见天日,一身都是黑黢黢的,并不太显眼,却能让他一眼就看见。   才来这儿多久,她身上已经有了这里的印记。   即使就这样默默地坐着,和她身后成片的草地和马相配,她那股子野性也呼之欲出。   王明的车对于这小小村庄来说有点太好了,一路进来都享受着村民们的注目礼。   直到车停在了孙建发家的马场门口,人们才知道这是发哥家的生意。   但到了安荞眼里,来的是生意还是麻烦,这可不好说。   停稳了车,王明转头看了眼坐在后排的少年,好心告诉他一句:“衣服不够。外头冷,多穿点。”   少年从南方过来,对于草原夏季阴天的温度没有概念,本以为从包里掏出件薄外套肯定就够了,哪想着一开门下车,就被扑面而来的大风吹傻了。   懵懵地张了张嘴,就吃了一嘴的沙子。眼睛里也糊了沙,他揉了许久,才能看清不远处的王明和另一个女人。   女人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但不难看出她很年轻,甚至没比他大多少。   王明老师似乎和她很熟悉。   一见面,两人就说起了话,女人还朝自己这里望过来了一眼。不知王明老师与她说了什么,她惊讶地拉下了面巾,激动地朝自己走来。   少年性格腼腆,看女人过来,心里有些紧张。一是不知道她的身份,二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但女人对他十分地亲切,笑着到了他面前,第一句话就自报家门:“李伟,你好!我之前就看过你的作品《驯鹰人》,很欣赏你对视听语言的处理。我跟你同一个大学毕业的,是你同门的老师姐了,你可以叫我安荞。”   这下惊讶的变成了李伟。   安荞!   她竟然是安荞!   那个总是活在摄影老师嘴里的天才师姐,在学院墙上留下了名字和奖项的知名校友,也是校园八卦里经常跟王明老师同时出现的漂亮女人。   他才进了学校一年,对于安荞这个名字早已就很熟悉了。但他完全没有想过,王明老师千里迢迢带他来见的人,竟然是安荞师姐。   这里是安荞师姐的家乡吗?   还是说,安荞师姐最近在这里拍片子?   看师姐这个打扮,应该不是才来这里。甚至于,他在她身上,感受到了同样属于这片草原的气息。   对待人,李伟也是个礼貌的孩子,他回安荞道:“谢谢师姐,师姐您的作品我也很喜欢。师姐您现在是在这里拍摄吗?”   安荞看了眼王明,他竟然没把自己的情况告诉这孩子。她自己解释:“不是拍摄,我来这里工作的,养养马,修身养性。”   “哗!”   李伟不禁感慨,修身养性靠养马,她也是独一份了。   一旁的王明在四周打量了一圈,见这两个孩子虽然热络,到底也不熟悉,没什么话题可聊,便抢过了话题:“老孙呢?”   “师傅和芳姐去镇上买菜了。知道老师要过来,说要准备一点饭菜。”   “嚯,老孙也是,这么多年交情了,还搞这些。”王明笑得很轻松,又看了看马圈里。里头只剩下了三个马,没有放出去,都在食槽边吃着草,他又问,“马呢?我记得老孙有七八个呢。”   “这几天有长线野骑的,有六个马都出去了。”   “老孙的生意做的倒是不错。”   王明点点头,点评一句。   太阳慢慢下去了,天也越来越冷。安荞看李伟穿得单薄,让他们开车直接先到孙建发的院子里,有什么话都进屋子里聊。   三人刚回院子没多久,孙建发和林芳也就回来了。他们带回来的倒不是食材,而是从镇上最好的饭店里打包来的炒菜和熟食。   看见李伟,孙建发愣了愣。王明很及时地介绍:“这是李伟,算是小安的师弟,很有才华的纪录片导演。”   李伟一下红了脸:“没有没有,我还是个学生。”   安荞看王明一眼,没怎么见过他这样夸人,大有抬举这孩子的意思。   之前王明就说过,希望她能收李伟作学生,算是给独立纪录片行业培养人才。她含含糊糊糊弄过去,如今他真把人领到了自己这里来,用意也不言而喻。   孙建发和林芳,因为从前王明对家里的诸多帮助,而很感激王明。王明又把这么能干的安荞送到他们这里来,夫妻俩对王明就更为亲切,对于他带来的孩子,当然也很热情。   虽然没做饭,但林芳熬了奶茶,一顿饭的时间给李伟盛了好几碗。   饭至末尾,孙建发问起:“王明,你带着小伟在这里住几天?一会儿我去镇上给你们找个酒店吧。”   王明摆摆手:“没事,老孙,我来之前就安排好了。你们村西边有个姓张的人家,夏天不是到乌兰布统去了么。我把他们家的院子租下来了。那边一共三个屋子,我住三四天就走,这孩子要多住一阵子。小安收拾收拾,也搬到那边去好了。”   安荞一口奶茶差点呛到。   她都在师傅家住了这么久,一个简陋的小屋子,都被她添置的家具和装饰,变得日渐温馨起来。哪有他一来,就让她搬走的道理。   她刚要开口反驳,就听李伟问道:“王老师,您三四天就要走?”   当时王明叫他的时候,可让他带了一个月的行李呢。   王明:“嗯。我就是把你和设备送过来。我在这里,你拍你的东西也束手束脚的,我走了,不是更自由点。”   李伟舍不得王明走,是出于崇拜情结。但安荞巴不得他赶紧离开,不然她好不容易宁静下来的心,又要一个劲地变乱了。   话题聊着聊着,又回到搬家上。安荞提出坚决抗议:“我就住在师傅这里比较方便。我东西太多了,搬来搬去很麻烦。”   孙建发也帮腔:“是啊王明,小安在我这儿住着也熟悉了,反正都在一个村里,没必要搬来搬去的。”   王明提出要安荞搬出来,本意是考虑到安荞可能不愿意和不熟悉的人同住,现在孙建发的儿子回来了,怕安荞住得不舒服。   没想到他们这么师友徒恭,也是他多此一举了。   他欣然同意了安荞的话,并提出一会儿去安荞的屋子里看看。   安荞瞥他一眼,他神色倒是没什么异样,只是相处的时间久了,她哪里会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一些主意在脑海里形成。   这是坝上,是她和苏德的地盘,她不会让他乱来。   何况来到坝上之前,她就已经想明白了。这个夏天,无论如何都要和王明划清界限。不论用什么方式,也不论别人怎么评价她。过河拆桥也好,忘恩负义也罢。或者,因为她和王明划清了界限,此后的拍摄资源不再丰富。   她统统都不在乎。   趁着王明要在这里呆几天,她一定要打消了王明对她残存的那些歪念。 第40章 他的妹妹   孙建发和安荞一起,去西边王明所说的院子里,帮他们安置下tຊ来。   王明慷慨,自己住进了简陋的侧屋,把主屋让给了李伟。设备是他们最后从车里搬下来的,安荞看了眼满满当当两个箱子的设备,甚至还有一台苹果的一体机电脑,她终于懂了小时候大人们总说的那句话——   我们当年可没你们现在的条件。   虽然这些都是王明的工作室里淘汰下来的东西,但这些东西如果在二手平台上卖了,也是一大笔资金的回流。但王明把这些全都给了李伟,还当真是看重这个人才。   当初他坚决地取消了李伟《驯鹰人》的获奖资格,如今做这些,说不准是不是有补偿的含义。   她没有答应要收李伟这个学生,但他既然把人送来了,只要李伟在坝上,需要哪些帮助和指导,她肯定义不容辞。所以李伟收拾东西,她也掺手帮了一把。   等东西都收拾完了,安荞和孙建发一同回了家。   天干物燥,昨天她才从内蒙回来,今天坝上就起了大风,风沙把她的皮肤都吹裂了。早早地洗完了澡,她敷上面膜,用平板看纪录片。   屋子的后门被敲响,她都不用问,就知道是谁。   睡衣严实,没有一点走光的迹象,她又加了件胖乎乎的外套,开门迎接外头的王明。   “不问一句就开门,你没警惕心的吗?”   王明很自然地进了门,并把门带上,没让门外的风沙进来。   安荞撇撇嘴:“除了您,谁还会在大风天来‘关心’我。”   这话有阴阳怪气的成分,但王明却莫名地受用。   一进门,他就发觉安荞这屋子装修过了。比起当初孙建发拍给他看的简陋样子,安荞住进来后,这屋子新刷了油漆,装了两个柜子,铺上了毛茸茸的地毯,床头柜上也添置了一个小台灯,暖洋洋地照着她香呼呼的床。   王明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停在了她的衣柜前。他很自然地拉开了衣柜门,在她的衣柜里拨动一番,看她带来了什么衣服。   薄厚都有,且很齐全,他满意地点点头,又拿出其中一件:“这是什么时候买的?不太适合你。”   安荞跟他打哈哈:“嗯嗯,不太好看,我不太穿。忘了什么时候买的了。”   王明将衣服往边上一丢,很是嫌弃。而安荞跟在他身后,将那件衣服默默捡了起来放在床上。   他又到了她床头,看了眼干干净净的床头柜,拉开第一层抽屉。里面只放了几卷电子设备的充电线。   安荞在旁边看着,一直没出声阻拦。直到王明打算拉开床头柜最底下的抽屉,她才急切地喊了声:“老师!那个您别看了!”   王明转过头看她一眼。   安荞从来不是焦躁的人,能让她这么着急,说明里头放着的东西不简单。   他还是拉开了抽屉,一打开,就看见了里面的一盒安全套。盒子已经拆了封,里头的数量明显少了,显然已经用过。拨开那盒子,再往里看,则是安荞更私人的东西。   也难怪她这么急着拦他。   王明的眉头跳了跳,看着那盒安全套良久,才回过头,皱着眉问道:“是谁?”   安荞如刚认识他那年一般背过了手,自己捏着自己,演局促给他看:“老师,您,您不认识的。”   “是坝上的人吗?”   安荞装模作样地支支吾吾许久,最后承认:“是。”   王明久久无言,愠怒和失望都难以掩藏。安荞的屋子虽然温馨,但她让他的心有些发冷。   当年那个亟需他栽培的小丫头长大了。   他以为自己养大的花会永远属于自己,却不想她生出了向外走的心。其实他早就知道,安荞不会是池中之物,但没想到,她的心离开自己得这么果决。   安荞是聪明人,他是她的老师,自然也会是聪明人。   自己学生的那点小心思,看穿得很快。   他没再说什么,甚至连抽屉都没帮安荞关上,就掀开门出去了。安荞把门锁得严实,撕了面膜,又推上了抽屉,总算可以安心地看平板电脑。   刚才王明出去时的那副神情,让她知道,自己装出来的急切达到了效果。自己阻拦他阻拦得越是着急,说明自己对抽屉里的东西越是看重。   谁会看重一盒避孕套,在那盒子背后,其实看重的是用它的男人。   她在告诉王明,在坝上,她有了别的男人。   从前在王明身边,她也有过别的男人,但那些别的男人,她从来都相处得光明正大,没有回避过王明。独独这一个,让她对自己从来敬重的老师出声阻拦。   什么意思,王明肯定会明白。   她的心松快了一些,看了会儿纪录片也就睡了。   ——   野骑出去的马太多,家里只留下了三个。   这三个马,孙建发一个人经营足矣,趁着王明和李伟来了坝上,孙建发让安荞不用去马场,带着王明李伟在坝上逛逛就行。   安荞见到王明,只觉一夜过去,他养的那头颇具艺术家气质的长发似乎又白了点,不知是不是为了她而头疼。   初来乍到的李伟倒是很兴奋,尽管腼腆,但神色上的喜悦是藏不住的。   就像他喜欢哈萨克地区的风土人情一般,他也喜欢坝上的游牧文化。看见村后偶有的几匹好马,他也会用随身的相机拍下来。   安荞看他用的优质设备,就想起自己当初初学摄影时无机可用的狼狈,多了几分羡慕的同时,也不想浪费了李伟身上的才华和王明给他的资源。   她对李伟第一次提出了要求:“你既然来了坝上,就在坝上好好拍摄一部片子吧。怎么拍都行,以你自己的方式来,有需要的东西也可以跟我说,我尽可能帮你安排。等你拍完了,再把片子给我看看。”   李伟年纪小,闻言还懵懵的,不知道这个要求为什么是安荞提出的,而非带他来这里的王明。   到底还是王明惜才,笑着告诉他:“你师姐是我的学生,现在她出师了,可以自己带学生了。你想不想做她的学生?”   李伟懵了至少半分钟。   他?做安荞师姐的学生?   且不说他还只是个刚上大学的初学者,就算是已经本科毕业了,在王明老师和安荞师姐面前,都只是初出茅庐的新手。像他们这样的创作者,收学生并不是像大学教授那样例行公事来者不拒,很多的艺术家,一辈子也就一个学生。   老师的技艺和资源,在收了人作学生后,当然也会倾情地投入出来。   能跟王明老师认识,他已经受宠若惊。现在又有了做安荞的学生的机会,他更觉得像梦一般。   但这样的机会真的摆在了他眼前,他也不露怯,郑重其事地对安荞道:“安荞师姐,我一定会好好拍摄这部片子,不让你失望,也不让王老师失望。”   孺子可教,一点就通,知道安荞是想用这部片子来观察他真正的水平。安荞也不是严厉的人,笑得很真诚:“倒也不用这么紧张。你就按照自己的进度来。”   “好。”   李伟认真点点头。   一边说着话,安荞一边开着车带着王明和李伟,在村后的马道上行驶着。安荞给两人介绍着一般常规野骑的路径,又在一个岔口离开了马道,开向了镇子。   今天林芳和孙建发中午去喝喜酒,顾不上做饭,三人于是在镇上吃了中饭。   暑假的到来让这以旅游业为生的小镇日渐热闹起来,进镇的时候时间还早,车流不算拥挤。出镇的时候镇上却是人满为患,进出镇子的必经之路被堵得严严实实,一个红绿灯的距离,半个小时也没开出去。   安荞和王明烟瘾都大,反正车一时半会儿走不了,两人开了窗,伸了只手在窗外抽烟。   相较于汽车的举步维艰,电瓶车就灵活得多。一辆小电驴在汽车的缝隙里穿行,一个不留意,撞到了王明的胳膊。   烟被撞掉了,电瓶车上的人很礼貌地道了歉。   这是个年轻的姑娘,年轻得看上去比李伟还稚嫩。她的普通话不标准。安荞看出去,第一反应是她很清纯漂亮。第二眼,她看见了这姑娘的一双眼睛。   明亮,锐利,澄澈。   这双眼睛,她曾在另一个人的脸上看见过。   王明不会跟一个小姑娘生气,烟掉了,就再点一根。小姑娘再三道歉后骑着电瓶车离开,去往的方向,正是双峰村。   这证实了安荞的猜想。   真是无巧不成书,她本想等苏德回来再见一见的妹妹,没想到以这种方式在这里撞见了。   王明看她神色异样,问一句:“认识?”   安荞笑笑:“就是觉得她漂亮。老师不觉得吗,她特别好看。”   “挺好看的。”王明又点了根烟,十分果断地判断,“肯定是少数民族,蒙古族或者藏族。但这地界儿,估计就是蒙古族了。”   安荞看了他一眼。他不愧拍了很多民族题材,就这样短暂地一眼,也能认准一个人的民族。   后座一直没说话的李伟,倒是开了口:“原来tຊ蒙古族也有这么好看的姑娘啊。”   此言一出,安荞和王明对视一眼。   再腼腆的男孩,也会喜欢漂亮的姑娘。 第41章 余阳   中午午休,安荞去便利店买烟的时候,又遇上了在镇上遇见的那个姑娘。   姑娘没有认出她,但安荞对那双和她哥哥一模一样的眼睛太熟悉了。她买了烟出门,与进门的姑娘擦肩而过,听见老板热情地招呼她:“多兰,你回来了!在那边培训得怎么样?”   姑娘的普通话不标准,声音倒是很甜:“挺辛苦的,但都已经结束啦。”   安荞出了门点上烟,想要往回走,就远远看见在草滩上坐着的李伟。   这个时间点是游客最少的时候。坝上的昼夜温差太大,夜晚寒冷,但出太阳的中午又太热,稍微晒一晒皮肤就红了,没什么人愿意在这个点出来。   李伟就这么坐在那里,倒是很惹眼。   安荞抽着烟无声无息地凑了过去,走得近了,就发现他面前架了个画架。他拿了画笔在这里写生,也不嫌热,一点防晒措施都没做。   他很认真,安荞默默看了有四五分钟,他才发现了身后站了个人,还是因为安荞嗓子痒咳嗽了一声。他吓了一跳,很惊讶地看着安荞:“师姐。”   “没事,我就是随便看看。怎么不去睡个午觉?”   “我没睡午觉的习惯……在屋里也坐不住,就出来画一会儿。”   “嗯,画得挺好的。”   虽然是学艺术的,对美术有一定基础的了解,但安荞没什么画画天赋,只是知道些皮毛。对于李伟的作品说不出个高下好处来,只觉得看着很舒服。   她不想打扰了小孩的雅兴,说着话就要离开。李伟站起来要送她,安荞笑着让他别这么客气,又摸出烟,问他:“你抽烟吗?”   即使人家只是个十九岁的小孩,但说不定也有这癖好。   李伟倒确实是个好孩子,摆摆手:“师姐,我不会。”   “嗯,不抽烟好,健康。”   安荞让他接着画,叼着烟回了屋。她昨晚睡得不错,不过可能是年纪渐长的缘故,最近越来越喜欢睡午觉。抽了两根烟觉得身体都舒爽了,就躺下睡了一觉。   午觉梦到了苏德。   梦见与他并肩驾马,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上狂奔。身后忽然出现了一批持着弓箭的古代刺客,也骑着骏马,追杀着他们。   安荞身手敏捷地躲开了一箭,重心却因躲箭而失去了平衡。差点坠马的关头,苏德一把将她捞到了自己怀里。   他们面对面坐着,她的双腿夹着他的腰,胳膊缠住他的脖颈。   她与他紧紧纠缠,安危系于肌肤的相贴,两颗心从未如此贴近。黑马奔跑,马背起伏,她的身躯也随着马背的浪而在他身上起伏不定。   触在一起的肉体滚烫而愉快,似乎此时的欢愉,可以留于永恒。   不知是什么契机,安荞在美梦中醒转。醒来的那一瞬间,梦的内容忘了个七七八八,只剩下一点被脑海挽留的情愫。遗忘和残存,让她感觉自己似乎失去了一些什么。   她不喜欢这种怅然若失的感受,试着从这种难得的情绪里找一点想象空间和灵感。   沉默了良久,无果,她决定出门。   其实在推开门之前她就听到了院子里异常的锯木头的声音,但推开了门,才看见这声音的来源。   孙建发正在院子里,裁着一块木头,削成鞍骨的形状。   而王明搬了张小凳子坐在一旁,偶尔给孙建发搭把手。   看见安荞推门出来,两人同时往过来一眼。王明用眼神暗示她过去,孙建发倒是没说什么,做着自己的事。   安荞没急着去参观师傅的手工活,而是先给昨天才加了好友的李伟发了条消息,告诉他这里有值得学习拍摄的东西,让他视情况过来看看。   他是王明带来的人,但是他要拍的纪录片是她指导的,就有这个义务作出一点提醒。   她来坝上有一段时间了,都还没亲眼见过孙建发制作马鞍,李伟运气好,才来了第二天,就有了这个参观的机会。   发完消息她就到了孙建发身边,而孙建发也放下了锯子,转而对她先笼统地介绍一些制作马鞍的步骤:“我手工制作的,绝大部分都是西部鞍,西部鞍的形状和特点你应该已经有数了。做西部鞍,第一步就是做鞍骨。先挑选合适的白桦木作为材料,把材料做成鞍骨的形状,再去马背上试一试。如果形状合适的话,可以选择上油漆或者裹生牛皮。鞍具本身的制作就是这些。至于肚带和脚蹬,合适、安全是一方面,也要考虑美观问题。不过你是学艺术的,这方面的设计肯定比我强。”   王明笑着打断他:“她那绘图功底,算了吧。”   “害,要什么功底,有审美就够了。小安这方面没问题的。”   孙建发下意识维护安荞,让她心里暖暖的。   他又接着给安荞讲下去。今天他做的是鞍骨,所以就着制作鞍骨的细节展开来讲解了一番。没说几句,李伟风风火火跑了进来,喘着粗气。   “王老师,师姐,孙师傅。”他很有礼貌地一一打过招呼。   安荞笑起来。在这地界,遇见一个这么懂礼貌有素质的人不容易,他像个异类一样出现。   不知是不想拍摄,还是出来得太急忘了,李伟双手空空,没有带什么设备。安荞也不去过问,就让他像自己初来乍到时那样,默默地观察,默默地学习。   时间悠哉游哉地过去,孙建发让安荞上手实操了几步。安荞的动手能力没有问题,理解力又超群,木头锯得像模像样,像个老手。   等到林芳买菜回来,木头已经有了鞍骨的样子。她催着院子里的人停工,让孙建发去把马放了就回家做饭。安荞去洗了手,帮着她一起做了顿饭,几人热闹地坐了一桌,吃了一顿,又早早地散了,各回各家。   今夜没风,因而不冷。   王明一来坝上,安荞的烟瘾愈加严重,中午买的烟,晚上就没了。她趁着便利店没有关门,出门去买烟。走到一半,就看见在马场边的那片空地上有个幽幽的人影。   眯着眼睛看过去,那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架了一台相机在拍星星。   果然搞影视创作的人对于坝上的星空都有共同的欣赏,安荞想起自己刚来这里的那天晚上,看到漫天的繁星,也是惊艳不得了。穿上厚衣服去后山上想看星星,就遇见了苏德。   想起苏德,她更想抽烟,赶紧去买了一包塞在嘴里,填满自己的肺,又去了李伟那边。   李伟在拍短时间的延时摄影,架了三脚架,不用自己动手,便轻松地与安荞搭上话:“师姐,你也来看星星?”   安荞摇摇头,远离李伟的镜头,摆了摆手中的烟:“来买这个。”   “师姐你烟瘾很大?”   说起这个,安荞不由得看了眼王明所住的小院的方向:“以前不大。以前我不怎么抽烟,做了王明老师的学生,被他带坏了。”   李伟笑起来:“师姐和老师的关系真好。我挺羡慕的。”   “嚯。”   关系确实一度还行,但羡慕大可不必。   李伟年纪太小,且不相熟,安荞没有和他交浅言深的打算。她把话题转走,问他:“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影视感兴趣的?”   李伟想了想:“可能从小就比较感兴趣吧。因为我父母比较喜欢看电影,我受他们影响,从小看了挺多电影的,高中的时候尝试了一下编导的艺考,没想到能考上这么好的学校,就更喜欢影视了。”   安荞点点头,他的人生轨迹正常且幸福,佐以天赋和机缘,这条路能走得很顺畅很远。   “那师姐你呢?你为什么喜欢影视?”   “我一开始只是喜欢拍照。”安荞瞥了瞥他架在旁边的相机,“那时候,受到一个师姐的影响,喜欢上了摄影。最初就是模仿师姐的风格,后来自己获了奖,慢慢找到了自己的风格。”   “师姐的师姐?”   那就是他的老师姐了。他回想了一下,比安荞更早入学的,在摄影方面有所建树的,似乎确实有一个传奇人物。   他不禁问道:“是不是,前几年自杀的那个…余阳?”   “嗯。”   提起余阳,那个像传奇一样的摄影师,像一朵昙花盛放在华裔独立摄影师的园林之中,美丽盛大,但又很快凋零。   安荞闪过一瞬的失落,又挤出一个笑:“我没有余阳那么多才多艺。摄影上有点天赋,但远远比不上她。不过我的一些作品被王明老师看见了,他找我单独聊了几次,有一回带我一起出去拍摄,让我当了一回他的摄影助理,我才慢慢入了行,从照片转到了视频。”   语毕,她就看见面前的小伙子眼里,似乎有了天上的星河,满是艳羡的光芒。   “王明老师就像个伯乐一样。”   他对她,对王明,那种全身心的崇拜,简直tຊ溢于言表。   想起当初电影节纪录片单元的事,安荞一挑眉:“你不怪他取消了你的获奖资格?”   李伟很肯定地摇头:“这有什么好埋怨的,我就是个初学者,能入围已经很开心了。虽然没获奖,但认识了王明老师和师姐,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这孩子,这觉悟,这话说的,圆圆满满又讨喜。安荞顿时觉得他前途无量,王明的确有一双发现人才的眼睛。 第42章 王明的“私生子”   翌日清晨,斜阳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照在安荞的床上。   平常她醒来的时候,天还没这么亮。看见这鼎盛的阳光她就知道自己起迟了,打开手机一看,果然比平常起床的点晚了一个多小时。   她匆忙洗漱出去,林芳把她叫去吃了点早饭,她问:“师傅在马场吗?”   “没呢。王明说明天要走了,老孙就说,在丰宁县里还有个他们的老战友,要一起去吃顿饭。一早就出发了,估计得下午才回来了。”   “那马场那边没人吗?”   “就三匹马了。那几匹马一个比一个瘦,今天人也不多,就让它们休息休息,在山上吃一天草吧。”   “哦。”   安荞十分同意。坝上的人越来越多,马儿的工作时间越来越长,强度也越来越大。前几天人多的时候尤其明显,马圈里的那几个小家伙瘦得很快,肋骨都出来了,像骨头上包了一层皮。   马掉膘和养膘都快,好好吃点草,也能恢复过来。   难得有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候,林芳跟安乔打听起王明和李伟的关系。从他们一起来的那天开始,林芳就怀疑李伟是王明的私生子,只因两人眉眼里有一点相似,她就产生了很多额外的联想。   她把猜想将给安荞听。   安荞笑得停不下来,前仰后合地解释:“不是,不是的。李伟就是普通的学生,比较有天赋,所以老师想栽培他。别的确实什么关系都没有。”   林芳了然,却也撇撇嘴:“你说这王明也怪,他跟老孙差不了几岁。你看,熙熙都要上大学了,王明还是光棍一个。他条件也不差,人长得又好看,还有才华,怎么不结婚呢。”   安荞思索一番,给出答案:“艺术家的通病,向往自己胜过向往爱情和婚姻吧。”   “哎哟,这算怎么回事嘛。不结婚,不生孩子,以后老了怎么办?谁来养老?就算王明那样有钱,老了也孤单。”   安荞琢磨着该怎么解释,想来想去,只委婉地说:“可能,老师就没想过以后养老的事。”   林芳长叹一口气:“害。幸好熙熙不是搞艺术的。我就盼着他以后能正常点,别有这些想法。我可就等着以后安稳的日子了。带带孙子打打麻将,逢年过节吃顿饺子,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   安荞没有搭腔,心里也静静的。但林芳的目光一转,问题抛到她身上:“小安你呢?你应该还没对象吧?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生孩子啊?”   通过刚才的对话,安荞隐隐猜到,如果自己说出自己的想法,一定会引起林芳更多的长吁短叹,且很有可能,林芳会抓着她一通输出,期待她接受她的想法。于是她含糊其辞:“我比较随缘吧,什么时候遇到了再说。”   “也是。你年纪又不大,条件又好,不着急。找对象,尤其是找过日子的人,一定得擦亮眼睛。不求对方大富大贵,最起码也要门当户对才好。”   “嗯嗯。”   安荞没有多说,应付着过去了。   到了吃中饭的时候,她又跟安荞念叨起:“一会儿熙熙他们也该回来了。他们这趟出去,一共就三四天,发生的事可真不少。好在作妖的那个走了,不然还不知道该有多少麻烦。”   安荞看了看时间,不知道王明和苏德哪个会先到。   今天是个大晴天,吃过中饭的天气像个大烤箱,太阳火辣辣地照下来,照得草也蔫了,人也懒了。安荞把摩托骑到了马场,趁着谁都还没回来,把鞍房里乱糟糟的袋子绳子都收拾了一番。再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了从村后小道里回来的马队。   依然是孙熙打头,骑着白雪兴高采烈地冲着安荞招手。   年轻就是好,一路骑了三四天,也不见他有什么疲惫的模样,精神头比出发的时候还足,大概是真的玩爽了,也没被那个红头发的影响了心情。   紧跟在他后面的就是一众的客人们和苏德。   见到苏德,安荞本是开心的。但看见他所骑的追风,难免想到了惨遭横祸的哈日,嘴角也翘不起来了,只是感慨地望着苏德。   苏德也在看她。   在跟她分开了的那几天里,他反反复复想起那天晚上的事。   若不是红发女突然放走了马,那天晚上,他就会和她……但红发女的出现,让事情产生了变故。他没有做完当时想做的事,这也就导致,他和安荞的关系进了一个尴尬的角落。   不清不楚,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再一次看见她,她似乎一切如常,并没有因那晚的事而困扰。孙熙下了马,她就和孙熙一起帮着客人们下马,与客人们寒暄说笑。   苏德心里有股说不上来的感觉,想看见她,又不想面对她。   等到客人们都安全下了马,众人谈笑风生地离开了马场,苏德牵着几个马在河套边喝水。安荞来牵追风,到了他身边。   她开口问道:“累吗?”   苏德转过头看她,见她笑意盈盈,满眼都是他和马,心里那股子难受劲又顿时没了。   “不累。”   “追风听话吗?”   “听话的。”   安荞笑着,不问下去,他也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几匹马一字排开有秩序地低头喝水,两个人都沉默着,只有潺潺的水流声。   汗从苏德的额头上划下,又滴进被他拉到脖子上的面巾里。   她丹凤眼的眼尾朝着他一扬,原本平和的笑意忽然有了些玩味的意思:“我不跟你说话,你就不跟我说话吗?”   “我…”苏德吞吐起来,“不知道跟你说什么。”   “怪让我伤心的。”   话虽这么说,她脸上可没有一点伤心的神色。   追风喝完了水,她从他手上接过了绳子,转身就要走了:“不想说就不说吧。”   苏德的目光追着她离开,却见她走出了没几步又驻足。   回头的时候,半长不长的头发甩起来。   “有些话可以不说,有些话得说清楚。今天晚上,八点半吧,我在第一次见到你的地方等你。”   还没问苏德同不同意,安荞就牵着马离开了。往上走的时候她抽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   刚来坝上的第二天,她把头发剪到了肩膀以上。短短的,干净利落。   时间过得飞快,一个日子叠着一个日子,把头发又叠长了。现在的发尾早就超过了肩膀,又到了该扎起来的长度。   不然在日头底下,头发丝戳着背也难受。   她安顿好劳苦功高的马儿们,给它们都添上了草料才回了家。院子里,主屋的大门敞开着,林芳和孙熙正在里头坐着聊天。安荞路过的时候,娘俩就着一路的景色聊得欢腾,都没注意到安荞回来了。   直到快晚饭的时候,安荞正打算收拾收拾就去帮林芳一起准备晚饭,但王明不请自来,又敲响了她的后门。   她给人开了门,才发现王明喝了酒。   他一直都酒量很好,今天估计是和战友一起喝高兴了,竟然也上脸。脸和耳朵都红彤彤的,儒雅的模样有了几分破绽。   屋里没收拾过,肯定要被他嫌弃。安荞没让他进来,堵在门口问:“老师,您有什么事吗?”   王明伸手,撑在安荞肩膀上:“没事不能来看看你?”   她不动声色地往边上退了一步,躲开了他的力气,又问:“老师,您到底有什么事?”   “荞荞啊……”王明推了推脸上的眼睛,“我知道,我对你管得太多了,但你要知道,我都是为你好,你年纪轻轻就没有了父母,我就想着要照顾你。你是我的。你可以离开我,但你得回来,你明白吗?”   听他口口声声说要“照顾”自己,安荞脸上的嫌恶藏都藏不住:“老师,你喝多了。”   “我喝多了就会去床上躺着,现在能站在你面前,就是没喝多。”   “一会儿就吃饭了。老师,你要不先去前院吧,我马上就过去了。”   “赶我走?”王明有些愠怒。   安荞沉下了心,与他商量:“不是赶您走。老师,我这屋子隔音不好,有些话不方便讲。您不嫌冷的话,晚上,九点钟,咱们后面山上见,好吗?”   “这么麻烦干嘛,晚上你来我那里。”   “……”安荞无奈,“李伟不是还住在您那边吗。”   王明默了默,随即冷笑一声。   他是喝了酒,但喝了酒的他也不是傻子,当然,安荞更不是傻子。   自己的学生自己了解,安荞的脾气他是最知道的。无论碰上了什么情tຊ况,她都会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从不会选择逃避。   且她解决问题的方式,总是带着几分狡黠。   莫名其妙的,她提出要去后面的山上见。如果要避嫌,他们大可以各自找理由,去镇上的酒店。   在坝上的夜晚,后面的山上不仅冷,更有很多野生动物出没。   可她却坚持己见,要拉着他去山上。   舍近求远,不是因为真心,而是她有自己的主意。   他知道,她已经把自己当成了问题,在用她的方式来解决呢。   王明没有拒绝,甚至有些期待,今夜会在山上看到什么。 第43章 纠缠的人影   夜里九点,王明准时地上了山。   虽然他上一次来坝上还是多年前,但这个村子这几年都没怎么发生变化,他依稀记得上山的路,打着手电筒就往山上走。   今晚没有星星,空气里浮着薄薄的一层雾,湿漉漉地粘在了身上,倒像是在南方似的。   中午的那点酒劲早就散了,他现在神志清醒得不得了,腿脚也很利索,三步并作两步往上爬。   爬了没多久,就进了一处树林子。树林子里散乱分布着一个个鼓起的小坟堆,王明尽可能地绕开走,差点撞上了一个不知道谁堆起来的敖包,又一脚踩住了个小小的塑料袋子。   他没在意脚下的东西,左右看了一圈,没看见哪里有光,便出声喊了句:“荞荞?”   没有回应,只有底下村里传来几声依稀的狗叫。   刚才过来的时候他就看见安荞屋里没有灯光,想必已经出门到了山上。不在树林子里,估计就在山顶。他接着往上走去,却听见刚才那个敖包的方向再往远处,有点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试着又叫了一声:“荞荞?”   依然没有人回答他,但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似乎更加的真切了。有几句人声藏在那边的动静里,显然是人类发出来的。   树林子乱糟糟的,手电筒的光打过去,光影被凌乱的树木和枝杈糊成了一片,看不清什么东西。他只好又绕过那个敖包,想亲身过去看一眼那边。   又是一脚踩在了塑料上,这下他没再忽略,拨开小塑料袋上的土拿起来一看。   方方正正小小的一枚,一捏就能感受到里头软软滑滑的。   这东西,前几天在安荞的抽屉里见过。当时他就奇怪,为什么一整盒里面缺了几个,如今在这里捡到了它,一些猜想侵入了他的脑海。   小丫头片子打主意,打到了他的头上。   他却不信她胆子真有这么大,习惯了城市生活的精致丫头,能在这种地方将就?   他顺着那动静继续往树林深处走,直到手电筒从树干边上蹭过,隐隐约约打在地上两个纠缠的人影身上,一股锥心的寒从他的脚下升起,瞬间弥漫了全身。   那依稀的人声也忽然变得分明起来,是女人的喘息。   一个魁梧有力的男人,身上坐着个身姿绰约的女人,大晚上的在林地上做什么,还用凑近了看才明白吗?   他的心被眼前看到的景象冰冻,不可置信地愣了愣。   回过神来,又扯出一抹无奈的笑。   自己从来鼓励安荞,想要做什么,就放心大胆地去做,人生苦短,不要留遗憾。这样鼓励了几年,把她的性格养得无法无天。为了离开自己,她竟然用选择这种极端的方式,让他看见她和别的男人偷欢。   从头至尾,都是计划好的,只为了让他看见这一幕。   他丢下手里的东西,转身离开。   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想让他看的,他全都看见了。想让他明白的,他也了然于心。他没有在这里自取其辱的勇气,果断地下了山。   安荞的余光瞥到树林那一边的光亮消失,心里那口气终于松了下来。   拢好了身上的衣服,她从苏德身上翻坐下来。   苏德也坐了起来,看向那人离开的方向。黑暗之中看不清那人的长相,但声音和轮廓都明摆着,那是个男的。   他问:“走了?”   “嗯,走了。”   安荞在黑暗中对他笑笑,苏德却笑不出来。   从下午安荞约他晚上在树林里见开始,他就觉得这件事过于诡异。第一次在山上遇见,那是意外。而今晚安荞把见面的地点选在树林子里,夜里这么冷,山上的路又这么难走,说来说去都没有这个道理。   但出于对安荞的信任,他还是来了。   下午的时候他刚和多兰一起埋了哈日。好在坝上虽然晒,阴凉处却没那么热,哈日勉强留了个马的身形没有腐烂,埋进了土里,也算结束了辛苦的一生。   等放完了马吃完饭,时间已过了八点。他将碗筷难得地交给了多兰,自己拿了包烟要出门。   多兰用蒙古语问他:“阿和,要去哪里?”   他答:“去见一个女人。”   兄妹之间,他以为没有什么事是可以瞒着的。   多兰便问:“是不是帮你带着哈日回来的那个人?”   “对。”苏德倒是意外她会知道,“你见过她了?”   多兰摇摇头:“只是听孙成说起的。说你很喜欢她,让我催你把她娶回来。”   苏德不置可否,笑笑出了门。   他比跟安荞约定的时间早了十几分钟就到了山上,那会儿天都还没完全暗下来,他就看清了在当初堆的那个敖包边上的安荞。   她身上穿着冲锋衣,但没拉紧拉链,里头单薄的吊带背心露出来,让他的喉结不禁一滚,开口问道:“不冷吗?”   安荞摇摇头:“有点,但还好。”   有他在,一会儿不会冷的。他像个火炉子一样。   苏德还是看不过去,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脱给了她。她也没推辞,套在了冲锋衣外面。外套上残存的他的温度贴在她锁骨那块暴露出来的皮肤上,热烫烫的。   安荞穿上了衣服,但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   苏德的心熬了一下午,不想再熬下去,于是主动开口问她:“你说,有事情要说清楚。是什么事情?”   安荞看了眼手机里的时间,笑道:“还早呢,不急。你先跟我说说,这一路上的事吧。”   苏德深吸一口气,深深看了她一眼。   她还是这副样子,笑容像在发着光,落在他脸上的目光都带着勾子,勾得他无论她说什么都只想同意。   于是两人漫无目的地往树林子深处走起来。   安荞随性地问着他,一路上看到了哪些有意思的东西,有没有吃好吃的饭馆。   走着走着,苏德瞥见从安荞的口袋里掉出了点什么。   他眼神很好,看见那东西是从她手边掉下去的。她的手就插在口袋里,没理由感受不到有东西掉了。知道掉了东西,她却装作没事,大有几分故意的意思。   于是他也就没提,若无其事地跟她讲路上的经历。   他不善言辞,说来说去没什么有意思的,只讲起那个王莉莉,说她其实挺有骑马的天赋。第一天出去的时候还不怎么会骑马,但裴杰和红发女一走,她安心地参与起这趟马背旅行,回来的时候甚至连压浪都入了门。   要知道在正经的马术俱乐部里,压浪起码得学几十个鞍时。   王莉莉能学得这么快,马术的天赋不在安荞之下。   安荞找了个两棵大树之间的空档,也不管底下干不干净,直接席地坐了下来,问他:“那你玩得开心吗?”   苏德也在她身边坐了下来。他没回答,安荞当作他否定了这个问题,笑问:“为什么不开心?因为我不在吗?”   这话让气氛陷入了暧昧,他局促起来。   带客人出去,对他来说本就不是玩,而是一份工作,谈不上“玩得开心”这种说法。但仔细一想,后半程的旅程,他再没有刚出发那天的那种愉悦心情。   原因似乎就是她所说的:因为她不在。   正在两人都沉默的时候,树林的那一端忽然闪过一点光芒。   有人来了。   苏德和安荞同时看过去,那道光没有在他们身上停留,很快就转走了,想必那人没看见这里坐在地上的两个人。   可随后那边传来的一声“荞荞”,却是清清楚楚。   荒山野林,这声“荞荞”除了用来呼唤安荞,没有别的可能。   苏德惊讶地看着她,难道她不止约了一个人?   刚才还很自然放松的安荞,在看见那道光后忽然紧张了起来。苏德毫无防备,就被她一道力气推倒在了地上。   刹那间的事,她便扑了上来,趴在他身上。   “你…?”   安荞一下捂住他的嘴巴。她的手冷冷软软的,指头却很长,盖在他的嘴上,鼻尖还嗅到她护手霜的香味。清新,却不甜腻。   她的声音放到了最低,凑到了他耳边,吐字时软软的气吹过他的耳廓,酥酥痒痒。   “别说话。帮我个忙。”   苏德从来不知道,安荞的力气竟然这么大。   他作为一个壮年男人,竟然能够就这样被她这么压住。他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就见她一边脱着身上的外套,一边调整姿势,坐在了他的身上。   脱掉tຊ了两层外套,她里头根本没穿正经的衣服。一件低胸的吊带马马虎虎地盖住上身,只是太短了,连肚脐眼都没遮住。   她知道,倘若身下压着的这个男人要起来,自己是怎么都控制不住的。但他没有乱动,便让她心安了几分,接着小声说下去:   “苏德,帮我一个忙。这件事对我来说很重要。”   她在昏暗中看着他的眼睛,那双明亮又锐利的眸子,与她的眼睛对视片刻,又一路下滑。   半露的春光下,是她纤细柔韧的腰肢。马甲线因光线的昏暗而不那么清晰,反倒让她多了分朦胧的媚态。   他没说话,只用大手握上了她的腰。   安荞的眼睛都亮了。   她知道,他明白了她的意思。   不远处的那道光越来越近,她也越来越起劲,在苏德的身上蹭着。   止不住的燥热袭击了他。   她动得太没有章法,可偏偏就是这种没有章法,让他的那道热意越来越强烈。   “啊!”   他握着她腰的手一紧,安荞低低惊呼了一声,就见苏德抱着她坐了起来。骑在他身上的姿势瞬间发生了改变,相贴之处照样紧紧贴在一起,可他炙热滚烫的身体,却沾在了自己胸前。   他学着她,在她耳边用气声轻轻地说了一句:“你动得累,我来就行。”   明明是一句很体贴的话,安荞却莫名有了种不良的预感。   果然,下一刻,他便将手一伸,抱住了她的腰,化被动为主动,假模假样地配合起了她的动作。呼吸沉重,声声渗进她的皮肉里,化作一只大手攥紧了她的心。   即使是隔着布料,安荞很快也就发现了,他到底有多少气力。   就像上一次做的那个梦一般,她缠着他的腰与他对面而坐。   马背起伏,身体动荡。 第44章 你觉得我们在干什么?   光亮完全消失在了视野尽头,安荞已穿上了厚厚的外套,找回自己刚才流失的体温。   苏德在一旁看着她穿上衣服,又套上自己的外套。   他的体型比她大太多,因而就算是外套外边再加一件外套,她也穿得绰绰有余。姣好的身材被厚重的布料遮住,她像个没事人一般哈气搓了搓手,看着他道:“好了,我们走吧。天太冷了。”   苏德问道:“那个是谁?前男友?”   安荞就发现,这个男人只是闷,不爱说话,所以看上去呆呆的。其实他内在里真是个很聪明的人,有些事一直都只是不说,装傻纵容她。   就像今晚,他什么前因后果都不知道,却能很及时地配合她,也猜出了她是要干什么。   她笑笑:“嗯。谢谢你了。”   苏德的面色有些冷,不跟着她往外走。   她眨眨眼:“怎么了?你吃醋啊?没必要的,我跟他没什么关系了。他这人很要强,看到我们在…以后也不会烦我了。”   苏德默了默,她还想开口解释自己和王明的关系,就听见了他的反问。   “我们在干什么?”   安荞一愣,随后含笑得眉毛都皱起来:“你觉得我们在干什么?”   “我不知道。”   “那我也不知道。”   安荞笑意盈盈地,自顾自绕过他,用手机打起了手电筒就要往下走。   忽然,一道力气将她拽住。   滚烫的热意从她身后涌了上来。苏德将她打横抱了起来。   他动作太快,力气又太大,完全没有预想的安荞,在这一通天旋地转之中心神都慌了一瞬。她无暇去感受苏德壮实的体魄和遒健的肌肉,伸手就要推他的肩:“你做什么?”   又是这句。   上次在酒店的房间,他将她压在身下的时候,她也是瞪着这双丹凤眼,问他“你做什么”。   他要做什么,她难道不知道吗?   她早就知道自己喜欢她,一次次暗示,一次次撩拨。   他又不是神仙,哪来那么多克制隐忍。   找了块平坦的地,他将安荞放下。安荞撑着地要起来,他又像上次那样直接压住了她。只是这次再没有上次那些繁琐的步骤,他的燥气从她刚才坐在他身上开始就没散过,一下扯开了她裤子的纽扣。   啪的一声,在他没料到的时候,脸上就被安荞甩了一巴掌。   她是胡乱抽一下,没想到那么刚好,就打到了他的脸。   两个人都愣住。   他的手顿了顿:“这么不愿意?”   安荞就笑了。   “笨不笨,这是情趣。”   她假意反抗,然后他把她制服,不是更像这片草原会发生的事么。   就像草原一直以来,在潜移默化之中教给人们的。用勇气和力量,驯自己相中的雄鹰,征服自己想要的女人。   苏德了然。   顺她心意,一只大手同时制住她的两只手腕,另一只手已经解开了她的裤子。   她没比他好到哪去。   刚才抱在一起蹭的那几下,何止蹭热了他,也让她情动得一塌糊涂。   装模作样地要走,无非是认定了眼前的这个男人野性未消。她都做到这个程度了,他今晚不做点什么,真是对不起辽阔草原赐予他的这份天性。   那就也不是这个她认定了的男人了。   沉默却又踏实,不动声色,却又有着应对万事的从容与锋芒。   他压在她身上像座小山,拢住了她的全部视线。心跳因肉体的接触而交融在一起,同频地振动着。每一次呼吸都似羽毛,撩过脖颈边最敏感脆弱的肌肤。   她在看他的眼睛。   周围昏暗无比,可他的眼睛却那么清晰。第一次见他时,她就很爱这双眼睛,因它的锐气,因它里头深深藏着的野性。   如今,这双眼睛里,全都是她的倒影。   苏德动作未停,即将水到渠成之时,她忽然想起:“我口袋里有那个,你用上。”   刚才她弄掉了一个给王明看,但一把抓着带出来了不少。口袋鼓鼓囊囊的,苏德探进去,拿出来一个给自己戴上。   安荞的手骤然被他压到了头顶。他炙热的身体贴了上来,她本想主动亲吻他,哪知下一刻,身下就传来一阵胀痛。   丹凤眼一下瞪大,刚要出声叫停,嘴就被他堵住。   两人都抽过烟,尼古丁苦涩的味道拌上被他粗鲁动作弄出的血,混在口腔之中。   她全然没有反抗的余地,连防守都做得稀里糊涂,嘴巴里的每一寸都被他攻破,而身下那股胀痛,伴随着他缓慢的动作,渐渐化作了过电般奇异的感觉。   她下意识地用腿缠住了他的腰,而他也终于放过了她的嘴,双唇分开点距离,却还勾起了一道银丝。   “我疼,苏德,我疼。”   她这么说着,可勾着他的腿一点都没松开。   苏德的声音里藏着浓浓情欲,不惯着她的口是心非:“先忍忍。”   他又要亲她,被她坏心眼咬破了嘴巴皮,也算是报复他刚才弄出的血。   今夜无月,空气也湿漉漉的,一层薄薄的雾从远处飘来,撞在山上就碎了。   山林深处交缠的人影也被雾撞得朦胧又暧昧,细碎的人声和水渍像一场不分昼夜的春梦,同时占据了两人的脑海,在此夜成了他们的全部世界。   ——   春梦初醒时已是午夜。纵是寒夜,两人也大汗淋漓。   安荞懒懒地躺在苏德怀里,贪懒了好一会儿才要起来,又被苏德拉住了手腕。   她就笑骂他,声音里都是慵懒缱绻:“不要了。我带了那么多出来都用光了,这下没了。”   “不弄了。就躺着。天亮了再回去。”   苏德一把将她拽回了自己怀里,像揣了一个什么宝贝一般,搂着她不肯放手。   安荞却又推他:“可不行。你热乎乎的,但是我挺冷的。一会儿说不定会更冷,在这儿躺一晚上肯定感冒。现在马都回来了,我明天还要干活,晚上也要做马鞍,没时间生病。”   这话把苏德说动了,可他贪恋这依偎的柔软,还是牢牢搂着她:“再躺一会儿。”   “那就一会儿。一会儿就回去。”安荞又躺回了他的怀抱之中。   冷热交融,他抓了她的手握住,将自己的温暖传递给她。她又困又累,迷迷糊糊地问他:“以后呢?咱们以后算什么?”   苏德一怔。   睡都睡了,还能算什么。   他有些气呼呼地反问她:“你说算什么?”   安荞便侧过头,在他脸上烙下一个吻:“summer love”   苏德听不懂,睁着眼睛看她。她笑起来:“就允许你说我听不懂的话,不许我说吗?”   苏德用蒙古语哼哼了一句,算是还给她的话。   这个话题在安荞心里就算过去了,她闭上眼睛想眯一会儿。她是温香软玉,但他人高马大大,躺在一起也不知是谁占了谁的便宜。   身旁的男人淡淡地又开口:“夏天过去之后,我带你回我家。夏天一过去,我们那里就会下大雪,雪积起来什么都看不见。我去放牛放羊,你在家里煮奶茶。我带着牛羊肉回来,冬天就这样过去。等到将来我们有了孩子,就教她骑马,让她在马背上长大,骑着最好的马去那达慕,做最勇tຊ敢的骑手。”   安荞闭着眼睛静静地听着,脑海里已浮现出内蒙草原的盛夏,那达慕大会上,成千上万的人们汇聚,为马道之中驰骋竞赛的孩子们欢呼呐喊。蓝色的哈达和敖包上的经幡共同飞舞,一缕马尾毛被获胜的孩子剪下,赠予草原最美的其其格。   纯净湛蓝的天空拂过几抹轻轻的云,那么近,仿佛触手可及。   她没有言语,只是在他的怀抱之中翻了个身,贴他贴得更紧。他搂住她在怀里,低头亲吻她的发顶。   长生天多么偏爱于他,赐予了他这样勇敢明艳的女人。她像一道光照在了他的身上,曾让他一度不敢睁眼看她,却终究逃不过她明丽的照耀。   安荞伸手摸了摸他的胸膛,他的心就在这里跳动。她将自己的心也贴上去,想留住这一刻的感受。   他将草原最美好的未来娓娓讲给她听。   于她而言,那样旷野又宁静的生活,奢侈又飘渺。飘渺得就像幻想中的蓝天上,飘过的那几朵低低的云,伸手似乎就能碰到,可稍稍触碰,它又会在手中飘走。   她不会,也不想摘下云。   她只享受当下的寒风与温存。   夜越来越深,村里已几乎没有了灯光。苏德的手机响了两次,安荞也终于定了心,撑坐起来。   她的腿和腰就像回到了当初初学骑马的时候,又酸又软,没什么力气。苏德牵着她往下走,她还很有公德地捡走了那个被王明丢在一旁的东西,揣进兜里打算回去了再丢掉。   苏德问:“要不要背你回去?”   安荞乐了:“我看起来这么虚弱吗?不用啦。”   虽然腰酸腿软,但这种酸痛是她完全能够忍受的。当初在西藏拍纪录片的时候,在海拔五千米的地方她扛着摄影机一站就是一天,脚胀得抬不起来,那会儿哪有人来背她,不也是靠这双腿自己走下去的么。   她没有将自己托付于人的习惯。偶尔的偷懒让她警醒自身,就算有苏德背她,也只是一段罢了。   路,终归是要自己走的。 第45章 你这是要养我吗?   不出安荞所料,翌日一早,王明连招呼都没打就离开了坝上。   现在马匹和孙熙都回来了,安荞昨晚睡得再迟,今早也要早早地起来,梳洗吃过早饭后,就到了马场,跟孙建发一起备马鞍。   孙建发还问一句:“昨晚你半夜还出了门?”   安荞想,大概是昨晚回来的时候没注意,关门的声音响了点。院子隔音不好,孙建发听到了声音,误以为她是出门去了。   师傅从不是管闲事的人,这么问,纯属出于关心。   安荞明白得很,实话告诉他:“对,回来得比较晚。”   师傅便问:“没什么事吧?”   “没事。”安荞笑着回应。   两个人备九个马,说快不快,但分着工也就干完了。安荞拿刷子给追风刷毛的时候,起迟了的孙熙才打着哈欠姗姗来迟,一看自己老爹和安荞都把活干完了,到凉棚底下就坐着打游戏。   孙建发狠狠嫌弃一通:“能不能学学你小安姐姐,好赖起早个半小时。”   孙熙打着游戏抬头一看,刚在思索怎么为自己辩解,就瞧见了远处扛着摄影机慢慢走来的李伟。   昨天吃饭的时候他跟李伟已经见过。两个人就差了两三岁,没什么代沟,本该很能聊到一块去。奈何性格差距太大,李伟对不熟悉的人又内向得很,这才没熟悉起来。   不过此时孙熙倒是能拿他说事了:“喏,你看。不是只有我起不来,我们是年轻小伙子,正在长身体,王明叔的那个小儿子不也才起吗?”   王明的小儿子,这是什么鬼称呼。   安荞心里纳闷,怎么谁都把李伟当作王明的儿子。   不过她也挺意外,出于前几天对李伟的了解,他其实对坝上草原牧民们的日常生活和草原文化很感兴趣,又是初来乍到,本来不应该这样姗姗来迟。   等到李伟一过来,跟孙建发和她都打了招呼,她就问了:“早上扛着摄影机去拍摄了吗?”   李伟笑笑:“嗯。早上本来想赶着日出去山上拍一下的,但日出太早了,实在没起来,快六点的时候才上的山,拍了很多马的素材。”   安荞和孙建发闻言都笑了,戏谑地看向孙熙。   不是说同样是年轻小伙子嘛。人家的“没起来”,是日出的时候没起来。而他,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不说,还理直气壮地偷懒。   孙熙玩游戏玩得都有点不自在,撇撇嘴不理他们。   李伟到鞍房放下了摄影机,跟着安荞一起给马梳毛。   两匹马并排吃着食槽里的草,马儿独特的味道萦绕在两人身边。他们也站了个并排,手上梳毛的频率默契地达到了一致。   安荞知道李伟的脾气,不是别人主动问他的话,他一般不开口说话。于是自己也主动一回,问道:“王明老师走了,你知道吗?”   李伟点点头:“早上我出门的时候,王老师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出发。”   安荞便实话告诉他:“王明走得这么急,谁的招呼都没打,是因为我昨天晚上跟他闹掰了。他以前是我的老师,所以把你推荐到我这里来。但现在我们闹掰了,他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给我很多的资源和平台。我不太擅长跟圈里的人交际,这么多年真正熟络的也就王明一个,现在也闹掰了。做我的学生,估计资源也不会太好,你还愿意试试么?”   闹掰了?   昨晚吃饭的时候还好好的,他还意外王明老师会给安荞师姐剥虾。虽然安荞师姐冷冷的,却也能看出他们关系不菲。   怎么一夜过去就闹掰了。   李伟脑海里冒出诸多猜想,但基于基本的礼貌,也没有多问。   他低着脑袋想了想,最终给安荞答复:“师姐,我想做你的学生,原本就不是为了那些资源,而是觉得跟着你真的能学到东西。只要师姐能给我这个尝试的机会,我就会好好努力的。”   客套话都说得这么让人舒服,安荞笑得特别真心。   王明走了,但她绝不会因为他的离开就一无所有。   她鼓励自己,也鼓励他:“好。那就好好拍这次的样片。有不懂的就来问我。等到明年电影节的时候,不会再有那样的遗憾了。”   上一次电影节的事,原来不止他觉得遗憾。   李伟颇为感动,郑重地点头。   孙熙一把游戏迟迟结束不了。孙建发用三轮车拖了制作马鞍的工具到凉棚里来动手。而安荞和李伟都给马梳着毛,时间就这样宁静地度过。   安荞备马鞍的时候本以为能看见赶马去马队的苏德,却不想一整个上午都没看见他驾马过去。估计是在她到马场之前,他就已经到合作社的马队了。   谁都没有因为昨天的情事,耽误今天的工作。   中午吃过饭,最热的时候,她又照常去小卖部买烟。   远远地看见苏德的摩托车停在那里。她还没走近,高大的身影掀开帘子,目光向她望来。被鸭舌帽遮出阴影的眼睛依然明亮,让安荞想起了昨夜昏暗中的凝视。   她走了过去,本想先去里头买了烟,出来跟他一人一根在屋檐底下说话的。但还没掀帘子就被他抓着手腕,往手心里塞了一包烟。   云烟,她一直都抽这个,和他一样。   在小卖部里他问过老板,安荞今天还没来过,于是他替她买了。   安荞也省得进去,打笑他:“你这是要养我吗?”   苏德拿出打火机给她点火,却不说话,只微微皱眉看着她,仿佛在问她“这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烟在手指间燃烧。   两匹汗血马一前一后从两人身前走过,骑在马背上的那人,是村子最里一家专做名马繁育的马场所请的调训师。那两匹汗血一黑一金,金色的还是罕见的玉石眼,无论是肩高还是毛色都漂亮极了,安荞难免多看了两眼。   苏德也看着那两匹马儿。   汗血马皮薄毛细,那层光滑的皮肤在阳光下泛着细腻的光泽,绚烂夺目,走在哪里都是视线的焦点。   他问道:“喜欢汗血吗?”   “当然。谁会不喜欢呢?行走的一套房啊。”   苏德便道:“将来,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汗血马。”   “喜欢归喜欢,养还是算了。”安荞风轻云淡,“我连宠物都不想养,就怕给自己造出一些难以割舍的羁绊。汗血马这种又贵,又需要长期陪伴的东西,一旦养了就更加割舍不开。有机会骑一骑也就可以了,养它,还是算了吧。”   苏德琢磨着她的话。   不养宠物么,那她每天都在喂的那条黑色白爪的狗算什么。   看见苏德疑惑的样子,安荞和他想到了一块,笑道:“白手套是例外。它救过孙熙的白雪,也算是挽回了重大的财产损失。每天给它喂喂饭,也算是报答它的‘救命之恩’啦。”   安荞说着话,烟拿在手上,被夹着沙子的风吹灭了火星。   苏德掏出tຊ打火机来,想给她点上,但在大风里打火机也罢工,他于是拿过安荞的烟,用自己烟头上的火星,引燃了她的。   一簇火点燃另一簇火,一处光亮,燃在了另一根烟杆之上。   安荞欣赏着他燃烟时的动作,忽然开口:“这样好像接吻。”   苏德扫她一眼,将烟还回她的嘴里,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晚上吧。”   安荞眨眨眼。   她只是说像,没说要接啊。他就这么麻利地定了个时间。   但既然他这么讲了,她也不甘示弱,反问道:“为什么要晚上,现在不行吗?”   苏德看着她的目光就变深了。   昨夜唇舌交缠的感受犹存,她话都到这份上,他心里又热乎乎起来。呼吸都越来越粗沉,刚想揽过她,她却一个转身躲开了,眉开眼笑地往自家的院子而去。   “你说的,晚上,我听你的。”   她撂下一句话就跑了。   苏德看着她离去,烟都多抽了一根。   安荞回了家,先洗了把脸。刚才那阵大风吹得她满脸都是沙子,洗下来的水都是黄的。而后她打开电脑插上硬盘,从前两天就导出来的上一次马背旅行跟拍的视频里挑挑拣拣,找了几张有苏德和他的马的截图。   她今天没睡午觉,叫上孙熙开着三轮车,搬着自己装电子产品的包,和师傅给她学做马鞍的白桦木、牛皮等等材料工具一同到了凉棚底下。   今天客人不算太多,早上孙建发带了三个老客快速走了马道的常规一圈。下午也有客人过来,同样是走常规圈,点名道姓让孙熙做导游。   只要没临时过来的散客,安荞的下午就是空的。   孙建发上午做导游,一整圈都跟着客人跑。年纪大了也嫌累,睡了一觉才回到马场,就看见安荞已经在凉棚底下做马鞍了。   她到底是有天赋的人,马感好得没话说。   学骑马就比平常人更快,就连做马鞍,也是没怎么教,自然而然地学会了。   只是毕竟是初学者,白桦木有几处没削好的,他动手做了示范,教她怎么改进。李伟算是孙建发的“徒孙”,拿了台机器在一旁默默地拍着,扛摄影机多久都不嫌累。   他不累,拿着锯子良久的安荞却累了。   孙建发一贯不准安荞过劳,看她敲了敲发酸的胳膊就让她休息,说她可以趁着空闲,先设计设计肚带和脚蹬的那些皮革上的花纹。   他拿了小本子,给安荞看设计的模本。在纸上一笔一画绘制的花纹图案显得格外精细,流畅的笔触让专业学过画画的李伟都觉得惊讶。更不要说那些精细的数据和标注,一看就是几十年手艺的老师傅才会有的经验。   这种小本子上的内容,从来都是自家人才能看的,不能流传到外边,让人偷师了。   安荞拍了几张,就拿出了平板,打开了绘图软件。   跟孙建发的小本本不是一个时代的东西。   孙建发不禁笑道:“高科技啊。” 第46章 马鞍上的纹样   安荞这包里的高科技可不止这小小的平板。   她还用一本纸质的笔记本,手感跟纸没什么差别,也能用普通的笔在纸上写写画画。但画在那上面的东西,不用什么操作,自动就能识别成电子版。   这是她以前为自己的片子画分镜的时候用到的东西。但无奈她绘画功底差得很,画的那些分镜无非就是火柴人和方块房子,也因此总是被王明嫌弃。那么高科技的东西用在她手上算是杀鸡用了牛刀,慢慢也就闲置了。   她拿着平板电脑画画足矣。   刚打开还没下笔,她就想起了包里那个高科技本子,又看看在旁边围观孙建发做鞍骨的李伟,终于想出了那个闲置许久的本子能派上什么用场。   她叫住李伟,从包里拿出本子。   “这个,你拿去用吧。”   李伟有点懵。   这是什么意思?突然给个本子?   安荞就跟他解释:“这个我很久没用过了,也不知道还好不好用。我看你经常画画,这本子就跟数位板差不多,在上面写写画画的,就能传到电子版的。”   李伟年纪小,还没到自己赚钱的时候。再说,做纪录片的,就算是成熟的导演,也多是贫困潦倒挣不着钱的。   这小子,虽然一看就家庭条件不赖,但估计兜里也没有太多钱,更没有高大上的装备。   王明深谙这一点,所以给了他许多闲置的设备。   那些东西对于王明来说没什么用了,但对李伟这种新人来说,几乎算是全部身家了。   安荞自认没什么东西能给他,不过手头乱七八糟的机器设备还是不少的,一点点都塞给他好了。不管他用不用,好歹别让这么个有才华又有天赋的孩子因为这些最基础的事棘手。   她从前吃过的瘪,可不希望后辈再吃一次。   她这么一说,李伟就明白了这东西的用处,再三跟她道谢。   安荞笑笑,看向他身后:“孙师傅割牛皮了,你不去拍?”   李伟猛地一转头,就看见孙建发拿起了一块牛皮,在上面刻画曾在本子上画过图案,准备动手。李伟一个激灵跑回去,又扛起了相机。   这种对万事好奇,什么都想拍的兴趣,是能教会一个新纪录片人成长的最好老师。   安荞看着他的模样,就会想起自己刚入行的时候,也是这样。   兴致冲冲,喜欢一切新鲜的事物。   当然,现在也是一样。   不过再怎么感兴趣,安荞所没有的绘画天赋照旧是没有的。她把注意力从李伟身上转回手里的平板,小小的屏幕分成了两半,一半放苏德和他的马的照片,一半是绘图软件。   手机也摊在一边,放着师傅那小本本里头的模版作样本。   先照着师傅的,画一个雏形,再给肚带画上花纹。   苏德的那张照片里,她将苏德的蒙古鞍放大再放大,观察他鞍子上的莲花纹和祥云纹。这是蒙古族人经典的图腾元素,配上两边的宝石,民族风格浓郁。   她照着那个样子,依葫芦画瓢先摹仿下来,再进行修改。   中午的时间如河套里的流水,缓缓淌了过去。太阳照旧地晒,好在有了个凉棚,三人和几个马都躲着阴凉。   孙熙懒得走路,中午睡醒了就开着车,先去小卖部买了三瓶冰饮料。车往马场开到一半,才想起现在这儿多了号人,又回去买了一瓶。   等到了马场,看到他爹,小安和李伟,三个人各干各的,一个割牛皮,一个画画,一个扛着台大家伙不知道在拍什么。他一人一瓶饮料放在他们脚边,却没人搭理他。   孙熙不乐意了,去闹安荞。   他一看就知道安荞在画西部鞍的花纹,但她摆在一旁做参考的是一盘蒙古鞍。他奇怪,问:“小安姐姐,你拿蒙古鞍画有什么用。不如直接去鞍房找一盘鞍子来画。”   安荞就笑他:“小孩子懂个啥。”   孙熙的脸拉下来:“才不小。我比你高一个头。”   “谁比年纪是看个子的呀?”安荞赶他,“下午不还要带客人吗?你去干你的活去,别在我这儿,我容易分心。分心了画不好了赖你噢。”   孙熙意兴阑珊地走开了。不敢去闹自己的爹,就去闹李伟。   先闯进他的镜头里作鬼脸,然后缠着李伟问:“你拍这个有什么用?你能拍我吗?给我拍那种很帅的短视频好吗?每次我自己拍,都拍不清楚我这张帅脸,再好的颜值也没个屁用。你这个机器一看就老贵了,拍出来肯定清楚吧。教教我怎么用呗。”   虽说孙熙看起来是个高个儿大块头,但安荞和李伟都把他当孩子看。   李伟就暂时放下了拍摄的任务,把手头的机器给孙熙,教了他几个基本操作。孙熙学得乐乐呵呵,对李伟顿生了好感,拽着他要走:“来,别倒腾这个了,我教你骑马。到时候你就在马上给我拍。”   李伟看了眼这能把人晒脱皮的太阳:“现在吗?”   “对啊。一会儿来客人了就骑不了了。来来来,我把白雪借你骑。小安姐姐!你的追风借我!”   两个孩子玩到一块儿,安荞乐见其成,嘱咐了李伟穿上护具,安全第一。   凉棚底下,又只剩下了她和师傅两个人。除了风声和犬吠,便只剩下电容笔划过平板的哒哒声,和剪刀划开牛皮的莎莎声。   安荞喜欢这样的宁静。   一辆摩托从村里开出,路过孙建发的马场。   安荞抬头看去,就与朝着这里望来一眼的苏德会上了目光。   昨夜的种种,那样滚烫的温度都似乎还黏在身上,目光的交汇,让她又想起了与他的缠绵。   明明刚才买烟的时候才见过,此时又见到他,心里还是止不住的愉悦。望着他骑摩托走远,她的嘴角也放不下来,摸了根烟点上,都觉得这烟在口腔之中横冲直撞的味道,与他身上的那股尼古丁和青草夹杂的味道如出一辙。   孙建发手上的那块牛皮终于割完了,他贴在鞍tຊ骨上,拿来给安荞看,问:“好看吗?”   他割出了一片后鞍骨上的覆皮。虽然面积不大,但枫叶纹路的暗纹繁复又华丽,光是这样看着,都能想见这具鞍子做完后的精致模样。   她十分恳切地点头:“好看。”   孙建发笑笑,拿着牛皮正要回去,又想起一件事:“苏德前几天不是死了个马么。孙力之前来跟我说过,他们在合作社那边的号子就对不上了。正好我们这里多了一匹马出来,就让我挑一匹卖给苏德。”   哈日死后,苏德平时自己骑的马就换了,能出租给游客的马也就少了一个。坝上的游客一天天多起来,卖马人不一定什么时候过来,苏德天天要工作,也没时间去卖马场再挑马。孙力就想起了孙建发前几天正好多买了一匹,就来问他有没有原本要淘汰的,可以卖给苏德。   孙建发昨晚给孙力打过电话,两边把马匹和价格定了下来。过几天苏德来把马领走,孙建发就记起跟安荞也说一声。   这件事安荞还是第一次听说,昨晚苏德也没有提起。   她问道:“咱卖哪匹马啊?”   孙建发指了指马圈里那匹黑乎乎的大家伙:“大黑。苏德之前不也是个黑马么,就再给他一匹黑的。”   安荞点点头。   油光发亮的大黑算是整个圈子里最漂亮的家伙,皮毛和脸型都是顶配,更不要说它傲人的肩高。   她想,苏德那么高大的人,配上这样漂亮的马,到合作社挑马骑的女游客们眼睛都要挪不开了。当然,她也好不到哪里去。   当初第一次看到在哈日的背上的苏德,她不也挪不开眼睛么。   大黑不安分,她因为它骨折过一次,后来也又摔过一次。一般的游客也驾驭不了它,最多的就是骑着它拍拍照罢了。   不过,驾驭不了它的是游客。   如果是苏德来骑,肯定会乖乖地被他驯服,她一点都不担心这一点。   师徒俩说了几句话,又各自干活去了。   半下午的时候,早就预约过让孙熙导游的客人们终于姗姗来迟。孙建发打电话给孙熙叫了他回来。孙熙正在前面的草滩教李伟骑马,一接到电话,也不管李伟了,自己骑着马就往回跑。   李伟骑着的白雪跟着孙熙的追风,也向家跑回来。   李伟完全不会骑马,在马上晃悠了两三个小时也没什么进步。这一下给他吓得够呛,一回到马场就赶紧下了马,抱着马脖子就喘气,捂着腰哎哟个不停。   等几个小时过去了,孙熙领着客人出去又回来了,李伟惨白的脸才终于恢复点血色。   孙建发要放马,李伟想跟着去拍。但孙建发骑着摩托,他总不好扛了台摄影机坐在小小的摩托后座。安荞一看他那犹豫不决又不敢开口的样子就知道他想要干什么,帮着孙建发把马圈里的马都解开刚绳,便叫住了孙熙。   “你开着车,载着李伟,跟师傅一起上山吧。他想拍点素材。”   “哦!”   这一天相处下来,原本不熟的两个小伙子现在也熟络了。又有安荞的吩咐,孙熙非常配合地叫李伟上了车,他开着车打算跟着孙建发走。   孙建发已经骑上了摩托,拿着赶马的鞭子蓄势待发。   师徒俩多日来的默契,不用多说,站在马圈门口的安荞利索地拉开了沉重的铁栅栏。   工作了一天,早就饿坏了的马儿们向外涌出,也有顽固分子守在圈里,不肯往外走。   安荞便从栏杆上翻进去,双臂一张,喊着“去去去”,把马往外赶。   落日与晚霞,无边的草原,奔跑的马儿和放马的女人。   坐在孙熙车里的李伟,镜头一会儿对准了孙建发,一会儿又对着安荞,拍得不亦乐乎。 第47章 乱叫的后果   刚才还热热闹闹的马场,一会儿功夫,人也走了,马也没了。   安荞锁上鞍房的门,又给马圈的门绑上铁丝。手在铁栏上一撑,坐在了马圈的栏杆上。   她一直都很喜欢坐在这里。   这里能让她看到几乎整片草滩,对面合作社的马队里进进出出的人成为了小黑点,但总有某个小黑点在她的眼里是发着光的。   安荞听着晚风吹动河套中的流水,慢慢凝望着骑着马向自己方向走来的男人。   他在她的视野中占据的比例越来越大。他的马儿们似乎训练有素,前前后后地迈过了不深的河套。而他骑着望月,在马队的最后,也望着栏杆上的安荞。   他发现了,她很喜欢一个人坐在这里。   尤其是这样夕阳西下的时刻,她像是在看太阳,也像是在等他。   她身上镀了层斜日的金光,亮闪闪地勾勒出她的身形。风把她鸭舌帽下的头发又吹得乱糟糟,她看着他走近,拉下了脸上的面巾,点起一根烟。   苏德驾着马在栏杆边停下。   马比栏杆矮,但他比栏杆高。一来一去,两个人几乎在同一条水平线上。   安荞眼带笑意地看着他,深深吸了一口烟。浓厚的烟都过了肺,又被她慢慢吐出来。   拿着烟要接着抽时,他抢在烟之前,先占据了她的嘴巴。   他同样拉下面巾,扣着她的后脑将她压向自己。嘴不由分说地吻了上去,没有深入地掠夺,却重重地碾过她嘴上的每一寸,像要把她镶进自己的身体里似的。   亲完了,他也一句话都不说,骑着马追上了自己的马匹们。   这个吻短暂地如同没有发生过,可唇上的温度,却实实在在地停留了良久。   安荞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目光追随着他往村子深处而去,才重新把烟放进了嘴里。   她当然知道,苏德这是在报复她中午的撩完就跑的不厚道举动。只是她这种事做得多了,她想着,倘若他都要一一报复过来,那他们两个这一天天的会多出多少事情来做,又会多出多少的乐趣。   被他亲过的嘴唇像有火在烧,热辣辣地直烫到心头。   他也是个出尔反尔的人,说好晚上再亲的,天还没黑呢,就抢了她的吻走。   这个亏不能白吃。   安荞在栏杆上坐着,直到太阳已经落到了西边的山头,而孙熙开着车到了马场,摇下车窗朝她喊着:“小安姐姐,回家吃饭了!”   她终于跳下了栏杆,坐进孙熙的车里,和两个少年共同回了家。   在饭桌上,孙熙一个人的话加起来比其他四个都要多,且大多数都是讲给李伟听的。他似乎想把自己对坝上的全部回忆和认识都分享给这里难得出现的一个同龄人。   孙建发和林芳看儿子这股劲头,对视一笑。   一两个月前,餐桌上还只有他们夫妻两个。后来王明送来了小安,没几天,中考完的儿子回了家。而后又来了个李伟。   夜晚的时光不再无聊又寂寞,谁都找到了伴。   安荞提前吃完了饭,回屋洗了澡。   今天风还是大,一天下来浑身沾了半斤的沙子,洗了澡干干净净的,又拿出平板画鞍子的设计图。   等到外面的天再看不见一丝光亮,村庄深处传来幽幽犬吠的时候,安荞才套了件外套,从后门出去了。   走出没几步,她拿出手机发消息,发现自己没戴手套。手指头在风里一吹,很快失去了知觉,只有骨头冷冰冰地疼着。   这是盛夏的月份,可晚上却依然这么冷。她想,或许就不该自己出来,让他来自己屋里不是更方便,也更像自己一贯的作风。   大概是太在乎他了。   她到了苏德曾带她来过的小院,在院墙边转了转,瞧见这院子和隔壁院子之中有个一米出头的小缝。站在小缝里,能听见两边院子的动静,但从院子里出来的人没法第一时间看到自己。   她狡黠地躲进了那条缝里,从地上捡了几颗石子。   院子里传来开关门的声音,随即是脚步声,和年轻女人的声音。   女人用蒙古语说着些什么,而回应她的男声显然是苏德。两人只说了两句话,而后女人似乎留在了院子里,苏德的脚步向外走来。   他推开院门,左右看了一圈,没看见来人。   一颗石子不知从哪里飞来,落在了他的脚旁。   安荞屏住呼吸,扔出了第二颗石子。夜色黑黢黢的,她只能模糊地看到石子落地的位置,也不知道外面的人看到了没。   她又蹲下,想再捡一颗扔出去,哪知刚站起来,还没来得及抬头往外看一眼,就被堵在了墙上。   狭小的弄堂又挤进了一具庞大的身躯,他紧紧顶着她,手抓着她握着石子的手腕举过头顶。   老套的姿势,却让安荞心尖都颤了颤。   又是一个吻。   只是,与下午那样在她唇上的重重一印不同,这个吻不再浅尝辄止。他撬开了她的牙关,像一头开了荤的野兽,享受着自己的猎物。   安荞沉迷于接吻带来的美妙感受,身上却忽然涌上一股热意。   他的另一手已从她的衣摆里钻了进去,隔着她贴身的背心,揉上她挺翘之处。掌心的粗糙和炽tຊ热透透过背心传到她的皮肤上,粗糙的情意都被他揉化,变成水从她身上流淌。   安荞想奖励他的孺子可教,喉间弥出一声享受的嘤咛,把他听得更热了几分。   刚才看到她发来的消息,叫他出院子看一看,他就知道她是来做什么的。   何止她想见他,他只要想起昨夜的依偎,那种想见到她的念头就像一把小小的刀子,在他心上轻柔却不停歇地划开小口子。   “冷不冷?”   他低头靠在她的颈边,低沉的声音钻进她的耳膜。   安荞也柔了声:“刚才冷,现在不冷了。”   他放开摁在她头顶的手腕,用手心包裹住她冰凉的手掌,放在两人之中暖着。耳鬓厮磨,她用鼻尖蹭了蹭他的鼻尖:“怎么这回不亲了我就跑?”   苏德哼唧一声,没说话。   安荞又蹭蹭他的胡茬:“不过这回你要是跑了,我就追到你家里去。”   “我妹妹在。”   安荞一笑:“怕什么。难道你们住一个屋吗?”   苏德便又不说话了。   安荞的手被他裹着,没一会儿就热了。她双手捧着他的脸,仰着头又亲回去。从下巴到嘴唇、鼻梁,再在他的眉骨上落下吻。   他像个被她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得到了她的万分珍视。   燥火越燃越旺,再亲下去又要干坏事了。安荞也知道分寸,手撑了撑他的肩膀说道:“好了,我回去了。”   她冒着冷风过来,依偎了这么一小会儿,就要回去。   苏德不让路。   小巷子太窄,苏德不出去,她也很难挤出去。他拦着她小声说道:“多兰想见你一面。”   “你妹妹啊?”   “嗯。”苏德摁住她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她想见一见她未来的嫂子。”   嫂子……好陌生的称呼,安荞沉默了片刻,还是同意了:“好,那明天一起去镇上吃饭吧。”   “她在家里等你。”苏德下巴比划了一下院墙后面的方向。   “…也行。”   苏德侧过身,两人才能从小缝隙里钻出来。   安荞没戴手套,很自然地把自己的手插进了苏德的口袋里。他在口袋里也裹住她的手。   两人走进了院门,又进了苏德曾经带安荞进过的家。   院子和房子虽然都不是他们兄妹的,但里里外外都被收拾得很干净。多兰就坐在餐桌边等着哥哥回来,看到哥哥身边的女人,她很友好地伸手:“你好。”   安荞赶紧把插在苏德口袋里的手拿出来,与她握上:“你好。”   两人其实都不是第一次见到对方。   坝上的年轻女人不多,漂亮成安荞这样的更加少见。多兰之前就听孙成说过安荞的相貌多么明丽夺目,有一回在村里见到安荞在抽烟,就隐隐猜到这就是哥哥的那个女人。   只是没有正式见过面,见到了,也就当作不认识。   如今哥哥将她领回了家,她也总算是认识了旁人口中漂亮、能干又独特的“安荞”。从前那几面都是匆匆看了一眼,现在人就在她面前,她仔细打量了安荞一番,又看了看边上的哥哥,觉得两人一个人高马大,一个明艳动人,全然就是天生的一对。   当然,安荞也在看多兰。   刚成年的小姑娘稚气未脱,眉眼和苏德有五六分相似,浓厚的英气在五官里流淌。同苏德一样,她身上也有着那股子野性,却逊色于苏德几分,多了点由社会驯化出来的柔顺。   她的普通话很好,没有一点蒙古族的口音:“刚才听我哥说你过来了,我就想跟你见一面。你真漂亮!不过今天太晚了,等下一次,你来我们家吃饭吧,我跟我哥一起做我们那里的家乡菜,你尝尝。”   安荞笑着看苏德一眼:“你哥哥可从来没告诉过我他会做饭。”   多兰于是也笑了:“阿和…就是我哥,闷得很,话太少了。没人跟他说话的话,他能一整天一整天地不说话下去。孙力哥可急呢,说他太不爱讲话,吓跑了好多生意。”   苏德还是没说话,站在一旁看着她们,听自己最亲密的两个女人谈论自己。   他很高兴,妹妹喜欢安荞,安荞也喜欢妹妹。他想,后半辈子要一起度过的一家人,当然要彼此喜欢,日子才会过得高兴又顺遂。   不过毕竟已经夜深人静,多兰也没和安荞说几句话,两人的话题就结束了。   苏德送安荞回去。   她的屋子有一个后门,回去不用从孙建发的院子里绕,也不会打扰到旁人。   送她到了后门口,她开了门,站在身后漫来的光里,笑着叫他:“阿和。”   蒙语的“哥哥”,她跟多兰学的。   苏德露出一抹笑意:“不要乱叫。”   安荞就打笑他:“乱叫了有什么后果吗?”   苏德大手从她的腰上一揽,将她贴向自己。唇又那么印了下来,两人唇齿流连片刻,他在她下唇上咬了一下,破了点皮,血腥味在安荞口腔里漫开。   这就是她自讨的,乱叫的后果。   她很喜欢。 第48章 男人的力量   安荞难得地没有吃助眠的药物,可这一夜却意外地睡得很安稳。   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身上还穿着睡裤,手边的平板已经没电自动关机了。这大概是她成年以来第一次在没有入睡准备的时候自然地睡着。   连闹钟都忘了定,一觉全靠自然醒,跟往日起床的时间相差无几。   到马场之后就开始忙,除了备马鞍等等,孙建发又交给了她出外做导游的任务。一整天忙下来,除了中午在小卖部门口跟苏德匆匆见了一面,傍晚放马的时候坐在栏杆上说了句话,也没有什么休息的时候。   很快又是一个夜晚到来,她再一次试着停药,可翻来覆去却又睡不着觉了。   没办法之下,她还是吃了药。   半睡不睡的时候她想着,见了苏德就能睡着,没怎么见面就失眠,这可能就是男人的力量。   ——   很快到了一周的末尾,周五周六两天她都是忙得连轴转,没怎么跟苏德见面说话,连手头马鞍的制作进度也几乎停滞。   一直到了周日下午,周边地区赶来的游客都已经踏上了返程,时间才再次悠闲下来。   她拿了水笔和牛皮,第一次将自己设计的花纹画上皮革面。   孙建发已经将在皮面刻制明纹的方式教了她两三遍,她拿了块破了的牛皮试过手,才在正经的牛皮上动手绘制。   李伟就抱着摄影机在一旁蹲着,拍摄安荞手法的特写。   阳光从李伟身后打来,被他的身影挡住。他轻微的呼吸都会影响影子的形状,画面中的光影不稳定,固定的光圈造出了不同的明暗效果。   安荞看他一眼就明白他想拍什么。画完了手上的这一笔,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出声指点他:“到我这边来。把机位放低一点,自动对焦关了。”   李伟站到了她指定的位置,照着她的指导进行了调整,果然拍摄的画面效果比刚才强多了。   他感激地看着安荞,没有出声,内心里却已经到了一万声感谢。   这样一对一的,量身定制的指导,对他而言胜过一百节理论性的专业课。   而到了四点出头的时候,孙熙弄了两辆全地形摩托,要跟李伟去后面山上赛车。李伟从没有骑过摩托,但还是被孙熙拽上了车。   “这个是离合,这个是油门。松了离合就拧油门,要撞车了就踩刹车。你可以的,走!”   孙熙拧开了李伟的车锁,又跳上自己的车,一溜烟启动起来,招招手让李伟跟上。   安荞忍俊不禁,但也止不住像个老母亲般叮嘱:“熙熙,你别乱来啊!我们小伟靠手艺吃饭的,把他照顾好咯!”   孙熙和摩托引擎声一同消失在了村中小路上。李伟犹犹豫豫地拧动油门,即使脸色发白,还是跟着出去了。   孙建发目睹了自己儿子诱拐小后生的全过程,跟安荞对视一眼,笑起来:“熙熙这家伙。人家都不想去,非得带人走。”   “小伟也想去的。”安荞满眼都是笑意,“他很乐意尝试这些新鲜的东西,就是内向,胆子也小,所以想尝试也不好意思讲。”   全地形摩托车有四个轮子,操作起来也比越野摩托简单一点。抓地力强,不容易翻车,只要没太大的差错很难出什么大意外,两人也就放心让他们去玩了。   他们走了没一会儿,高大的身影忽然出现在了凉棚下。   安荞手上牛皮的光被挡住,她眯着眼睛抬头,就看见了注视着她描花纹的苏德。   她手中的莲花纹和祥云纹对蒙古族的他来说再熟悉不过,而摊在她平板电脑上的那张照片,更是明晃晃的他和他的蒙古鞍。   她在设计一套马鞍,却用了他的马鞍作为参考。   “你来了!”安荞笑着摁灭了平板,放下手里的牛皮站起来,叫了声正专注于马鞍的孙建发。   孙建发看他们站在一起,自然中又有点暧昧的样子,想起孙熙时不时对苏德的抱怨,就猜到小安和这个蒙古人之tຊ间应该是有了点什么。   他当做什么都不知道,跟苏德打过招呼后,让安荞去马圈里把大黑牵出来。   哈日的赔偿款已经到了,苏德给孙建发转了钱过去,转头想去马圈帮着安荞牵马出来,却见她一个跃身,已经从栏杆上翻了过去。   坐栏杆、翻墙,不知道她会不会爬树。   大黑早上出去过一趟,回来之后累得都脱了水,安荞早早地卸了它身上的马鞍把它放回圈子里,半天过去它总算恢复过来。   牵着它出来,将绳子交到苏德手上。   他站在她面前,低着头问她:“晚上去我家吃饭,行吗?”   安乔眨眨眼:“阿和,哪有都快傍晚五点了,才约女生吃晚饭的事?”   她又乱叫,但重点不在这里。   苏德听她这样讲,也觉得自己约她约得晚了。想改口约改日,胸口就被她软绵绵推了一下。   再低头,就见她笑靥如花地看着自己:“跟你开玩笑啦。你要约我吃饭,哪怕半夜十二点,我也会赴约的。我这么喜欢你,你这点信心都没有吗?”   这话跟往苏德的心上挠了一爪子似的,说得他心里又舒服又痒,想要她再挠一挠。   大黑倒是不乐意这两个人在它面前你侬我侬,从后面拿鼻子顶了安荞一下。安荞这才放苏德走,目送他牵着油黑色的大马越行越远。   安荞抄近路,从栏杆上翻回了凉棚那侧。   刚才她和苏德亲昵的肢体互动都落在了孙建发的眼里,她回到了凉棚,他看着她的目光有点意味深长。她坦坦荡荡地一笑,毫不掩饰。   虽然她从没有跟人直说过和苏德的关系,可有心的人渐渐也会发现,哪有隐瞒的必要。   等到孙熙和李伟开着四轮摩托回来,她差不多也描完了手上的花纹。村里几乎已经看不到外来的车辆,没有了游客,自然也就到了下班的时间。   孙熙骑摩托上瘾,抢了孙建发放马的工作,乐呵呵往山上放马去了。   安荞和孙建发与林芳打过招呼,回屋里加了件厚衣服,从村里的小道往苏德家走。正是饭点,白手套缠着她绕圈圈,想让她喂点饭吃。她于是折返抓了一大把狗粮给它,结果就耽误了这么两分钟,她与下山回来的孙熙迎面碰上。   孙熙惊讶地看着她身上的厚衣服:“姐姐,天都快黑了,你去哪里?”   安荞:“去吃饭。”   “啊?今天我们在外面吃饭?”   “我今天不跟你们一起吃饭了。我去一个朋友家吃。”   孙熙的脸一下子拉了下来,比连输了五把游戏还失望,像讨不到食物时的白手套,气直往鼻子里头出:“小安姐,你是要去那个蒙族人那里吧?”   安荞倒是意外,自己跟苏德交好,他怎么会这么不高兴。   小朋友的情绪都敏感,孙熙看上去大大咧咧的,但情感可丰富着呢。她不希望孙熙和苏德交恶。遇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她问:“你很讨厌‘那个蒙族人’?”   “这谈不上。”孙熙连胳膊都抱起来了,“我就是觉得他配不上你。小安姐,他可比你大多了,而且也就是个给人养马的,以后一辈子也就是给人养养马了。你跟他在一起,亏都亏死了。”   安荞刚抓过狗粮的手戳了戳这小孩的脑袋。   年纪轻轻的,思想却乱七八糟的。   “谁给你说感情是这样算的。年纪啊,身份啊,这些东西在‘喜欢’面前都排不上号的。因为年纪和身份都是外在的,而‘喜欢’才是出自于自己的。只要是满足自己情感的,从自己出发的,那这段感情就是不亏的。”   孙熙难得情绪激动:“歪理!如果只要自己喜欢的就是最好的,那么要是没有别的东西,有一天自己不喜欢了怎么办?”   这小孩。   安荞无奈耸肩:“那就分开呗。不喜欢了,还留着这段感情干嘛?连喜欢都没有了,就靠着年纪、身份、收入,或是长相的匹配,就延续这段关系,对自己的情感也太不公平了。小朋友,少想那些乱七八糟的,多从你自己的角度出发,做自己喜欢的事。”   “也就是说,你很喜欢他呗。不是看上他别的什么,就是喜欢他这个人。”   “不然呢?”   “……”   孙熙还是一脸不高兴,安荞也不知道自己的话他听进去了多少。   她从来不喜欢做个好为人师的人,每每在某个方面出言指导,多是因为对方年纪和经验远不如她。她觉得简单点拨一两句,可能对他们的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上有所帮助。   但对方是否真的听进去了,她也不太有所谓。   人的成长终归是要靠阅历的,三言两语分量太轻,愿意听的人是少数。   时间越晚越冷,地上的白手套也风卷残云般吃完了两大捧狗粮。安荞拍拍孙熙的肩就要往外走。   孙熙瘪着嘴巴滴了滴喇叭,一脸不高兴地叫她:“走路不嫌累吗?上车,我送你过去。”   安荞欣慰笑笑,坐到了他身后。   车飞速开了起来,风声呜呜地从安荞耳边吹过。在呼啸声之中,她隐约听见前面那小伙子幽幽的声音:“小安姐,我不喜欢他。他像是我们这个世界里的人,但你不像。” 第49章 劝酒大师   安荞没有回他的话,这话钻进了她的脑海里,被她的大脑咀嚼了片刻,权当没有听见。   孙熙把车停在了苏德家的院子门口。   还没进院子,就看见院子中央站着偌大的一匹黑马,正是下午苏德牵走了的大黑。   多兰正用剪刀修理着大黑前肩上的鬃毛,大黑乖乖地依偎在她身边,不似在安荞手边时的活泼好动。听见门口摩托的声音,多兰看过来,就瞧见从摩托车上下来的安荞。   “太好了,正说着剪完毛去找你呢。”   跟谁说?跟马说吗?安荞笑笑。   多兰将马拴到一边,跑过来迎接安荞。她看了眼摩托车上的孙熙,认出这是村里一个马场主的儿子,也打招呼:“一起吃一顿吧。我哥做饭,味道不错呢。”   孙熙摆摆手,毫无留下来用餐的念头。连一声再见都没说,轰着油门就走了。   安荞和多兰一起进了屋,一股浓厚的羊肉香弥漫在屋里。青草和羊肉特有的那股羊膻味完完全全地勾起了安荞的食欲,仔细一闻,还能闻见甜甜淡淡的奶香。   “我哥这个男人当得不称职,都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下午去镇上买的菜,就随便挑了一些菜,也不知道你吃不吃的惯。”   她挽着安荞的手很亲热,安荞也亲热地告诉她:“我什么都吃得惯。蒙餐我很爱吃,要是你哥哥做的,那就更喜欢了。”   她毫不掩饰自己对苏德的喜欢,跟多兰一起到了一旁敞开式的厨房,看见在油烟里的苏德,陌生的新鲜感让她的嘴角又翘了起来。   她从来不知道他会做菜。   他家里的油烟机很老旧,几乎没什么用。油烟的排放全靠推到一半就会卡住的小窗户,苏德站在那里,跟站在一团云里似的。只是这云多了几分人间的烟火气,看着让人安心。   他炒完手头的羊骨,一旁一只漂亮的手端来一个餐盘,默契地盛放这道佳肴。余光里瞥见身边的安荞,他就觉得煤气灶上的火苗直窜到他心里来了。   “烟大。你跟多兰去外边坐。”   安荞摇头:“我想跟你在一块儿。”   多兰笑起来,很有眼力见地走开了。飘在空中的油烟慢慢地从窗子里流出去,两人身上也不再有一层迷迷糊糊的雾感,清晰地出现在彼此的目光之中。   好大一具美好的身体在面前,不抱白不抱。安荞没忍住,双手一张拥了上去。   他的怀抱结结实实的,像一座山似的。   他低下头找安荞的唇,安荞笑着躲开,被他一把抓着下巴擒住,用力吻住她。没几下功夫安荞就软了下来,躲也躲不过,任他予取予求。   他的吻技好得安荞几乎以为,从前他的那些闷骚别扭都是装出来,是种高级的欲擒故纵。   安荞的后背抵住了厨房的餐台,硬石板硌在腰上发疼,她才终于用力推开了苏德。   她的手指抵住他的喉结,一路下滑,最后落在他的胸肌上:“晚上我不回去了。漫漫长夜,留点力气。”   他将她不安分的手握住,不容她挣脱地往下带。即将碰到他浑身最滚烫之处时,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安荞。   “力气给你留着呢。”   安荞耳朵都被他说红了。   饭还得做,多兰还在外面等着呢。搭上弓弦的箭还是扯下了。苏德和安荞一起洗了个手,她帮他打下手,一起做剩下的菜。   只有三个人吃饭,所以饭菜准备的不多,都是苏德拿手的,很快都出了锅,端上了桌。   多兰拿了瓶草原白,说是她上班的景区用作迎宾下马酒用剩的,正好够三个人喝。   三个人喝酒,另外两个都是内蒙人,安荞备感压力山大。尤其是上一次拜师饭tຊ,她喝多了,拦着苏德吃他豆腐的时还历历在目。那时候好歹只有他们两个人,现在多了苏德的妹妹,她也怕喝大了做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多兰很热情,拿了个二两杯给安荞,上来就给她添了满满一杯。   她自己也斟满了,还没动筷子吃饭,先给安荞碰了一下:“嫂子,我敬你。”   安荞抿了一口再看她,惊觉她的酒杯都已经空了。   苏德看着妹妹一口一杯的模样,用蒙古语跟多兰说了两句话。多兰笑着摆摆手,也用蒙古语回他。   再一次开口说话,他的语气就又重了点。   多兰这才坐了下来,笑着跟安荞讲:“阿和让我不要喝太多。嫂子,我可比阿和更能喝,他不是怕我喝多,是怕我把你灌多了。”   她看着安荞和哥哥坐在一起就打心眼里高兴。她想让他们以后长久地坐在一起,就要告诉安荞,自己的哥哥对她有多好,让她也像哥哥喜欢她那样去喜欢哥哥。   她很直白,也很豪爽。   安荞上一口抿进嘴巴里的白酒还残留着辣味,听多兰这样讲,也就应声举了杯,先碰她再碰苏德:“又不是在外面。在这里喝多了,也没什么危险的。你哥哥他大惊小怪了。”   多兰朝苏德一挑眉,又用蒙古语笑着说话。   他们将蒙古语的语气和神态,都比说汉语更加自然。那毕竟是他们刻在基因里的语言,每一个字符从他们嘴里倾吐出来,都与杯中的草原白一样浓厚热烈。   安荞一个字都听不懂,但依然听得饶有兴致。   她想,有机会的话,可以学一学蒙古语。   将来如果有机会去蒙区拍摄,或许能够用上。   聊着天,喝着酒,夜色越来越深。苏德精心做的几道菜,安荞到头来也没吃上几口,光顾着把酒杯里的东西往嘴巴里倒,明明心里一次次提醒自己千万不能再喝了,却禁不住多兰的劝酒。   她从来不知道自己耳根子能这么软!   到底是内蒙姑娘,劝酒的功夫一流中的一流。安荞其实不知道,多兰在景区的本职工作就是在诈马宴唱歌跳舞,给游客倒酒劝酒。对于怎么把酒灌进客人的嘴里,多兰可谓是最顶级的行家,那点力道稍微用上几成,安荞就喝得迷迷糊糊了。   苏德帮她把肚包肉切开放进碗里,一把拿下她又举起来的酒杯。   这次,他用两人都听得懂的语言说:“别喝了,吃点东西。”   安荞看苏德已经有了重影。她闻得到饭碗里羊肉的香味,只是拿不稳筷子。夹了两次都掉,她用力把筷子往肉里一戳,又把戳着肉的筷子递给苏德。   “你喂我吃。”   苏德略有点尴尬地看了多兰一眼。妹妹瘪着嘴笑,挑着眉毛示意他赶紧接手。   他于是拿起筷子,将肉送进安荞的嘴里。   肚包肉口感丰富,肚鲜脆可口,羊肉又滑又嫩,安荞的丹凤眼一下子亮了起来,口齿不清地说道:“苏德,你手艺真好,你真贤惠。趁夏天没过去,多给我做几顿饭吧。”   别的话都中听,唯独那一句“贤惠”,让苏德始料未及。   他是她的男人。   哪有夸自己男人“贤惠”的。   他觉得安荞大概是喝得太多了,看起来,比起上一次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多兰也看得出来,本来话没那么多的安荞现在大变样了,恐怕是真不能再喝下去了。   刚才哥哥告诉她安荞酒量不好,让她悠着点。她还以为是哥哥心疼嫂子,故意帮嫂子谦虚。   这么看来,她这酒量是真不好啊!   这半瓶白酒三个人喝,结果喝的最少的安荞先不行了。   苏德本想着喂安荞吃点东西,或许她就能缓过劲来。但她这酒劲是越来越大,话越来越多,细碎的小动作也越来越多。   眼看着她对他的肢体接触就要超过未成年人范畴,一旁的多兰都有点没眼看了。   苏德直截了当地揽着她站起来,搀扶着她往自己房间里走,也不忘回过头告诉多兰,碗筷不用收拾,他明天早上会洗。   ——   安荞感觉自己的天地都在旋转。   她的眼皮子重得很,完全懒得睁开。背后软软的,四肢都能放松下来,她猜自己大概是躺到了一张床上。这张床带给了她很舒服的感觉,因为上头沾了她熟悉的某个人的味道。   有一双手在脱她的鞋子袜子。她想,不能劳驾别人,但实在又没力气自己动手,只好配合地抬了抬腿,甩了甩脚,打算自动把鞋子从脚上甩下去。   结果还没甩下去呢,一脚就甩到了个触感奇特的东西。   刚碰到的时候是软的,她想感受感受那到底是个什么,上下蹭了蹭,结果那东西就变硬了。她想再蹭蹭,可刚要动,一只粗糙的手直接握住了她的脚踝。   她终于睁开眼,想看看谁这么可恶,就看见了一双深邃又锐利的眼睛。   哦,是苏德!   她安心地又闭上了眼。是苏德啊,那肯定是她搞错了,苏德不会是个可恶的人。肯定是她喝多了,对他做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所以他才制止了她。   先不管她乱来了什么,反正她喝多了。喝多了的女人,做什么都是可以被男人原谅的。   她睡得安心,可站在床边,看着床榻里躺着的女人的苏德,可就没这么舒服了。   他全身血液都往下半身涌。   刚才在厨房里,她就撩拨得他情动,早就说好了,晚上把力气留给她,结果她用脚把他蹭了,自己则当作没事发生地睡了。   他深深看了她许久,最终也没有再动她。   脱了她的鞋,拿被子往她身上盖了盖,自己去了卫生间。 第50章 美人乡,英雄冢   半夜一点多,安荞就醒了。   喝多了就会醒的早,这是安荞的常态。   她脑袋倒是不怎么疼,只是觉得后脖子有点酸。试着动了动筋骨她就发现,自己原来没躺在枕头上。垫在脑袋下面的,是一条粗壮有力的胳膊。   她躺在苏德的怀里,整个后背都贴着他的怀抱,像个玩具熊一样被他整个抱拢住。一床被子同时盖着两个人,她这一侧的被角是掖住的,而苏德那边只覆盖了半个身子。   被子不够大,他便只盖她,无所谓自己。   安荞在被子里翻了个身,与他面对着面。睁开了一会儿的眼睛已经能逐渐适应房间里的黑暗,她能朦朦胧胧地看见苏德的眉眼和五官。   她伸出手,描摹他的胡茬。   十指连心,剌人的手感从指腹涌到心底也是酥痒痒的。   她的手指又慢慢滑了上去,触碰到他的嘴唇。就是这张寡言少语的嘴,每每都能亲得她腰软下来。他的唇纹深刻又粗糙,从没有做过什么保养,被草原的风吹得干裂,也不知他会不会疼。   她扬起脑袋轻轻亲了一口,又在他的嘴唇上舔了舔,想把他闹醒。   但干体力活的人,一天的劳作下来,实在太累。纵然她像妖精一样用唇舌诱惑他,他还是睡得安安稳稳,没有什么转醒的迹象。   多让人羡慕的睡眠质量。   安荞后知后觉地想起他一天的劳动量有多大。师傅家的几个马,有师傅、孙熙、她三个人一起经营,尚且常常累得不行。而他那里也有那么多马,却全靠他一个人,从清早备马鞍到晚上放马,不假于他人之后,想必是吃力极了的。   晚上这一觉对他而言很重要,她也就不再闹他,安心地躺在他的怀里等待睡眠再次来临。   今夜照样没吃药,宿醉之后的头脑有些过于兴奋,一动不动地躺了一个多小时,她才慢慢感受到睡意。迷迷糊糊地打盹又转醒,反复三四次后,天也擦亮了。   安荞不知道睡到了什么时候,梦做了半个忽然中断,身边的被子有些发凉,脖子底下的胳膊已经不见。   她坐起来,听见厕所里传来水声。   床边放着一双拖鞋,虽然老旧,但看着还算干净,是苏德起床后为她准备的。   她穿上拖鞋,开了厕所门,就看见一个光膀子的男人站在水槽前刷牙。清晨是草原一天中气温最低的时候,即使是在屋子里,安荞也感觉骨头凉飕飕。他就这样顶着一身腱子肉站在阴冷的厕所,却还有阵阵热意从身上散出来。   安荞不知道女人是不是水做的,总之这个男人是火做的。   她走到他身边,脑袋轻轻贴到他的背上,伸出手环住他的腰。   苏德漱完口,对安荞说:“还早。我去赶马,你再睡会儿。”   可安荞抱着他的腰不肯放行。   他扭过头:“怎么?”   “我好亏。”她嘟囔着,“来你这里,就是想跟你…结果你妹妹把我灌多了,该做的事都没做成。难道是你白天太累了,晚上力不从心,所以跟多兰串通好了?”   苏德嘴角抽了抽,把水龙头一关。   他力不从心?   昨晚她醉成那样,当着多兰的面就在他身上乱摸一通,到了床上还不安分,眼睛都困得睁不开了,还用脚勾他。   可tຊ她都那副样子了,他还好心好意地考虑她醉后受不受得了。   硬生生憋回去,竟然被她说是力不从心。   他哼哼了一声,转过身,一把将安荞抱起来,放在了洗手台上。   老式的洗手台,虽然坚实,但形状凹凸不平。安荞的大腿搁在上头被挤得难受,下意识地想减轻自己挤压的重量,只好用胳膊缠住他的脖子,牢牢抱着他。   他一手抱着她的腰,说是把她放下,其实也只是虚放,大部分重量还在他的手里。   他低头贴近,粗糙的唇贴上去,就得到了她柔情似水的回应。她主动地张开了嘴邀请他的深入,情到浓处,他将她又往外一拉,让她紧紧贴住了自己。   安荞娇嗔一声:“白日宣淫。”   “听不懂。”   哪怕安荞嫌腿下凉,挣扎着想下来,但被苏德铁了心困在这方寸之间,她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   他动作麻利,三两下功夫两人已“坦诚”相见。   安荞心里在笑,男人,要么不开荤,一旦开了这个头,就跟野兽没什么差别。繁衍,这是动物最原始的本能。她没有挣脱出去的可能,于是便放任了自己和他的欲望。   他力气太大。   一个动作,就让安荞惊呼着喊出了声。   苏德大手横盖住她的嘴巴,压低了声音在她耳边道:“别叫。”   这屋子里可不止他们两个。   这种最最私密的事,或许会被人听见的感觉,更刺激了安荞的心。她使坏,伸出了濡湿柔软的舌,在他的掌心中舔动,比划着随性的图案。   麻痒的感觉不仅停留在肌肤相交处,更在掌心里一阵阵过电。   苏德的眸色已深沉似墨。他松开了捂住她嘴巴的手,换上自己的唇,堵住她这张总让他局促的小嘴。动作却没有一点怜惜的意思,恨不得让她彻底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安荞抱着苏德,不曾松开片刻。   她闭上眼睛,感受自己身体带来的所有知觉。   一张落入水中的花瓣,随着水流左右漂浮......   美人乡,英雄冢。   苏德出门的时候,早过了平常赶马的点。村里其他的马倌大多都已经赶着马到了马队,孙建发家的几个马也已到了马场。就连下午才上班的多兰都已经起了床,一脸坏坏笑意地看着他。   她压根就不用去猜,也知道今天那让哥哥起迟了的罪魁祸首究竟是什么。   她用家乡话打趣苏德:“阿和,要是以后带着嫂子回了家,家里的牛羊可不知道要丢多少了。”   她笑苏德,有了女人就不分昼夜地卿卿我我,会耽搁工作。   苏德一边穿着靴子,一边抬眼与她说道:“以后牛羊就让你的侄子去放。”   “那阿和要赶紧了。这样两三年后,牛羊就能有小管家了。”   “当然。”   苏德穿好靴子,而安荞也已经洗漱好了。   苏德骑上在院子里的大黑,上山去把山上吃草的马赶下来。安荞则先回了自家的院子,抓了个花卷吃,跟起迟了的孙熙一起去马场。   她面色红润,举手投足间都有些许慵懒又满足的气韵。   孙熙开着车也瞥过来一脸,问她:“小安姐姐,你昨天是不是没回家?”   安荞一愣:“这你都知道?”   孙熙本来不知道的,现在知道了。   他嘴角向下没再说话。   今天是周一,游客并不多。孙建发原本想着,趁着早上的时候,带着安荞和李伟一起去野骑一趟,走一次常规圈,也算上一个忙碌周末结束后的放松。   没想到今天安荞和孙熙一样起得迟了,这一圈常规圈走下来,恐怕要错过中午的饭点。   孙熙一听到可以野骑,哪管什么饭点不饭点,缠着自己老爹就说:“爸,没事。你看小安姐姐天天起早贪黑的,也没有多少野骑的机会。你忍心看她连一个放松休闲的上午都没有吗?赶不回来吃饭又能咋滴,一会儿到了小水库,或者到了抬头沟,咱在那茶棚吃个泡面不就行了。泡面我请。走吧!”   孙建发只得看向安荞和李伟,问他们:“你们想去吗?”   安荞倒是无所谓,只是李伟和孙熙两个小子眼睛里都冒着光,显然是期待极了。她便成全他们的期望:“师傅,我挺想去的。追风还没正经跑过常规圈呢,今天正好压压马了。”   孙建发笑了:“好,那就去吧。”   四个人,除了李伟之外,都有熟练的驾驭能力。孙熙载着安荞和李伟回去换上护甲和马术服,他“大方”地把自己以前穿不下的马术服让给李伟。   他个子高,李伟比他矮一截,穿他换下来的竟然正好。   回到马场整装待发,安荞往靴子里又塞了一根鞭子和一把水果刀,这几乎成了她每次骑马出去的老传统了。   孙熙换了个纠缠的对象,转而拉着李伟说:“你看,我连衣服都借你了。你就多带点设备吧。什么go pro啊,什么运动相机啊,能带的都带上,多帮我拍一点。我连一段好看点的骑马视频都没有。”   安荞替李伟回他:“小伟还不怎么会骑呢,怎么给你拍?你可别害了他?”   “姐姐,那要不你帮我拍?或者你教教我怎么用,我自己自拍?”   安荞:“让小伟教你怎么用吧。小伟,我记得王老师给你拿了个GoPro。你教他一下,省得他再烦你。”   孙熙瞬间不乐意了:“怎么叫烦他呢?小伟哥,我烦吗?爹,我烦吗?小安姐姐说我烦人!?我真的烦人吗?”   安荞、李伟和孙建发都笑得不亦乐乎。   当然,出发前还是如孙熙所愿,李伟去拿上了GoPro相机。两个设备,安荞和孙熙一人一个,够这四个人好好拍一顿的了。 第51章 你师姐跟他熟   绕双峰山一周的常规圈马道一共二十余公里,正常来说骑马两三个小时就能走完。全程跑下来的老手,也有在一个小时以内,甚至半个小时就结束的。   孙熙年轻,当然是喜欢跑着玩。但这趟出来毕竟还带着李伟。   李伟连起坐都没有入门,更别说是奔跑中的压浪。孙建发给他挑了最好骑且个子不高的苹果,他也战战兢兢的,手不肯从安全环上放开。   今年坝上雨水少,草也因此长得少。马道因为长期被践踏,草也很难长出来,几乎就看不见绿色,全是茫茫的一片沙地。这样的地形下。从马上摔一下也不会出多大的事,只是沙地太软,马容易失蹄。   可孙熙哪会怕马失不失蹄,一到了正道上,就拉着安荞,让她给他拍视频。   安荞虽然才学骑马不久,但在马背上的控制和平衡能力不输老手,无论是双手持缰还是单手都很娴熟,孙建发于是鼓励她放心大胆地去玩,李伟有他来照顾。   这段时间确实是辛苦,孩子们确实需要放松。   孙熙拔出了鞭子,遥遥地在安荞的马屁股上一碰,然后又敲了敲自己的马屁股。两匹马都奔跑起来,像在互相较劲,从慢跳逐步过渡到了放蹦子,马蹄子飞驰在沙地上,掀起一阵阵沙浪。   白雪跑不过追风,渐渐落后下去。安荞扭转了身体,单手控制着缰绳,另一只手拿着运动相机拍摄孙熙。   可惜追风掀起的沙子太大,镜头里黄蒙蒙一片,压根看不出个人影。   “哦嘞!”   安荞勒停了追风,白雪也停了下来。   “呸呸呸呸!”   孙熙一停下来,就一个劲儿地往外吐沙子。刚才起跑得太着急,他忘了戴上防风沙的面巾,两匹马前后跑起来,他都不用张嘴,沙子就从他嘴唇缝里钻进去。   吐都吐不干净,他后悔得要死。   他手里的GoPro更加,镜头上蒙了好大一层灰。他用手指一擦,指纹浓浓地印了上去,更不干净了。烦躁的他直接把GoPro塞进口袋里,拉上拉链,眼不见为净。   安荞在一旁笑,让他一会儿跑到自己旁边。两匹马并排地跑,就不会吃到沙子了。   追风和白雪的体型和速度,都是坝上马匹中的佼佼者。今天在马道上的人和马不多,可无论追风和白雪路过了谁,永远都能瞬间吸引住路人的目光。众人惊叹着这两匹马儿的漂亮,也赞叹于安荞和孙熙的年轻活力。   孙建发和李伟远远地跟着。   孙建发还在教李伟怎么起坐,而远处的孙熙安荞早就消失在了山拐角的另一端。   李伟胆子不大,马一快步,他死活都放不开手里的安全环,所以学了半天总没有什么进步。   孙建发想,对寻常人来说,抓着环能快步能跑也就不错了,于是便放任他抓着环,也没苛求他什么,心平气和地又跟他讲了遍在马背上的安全事项。   对他来说是老生常谈,但对李伟来说,有些小技巧,在关键的时候能保住一条腿。   李伟听得认真,耳朵竖着,眼睛也亮着。但到底是个观察力极其敏锐的人,即使认真听着孙建发的话,注意力也难免tຊ被一旁路过的一个男人吸引。   那个男人很高,身材也很壮实。在烈日下,他浑身都遮得严严实实的,只有一双如鹰般的眼睛露在外面。强健的体魄骑着一匹乌黑的大马,身上的迷彩服又为他的荷尔蒙锦上添花。   他带着四个客人,默不作声地从他们身边快步而过,只有在看向孙建发时,男人颔首示意了一下。   孙建发当然注意到了李伟的走神,问李伟:“你不认识苏德吗?”   李伟摇摇头。   “你师姐跟他熟。”孙建发说道。   李伟有些诧异。   望着苏德远去的背影,他想起在马背上英姿飒爽的安荞。安荞师姐是个极特别的人,她在纪录片领域的才华早就得到了一座座奖杯的认可,但似乎在圈内并不乐于去交际,也鲜少听闻她有什么好友。   安荞师姐跟这个男人熟悉,大概跟是跟他一样,瞧见了这男人身上那种浓厚的,让人心生好奇的神秘感和野性的气质吧。   搞人文纪录片的人,最爱的,就是有这种气质的人,可遇不可求,吸引着他们义无反顾地靠近。   被他想着的安荞当然不知道自己的小师弟在想着什么。她和孙熙一路狂奔,很快就来到了出发后的第一个休息站茶棚。   茶棚后面就是条水沟,为了和小水库的茶棚区分,坝上的人管这里叫作抬头沟茶棚。   几块不锈钢板搭出了一个简易门房,十几张条桌和板凳,配上二三十个拴马的木桩子,这里的茶棚成为了坝上野骑爱好者的最佳休憩交友地点。骑马累了的人,便能在这儿翻身下马,马绳交给看马的老爷子,松快着筋骨走进茶棚,对烧着水的老板娘喊一声:“来一桶泡面,弄一把瓜子,再来一壶茶水。”   茶棚里的每个人,哪怕从前素昧平生,都是骑马人的同道中人。无论和谁拼一桌坐,聊马,聊草原,聊男男女女的那些事,总有说不完的话题。   所以无论寒来暑往,就算是大冬天的茶棚,也永远有着热闹的生意。   安荞和孙熙一到茶棚,专门负责拴马的白发苍苍的老爷子就出来了。孙熙跟他熟悉,笑着说道:“大爷,没事,我俩自己栓就行。”   两人拴上马,前后脚进了茶棚,找了个靠边的桌,和四五个老手一起拼了张桌子。   那几个人刚才远远地就看见了安荞。   坝上的纯血马本来就不多,骑纯血的女人更是少之又少。安荞的骑姿虽然虽不上顶顶漂亮,但配上这张脸也足够扎眼。   他们对安荞和孙熙都很热情,看到他们过来,就麻利地收拾出了半边桌子给他们。   孙熙去要了两杯西瓜汁和两桶泡面,回来翘着二郎腿跟拼桌的人们聊天。   安荞不怎么参与对话,用手机给孙建发发消息,告诉他们自己和孙熙在这里等待他们。但孙熙三言两语之间已经跟桌上的其他人熟悉了,安荞也听了一耳朵。   他们都是北京的野骑爱好者,都骑了十几年几十年马了,每年夏天都要来坝上待一阵子。他们都是马主,骑的都是自己的马,用的都是进口的马鞍,谈起马匹的饲养和调教来侃侃而谈。孙熙又是个话多的,和他们很聊得来。   他们中打头的那个,孙熙越看越面熟,不禁问道:“叔,你是不是有短视频账号啊?我感觉好像刷到过你!”   大叔笑道:“呀!这还给我遇上粉丝了!”   他调出自己短视频账号的界面,里头几乎都是在全国各个野骑基地骑马的视频。账号的粉丝和流量都很好,看得孙熙连连惊叹。   大叔就告诉他:“现在疫情过去了,骑马的视频,看的人多了,拍的人也多了。这两天不是说有个大网红也在坝上嘛!好像说今天下午就要来骑马拍视频。”   “哪个大网红?有一百万粉丝吗?”孙熙两眼冒光。   “名字叫什么我忘了,就记得他们说她粉丝有两千多万!”   两千多万粉丝,算是网红里的顶流了!孙熙越听越兴奋,忙问大叔她什么时候到,会不会来抬头沟,要骑的是谁家的马。但大叔只是听别人说了这么一嘴,详细的也没有太多了解。   安荞安慰孙熙:“该见到的总会见到。要是见不到,那就是没缘分呗。”   正说着话,刚才要的泡面被老板娘端了上来。孙熙总算消停了会儿过于忙碌的嘴巴,大口大口地把泡面往嘴里塞。   安荞一边吃着泡面,一边注意着马道上的动静,看看孙建发和李伟有没有路过。没想到没等来师傅,却等来了自己的男人。   苏德骑着大黑,带着四个客人来到了茶棚。   苏德自己栓上了马,那四个客人三女一男,统一把马绳交到了大爷的手里,有说有笑地进了茶棚。   他们一共五个人,当然自己坐了一桌。一对情侣坐在了一边,而另一边坐着另外两个女生。   苏德一进门就看着安荞,与她对视良久,却也没有开口说话。   早上在卫生间里,他还担心自己把她弄疼了。她的腰一直都不好,当初还问他要过膏药,但现在她已经能骑着马跑到这里,看来应该是没太大问题。   他带的客人看到他一直没来坐下,出声叫道:“大哥!来来来!一起坐嘛!”   一边是情侣,一边是两个女生,苏德坐哪儿都觉得别扭,还想推辞。   两个女生却已经往里头稍了稍,将最外面的位置让出来给他。   顾客就是上帝,苏德只好去那边坐下,但大半的身体还在椅子外边。老板娘拿来了茶水和瓜子,苏德摘下了面巾,喝了口茶。   坐他身旁的女生就笑道:“哇,没看出来,大哥长得还挺帅!”   情侣中的女生打趣:“你也不问问人家多大了,张嘴就叫大哥,把人家叫老了怎么办。”   苏德不习惯成为话题的中心,喝了茶就拉上面巾,心不在焉。   然而那个女生似乎没有停下的意思,又说道:“叫大哥不是因为年纪,这是礼貌嘛!大哥你就是坝上本地人吗?我感觉往年没怎么见过你。”   苏德淡淡回一句:“不是。”   “哦,怪不得了!但你骑马的技术很好诶,你是马术教练还是怎么,从小骑马的吗?”   “嗯。”   苏德的冷淡,在三个女孩的眼里变成了粗犷牧民的害羞。他们显然是城市里的小年轻,偶尔文艺劲上来了,就爱和这种土里土气的人打交道。   尽管苏德没怎么开口说话,但她们一人一句,言笑晏晏的声音,整个茶棚都听得见。   安荞一直没再往苏德这边看,直到那一声清脆动听的女声传来:“那大哥你有对象吗?没对象的话,考虑考虑我这小姐妹呗。她单身二十多年了,就喜欢你这款的,有男人味。”   安荞眉眼都弯起来。   她的男人被别人觊觎。照他那个闷葫芦的劲儿,她都不用想,就知道他现在会有多局促。   她没忍住笑意,转过来打量的目光,想看看苏德是怎么回应的。   几个活泼的女生也等着苏德的回应。   他沉默着,话题就被装进了罐子里,开始发酵。   忽然一阵骚乱,打破了茶棚的和谐与逐渐尴尬的氛围。众人转头看去,便见两辆商务车从边上的土坡里冲了下来。大概是车速过快,吓到了在马道正常行驶的马。   骑手是个高手,应变能力很强,将马往茶棚的拴马桩一带,倒是没什么事。   反而那辆商务车的司机吓得不轻,重重的一声喇叭,又惊了拴马大爷手上的马。那匹马挣脱了大爷的手,往边上乱窜地冲出去。   那匹马是花生,安荞一眼认出来。   虽然今天马场因为他们四人的离开而暂时歇业,但有老客早就和孙建发打过招呼,今天要骑花生出来。孙建发就把马备好放在了凉棚底下,客人自己就会去骑。   这会儿客人刚到茶棚,没想到就发生这样的事。   在内蒙,花生就跑丢过一次。安荞最知道这家伙的脾气,没别的毛病,就是一个劲地爱跑。她眼神跟孙熙示意,两人一同追了出去。 第52章 我靠!江小雪!   好在茶棚本就是各种高手聚集之地,花生跑出去没几步,就被一个马道上的大姐拦了下来,一把抓住了它的缰绳,将它交给孙熙。   孙熙兴致冲冲地牵着花生往回走,拴上了木桩子,还不忘数落它几句。   小花生可怜巴巴地看着他,他几句难听的话也说不出口,只好就此作罢。   吓了马的商务车扬长而去,留下一串沙烟,没再见到踪影。   骑花生的客人是老客,年年都过来,自然认识孙熙。两人谈上了天,回茶棚嗑瓜子去了。   茶棚里原本众多向外望来的目光也都纷纷收回,继续刚才没说完的话题。   苏德没给出的回答,自然又一次被她们追着要。   “大哥,我说真的。你别看她长得好看,真没处过对象。你要是看对眼了,赶紧把她收了吧。她妥妥tຊ恋爱脑,跟她处不亏啊!”   在众人打笑声中安荞也回到了茶棚。   女声清脆的声音她听到了七八成,当然,她也看得到苏德面色不好,迟迟都不说一句话。   算了,这男人什么脾气她还不知道吗。   换作平常的他,碰到这种情况,肯定也是沉默着不肯说话,然后自己哼哼唧唧地走开。但这里是茶棚,她们是客人,他不好走开,更不好哼哼唧唧,只能闷闷地坐着,以沉默来回应。   既然他没法回答,她帮他解决了这个难题就是了。   她大步子走到了他们那一桌面前,在她们奇怪的目光中,大大方方地与苏德问道:“今天生意不错啊?”   苏德看见她,那神情更局促了。他怕她听到她们说的话,然后多想生他的气。   他只点了点头。   安荞笑了,又看着他脸上的面巾:“今天沙子大,这都黄得厉害了,回去我给你洗一洗。”   “好。”苏德总算开了口。   回去洗,这句话的含义实在太明显。只有夫妻,或是情侣,才会这样说话。   苏德当然知道安荞这是在帮她解围,心里暖洋洋的。但却没想到,下一刻,自己的面巾就被安荞拉了下来。覆盖在他脸上的,被她的柔唇所取代。   她在一桌人的目光下亲了上去,尽管是蜻蜓点水的一吻,也是在苏德的心里炸了朵烟花。   从前他们接吻,总是在旁人看不到的地方。   下班后的马场,幽深的巷子,潮湿的卫生间。   从没有像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毫无避讳和隐瞒地双唇交接。   刚才还在撩拨苏德的女生们表情几乎完全同步,眉毛和上眼皮扬到了夸张的弧度,嘴巴微微张大,却又有几分亲眼目睹一场八卦的笑意。   安荞笑着直起腰,对她们说道:“苏德话少,如果有什么没照顾到位的地方,你们多担待。”   还是那小情侣的女生先反应过来,笑着摆手:“没有没有。大哥是个实在人,水平也很好。刚才我以为他是单身,还想着正好给我这个小姐妹介绍介绍。没想到他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啊,谢谢!”安荞很欣赏她直率开朗的性格,对她们一行人也颇有好感,“那你们好好玩!我那里还泡着泡面呢,我先回去扒几口。”   “嗯嗯,拜拜!”   一桌人跟安荞招手告别。   所有人都将刚才的见闻当作一件趣味,那想着给姐妹介绍对象的女生更是乐乐呵呵地说笑起来。整个茶棚里最异常的,就是脸红红的苏德,和脸黑黑的孙熙。   最爱的泡面忽然变得索然无味,孙熙的脸色黑得拿毛笔蘸一下就能在白纸上写字了。   安荞无奈地压着眉毛,这小孩,就有这么不喜欢苏德么。   他们又没有什么交集,跟别说有什么过节了。   难道这无端端的讨厌,就是因为他那天所说的那句:苏德是他这个世界的人,而她不是么。   世界这玩意,分界线太模糊。谁能说得清自己究竟属于哪边呢?   安荞吃着泡面,短暂回想着自己。   她完全无法给自己下出一个明确清晰的世界的界定。她当然不属于学术界,也不完全属于纪录片届。而马圈,她更没办法把自己归进这个世界里。如果只是这样浅薄地有过体验就能算某个世界的一份子,那曾经的藏刀、电焊,乃至于格萨尔王说唱,难道都有她的只身片影吗?   她像只长了很多条腿的章鱼,在哪个世界里都迈了一条腿,却从没有完全让自己走进去过。   她总是在离开自己习惯了的生活模式,去完全陌生的世界过完全新鲜的日子。   如果这么说,孙熙的这个说法,好像也没什么毛病。   她本就不属于任何一个世界。   这孩子,看着大大咧咧的,偶尔说出来的话,竟然还挺有哲理。   泡面就在她的思索之中结束了短暂的生命。孙熙也渐渐从安荞亲了苏德的震惊之中回过了神,与拼桌的大叔们接着聊天。   孙建发和李伟总算姗姗来迟,而那些大叔们正好要离开,位置就这样让了出来。   李伟瞧着人满为患的茶棚,小声问安荞:“今天不是周末,这里也有这么多人啊?”   安荞告诉他:“会来茶棚休息的,基本都是坝上的熟人,或者就是骑马的老手。这些人骑马可不在乎是不是周末,只要瘾头上来了,就来骑一圈。”   “那太可惜了!我今天没带设备!这里这些人,原本能拍到很好的素材!”   “你要是想拍,我下次开车带你来。”   李伟瞬间兴奋起来:“好!谢谢师姐!”   他俩咬耳朵小声说话,孙熙瞧见了又不开心,皱着眉毛装大人:“小安姐姐,有什么话是我跟我爹不能听的?”   安荞:“我跟小伟说,他回浙江的时候就骑着你的白雪回去,一路沿着高速公路走,不怕找不到路。”   “啊?从坝上回浙江!小安姐你疯了吧,那有多远的路啊!白雪非得累死!”   安荞的话摆明了就是逗他,可他没听出来,竟然有这么大的反应。   孙建发看不下去自己儿子这个蠢样,抓了把豆子塞进他的嘴里,手动让他闭嘴。   插科打诨之中,旁边桌里的几人站了起来,结了账就要离开。   小情侣中的女生大概是过意不去刚才替闺蜜撩了安荞的男人,问价格的时候,顺便跟老板娘问了句:“隔壁桌多少钱?我们一起结了。”   安荞闻言,立马放下瓜子站起来:“不用了不用了,我们自己结就行。谢谢你们了,玩的开心。”   “行,那也好吧。你们也是,玩的开心。”那女生也不坚持,和安荞挥挥手作别。   几个人走出了茶棚,苏德落在最后面,看了一眼安荞的笑容,确认她没有因之前自己的沉默而生气,也没有因那个吻而后知后觉地尴尬,才放心地去木桩上牵出了大黑。   一行人离去,就会有新的一行人进来。   又是一阵熟悉的汽车引擎声,茶棚里的人们同时看出去,便瞧见刚才路过过一回的商务车又回到了这里,只不过,这一次两辆车没再惹了事就开走,而是停在了空地上。   从前一辆车里下来了个年轻的小伙子,一边撑着遮阳伞,十分恭敬地拉开了后一辆车的车门。   这架势,看得孙熙起了兴致,万分好奇从那后车里会下来怎么号人物。不只是他,茶棚里的众人不乏感兴趣者,目光都直直地,盯着被小伙子拉开的车门。   一双好腿从车里率先出场,随后便是纤细的腰肢和曼妙的曲线。最后落入眼帘的,才是女人惊艳四方的美貌。   她长得太有冲击力。上扬的眉尾,深邃的眼窝,高挺的鼻梁,火红的嘴唇。这样的女人,仿佛只要笑一笑,就足以让周遭一切的花儿朵儿黯然失色。   许多爱刷短视频美女的男人们,都觉得那身影脸蛋十分面熟,只是一时想不起名字来。   “我靠!江小雪!”   孙熙的一声叫嚷,提醒了众人那女人的姓名。   李伟不禁问安荞:“师姐,江小雪是谁?”   安荞摇摇头,她从不关心这些。只有孙熙兴冲冲地告诉他:“她在短视频平台上可火了,两千多万粉丝!我关注她好久了!她本人比网上看到的还要漂亮!刚才那几个大叔说的网红就是她吧!我以为他们乱讲的,这大网红原来真的会来我们这小破地方!”   说着说着嫌弃起坝上寒碜了,孙建发也嫌儿子寒碜,拉着他要坐下。但他见到了自己喜欢已久的网红,哪肯就这么远远地看着。   眼瞧着那商务车就停在不远处,江小雪的助理架好了灯光和设备要准备拍摄短视频,有几个马友已出去看热闹了,他也冲了出去,解了桩子上拴住白雪的绳子,飞也似地走了。   李伟手机里没有那个短视频平台,当场下载了一个,搜了搜江小雪的名字,才终于知道了她是谁。   安荞就笑:“是挺漂亮的。你要不要也去看看?”   李伟果断地摇头。   他骑了这么一会儿的马,一坐下来感觉从脖子到腰,再到腿,就没有一个地方是不疼的。他动一动都嫌累,更何况跑那么老远去看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网络红人。   瞧他这样坐得住,安荞心里默默赞赏,而孙建发百感交集。   小伟没比他儿子大几岁,同样是男孩子,怎么别人的儿子就是比自己的儿子像话呢! 第53章 拍摄失败   李伟和孙建发吃完了泡面,三人一边磕瓜子一边聊闲天,偶尔有认识的熟人,也来跟孙建发打一声招呼。   安荞基本不参与这些对外的社交,只有一个熟人问起了追风,她才感点兴趣。   “发哥,外边那个纯血是你的啊?”   孙建发冲着他指着的方向望出去,笑道:“是我徒弟的。不错吧?”   “哎哟,刚才在那边马道上就看到了,何止是不错啊。有没有想过用它参加比赛?新疆那边过阵tຊ子不就有个年青马速度赛么。”   孙建发摆摆手:“我们的马就自己骑,不跑那些。”   “害,发哥。”那人大咧咧在孙建发身边坐下来,一手搭在孙建发肩膀上,“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不乐意参与马圈的事。比赛也不参加,聚会你也不去,你这个马场主做的哟!”   “我就挣点养家钱就行,没想着做什么大生意,这就够了。”   “也就是你想得开。马圈里头那点乱糟糟的事,不参与也是好的!”   那人说了几句话,抓了桌上一把豆子就走了。   安荞低着头笑笑,想着自己的师傅。刚来到坝上的时候她就发现了,他不是那种八面玲珑健谈的人,他对自己的事业和家庭很负责,兢兢业业地守着自己的家和马。   现在看来,这份负责背后,或许还有点傲气。   自己不想做的事就是不做,不想参与的圈子,哪怕跟自己的利益相关,也不会去参与。   大概也就是这份傲气,能让她和师傅走到一起去。   远远地,一匹白马跑了过来,马上却没有孙熙。安荞听见动静就抬头,看见拴马大爷抓住了白马的缰绳,又看见远处风风火火走来个少年。   孙熙到拴马桩边摸了摸白雪的脖子,然后气呼呼地进了茶棚,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怎么了这是?”安荞问。   刚才光顾着吃东西聊天了,没人把注意力放在远处的他身上。   就他那人马分离十米自动暴走的脾气,能让白雪独身跑回来,肯定是那边出了什么事。   孙熙看起来气得不行,喝了一大口茶,指了后面远处那辆商务车:“那个傻x!把我白雪给踢了!还拿手机照我!”   安荞和孙建发对视一眼,挑起眉毛又问:“谁?江小雪啊?”   “不是她还有谁!说起来就气!那么漂亮的女人!人美心不美!”   “慢慢说慢慢说,不着急。从头开始讲。”   安荞又给他倒上一杯茶。这小子虽然年轻气盛,但并不是性格暴躁的人,能让他气成这样,想必矛盾不小。   孙熙却冷静不下来,说话的时候,嘴唇皮子都在抖:“她们今天就是来拍骑马的视频的!我过去的时候,她已经找了个马,骑在马上架了一大堆设备,拍了好一会儿了。但她找来的那个马太矮了,又丑,拍的东西一直不满意,她就说要换一个好看的马。”   “我不是骑着白雪过去的嘛,我就说姐姐要不你骑我的马,我这马漂亮,不收你钱。我跟她这么说,是想着她粉丝那么多,万一视频一拍,把白雪拍红了,这不挺好的吗。然后她就骑了我的马。我问她会不会骑马,不会骑马我给你拉着。她说要拍视频,拉着的话效果不好看。我说那行,我就在边上看着。白雪载着她走了几步,她嫌慢,视频拍出来没什么效果。我就说我这马聪明,要是不会骑的人,它就耍性子不跑。要它跑的话就得上鞭子,问她要不要试试。”   “她那狗仗人势的助理,就凶巴巴地说接下来还有行程,跟指使人似的,让我赶紧弄根鞭子过来。那地方我上哪弄鞭子去,往边上弄了根树枝,往马屁股上打了一下。白雪是我的马,我碰它一下它当然就跑起来了呗。白雪的速度,你们是知道的。那个女的想让马跑,结果马跑起来了她又被吓到了!跑了没几步就要下来,又哭又叫的!”   安荞一愣:“就这么点事啊?不值得你生这么大气。”   “哎哟,她哭就哭呗,我生什么气!之后就是,她助理把她弄下了马,三四个人围着哄她。她还得寸进尺,趁我没注意,抬起一脚就踢在白雪的屁股上。马屁股是她说踢就踢的啊!白雪一下就跑走了,我一下就急了,就问她‘你干嘛呀你!’,她就跟我爆粗口,说了句‘我他妈再也不骑你们家马了!’。骑也是她要骑的,鞭子也是她助理要找的,自己不会骑马被吓到,她还怪起白雪来了。谁他妈惯着她!我就骂她‘你他妈爱骑不骑!’。结果她拿了个手机,对着我就开始拍。”   李伟猛然间抬眼,一下子敏锐地察觉到了那江小雪的意图。   大网红都有操控舆论的能力,一条掐头去尾的视频和一段哭诉,就能让网络的口水淹死一个素人。   孙熙又一拍桌子:“谁惯着她!她拍我,我也拍她!但我一拿出手机,她两个助理同时就冲上来,想来抢我的手机!他们人多,我又不能真给他们顶起来,把手机攥着就回来了!幸好那边离茶棚这么近,白雪又不像花生那么蠢,知道该往哪边跑。不然我这大宝贝要是被她一脚踹了跑丢了,看我告不告她吧!”   “别跟不值得的人生气,气坏了自己那就亏了。”安荞温声细语地安抚他,“咱出来玩就是图个开心,别管那么多了。吃点茶,咱们接着骑马去。”   “怎么是吃茶?不是喝茶?”孙熙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转了方向。   安荞哭笑不得:“你不看鲁迅吗?我们浙江人的语言体系里面没有‘喝’这个字,都是说‘吃’的。”   “那水也是吃?吃水?吃饮料?吃酒?”   “有什么不行吗?”   “妈呀,这话说得都拗口!吃酒?好怪!”   “行了行了。”她把茶杯推到他面前,“一口干了,咱骑马去!不是想拍好看的视频嘛!”   孩子的气来得快,消得也快,碰到更好玩的事就忘了烦恼,又兴致冲冲地跑到外面骑马去了。   安荞把账结了,和李伟并肩往外走。   李伟到底比孙熙大几岁,想得也比孙熙多得多。他对安荞讲:“师姐,那个网红拍的视频,如果放到网上,孙熙会被她的粉丝人肉网暴的。”   安荞刚才也听出了江小雪的恶意,但她倒是没太担心,反过来安慰李伟:“没事。她应该没这么蠢,也没这么大胆子。这年头网红曝光素人,先不管什么内容,路人就先会打网红二十大板。但要是她真这么做了,咱遇到问题了就解决问题。道理是我们的,不用怕她。”   “嗯。”   李伟安了点心,跟他们一起上了马,接着骑行。   过了茶棚之后,就是一条长长的水沟。雨水多的年份水沟会变成一片积水的湿地浅滩,但今年没怎么下雨,太阳又大,这里也没积起多少水,平坦又干巴,反倒适合跑马。   “小安姐姐,我给你拍一段视频吧!”   孙熙冲着安荞喊道。   “好啊!那你准备好,一会儿咱一起跑起来。”   “行!”   孙熙去掏口袋里的相机,才发现它已经没电了。从早上出来也就没拍几段视频,这电池未免太不禁用。他只好拿了安荞那边那个,跟她一同跑马拍摄。   后边遥遥跟着的孙建发也拿出手机,拍摄自己的儿子和徒弟。   小安这马骑的,真的太好了。如果他不说她是从这个夏天才开始学的骑马,所有人都会以为她已经骑了很多年。   不久之前,她还在教学圈一圈圈学着起坐。   一转眼,她已经能骑到这个程度了。   马蹄飞扬,她的身体惬意自然,跟着马背的起伏而自由地摆动,似乎她生来就属于马背,属于草原。她与她的马儿一起追着旷野的风,如同坝上深夜的星海,划过的一颗耀眼流星。   追风毕竟是纯血马,短道的耐力远超于其他马种。尽管白雪跑得再快,也渐渐落了下风。当两匹马的差距越拉越大时,安荞渐渐勒停了马儿没再跑下去。   孙熙喊道:“绝了!姐姐!这段视频绝对绝了!”   安荞拍过很多人骑马的样子,但从没有见过自己骑马。她不免好奇,从孙熙手里接过了相机,又从靴子里拔出手机。两者相匹配连接,再用软件看预览效果。   孙熙也拉着马凑过来。   软件的匹配需要时间,孙熙在一旁开始自吹自擂:“姐姐,你相信我。我这水平稳得很,保证把你拍得干干净净清清楚楚的。那话怎么说,这会成为你的人生视频的!”   滴的一声,匹配成功了。   安荞笑着打开软件,翻到最新的视频点开。   一开始,镜头只是对着地面和马蹄,没有什么内容。安荞耐心地等了等,可直到到了进度条的最后,这一整条视频里面也没见到安荞的人影。   她明白过来,顿时笑得前仰后合:“你是不是看错了录制状态,没按开始啊!”   孙熙瞪大了眼睛:“不会吧!我明明按了的!你再往前翻翻?”   再往前翻,就是安荞之前给他拍的那些视频了。整张卡里,找不出一个带有安荞和追风人影的片段。   安荞笑他:“怪不得你那只设备这么快就没电了呢,小傻子。”   “不可能!不可能!录制中和没录制我怎么会分不清。不就是上面有个红点吗?我肯定知道!是这个设备有问题!”   他的嘴一硬就硬到底,安荞便只是笑tຊ笑,给他一个台阶下:“好好好,是设备的问题,你怎么会有错呢。” 第54章 乡镇卫生院的风格   周一的野骑结束之后,李伟连当天的晚饭都没吃,回自己的院子里弄了罐泡面就睡觉了。   骑马本来就是体能消耗巨大的运动,加之他这个完完全全的新手被丢进了老手的马道里,一圈下来,腰和屁股一个比一个残废,躺在床上都动弹不来。   周二一整天,马场都没见到他的人。   安荞怕他真伤到了筋骨,周三上午去了趟镇上买了包筋骨贴给他。   敲开他的门的时候,他正趴在床上检查自己前阵子拍的视频。   安荞进来了,他很不好意思地想坐起来,但被安荞劝住:“你怎么舒服怎么来吧。我刚开始学骑马的时候也是这样。那会儿我就是想学得快一点,没日没夜地在教学圈里骑,每天骑完了就感觉腰要断掉。不过贴一下膏药还是管用的,至少能舒缓一点。”   李伟挺垂头丧气:“我感觉孙师傅再教下去都要不耐烦了。我胆子太小,根本做不到放开安全环。”   “你在乎这些做什么?”安荞挑眉,“我要学马,因为我来这里是来做马术学徒的,我要赶紧学会了骑马,才可以好好地带客人出去野骑。你来这里是来做什么的?”   “拍纪录片。”   “那不就得了。”她笑着戳了戳他的电脑屏幕,“多在乎在乎这个,少在乎别的不重要的。”   李伟听懂了她的意思,却还是有些委屈:“但我也很想像师姐这样,什么都能学会,也算多个安身立命的本钱吧。”   安荞笑着摇了摇头。傻孩子。   虽然说技多的确不压身,但天底下哪有人真能什么都学得会的。她只是在骑马上多了点天赋,他的天赋本来就不在这里,又何必这样精神内耗自己。   但这种道理靠嘴巴讲也没什么用,她言尽于此,很快转移了话题:“你有剪辑出一个雏形过吗?或者有没有处理过的素材,能给我看一下?”   李伟把硬盘插上,调出了一个已经筛选过并调过色的文件夹。   比起他上一个拍摄的哈萨克驯鹰人的纪录片,这一次他呈现给安荞的东西,镜头语言明显成熟了不少。许多涉及到人物走位的镜头,他或是跟,或是摇,不仅手稳,场景调度得也很有意思。长镜头不会有累赘的感觉,一些较短的镜头也在构图上给了安荞惊喜。   尤其是一些他拍摄的人马互动的镜头,更是别有生趣。   要是说,李伟刚到坝上的时候,安荞对于那部《驯鹰人》究竟是不是他独立拍摄的作品还有存疑。如今见证了这些在他的镜头下诞生的画面,她已经完完全全地相信,这个孩子被老天爷赐予了巨大的天赋和才华。   或许是天道酬勤,又或许是天资过人。总之,她对他再也产生不了一丁点的怀疑。   她只是可惜,没能早点认识这孩子。不然的话,在当时评奖的时候,她无论怎样都会替他作保的。   虽然她对王明意见颇深,但王明曾经说过的那句话,她在心底深深认同。   独立纪录片,老人拉着新人,能拉一把,或许就能在这短视频时代,为这个摇摇欲坠的领域增添了一丝活下去的希望。   王明拉着她,她便拉上李伟。   不过纵然在心里默默下了决定,她的面上不会那么轻易地表现出来。她只是寻常语气夸了他几句,又叮嘱了他送来的膏药的用法,让他安心在家里好好休息。   安荞离开了李伟这儿,回家吃了点饼干,买上了烟就回到了马场。   ——   而后的连续一周多的时间里,安荞一直加班加点。原本工期在数周左右的鞍骨,被她夙兴夜寐地赶制了出来。在追风的马背上试过,形状出乎她意料地完美贴合,几乎不用改动。   皮革的纹路也已经刻画完成,各种工艺相叠加,现在要做的,便是对皮革的剪裁,和在鞍骨上的覆盖。   其实照寻常的流程来说,制作一个马鞍不会有这么快。   她知道自己第一次做马鞍就能这么顺手,几乎完全依赖于师傅润物细无声的帮助。从最开始的选材,到过程中一些细节的打磨,没有师傅在旁边的插手和指点,她早就做砸了。   例如她现在手上的这块牛皮。为了增加牛皮的韧性,在开工之前,其实应该在硝水里烫制几遍。但这件事,师傅完全没让她来操心,将牛皮给她的时候,就已经是烫好了的。   今天师傅一家子都去村里一户人家吃席了。   村里有个孩子,今年高考考上了一所211大学。录取结果早段时间就在网上查到了,但直到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这户人家才安心地办起了升学宴。   安荞想着,要在师傅回来之前把牛皮裁完。这样师傅一回来,她就能在师傅的指导下做最后的覆盖工作了。   太阳滚烫烫地靠着凉棚上边的不锈钢铁板,热得鸟都停不住,在马圈边上吱呀吱呀地乱飞。   她专心地裁着手里的牛皮,一个不经意的抬眼,发觉一辆摩托车停在了马圈边上。   “呀,孙成哥!”安荞放下铁刀片站起来,“你没去席上?”   “害,别提了。我刚从那个景区回来。苏德他妹子不是在那个景区表演么,我想着去看看她。结果这么不赶巧,我难得去一次,她难得今天就请假了。”   安荞笑笑:“说明你们的缘分在后面呗。”   “还是你会说话!”孙成没下摩托,他也就是看到安荞在这里,所以过来唠几句,“你跟苏德好上了?”   安荞坦然承认,点点头。   孙成:“我说呢!早些日子就听茶棚里的人说,有个特漂亮的妹子,当众亲了咱们村一个蒙古族的马倌。咱们村蒙古族的年轻马倌可就苏德一个,我想来想去,能跟他亲到一起去的,也就你了!”   安荞倒是没想到,当时几乎算是争风吃醋的一个吻,也能被别人当作话题。   她这会儿才有点尴尬起来,含笑着打哈哈。   孙成啧啧一阵,摇头说道:“小安啊,咱俩也有缘份!”   “?”   安荞一愣。   “害!我不是那个意思!”见安荞似乎有点误会,孙成赶紧解释,“你跟苏德好上了,过阵子,我也能跟苏德他妹子好上,咱俩以后说不定就是一家人。”   他这话的语气诚恳,不似平常的油腔滑调。   之前他提起多兰,总是不甚经心的模样。今天在私下里跟安荞谈起,才展现出了认真的一面。   只可惜她不一定能和他想到一块去。   不想打击他的诚心,安荞只委婉说一句:“以后的事,咱现在也说不准。成为一家人,这事太奢侈了。”   “哎哟,唉!”   哪怕她不想打击孙成,这话也戳中了他的痛点。   他唉声叹气一通,骑着摩托车走了。   安荞也叹出一口气。   一家人?   早在她诞生的时候,她的家庭就即将分崩离析。而在她从幼稚迈向成熟的青春期,这个家庭便以极其狼狈的姿态迎来了结局。   此后,她就再也没幻想过能和谁成为一家人了。   忽然手上的一阵疼痛,让她从回忆的漩涡中剥离开来。   她回过神,才发现手里的铁刀片已经割开了左手的食指,深深嵌进去一截。血从铁片边上飞快地渗出来,在铁片上的锈迹之中流离。   鲜血滴在牛皮上,她知道这不是贴了创可贴就能解决的事。   咬着牙把铁片拔出来,她在心里暗骂着自己不小心,放下了手头所有的东西,掐着指关节就回了院子。   孙家三口子还在席上,喜庆的日子,打扰他们也没必要。   她自己拿纱布简单地包了包,抓了车钥匙,就往镇上的卫生院里奔去。   手指传来的剧烈疼痛让她的额头上出了层细密的冷汗,指头上缠着的绷带也已经被鲜血染红。她的车速一提再提,抢在一个红绿灯前把自己送到了卫生院。   幸而今天不是周末,卫生院里的医生多,病患少。急诊处压根不用排队,两名外科医生和一个骨科医生正好凑在一起在打牌,见到安荞进来,三个人顺道一起给她看了。   诊断很简单。   她出血多,必须尽快缝合,且是被生锈的铁片割伤,屁股也少不了挨一针破伤风。   安荞问:“骨头没事吗?”   骨科医生都没让她拍片子,看一眼就断定:“没事。要有事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安荞这才松一口气笑了。   上一次进卫生院,她以为什么事都没有,结果小指头给摔断了。这一次她疼得厉害,以为骨头或是筋脉被自己弄断了,结果什么事都没有,就是个缝几针就能解决的皮外伤。   破伤风针先打,而后她上了手术椅。三个医生连护士都没用上,很随意地拿出了缝合的工具,也没想着要给她来一针麻药,三两下给安荞的手指来了六针,再包上纱布,收了钱开了药,tຊ接着回去打扑克牌了。   乡镇卫生院的风格,安荞这次算是完全体会到了。   只要不是出人命的大事,那便是悠悠闲闲,太太平平的。   针缝完了,手指的疼痛感也渐渐消弭下去。安荞照着单子到药房拿了药,眯着眼睛看医生龙飞凤舞的医嘱,没想到却撞到了个人。   对方手里拿了张b超单,也正在低着头看。稚嫩的脸颊上淌满了泪水,落在单子上砸出一粒粒氤氲的水渍。   两边都是不小心,同时想出声道歉。   可一抬头,两边都愣住了。   安荞先一步反应过来,丹凤眼从未瞪得这么圆过。   “多兰!?” 第55章 嫂子,别告诉阿和   小镇上唯一一家咖啡馆,是几个爱骑马的年轻人合资开的。   小资的装修风格和城乡结合部的气质在小小的店面里共存,竟然有种莫名的和谐。   安荞不知道多兰爱不爱喝咖啡,她又一直抱着医院的袋子不肯说话。安荞就给她点了杯牛奶,放到她面前。   她自己弄了一杯热巧克力,浅啜了一口。   太久没喝到这种味道,味蕾都有点不适应,一阵阵在安荞的喉头发苦。   多兰不开口跟她说话,她也就一直没有问她。   愿意跟她坐在一起,其实完全是因为她是苏德的妹妹。见到她时,她那副泪流满面的样子,才让安荞生出了帮她解决问题的想法。   但倘若出现问题的人都没有解决问题的意思,她多管这个闲事也没用。   她缓缓地喝着手边的饮料。在空调下,热巧克力慢慢变成了冷的,满满的杯子也渐渐空了,对面坐着的小姑娘还是没有开口的意思。   安荞了然地笑笑,拿着自己的药站了起来,不打算再管她。   “嫂子。”   多兰终于说话了。   安荞看她一眼,放下袋子又坐下,温和地开口:“你要是不想跟我说也没关系的。”   “嫂子,你能不告诉阿和吗?”   多兰声音里的哭腔,和前几天灌她酒时的豪爽模样差距甚远。若非那双哭肿了的眼睛里还有几分锐利的光芒,安荞几乎都不敢相信,这是那个浑身是光的草原女儿。   安荞叹了一口气,没急着答应她的要求,先反问她:“几个月了?”   多兰便将手头的报告单递给了她。   安荞拿着单子,眉头皱了起来。b超单上可以清晰地看到孕囊,而底下的报告上,白字黑字地写着“妊娠6周”。   才一个多月。   6周左右,是做药物流产的最好时间段。她不知道多兰在这个时候来做b超,是刚查出了自己怀孕,还是为终止妊娠做准备的。   多兰才刚成年。虽然已经不读书了,但她毕竟比李伟都小。   李伟在安荞面前尚且都算是个孩子,何况一身孩子气的她。   这样的小姑娘要有自己的孩子,安荞想想都觉得可怕。   她不由得问:“孩子的父亲是谁?你没通知他过来吗?”   安荞的反应,并不在多兰的预料之内。她的冷静和温和让多兰意外,却也忐忑地问:“嫂子,你不骂我吗?”   “为什么要骂你?咱们遇到问题了就解决问题,多兰,你先不要想那么多,先回答我,孩子的父亲知道这件事吗?”   一提到孩子父亲,多兰的眼泪又止不住,啪啪地砸在桌面上。   安荞坐到了她的身边去,轻柔地拍着她的背:“没事,你要是不想说,也没关系。咱们换一种方式解决问题。你现在周数还小,如果药物引流的话,对身体的伤害还没有那么大。”   “嫂子……”   多兰泪眼婆娑地看向她,摇了摇头。   安荞有点意外:“你不想做引流?是因为,担心费用的问题吗?”   多兰又摇摇头。   “那是担心家里人说你?担心你哥哥?”   多兰还是摇头。   那就不是有所顾虑,而是想留下这个孩子了。   安荞理了理自己杂乱无章的心情,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问她:“你想过没有,你今年才多大?你有能力养大一个孩子吗?而且,孩子如果在没有父亲的环境下长大,且不说经济压力的事,它没有得到父爱,会不会在心理上有所缺陷?”   多兰刚止住的泪又崩了,她连完整的话都说不出一句:“嫂子…你,你是想劝我打掉我的,我的孩子吗?”   安荞扶额:“我不是想劝你打掉孩子。多兰,还是那句话,咱们碰到问题解决问题。现在你遇到的问题,就是你意外怀孕了,但想留下这个孩子,对吧?”   多兰啜泣着点头。   果然,这还是个孩子的姑娘,想要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了。   安荞让自己先不去在乎多兰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她只就事论事,想跟苏德的妹妹把问题说清楚。   她声音沉着,给多兰定定心:“那咱们就来面对这个问题。你要留下这个孩子,那我刚才跟你说的这些问题,你可以逃避一时,总不能一直逃避下去,总要面对。你别把我当你哥哥的女朋友,你就当我是你的朋友,你跟我说说,你是怎么想的?我相信你不会完全没考虑过这些问题。”   “嫂子…我说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哎,这完全就是孩子话。   安荞听了,叹一口气:“好,我跟你保证,我不会生气。”   “我是这样想的。”多兰抽了张纸巾擦擦脸,缓了口气接着说,“阿和不会不管我的孩子。等孩子生下来,我就让他管阿和叫阿瓦,管你叫额吉,让你们抚养他。等你们有了你们的孩子,那时候我也有能力自己养他了,再把他接回我自己身边。”   “……”   安荞一瞬间,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她连把孩子交给苏德和她抚养都想到了,那刚才在医院里还哭个什么。   多兰还以为她的沉默是自己说动了她,想趁热打铁再把事情敲定下来:“等再过一段时间,我就搬到景区去住,这样阿和就不知道我怀孕了。等到阿和知道的时候,我的月份太大了,他也不会忍心再让我把孩子打掉。阿和就我一个妹妹,他不会不管我的孩子的。”   “那你想过你孩子的感受吗?他从小以为的父亲,结果变成了自己的舅舅。而自己亲生的父亲,从他出生开始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存在。你知道没有父亲的孩子都是怎样长大的吗?”   安荞摸了摸她脸上悬挂的泪,温声细语地告诉她:“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就很难拥有一个健康的心灵。将来你的孩子问你,额吉,我的阿瓦在哪里,你该怎么回答他?”   “嫂子…你的意思是?”   “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不跟孩子的父亲联系?”   “不是我不想跟他联系……”   安荞陡然生出点怒意:“你联系过他,然后他不肯负这个责任?”   “不是不是!”   多兰像在挤牙膏,把话从嘴皮子里一点点挤出来:“是我…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该怎么联系他。”   安荞今天已经连续惊讶了很多很多次,也不差这么一次了。   她确实想不到,会有女人为了一个没有联系方式,甚至不知道姓名的男人,留下一个意外而来的孩子。照多兰这个样子,估计这孩子不是因为什么性侵犯而产生的,那就是男女之间你情我愿的一夜情了。   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有生理需求很正常。她年纪小,或许是不太懂安全措施的重要性,又或许是一时起了兴致,莫名就想要个孩子了。   总之,这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多兰目前还没有能力,也没有这个心智做一个单亲母亲。   她如果一定想留下这个孩子,最好的办法,就是为孩子找到父亲。   安荞的思维飞快运转。她知道,在多兰那条不成熟的计划里,自己也是其中的一部分。这说明了多兰其实对她有信任。   无论如何,就算是为了苏德,她也想帮她处理好面前的问题。   她耐下性子,声音温柔到了极点:“多兰,我明白你现在在想什么。你是想联系上那个男人的,但你不知道该怎么联系他,对吧?你们没有联系方式。而且,你或许也在担心,万一联系上了他,他又不肯对你的孩子负责,那你会更伤心更无措,或许你哥哥还会怪你识人不清,对不对?但是多兰,你还没有联系过他,怎么就知道他不肯负责呢?怎么就知道,想要孩子的只有你一个呢?”   她的话,正说到了多兰的心坎里。   小姑娘在医院里不是为了孩子的去留而在哭泣,她哭的,无非就是安荞所说这几件事了。   安荞的话把她乱糟糟的心情整理了一番,又给了她些许信心。   多兰终于卸下了防备,将自己的故事从头到尾讲给了安荞听。   她讲几句就喝一口牛奶,牛奶喝完了,故事也说得差不多,安荞也都听明白了。   前阵子,多兰在景区统一培训的时候,意外结交了一个男游客。   男游客是个年轻温柔体贴的帅哥,一开始以tຊ为多兰也是游客,就邀请她一起在景区游览。两个人相处了一天,又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到了晚上孤男寡女的,难免擦枪走火,多兰就跟他去了他的酒店。   那一晚他们没做措施。   多兰的月经一直很规律,但这个月的月经晚了三周多,她才想到自己可能怀孕了。自己验过孕之后,来卫生院做了b超,才确定自己肚子里真的多了个生命。   她不想打掉这个孩子,她在很短的时间内给孩子想好了人生规划。她庆幸自己有个哥哥,也庆幸一直都单身的哥哥如今有了个女人。   她的孩子将来不会缺少父爱,也不会缺少母爱。   她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巧合地碰到安荞。   说完了自己的故事,她已经不再像刚来时那么忐忑,却也紧张地观察着安荞的表情。   安荞的神色里看不出喜怒,皱起的眉毛只是她思考的象征。   良久,安荞问她:“你还记得当初跟着他去的那家酒店和房间吗?” 第56章 九五,条装的,还有吗?   多兰愣了很久,试着去回想当夜的事。   六周过去,她能记起来的,只有当初缠绵时的温度。那种如火般旺盛的情爱把她不曾打开过的情扉燎起一片火光,即使短暂一夜过去便匆匆熄灭,那份灼热的温度却依然停留在她的心中。   倘若没有这个孩子,她会将那一夜永远藏于心里,当作最美丽的回忆。   但如今有了孩子,她的回忆也变了味,有了点狼狈的迹象。   安荞耐心地等待她的回答,然而良久以后,所得来的只有多兰的摇头。   “我只记得是邻镇的酒店,记不清到底是哪一家了。我只记得那酒店装修得还不错,就是没有洗发水,我们当时还笑来着……”   安荞心里默叹一声。   这傻丫头,连房间里有没有洗发水都记得,却不记得那个男人的名字。   但灵光一现,洗发水这事倒是给她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她忽然问道:“没有洗发水,你就没有洗头吗?”   “不。我们叫了个外卖。那个镇上只有一家超市有外卖,还是老板娘自己送的。”   安荞又问:“外卖是你点的,还是他?”   “他。他怎么会舍得让我花钱呢。”   “呃……”安荞语凝,嘴角都不由得抽了抽。   她原本想着,如果外卖是她点的,那在外卖软件的历史订单里就能找到酒店和房间的记录。现代社会,就算是小县城的招待所,也需要实名登记。   只要知道了酒店和房间号,就不怕找不到那个男人。   虽然外卖不是她点的,可也算是让安荞发现了突破口。   想到了主意,安荞立刻打算出发。她收拾好配来的药,站起来,对多兰笑道:“走。我们去邻镇。”   多兰意外:“现在?”   “嗯哼。”   “嫂子,不行…”多兰支支吾吾,“我就请了半天的假,晚上还要回景区表演的。”   “表演几点?”   “六点。但要提前一个小时去准备。”   “足够了。”   安荞顺手把她的袋子也拿了,凳子往外一推出了门。手上的疼也顾不上了,替多兰拉开了副座的车门,上了车就启动。   导航一开,安荞一个利落的掉头开出了镇子。   长期在交通规则不重要的草原地区生活,多兰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但车一开上了公路,驾驶座的女人一脚油门下去,多兰被强烈的推背感吓到,手忙脚乱地就把安全带扣上了。   安荞听到一旁咔哒的声音笑了笑,对她道:“你现在把定位改到那个镇,再找一下,你说的那个唯一一家有外卖配送的超市在哪里。”   多兰跟着安荞出来的时候还懵懵懂懂的,现在听她这么一说,才总算明白过来。   她掏出手机,照着安荞说的找到了地点,用自己开的导航换下了安荞的手机。   多兰工作的景区在两个镇之间,所以去景区游玩的游客住在那个镇也合乎常理。   因为地处于草原地带,地广人稀的地区,镇与镇的距离并不近。安荞记着多兰下班的时间,又估计到一会儿可能会面对的麻烦,油门是越踩越重。   只是这整条公路都是动物通行路段,就算开得再快,也必须时刻关注着周边有没有牛羊马之类的身影。车终于开进镇子的时候,她莫名有种连续开了一整天高速的疲惫感。   不过这不是放松的时刻,麻烦的事在后面。   她将车停在小超市门口,问多兰:“就是这里?”   多兰对照着软件上的店面照片和眼前小超市的招牌,点了点头:“对。”   两人下了车,多兰还是跟在她后面,始终低着头没说话。安荞拍拍她的肩膀宽慰她,撩开小超市的门帘与她一前一后走了进去。   柜台里只有一个中年妇女,一边嗑瓜子一边追剧,外放的声音和瓜子的咔咔声混在一起,空气中还有股淡淡的大蒜味。   有人进门,她看都不看一眼,只追着自己的剧。   安荞看了眼她身后的烟架,问道:“九五,条装的,还有吗?”   中年妇女瞬间仰头看向安荞:“有的有的。你要几条。”   安荞看她的反应,就知道事情成了一半,又问:“你这里有几条?”   “等一下啊。”   中年妇女拉开柜门,去找自己的货。   南京九五至尊,价格不菲,买的人并不多,往常里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这烟才卖的出去。一般的小超市基本不会进货售卖,安荞也是看到了架子上有一包,才会一开口就问这个。   她这样的老烟枪识货,卖烟的老板娘更是最清楚它们的价格不过了。在柜子里找货时便已喜笑颜开,卖出去一条烟,想必能赚不少钱。   站在柜台另一侧的多兰,从进门开始就没有说话,只跟在安荞身边。   但看到了那单包的价格,她的嘴唇就被自己咬得出了血。   老板娘终于拿着三条烟从底下钻了上来,将烟一下拍在柜台上:“不好意思啊,我们就这些了。你要是要的多的话,我一会儿就去订一点货,按便宜的价格给你。”   安荞笑笑:“行啊。那我今天就先拿了这三条。咱们要不加个微信吧,要是下次还要买,我就找你拿。”   “行!行!”   安荞爽快地付了钱。   老板娘拿了个塑料袋把烟装起来,安荞转手交给多兰,手机扫了码加上老板娘微信,然后装模作样地问上一句:“诶老板娘,你们是不是也做外卖?”   “嗯对。整个镇上就我们一家。我们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网上随时定,我随时给你们送。我要是不在,那就是我老公给送。”   “哗,那你这是一家独大了!”   老板娘笑着摆摆手:“没有没有!我们镇子小,全靠了周边那个景区才有点游客。有时候不是节假日,一天也跑不了几单,大部分时候还是闲着的。”   “这么说起来,我倒是突然想起来了。”安荞笑容不减,装作在回忆,“一个多月前,我老公来这里出差,住了个酒店,但说酒店里好像没有洗发水,就叫了个超市的外卖送洗发水过去。那估计就是你给他送的吧,你有印象吗?”   一个洗发水?   老板娘哪里还会记得这么个小单子。   不过一口气买了三条九五的客人,或许还能成为回头客,她当然要摆出热烈的姿态,笑着解锁手机说道:“我是记得有这么一单!上个月是吧,这简单,我看看订单就知道了。”   她不怎么熟练地打开外卖软件的商家界面,在历史订单里下滑了许久,时间终于来到一个多月前。   洗发水,酒店,一个多月。   三个关键词指向了唯一一个订单,她调出订单信息,举给安荞看。   “是这个对吧!没想到是老客人了!这么有缘分,下次来我这里买烟,我给你底价!”   安荞嘴上也就是糊弄过去,但眼睛快速浏览了一下订单信息。   购买商品是一瓶旅行装洗发水,配送费比商品价格都贵。收货地点是“飞骏酒店8203房间”,收货人顾先生。   一应信息都很清晰,唯独电话号码一栏是一串十五位数的虚拟号码。   “对对对,就是这个!我拍给我老公看一下。他这人最相信缘分了,到时候再来这里,肯定来你家买东西。”   安荞拿自己的手机相机,对准了老板娘的手机屏幕,迅速地按下了快门,   一番话把老板娘哄得笑到了嘴根,欢欢喜喜地收起了自己手机,又跟安荞寒暄了几句,送她到了超市门帘之外。   看到安荞开的车,她更加高兴,目送着车开远了才回了超市。   而在车里的多兰心情则复杂得多。   她既高兴自己哥哥的女朋友是个很有本事的人,三言两语就从超市老板娘那里弄到了订单信息。她几乎只是把话题开了个头,老板娘就跟着她的话术往下走,足可见她的厉害。   但与此同时,多兰抱着手上的三条价格不菲的烟,也有些惴tຊ惴不安。   这三条烟就是她大半个月的工资钱。她知道安荞跟哥哥一样也是来村里当马倌的。哥哥挣的不算多,安荞的收入估计也就那样。   一下子为她支出那么大一笔,该怎么还呢。   她有些不安地看向安荞,发觉单手开着车的女人手里还拿着手机。多兰只是瞥了几眼,看见她把刚加上的老板娘的微信给删了。   原本就是为了套个近乎拿到酒店信息才加的,现在目的达到了,删起来她也不手软。   安荞照着地图导航很快就到了飞骏酒店。   这是这个镇上装修的硬件设施最好的酒店,价格不低,就连前台都有一男一女两个人。两人看上去都很年轻,估计也就是暑假工。   安荞隔着玻璃门看到了前台,拿上自己的皮夹,带了两条烟下了车。   跟酒店前台打交道这种事,她不是第一次办了。   但凡是经营了有年头的酒店,就不免遇到各种各样的客人和各种突发情况。这种小镇上的人法律意识都不会太强,向他们套点信息,也不会比超市里难出多少。   她就地取材,一进门就把两条烟拍在了前台,把两个年轻人都看懵了。   女生弱弱地问:“女士您这是?”   安荞:“这是给你们的。我怀疑我老公出轨,背着我带了小三进酒店。前几天我在他手机里看到了你们酒店的订单,所以想来确认一下。如果可以的话,给我行个方便,让我查一查信息,看看当天他是不是来你们这里了。”   女生无措地看了男生一眼,但男生似乎更加不知该说些什么,在背后轻轻推了女孩一把。   女孩没办法,硬着头皮把烟推回去:“不好意思啊姐姐,我们这里有规定,不能这样查信息的。”   安荞也不恼,淡定地打开了皮夹,把包里的现金全都掏了出来。   电子支付年代,她随身带着的现金并不多,可对于这两个年纪轻轻的暑假工来说也不算少了。而也正是电子支付年代,让这突然出现的一叠现金,更在精神方面给人以不小的刺激。   红油油的一叠,就这样明晃晃地拍在了透明柜台上。   女生的反应倒是不大,那个男生却欲言又止,想要说什么。   安荞趁热打铁:“都已经是一个多月前的事了,我也不打算追究什么,就是想查一下有没有这么一回事。我看你们年纪都还小,能想着假期帮家里减轻负担出来打工,都是好孩子。你们帮帮我,这两条烟给你们,钱也给你们,拿回去自己花或者给家里人,谁都高兴,对不对?”   不抽烟的女孩不知道这烟的价格,但男生的眼神已透露出被说服的迹象。   安荞嘴角藏住了自己的笑意,目不斜视地盯着他。 第57章 痛痛飞走啦   安荞和多兰一同坐在车里。   手机里拍下的照片,入住人的信息再清楚不过。   顾为陈,二十四岁的湖南人。手机号和身份证号都拍得一清二楚,而入住时的人脸识别照片更是让安荞明白过来,为什么多兰会轻而易举地和仅仅认识了一天的男人上床。   照片模糊,却也能从五官和脸型里看出他一脸的神韵,深深的眼窝让一双桃花眼显得十分深情,而高耸的鼻梁又给这份深情加了点正气。   长了这样一张脸,无论是年轻的小姑娘还是年纪大些的姐姐阿姨,都很难不对他关注一二。   安荞看看照片又看看多兰。   她问:“电话是你打,还是我打?”   多兰咬着唇久久没有说话。   安荞叹一口气,以为这小丫头大概的确是年龄太小,临事还是胆怯了。便想帮人帮到底,自己帮她打了这通电话,把话说明白。   但通话界面才刚调出来,就听边上的女孩说道:“嫂子,你帮我报一下号码吧。”   安荞总算有了笑容。   这才是草原女儿该有的样子。   遇到问题就解决问题,一味的逃避,只会让自己越来越软弱。   她给多兰报了顾为陈的电话号。   多兰看着屏幕上显示的一串号码,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按下了通话键。   谁都以为,这电话大概要响几声,最少也得几秒钟才会被对方接起。可对方连这几秒钟做心理准备的时间都没给多兰,几乎是拨通的同一时间,电话的那头就传来了一声:“您好,请问是哪位?”   多兰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慌乱,她抬眼想向安荞求助,可看见安荞那鼓励的神情,很快又下定了决心。   她稳下心神,对着电话开口。   “顾先生,我是多兰。你还记得我吗?”   这一次,愣住的人变了。   隔着手机,安荞和多兰都能听见对面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这是下意识的反应,顾为陈接到多兰电话的惊讶,并不比安荞知道了多兰怀孕要小。   也是,当初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联系的一夜情,时隔六周,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他的电话,甚至知道了他的姓名。   换做谁,都会讶异得说不出话来的。   “多兰……”终于,他开了口,“你还好吗?”   刚才还没有一点哭意的多兰,被这简单的寒暄酸了鼻头。眼泪满到了眼角就要掉下来,她果断地打开了车门,在安荞的点头示意下,离开了车子。   安荞知道,这小姑娘需要自己的空间去处理私事和情感。   她摁开烟灰盖,点起一根烟,看着窗户外多兰拿着手机通话的背影。看不见多兰的表情,但她挺直的腰杆倒是清清楚楚。   安荞在想,多兰这姑娘,到底是苏德的妹妹。   尽管兄妹俩的性格天差地别,多兰一天说的话能抵上苏德的一个月。不过她这处事风格,跟她哥哥其实有些类似。   事情没一捅到底的时候,就一个劲地犯别扭,畏畏缩缩不敢前进,装无事发生。   但一旦事情到了该做出抉择的时候,却也会接过这负担子,做自己该去做的事。   她抽完了手头的烟又点了一根,摁打火机的时候看见手上的纱布。这一天也算是够充实的,忙着多兰的事,全然忘了自己也是个病号。   刚缝完的伤口隐隐有点渗血,好在算不上很痛。   她想了想,抽烟应该不影响疗伤。但医生给她缝针的时候有没有叮嘱过她不能喝酒,倒是真的忘了。   幸而伤的是手指,估计也不耽误马鞍的制作。师傅那边也大可不必告诉他缝过针,不然师傅那脾气,肯定又有一周不让她来马场了。   对着自己的手指长吁短叹一番,多兰也拉开车门回来了。   又是满面的泪花,鼻子上都挂着一滴胡乱的泪珠,跟在医院见到的她有得一比。但光看她的表情的话,医院里的多兰是伤心惶恐,而此时的她,更像是被感动了。   安荞灭了烟问她:“怎么了?他说什么?”   多兰一把把脸上的泪都抹了:“嫂子,你说的对,他没有不对我负责。他说他今天晚上就从湖南赶过来,最迟明天,就能到坝上。”   这倒是让安荞没想到。   二十四岁的男人,说小不小,但说成熟也谈不上。正是从青年向成年转变的年纪,顾为陈能有这样处事的心性,可见不是个不负责任的人。   她为多兰隐隐感到欣慰。   只要对方愿意过来,此后无论他们怎么沟通,都有了个好的开始。   不过安荞还是多问了一句:“你跟他说了,想要这个孩子吗?”   多兰点点头:“我跟他说了。”   “你跟他说了,他是什么意思?”   “他说,他尊重我的选择,但也觉得对不起我,所以想和我家人见一面,再商量以后的事。我家长都在牧区,过去太折腾了。我就告诉他,让他先来坝上见见我哥哥。”   “见苏德?”安荞愣了愣,想起苏德对觊觎多兰的孙成那冷冰冰的态度。   孙成只是偶尔言语涉及多兰,他都不太高兴。要是知道有个不知好歹的家伙把他妹妹肚子都搞大了,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   安荞瞬间想到,这倒是个纪录片的好题材。风流游客和草原兄妹的爱恨情仇。   多兰长吁一口气:“他能来就好…别的,就看他怎么说服阿和了。”   安荞点点头。   凡事,都等那人来了再说。即使是电子通讯异常发达的如今,人与人沟通最有效的方式还是面对面的洽谈。看得见彼此,也能感受到彼此的心情和话语的真诚与否,心里也多了层底。   多兰毕竟是苏德的妹妹,而非她的妹妹。   她没有什么亲人,没法代入自己作为她长辈的身份。真正的决定,肯定得和有血缘的家人商量。她做到这个份上,已经算是极限。   一下午的折腾,从超市到酒店,时间过得比往常似乎都快了些。   多兰上班的时间快到了,安荞发动车开上公路。漫漫长路,她刚要点上烟,忽然想起身边坐了个孕妇。   打火机被随手丢到了杯架里,一路都没再拿起过。   车开到了景区门口,多兰带着医院的报告单一起下了车tຊ。在车窗外她再三和安荞道谢,依然一口一个“嫂子”。   开车回双峰村的路上,安荞便自己喃喃了一遍这个称呼。   嫂子。   哥哥的妻子,才是嫂子。   她笑了笑,没多想下去。   车弯进草滩边的进村小路。草地上的马和人都稀稀拉拉,在这一周的末尾,有许多马倌都已提前收工,带着马儿下班回家。   安荞远远看见了马桩上拴着的大黑,知道苏德还没回去,将车停到了合作社的凉棚边上。   一声喇叭让合作社还没下班的马倌们齐齐转头。苏德坐在人群边上的的小马扎上,鸭舌帽下的眼睛一扫到安荞,便向她走了过去。   安荞坐在车里都听见了马倌们在起哄,她无所谓,显然苏德也无所谓。   他来到她的车窗边,一眼就看见了她抱着纱布的手指和放在旁边的药袋子。   “手怎么了?”   安荞嘟起嘴:“为了做马鞍割破了。很疼,怎么办?”   苏德几乎没见过她这样撒娇的模样,尽管她明显地有表演成分,心头却忍不住地软了下来。   五大三粗的男人温声细语地靠近:“那就休息几天。马鞍别做了。或者我替你做。”   “那怎么行呢?你们蒙古人的花纹精细得很,我做起来好费眼睛。好不容易做完了,当然要亲手镶上去。”她狡黠笑了笑,“不过我老家的人,在解决这种小病小痛上有自己的方式,你愿意为我尝试吗?”   苏德当然点头:“你说。”   “你伸一只手指给我。”   苏德把自己的食指递给她。   她用手捧住他的手,一口温暖的气吹在他的指尖。舒缓温润的气流从最敏感的指头上擦过,一直痒进了心里。   她仰面,丹凤眼看向他,轻声解释道:“先吹一口气,然后说一句‘啊呜啊呜痛,痛痛飞走啦!’,那就会不痛了。”   语毕,她放开了他的手,反将自己的手伸到了他的面前。   苏德忍俊不禁,拉下了面巾,学着她的样子,对着她抱着纱布的地方吹了口气。   气撞在纱布上散了,像阵小风,没学到她的温柔劲。   她不满意:“咒语呢?”   苏德就咕噜咕噜地说了一串蒙古语。   安荞半个字都听不懂,牙都咬了咬:“这个不算!你耍赖!”   “这是一个意思。”他义正言辞告诉她。   “不管什么意思,我听不懂的当然不能算。”   苏德笑着揉了揉她的掌心:“那就先留着。以后,我教你说蒙古语,你听的懂了,那就能算了。”   安荞撇撇嘴。   “早点回去吃饭,你师傅回来了。刚才找不到你,还给我打了电话。”   安荞的心思瞬间跟着话题一起转了,眼睛微睁:“师傅在找我?”   “嗯。”   安荞赶紧拿出手机看了眼。刚才在回程的路上她没用手机开导航,静音放在一旁,于是便错过了师傅打来了三通电话。在师傅的电话后,还有苏德打来的电话,同样没接上。   她不是第一次在上班时间离开马场,且她是和车一起走的,师傅随便一想,就能想到她或许去了镇上。   师傅一直都放心她的,不会多过问她的去向,也不太担心她的安全。   这么着急地找她,甚至都联系了不太熟悉的苏德。   大概是出了什么急事。 第58章 她这是污蔑!   安荞开着车抄了近路,没回路上,直接从草滩过了小河套,回到了马场。   这种时候高底盘越野车的好处就显现了出来,小轿车完全不敢走的路,她只要不松开油门,一脚冲过去毫无障碍,上马场的小坡更加轻松,稳当当停在了凉棚边上。   她去医院之前正在做的马鞍还摆在地上,而孙建发、孙熙和李伟都站在凉棚下,一脸的着急。   车门刚开又被重重甩上,她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李伟赶紧调出短视频软件,打开一条视频给她看。   视频尚未开始,安荞只看见了江小雪三个字,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果然,如之前李伟所担心的,江小雪果然将当时和孙熙之间的矛盾录成了视频,添油加醋地卖惨放到了网上。   江小雪不愧是两千万级别的大网红,那泪眼汪汪的样子安荞看了都我见犹怜,她如泣如诉地在视频里讲着,当时一个孤零零的小女孩在草原上是怎么被当地人欺负的,而孙熙在她口中,则成了个调戏她不成就气急败坏纵马欺负她的恶小孩。   视频的末尾便是江小雪当时录下的那段视频。视频中孙熙的脸连马赛克都没打,明晃晃地暴露在公众视野中。虽然他伸了手指着镜头后面的江小雪,但其实压根就没说什么脏话,只是视频给他加了很多“声音马赛克”,哔哔的效果叠加在一起,似乎他真的骂得很脏。   安荞紧紧皱着眉头,目光最后落在发表时间上。   两个小时前。   孙熙跟江小雪吵架已经是十几天前的事,以她的团队规模来说,要做一条这样的视频轻而易举,从录制到发表,甚至用不了一个小时。   那么,为什么她熬到了现在才把视频发出来?还是说,她本来没想发这条视频,是有什么事件刺激了她?是炒作,还是……?   孙熙已经着急得很,拉着安荞问:“小安姐姐,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人!事情明明不是她说的那样,她这是污蔑!”   李伟考虑的和他不太一样,却也是同样的着急:“师姐,照江小雪这个粉丝量,孙熙的脸已经曝光出来了,她的粉丝很快就能扒到他的人身信息,那他这生活都会受到影响。”   安荞打开了这视频的评论区,果然,入目的都是粉丝对江小雪的同情和对孙熙的咒骂。偶尔也能看见几条质疑江小雪曝光素人的评论,但一刷新就看不到了。   她抬眼对他们道:“先别太着急。我们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熙熙,我问你,你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发这条视频吗?”   孙熙一怔:“她有病呗!”   “对,她是挺有病的。但为什么她之前不发,偏偏过了这么多天才发,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我怎么会知道!”孙熙急了,“小安姐姐,她发都已经发了,咱也不管这些了。你就帮帮我,教教我之后该怎么办!我们得反击她啊!”   眉毛长在此时的安荞脸上可怜地松不开,皱皱巴巴,是安荞情绪的外露。   她觉得孙熙没有说实话。   她看向李伟,换了个询问的对象:“小伟,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李伟结结巴巴地欲说还休一番,瞥了眼孙熙的神色,还是决定告诉安荞:“江小雪昨天更新了一条新的旅拍视频。孙熙刷到视频,一时气不过,在江小雪的评论区连发了几十条评论。也没说她什么难听的,就是说她‘人美心不美’,‘最毒妇人心’之类的……”   几十条评论,就把江小雪和她的团队刺激得恼羞成怒了。   连带头网暴一个未成年素人小孩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都做出来了。   知道了前因后果,安荞对现在该怎么办也有了思路,她问孙熙:“那些评论,你都删掉了吗?”   “删了删了,你来之前我就删干净了。”   安荞勾了勾手指:“手机给我。”   自己那点老底都被李伟兜出来了,也没有什么可以瞒着她的了。孙熙信任地将手机递了过去,凑到她身边看她要做什么。   安荞瞥一眼身旁着急忙慌的小伙子:“你是用这个账号评论的吗?”   “对。”   安荞点开他的个人主页,叹了口气。   小伙子到底还年轻,知道删评论,却还在主页留下了各种露出大正面的个人视频,且不少视频里还有双峰村马场的定位。   她赶紧把他的个人账号设置成了私密,所有视频都下了架。而后她又改了孙熙那大正脸的头像和简介,在手机的系统设置里关闭了短视频软件的定位权限。   一同操作下来,孙熙安心了不少。   “这样,那些人就找不到我了吧!”   安荞摇摇头:“不一定。可能有点迟了,该搜到你的估计也已经搜索到了。就看她的粉丝群体是不是理智的,如果碰到些疯子,说不定不止会网络暴力你,还会直接追到坝上来。”   “追到坝上来我反而不怕他!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我就怕我以后没法上网了。”   “……傻孩子。”   安荞和李伟同时长叹一声。   在旁边看到了一切的孙建发终于开了口,对安荞说道:“小安,你说这件事,王明能不能帮忙解决一下?”   安荞实话实说:“老师一直都是做纪录片的,在短视频这个领域估计也不会有什么话语权。师傅,别担心。就算是最坏的情况,真的有人追着孙熙不放,也就是这一阵。互联网更新换代太快,没人会一直关注一个素人的。何况孙熙还没有成年。”   孙建发愁眉不展,孙熙郁郁不平,李伟忧思重重。   安荞又检查了孙熙其他的几个tຊ社交软件,把在互联网上所有能找到他个人信息的账号都进行了隐私设置,不让狂热的粉丝有能突破的缝隙。   都处理完后,正好林芳的电话打了进来,叫他们把马放了回家吃饭。   安荞看他们父子俩也没有去放马的心思,嘱咐李伟把她的马鞍收到院子里去,自己骑上了摩托车,开了马圈的门,去山上放马。   都说老马识途,每天上下班的路,马儿们再清楚不过。   安荞基本不用怎么催赶,只要注意着有没有被水源吸引而掉队的马,它们便乖乖地往进山的方向跑去。   刚才在回村的车里她就感慨过,今天过得可真算充实。没想到这份充实还有了新的补充,事情一件接着一件来,她心里的主意也一条接着一条过。   片刻没注意脚下的路,就遭了殃。   从山间流下的小溪被摩托的车轮碾过,溅了安荞一裤脚的水。   她赶紧收收心,沿着车轮印子往上开去。花生跑得最疯,一转眼都到了半山腰,白雪紧随其后,丝毫不像它主人那样萎靡不振,就好像下班了,全世界都是我马爷的,漫山遍野地撒泼。   追风倒是还聪明点,没到处乱窜,找了片草好的地方,低下头就啃了。   遇到了牛羊,它们也像熟人一样,擦肩而过时不知道有没有打个招呼。   她数着马头,确认每一个家伙都回了家,且都吃上了草,才调转了车头打算下山。   山下正往上的,也是一辆摩托赶着几匹马。   为首的大黑在夕阳下黑得发亮,安荞眯了眯眼睛就认出了它。而后几匹颜色各异的蒙古马跟着大黑的脚步往山上跑来,从安荞身边擦过去后,摩托车上的苏德总算露出了真容。   安荞笑笑:“今天你也这么早下班了?”   苏德看一眼村里:“没客人了。”   “嗯。”   “怎么是你放马?”苏德问。   他从没有见过或听说过安荞放马,孙建发家的马从来都孙建发自己放,或是叫孙熙放的。   苏德看见安荞骑着摩托,总是会想起当初她说自己不会骑摩托害怕坐摩托的样子。分明是个小骗子,他却觉得受用得很,觉得她真诚又可爱,还会故意急刹车,逗逗她。   但现在她坐在摩托车上的这个样子,显然就是个老手,哪有半分害怕的模样。   只有无所畏惧的潇洒。   安荞不知道孙熙的事该从何说起。   就苏德对于互联网的掌握程度来看……他没有短视频软件,微信的头像是默认的,用户名就叫做“敖日格勒苏德”,连家乡的地区都没有填写,朋友圈更是空空如也。倘若不是要提供给客人电子支付的二维码,估计他都不会有这个账号。   他在互联网上跟原始人没什么差别,肯定理解不了江小雪和孙熙的恩怨。   她于是化繁为简,跟他俏皮道:“我不来放马,怎么遇见你啊?”   苏德知道这不是主要原因,孙建发下午着急的找过一次安荞,估计就是因为他所着急的那件事,才脱不开身而让安荞来放了马。   但依然,他很受用她的话。   骑着摩托到了安荞身边,他拉下面巾,握着她的后脖颈将她拉近,沉沉的吻就落了下来。   安荞热情地回应着他的吻,摸着他粗糙的脸。   希望见到了顾为陈的他还有这么好的心情。   小李那匹傻子马看见了两个人类在交换口水,好奇地放过了嘴下的草,走到了摩托车旁边。   没看出什么门道,也不懂他们在干什么,它无聊地拱了拱安荞的腿。刚吃过草的马嘴都是绿色的马唾沫,有着洗洁精泡泡般的气孔,一下子就粘在了她原本就湿了的裤腿上。   安荞笑着与苏德分开。   “我得赶紧回去洗裤子了。一会儿干了,估计就难洗了。”   “嗯,小心点。”   苏德又啄了一口才放开她,看着她骑摩托下山。   他不仅喜欢看她骑马,看她骑摩托也是种享受。她驾轻就熟,陡峭的下山路也没有什么滞碍,一缕烟似地往山下飘走了。   坝上的草原是山地。   等回了他家乡的牧区,那里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草原。他几乎都能想象到,有朝一日,她骑着越野摩托,在牛群之前奔腾着领航。而他就骑着她牵给他的黑马,拿着鞭子,在牲畜后边追赶催促。   草原的夕阳落在视野的侧空,空中的雄鹰穿透了低矮的云层,从他们的孩子上方掠过。   他们会牛羊成群,会搭起最温暖的蒙古包,会拥有最名贵的汗血马,也会抚养出最勇敢的巴特尔和最坚韧的其其格。   他相信,一定会的。 第59章 鼻青脸肿   顾为陈到北京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他提前租好的京牌车已经送到了机场的停车场。   他没定北京的酒店,落地之后多兰给他发了双峰村的地址。   他从北京一路向坝上开了四五个小时,下高速的时候东边的天际线都擦了亮。本想找个钟点房去睡一觉,现在看来也没有了必要,把车停到镇上的加油站边浅浅眯了一觉,加满了油就打算照着地址去找多兰。   加油站对面的小超市倒是提醒了他。   多兰怀孕是意外,但他作为一个成年男人,知道绝大部分的过错和责任都在自己身上。这趟过来,算是来见她的家长,本就理亏的情况下,再空手上门,就显得他太不知好歹。   揉揉眼睛打打哈欠,他进了超市。   记得和多兰相遇的那一天,这个天真的异族姑娘总是跟他讲起她的阿和。他原本不懂阿和就是蒙古语的哥哥,还以为她讲的是她男朋友。后来听到她小时候阿和教她骑马,她坐在马背上跑,阿和怕她摔了,追着马在草地上跑的事,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那是她的亲哥哥。   多兰嘴里的哥哥是个典型的孤僻又护短的人,很少与人主动交流。他对生人总是冷冷的,不怎么说话,看上去还有点凶巴巴。但一旦被他认作是自己人,那就会付出一切来保护。   顾为陈心里有点毛毛的。   他没见过苏德的照片,但天生骑马的蒙古族汉子,稍微想一想就能猜到他是什么模样。   他不缺钱,为了苏德的好感,买礼物也不含糊。烟酒都挑了最好的,又买了红包纸,去银行取了一沓现金塞进去。   等到天光大亮,小摊贩们推着板车堵上了街,顾为陈才驾车向双峰村去了。   路上他给多兰打了个电话。多兰说会在村口等他,带他一起去见阿和。   车近村口,骑在小电驴身上的少女出现在了他的视线里。   与一个多月前相比,今天看到的她不施粉黛,衣裳穿得单薄,也不太有精神。两眼红红的,显然是刚哭过一场。   他摇下车窗,将副座放着的外套递给她。   “别怕,我来了。”   多兰又想哭了。   她骑着电瓶车,带他开上那条穿过草滩的水泥路,又在一个平缓的坡上往下一带,开到了合作社的马队门口。   北京牌照的汽车七八成都是来玩的游客。   周一的生意本来就不太好,现在一大早来了趟生意,众人的目光都落了过来。不过看见了在前面领路的多兰,大家也就都猜到,这大概是来找苏德的游客了。   孙成在铁板房里头睡觉,有个小马倌看见多兰,急匆匆跑进去叫醒了他。   他兴高采烈地出来,就看见多兰身边停了辆车,从车驾驶座里下来了个年轻又漂亮的男人。   孙成第一次用“漂亮”这个词来形容一个大老爷们。   顾为陈给人的感受,绝不是娘娘腔。他有一副健壮的身板,个子虽然在这草原算不上高,也就一米八出头的样子,但短袖底下也藏着一层薄薄的肌肉。深邃的桃花眼含情脉脉,与多兰站在一起,莫名就让人想起了金童玉女这个词。   呸呸呸。   什么金童玉女,他和多兰才是金童玉女。   孙成赶紧在心里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子,热情地上去问道:“小多兰,这是你朋友啊?来找你哥骑马?”   “不是,我们找他有事。”多兰看了一圈,“他人呢?”   孙成不喜欢她说“我们”时候的那种亲呢感,却还是指了指草滩中央调教圈的方向:“今天兽医来了,给马灌药呢。你哥和马都在调教圈里。事情不着急就等等,估计也就一两个小时的事。”   多兰心焦地不得了,哪里等得了一两个小时,赶紧给苏德打了电话。   两分钟后,在草滩另一头的安荞,也接到了苏德的电话。   他说多兰临时找他有点事,但兽医这里缺不了人,所以让她去调教圈里帮个忙,给兽医打个下手,把几个马的药给灌了。   安荞一听就知道是顾为陈来了,没有多说什么,爽快地答应了。   大概是被孙熙带坏了,她也不高兴用腿走路了。放下手上正在制作的马鞍,去马圈边上牵出了追风,骑着它就去了圈里。   苏德正在那边等她,看见她来了,翻栏杆出来,帮她牵tຊ着马好让她下得安全点,又帮她拴到了栏杆上。   圈子里的兽医正在调配药水。   安荞看了看,苏德把他所有的马儿都拴在了一圈栏杆上。它们都安安分分,眯着眼睛晒太阳睡觉。   “这几个都已经灌过了,还剩三个没灌。我一会儿就能回来。”苏德交代。   安荞笑笑:“快去吧,别让多兰等着了。不着急回来,把事办好了再说。”   苏德眉头一挤:“什么事?”   “多兰的事啊。你快去吧。”   苏德没有多说什么。刚灌了药的马匹都不能骑乘,安荞让他骑了追风走。   他一离开,安荞就翻进了栏杆里面。   兽医就是坝上本地人,跟苏德和安荞都不是第一次见了。但他俩这么熟络的样子,兽医还是讶异了几分。   他问:“小安,你跟那个蒙古人是一对啊?”   对兽医来说,安荞是孙建发的徒弟,是自己人。苏德虽然也是马倌,但却是外来打工的。   两者相较,当然是孙建发的徒弟更亲切些。   因而在安荞这里是一句“小安”,而称呼苏德,就只剩一句“蒙古人”。   安荞没否认,也没点头,只笑着看兽医搅拌着水桶里的药。   三包中药药粉,一桶水,搅拌在一起,从马的鼻子里灌进去,有健胃通便的功效。像坝上这里的游客马,一个旺季至少要灌两次,才能确保健康。   在六月初的时候,双峰村的马就灌过一轮。而旺季快结束了,又要开启新一轮的灌药。   坝上马匹众多,兽医却不多,灌药往往需要一户户人家排队。孙力手快,最先给兽医打了电话,把他们哥仨的马都预定上了,所以苏德的马匹灌上药要比别家都早。   孙建发得知消息就晚了,灌药排在了遥遥的以后,几乎是村子里的最后一家。   安荞先来给苏德帮帮忙,也当偷学一点手法。   兽医首先要控制住马儿,用一种叫做“鼻捻子”的绳套套在马鼻子上,再旋转一圈,让绳套套紧了它的鼻头,马儿的皮肤被一圈拉得褶皱起来,倒多了几分可爱。   对于马来说,鼻子就是浑身的关窍,像是武侠小说里的人体穴位。   只要鼻子被套住,马就不会乱动。   马安分了,兽医就将缰绳和鼻捻子一同交到安荞手里。自己则拿了根足有几米长的软管,从马的鼻子里面插了进去。细细长长得管子一点点捅进马鼻子里,露在外头的越来越少。   马鼻子虽然大,可插进一根管子肯定是难受的。   小马感受到身体里的异物,甩了甩脑袋想把软管甩出去。安荞只能抓紧了它的笼头,好让兽医继续。   好在兽医的手法足够娴熟。   管子插得更深了,在脖子上显现出微弱的凸起。   兽医上手一摸,笑道:“这下插进胃里了,能灌了。”   他将软管一头又塞给两手满满的安荞,他则拿起刚才搅拌完成的药桶,将浓稠的药水一点点灌进软管里。而药水顺着软管流淌,通过鼻子直接灌进马胃之中,渐渐将小马的肚子越撑越大。   光是看着,就是种很新奇的体验。   安荞恍然想起自己忘了什么。   等这匹马灌完了,兽医开始搅拌下一桶药。她换了一匹马进来,赶紧给李伟打电话,让他拿着摄影机抓紧过来拍摄。   这边电话刚刚挂断,那边的李伟就坐上了孙熙的便车,越过草滩飞过来。   又浓又苦的中药粉味被暖壶里的热水一冲,味道愈加刺鼻。   李伟到的时候,新的一桶药还没搅拌完。他开机,调整了各种参数,对着兽医的手就拍起了特写。   安荞瞥到他监视器里的画面,发觉他的水平仪冒着红光。仔细观察画面,也能发现他拍出来的东西有点歪。   这是他拍特写时常出现的问题。   因为目光集中在画面中的一个点,而忽略了这个点周围是否处于水平平衡。   她上次检查他拍的东西时就提醒过他,他大部分时候都有注意,但一紧张又会犯老毛病。   安荞不声不响地站到了他身后。   她用手轻轻按下了他翘起的左肩膀。李伟瞬间理悟了她这么做的目的,回过头来感激地看她一眼,不动声色地调整了自己的姿势。   再看水平仪,光已经变绿了。   兽医看着面前两个年轻人拿着的大机器,也抬起头笑道:“这个有什么好拍的。这是最基础最简单的工作了,有个手就能做。等下次哪个马得了重毛病了,你们再来拍,把我拍出名了我给你们分红。”   李伟和安荞会心地笑了,却又默契地没有出声。   学会闭上嘴巴,就是扛起摄影机后要做的第一件事。   李伟拍完特写又换了个更大的景别,兽医拌好了药,安荞便入了画。   她帮着兽医抓住马的缰绳,重复着刚才做过的动作。只是手下的这匹马儿不算太听话,鼻捻子总是套不上去,急得兽医骂了两句脏话。   李伟赶紧把麦克风枪凑了上去,把原声录下来。   这孩子真跟孙熙一个傻劲。   安荞差点就没憋住笑,手里的动作更重了,不给马儿挣脱的机会。它们到底只是动物,不明白一时的疼痛是为了更长久的健康。   她的手还裹着纱布没拆线呢,就为了它们的健康损耗着手的力气。   不过,这一趟可把李伟拍过瘾了。   他刚来坝上的时候就打听过关于兽医的事,后来几次听说兽医到了村里,因为不是给自家的马匹治病,他没有认识的熟人,都不好意思去拍。   也只有安荞会记得替他收集素材。   但凡有了有意思的事,或者好看的风景,她从来没落下过他。   安荞虽然不说,李伟也看得出来,她是把自己当学生对待了。   心里那杆秤,也渐渐地从原本最为钦佩的王明,向眼前这个朝夕相处的师姐偏去。   而在他镜头里的安荞,自从拿上缰绳之后就没停下来过。她帮着兽医把剩下几匹马的药都灌了,还抓着马笼头辅助兽医打了驱虫针。   一整套流程下来,太阳都到了晒在身上火热热的时候。   兽医灌完了药,用暖壶里最后的一点水洗干净了手,交代了几句注意事项,就驾车离开了。安荞将马一匹匹拴上缰绳拿在手上,慢慢牵回合作社的马队。   李伟在她前面快步地跟拍。   左边肩膀又习惯性越抬越高,安荞在镜头里自然而然地耸了耸肩,小伙子反应过来便放了下去。   调整好镜头,他惊艳地看着监视器里的画面。   一个人,两只手,牵着众多的马并排走在身后。整个画面都被人与马填充,却出奇地和谐美好。   快走到合作社时,安荞突然停下了脚步。   她的目光望向了不远处停下的车。   李伟追着她的视线转过了镜头的方向,在摄像机对准的远方,从那辆车里下来了两个男人一个女人。   两个男人中的一个,正是孙师傅口中“和师姐很要好”的苏德。   而另一个男人,左脸的颧骨和眼窝都青了一块,嘴角挂着点血丝,头发更是乱得不行,像被一群马从身上踩过似的,再狼狈没有了。   显然是刚被人揍过一顿。   可偏偏这么狼狈的男人,竟和最后从车里下来的女人手牵着手。   搞纪录片的人是不缺乏想象力的。   什么两男争一女,或是兄长替妹报仇的戏码一瞬间在他脑海里上演了两百回合。而后,他拍到的画面又给这两百回合增添了不菲的戏剧张力:   那个被暴揍过的男人松开了女人的手,张臂与苏德拥抱。   像与家人或是最亲近的朋友打招呼一般,两人分开后,苏德还拍拍他的肩,目送他和那个女生又上了车。   李伟一直拍到车子开出村庄才停机,十分震惊地问安荞:“师姐!这是苏德的妹妹跟男人跑了的意思吗?”   安荞顿时笑出来:“人家是去上班。你少学孙熙那八卦的劲头啊。”   “哦。”   李伟也笑笑。笑得憨憨的。 第60章 怎么个好法?   安荞让李伟先回去,自己牵着几个马到了马队。   苏德站在拴着追风的桩子边上,一根烟接着一根烟。抬眼之中看见了安荞,烟叼在嘴里,上手把马接过来。   他拴马,她就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确认他浑身上下都没有什么受伤的痕迹。   幸好,没看到像顾为陈脸上那样的明显外伤。   不过尽管他安然无恙,那冷冰冰的眼神可骗不了人。平常的他虽然也冷冰冰的,可何尝有过这样的神情。尤其此时她还在他身边。   她没有开口问多兰的事。   他如果想说,自己会告诉她。如果没告诉她,她也没有问的必要。只要那个顾为陈没有与他互殴伤到他,她就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这毕竟是人家的家事。   两人携手将马儿一匹匹拴上了木桩,在一旁的追风用脑袋蹭蹭安荞以示亲近。安荞摸回去,在它的脖子上挠挠痒。追风享受地歪了歪脑袋,靠在安荞的肩膀上。   安荞笑了一声,对苏德道:“这tຊ马怎么像狗一样。”   苏德也看了过来。   追风这么偌大的一匹马就这么倒在人身上,满身的撒娇劲,倒是少见。   马是很警惕的动物,敏感又脆弱。能做出这样的动作,可见安荞平日里对它有多好。   他脸上冰冷的神情终于有些消融,露出了点笑意:“说明它信任你。”   “它当然信任我。”安荞嘴角勾了起来,手在它的脖子上一下下顺着,短短的毛发柔顺又舒服,“我每天给它开小灶喂胡萝卜,它不信任我,还能信任谁呢。”   “好事。”   他看着她。她笑得灿烂,把他乱糟糟的心情也感染得更好了些。   多兰告诉过他昨天的事。他知道,安荞为他妹妹做了很多事,无论是联系顾为陈,还是给多兰做心理工作,如果没有安荞,多兰那傻孩子肯定要怨天尤人地哭一阵子,然后做出点傻乎乎的决定。   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境地,安荞替多兰联系上了孩子的父亲,其实是把多兰可能面临的困难降到了最低。   幸而顾为陈也不是个完全意义上的混蛋。   他挨了他两拳,还能低声下气给多兰和他赔礼道歉,说明人品至少还过得去。   尽管心里还是不好受,见到了笑意盈盈的安荞,那份难受也慢慢淡了下去。他在追风的另一侧,与安荞一样摸上了马的脖子。追风抬起脑袋悚然地看了他一眼,看清了他的长相后,才安心地又倒在了安荞的身上。   安荞笑了:“它知道我们好,所以也信任你。”   “怎么个好法?”苏德一挑眉,明知故问。   安荞笑而不语,手却越过追风的脊线,与他的大手相握在一起。   与他相处的时候,除了情趣到了挑逗一番,她很少说肉麻的话做肉麻的事。大多数时候,他们无非是远远相望一眼。就如那首诗所写的,墙头马上遥相顾,仅此而已。   此时相连的手,他知道,是她刻意地在用肢体的接触给他带来安慰。   她的拇指在他虎口上轻抚按揉,良久,亮晶晶的眼睛看向了他:“好了,我要回去了。”   “嗯。小心点。”   安荞再一次笑了:“会的。不会再摔下来了。”   她拍了拍追风的脑袋,小家伙通人性,立马明白了安荞的意思。慵懒的状态一扫而空,四条蹄子稳稳站在了草地上。   安荞扶着马鞍一翻而上,一手抓着缰绳,一手又留恋地摸住了替她调整脚蹬的苏德的手。   苏德抬起眼,对她点了点头:“安荞,谢谢你。”   “没事。”   脚蹬调整到了合适的位置,安荞将脚放了进去,磕了一脚追风的肚子。追风走动了起来,将苏德落在了后面。   安荞侧过身子,用蒙古族人的经典侧坐回眸望向他:“走啦!”   “去吧。”   一声催促从安荞口中说出,追风又一次加快了速度。她也坐了回来,目光不再停留在身后的苏德,而望向远处的草地。   这片草滩很大,不过以追风的速度,很快也能穿越那条宽阔的河套,到达自家的马场。   提前回到马场的李伟,看见了追风和安荞回来的身影,与孙熙一同站在了草滩的边缘向她招手。   等安荞一下马,两个少年迫不及待地告诉安荞,江小雪又在她自己上次那条视频的评论区里发了一条置顶的评论。   安荞眯着眼睛看,这网红发了一大堆话,中心意思也就一个:不是她想要主动网暴素人,她发视频的目的只是想要大家避雷远离坝上草原这种“民风彪悍”的地方,以免像她一样无端被骂。   这一下,从网暴素人变成了开地图炮。   原本她的评论区里除了对孙熙的指责之外出现的对她“带头网暴未成年人”的指责纷纷变成了对于“穷山恶水出刁民”的跟风感慨,但当然,在这些声音之外,也有对江小雪做法不妥的指责。   安荞不禁感慨起来。   这网红的运营团队有点脑子,但不多。   但她不得不承认,两千万级别的网红能带来的舆论效应并不小,如果经过互联网的二次发酵,她的影响力倘若从自己的粉丝群体扩散到了大众视野里,或许的确会给坝上的这个旺季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对孙熙个人的指责,孙熙或许能用沉默应对,她已经帮他最大范围之内屏蔽了那些杂音。   但从个人扩散到了整片草原,再沉默下去,是对这里其他旅游业者的伤害。   这种情况下,孙熙是需要站出来澄清,说清楚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的。   可是,就算有安荞的帮助,也改变不了孙熙人微言轻的事实。即使他站出来澄清,在江小雪巨大的粉丝数量面前,旁人是否会超脱舆论风向取信他,这是个巨大的问题。   刚安慰完苏德的安荞,自己皱起了眉头。   她拍拍面前满面愁容的小伙子的肩:“你先别急。咱们先等等,看看事情有没有新的变化。等舆论稳定下来,我们再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孙熙急得快哭:“姐姐,这女人太不要脸了!事情明明不是她说的那样的!”   “我知道,我知道。”   安荞反反复复看江小雪所发的评论,手捧着手机,包裹着手指的纱布也出现在孙熙的视野里。   他骤然收起了自己的情绪,关心地问道:“姐姐,你的手咋了?”   安荞逗他:“跟你一样,被狗咬了。”   “我没被狗咬啊。”孙熙愣了愣,看见安荞和李伟都露出了无奈的笑容,才明白她意有所指,“唉,疯狗就是爱乱咬人!”   “嗯。狗算个什么,又没有人的脑子。人被狗咬了,还能跟狗生气吗?”   “你说得对!”孙熙呼呼地点头,“不能生气!跟狗生气,只能亲者痛,仇者快!”   安荞瞬间绷不住了:“你这哪里学来的话!”   “电视剧里不都这么说吗!”   安荞和李伟齐刷刷地扶额。小孩子的脾气,真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上午的时间,慢慢也就过去了。孙熙虽然偶尔破口骂一句江小雪,却也没把心情都放在这件事上。快吃午餐时来了一车客人,三个都是骑马的老手,需要一个向导带着出去。   孙建发已经带客人出去了,剩下能带人的也只有安荞和孙熙。   安荞想要他放松放松心情,便借口自己还要做马鞍,让他骑上白雪带人走了。   马场里又只剩下了安荞和李伟。他们一起把马圈的门锁了,又给追风喂了两根胡萝卜,一同回家吃饭。   林芳见到安荞,还问起一句那个网红的事。   她本来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刚才她去打麻将的时候,村里的邻居竟问其他熙熙是不是真跟网络上的红人吵了架。   林芳这才担心起来。   安荞宽解她:“姐,没事,这事产生不了多大影响的,你放心。”   林芳心里还是有些不安,却也没再多说什么。   吃完了饭,李伟跟安荞告假:“师姐,我那内存卡快满了。我下午就先不去拍了,先把卡里的视频导出来检查一遍吧。”   安荞当然不会拒绝他的请假:“嗯,你去吧。卡不够用的话,我这里还有几张空的。”   “没事师姐。”李伟宽心地笑了,“上次王老师给了我好多张卡。我就是喜欢拍,不喜欢导,不到内存快爆的时候,都懒得把视频导出来。”   安荞笑了。   喜欢拍,不喜欢导,这是很多影像创作者的共同习惯。不仅是年轻的李伟,就算是从未多年的她,有时候拍了的东西也会被放在卡里吃灰。   例如上一次四个人一起出去野骑,她和孙熙拿着GoPro拍了一大堆视频。拍的时候兴致冲冲,不也到现在还没把视频导出来吗。孙熙那家伙不会用设备,开拍和暂停分不清,揣在兜里也一直在录制,还不知道得录了多少莫名其妙的视频呢,可得把卡塞满了。   回忆勾起了安荞的微笑,但思及孙熙,她的笑容忽然顿了顿。   正是那次野骑,孙熙碰到了江小雪,才引发了如今的舆论风波。江小雪美人垂泪哭了一顿,就把他和坝上都贬成了穷山恶水出来的刁民。   江小雪有现场视频,孙熙什么都没有,这才百口莫辩,只能由着她信口开河。   但倘若,孙熙那小子,能提供当时现场的录音呢? 第61章 表姐   安荞没顾得上洗碗,去李伟那里拿了GoPro,读卡器插进电脑里,便开始一条条检索。   内存卡里,一开始的视频都还正常,以孙熙的视角记录了众人骑马的状态。但从其中一条视频开始,拍摄的内容就慢慢奇怪了起来。不仅画面凌乱,且经常出现长时间的黑屏。   安荞知道,这是因为孙熙把设备揣进了口袋里。   她一条条翻下去,终于,在设备因没电而自动关机前的最后一条长达二十分钟的视频里,听到了江小雪的声音。   视频没有画面,只有音频。   她耐心地从二十分钟的最头上开始听,江小雪tຊ的声音在最初很模糊,想必是她正在拍短视频时,孙熙只是远远地站着。   而后,便听到了她一声清晰的对身下马匹太丑了的抱怨。   安荞将电脑的音量调到了最大,以防万一,她用自己的手机也开始录音。   大概是孙熙走得近了,此后的对话,经过音箱的放音显得十分清晰。孙熙是怎么把白雪借给她,又是怎么提醒她白雪跑得很快让她小心的,被完完全全地录制了下来。   当然,也包括白雪跑起来后,她被吓到而破口而出的大骂。   言辞之脏,与她在网络上一贯娇弱的形象截然相反。   孙熙好心的安慰,她的咄咄逼人,助理的仗势欺人,以及孙熙被惹急之后与他们的争执都被一律不落地收进了音频里。即使因设备放在口袋里而出现了一些杂音,但该录到的,都录到了。   一次播放结束,安荞将进度条再一次拉到了江小雪对孙熙爆出的第一句脏话。   明明确确,骂的很脏。   她回过头,看了一眼身后站着的李伟。   李伟的鼻头一下子酸了,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仿佛江小雪之前污蔑的不是孙熙,而是他本人一样。   若说他刚才还对安荞突然翻找GoPro感到有些莫名,此时此刻的他,已完全明白了过来。   他热泪盈眶:“师姐……这下不会再有人骂孙熙,骂坝上了!”   安荞面上不显,可心里说到底也还是有所触动。   孙熙那孩子,还真是错有错着。   踏破铁鞋寻找的破解之道,如今得来,真可谓全不费工夫。   电脑里的音频还在放着,李伟着急地说道:“老师,那咱们赶紧把片段编辑一下,加上字幕,就发出去吧。早点发出去,负面影响也能尽量降低一点。”   说着,他便要接过安荞手上的鼠标操作起来。   安荞伸手拦了拦。   “先不着急。我记得,你们同班有个很有才的女生,好像文章写得特别好?”   李伟不明白安荞的意思,却配合地点头:“对。她已经加入省作协了,经常有杂志跟她约稿来着。听说她高考作文都是满分。”   “好。你帮我联系她一下,我们也跟她约个稿。你把孙熙和江小雪的这件事告诉她,让她帮忙代一下笔。内容很简单,就是以孙熙的口吻描述一下事情的经过,最好把孙熙写得弱势一点,多写一下江小雪发了视频之后,他的生活受到了多大的影响。”   找枪手代笔,用上最楚楚可怜的话术,才能显得先前污蔑他的人有多么可恶。   李伟秒懂安荞的意思,立刻拿出手机,给同学打起了电话。   而安荞也没有闲着,她在通讯录里翻找,终于找到了多年前加上微信的一个鉴定机构的鉴定师。   没有寒暄,她开门见山地发过去:“宋老师,我这里有一条视频,想要您那边帮我开一条鉴定证明,证明它没有经过二次剪辑和变声处理。需要加急,麻烦您帮我加塞一下。”   影视方向的第三方鉴定,一般都是作为司法证据使用,多数都是紧急需求,所以机构对于这种急单处理起来很有经验。   “宋老师”那边迅速回了消息,问了安荞视频的时长和需要的日期,又给她报了价格。   安荞立刻打了定金,又把视频的压缩包传了过去。而李伟那边也联系好了,那女生听说了孙熙的经历后,十分仗义地没有要稿酬,还说今晚就能把稿子写出来。   看着感同身受为孙熙着急的李伟,还有那才华斐然的女同学,安荞觉得自己的母校的确很会培养人才。   全方面开花。   不过这花要是能多开几朵在独立制作片领域就好了。   问题解决了一半,安荞心情不错,借了李伟的院子抽两根烟。烟盒空了才想起自己今天还没买烟,便把为视频整理出字幕文件的活交给了李伟,自己往小卖部去了。   还远远不到小卖部的时候便瞧见了苏德的摩托车。   他正从小卖部里挑帘子出来,正跨坐上摩托车之际,抬眸与安荞对视上。他没有把车启动,只是坐在车上等她过去。   安荞一眼看,就知道他有话要说。   “怎么了?”她握上他放在车把上的手,笑容温和。   苏德语凝了片刻,才开口问道:“你为多兰买的烟,多少钱?”   刚才中饭的时候,在景区工作的多兰趁着午休给他打了通电话,告诉了他安荞买烟的事。   其实她早上就该说了,只是那时候顾为陈在身边,她没好意思说这件事。现在跟顾为陈分开了,她才迟迟地给苏德打来电话,说了安荞买的烟。   电话里的多兰语气有些忐忑,小心翼翼地问他:“阿和,嫂子是不是还挺有钱的?”   苏德让多兰别多想,可挂断了电话,他也不由得多想起来。   安荞有钱,从最开始认识的时候,他早就看出来了。只是她平日随性,干起活来也跟牧民一样卖力,才没让人感受到疏离。   多兰的这通电话,再一次提醒了他。   他和多兰一起来坝上,是为了工作,是赚钱。赚到了钱,回家也有个交代。   但安荞来这里,不是为了赚钱。她可以随意地从兜里掏出旁人一个月的工资来套一个便利店老板的话,也可以掏出一叠现金“贿赂”宾馆的前台。钱对她来说早已不是目的,而是得心应手的工具。   这给他们之间划开了一道界限,且并非一时半刻就可以跨越。   他懂多兰在担心什么。   而安荞也明白他在担心什么。   夏天是美好而热烈的,草原之上,应该充满激情和野性。一旦牵扯到钱这一被社会化的世界创造出来的东西,那种野性就流失了几分。   她想留住苏德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却也担心会伤了他的自尊。   想了想,她决定换一种更委婉的说法。   她笑了,另一只手也覆盖在了他的手背上,字字轻盈却清晰:“将来有的是机会让你把烟还我,着这个急做什么。”   似潺潺流水流过,苏德心里那点躁被缓缓浇灭。   她又附身在他唇畔亲了一口,看他神色彻底恢复常态了,才问道:“那个小伙子,是回去了,还是怎么?”   本来她不想问起多兰的事。不过既然他主动提起,她想,他大概也过了心里那道坎,正好能转开一下关于钱的话题。   苏德说道:“没。他住在镇上,说这几天先接送多兰上下班。等多兰下周轮休的时候,带她去市里的医院做检查。”   “哗。”安荞叹从心生,“这小伙子还行,还算负责。他自己那伤怎么样了。”   “没什么事。”   苏德其实没想打他,在自己妹妹面前,即使再怎么生气,也保持着理智。   但一看见那小子从兜里掏出了钱要给他,苏德那根绷着的弦就断了。   他把他和多兰当作什么人!   他的妹妹,难道是用钱就能买走的吗?   苏德照着他的脑袋就揍了上去,每一拳都结结实实打了。   但打了没几下,也就被多兰扑上来拦住了。小丫头片子跟不要命似的挡在那小子前头,哭得稀里糊涂的。   到底是自己带大的妹妹,苏德当然心疼,也没再打下去。   不过,他下手就算再重,顾为陈说到底也才挨了几拳。   苏德又不是鲁智深,他也不是镇关西,没那么容易就出了事。   安荞颔首了然。   忽然,她又想起:“那多兰这几天是跟着他住,还是回来住?”   “……”这倒是把苏德问倒了。他压根没想过多兰会不回家住的可能性,就算顾为陈来了,难道她会抛下自己亲哥哥去和一个几乎能称得上是陌生人的男人相处吗。   但安荞却说了下去:“让多兰和他多相处相处吧。他们以后要是要一起抚养一个孩子,最起码要先互相了解。这段时间就让他们单独相处几天,加深一下情感,也挺好。”   “好。我会跟她说。”   安荞笑起来:“还是先问问她吧。我的意思是,她如果想跟那个人一起住的话,你也多理解理解她,别又生气了。但她要是没这个想法,就依她的。孩子总要长大的。”   原本挺正常的一段话,直到最后一句话出口,两个人都忽然愣了愣。   安荞的本意是多兰还是个孩子,总要做出一些能让自己成长的选择。可在这个语境下,“孩子”一词,倒像是再说她肚子里的小生命。   那个胚胎才六周大小,但它总会长大的,会出生在这个世上,见到它的母亲和父亲。   想到将会渐渐长大的孩子,苏德对于多兰和顾为陈亲近的抵触心也软了下来。那诞生于世并且总要长大的孩子,将两个原本没有交集的命运连接在了一起,从此两条血脉之间有了纽带,任何的界限都无法将融合的基因分开。   想起孩子,他无可避免地也产生了对自己的孩子的联想。   它或许会有一双与安荞如出一辙的丹凤眼,头发乌黑又柔顺,侧坐在马tຊ背上,用家乡的语言呼唤着自己的兄弟。那时候,多兰的孩子会和他们的孩子一起赛马摔跤。等到他和安荞渐渐老了,坐在蒙古包里喝着马奶酒时,孩子们便会骑上他们的摩托车,接过他们的责任,去赶赶山遍野的牛羊。   这样的场景,光是想象,就已足够美好。   苏德声音沉静,却又有着铿锵的希望。   “好,就依她的。”   买完了烟,两人分道而行。   安荞走在中午的阳光下,汗珠子从鸭舌帽的帽檐边淌下,滴进沙地里。   兜里的手机响了铃。   来电人并不陌生,夏天的早些时候,她就接到过这位遥远地方的表姐的求助电话。   那时她陷了车,还是安荞帮忙解决的。后来虽然没再联系过安荞,但安荞刷到过她偶尔发的朋友圈,得知她在西藏找到了一个靠谱的司机,也就替她放心了。   这次打电话来,不知到是又出了什么事。   最近发生的事太多了。   她晾了一会儿电话才接起:“姊姊?”   电话那头的人却并不如她想象中着急或失落,反倒十分兴奋:“阿妹!你猜我在西藏遇到了什么人!” 第62章 受害者形象的塑造   半下午时孙建发就回到了马场,孙熙却是迟迟没有回来。   安荞怕他遇到了什么事,给他打了两个电话。   虽然他语气落寞,受到了网上那些言论的影响,但好在人身没有什么问题,只是客人们喜欢骑马,所以骑了一整圈之后又来了一圈,他才还在外头。   安荞想给他一个惊喜,没有直接在电话里告诉他GoPro的事,反倒是他反过来安慰安荞:“姐姐,你别担心。这么点小事都过不去,我还算什么男人。”   小大人的模样逗乐了安荞:“你还不算男人。你是男孩。”   小朋友都喜欢装大人,一被揭穿就不高兴。安荞还没等到他的下一句话,电话里就传来了被对面挂断的忙音。   安荞笑笑,把手机收起来,去看电脑上李伟发来的文案和视频。   李伟那个同学的写作功力真是无可挑剔,这么短的时间里,不仅用简练的文字讲清楚了事件的全经过,还绘声绘色地描述了江小雪一条视频让他经受了多么恐怖的网络暴力。   配上李伟在视频里将重点标红了的字幕,安荞很有把握,能将当下舆论的刀子扎回江小雪身上。   没过多久,鉴定平台也将鉴定报告发到了她的邮箱。   从事这一行,她知道“恶意剪辑”是一定会被江小雪和她的粉丝拿出来做的文章。她提前将视频没有进过剪辑的鉴定报告准备好,以便届时能更爽快地打她的脸。   身为公众人物,私德和公德都修得一塌糊涂,德不配位,就算没有孙熙这件事,将来也迟早会塌房,不妨让她的粉丝们早点看看所追捧的网红是怎么颠倒黑白的。   盖上电脑,安荞终于安心地重新开始制作她的马鞍。   她当然还记得,当初第一天走进孙建发家的院子里,自己便诧异于院墙边堆着的工具。   那时候夏天才刚刚开始,夜里走出门都还要穿上最厚的外套。她在村里什么人都不认识,不会骑马,更不会做马鞍。   如今,盛夏都快要过去了。   修蹄、钉掌、灌药、骑马,一件件地学,一点点地融入。就连从头开始做起来的马鞍,也只剩下了最后一点收尾的工作。   这是从她手上诞生的第一个马鞍,相比起孙建发制作的那些,她的作品粗糙又简单。挂在两边的肚带有磨不平的毛边,脚蹬也只是最简单的牛皮裹着不锈钢。除了模仿着蒙古风格制作的那些纹路,整个鞍子也就没有了别的花样。   但即便如此,她看着自己的小作品,也满意地不得了。   术业有专攻,她不是专门做这个的,也不可能一辈子从事这个行业。在把纪录片拍好的基础下,在这些另外的领域有所涉猎,对她来说就很好了。   制马鞍的最后一步,便是用牛角提炼出的油,在鞍具的每一寸皮面上厚厚涂膜。   当每一滴油都被吸收进了皮革,这具马鞍才算最终完成。   安荞搬出来一个鞍架子,将马鞍搭上。一手拿着油,一手拿着小刷子,在上面细细涂抹。   孙建发用手机记录下了全程。   在手机镜头下,安荞刚过肩膀的头发被皮筋扎了个小簇,冰袖下的胳膊有着优美而恰到好处的肌肉线条,修长的手指持着油刷,将马鞍刷得油光发亮。   似乎察觉到了师傅在拍摄,安荞回过头看了孙建发一眼,对着镜头笑了笑。   孙建发一边拍摄,一边解说:“看看我小徒弟刚刚完成的马鞍。第一次做鞍子,就能独立完成出这个水平。看看!多厉害!”   安荞虽然喜欢自己的鞍子,但对于自己的手艺还是有自知之明的。被师傅这么夸,笑容都有点不属于她的腼腆起来。   好在师傅的拍摄很快就按下了结束键,安荞也自在了一点。   手里刷油的动作没停下,她跟师傅说道:“熙熙那个事,我跟小伟找到了当时江小雪骂人的录音。等熙熙回来了,我们就把录音发上去。”   孙建发也笑了起来:“好。双喜临门。”   双喜?   安荞心里想,一喜是孙熙的事终于有了解决,另外一喜,难道是她做出了第一个马鞍?   师傅原来把她的鞍子看得这么重吗。   她没有问,可暖意还是不自觉地在身体之中流淌了起来。   最后的油,刷在了肚带背面的最上端。   一小瓶牛角油正好用完,而整套鞍具的每一个角落,都像有了灵魂一般在阳光下闪耀着细微的光芒。安荞像个画家似的收起了画笔,欣赏自己的作品。   孙建发在她身后,悄悄给她拍了不少照片。每个角度都拍完一遍后,他才开口问道:“这鞍子你是打算自己用,还是收起来?”   安荞笑笑:“这套鞍骨本来就是对着追风做出来的,就用在追风身上吧。过段时间我不在坝上了,就把它留在您这里,让它被时间沉淀沉淀,等以后来了再用吧。”   孙建发的笑容忽然怔住。   安荞来这里之后,从没有提起过要走的事。他不知道今天她这是怎么了,忽然一反常态,与他主动说起。   他问道:“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夏天快过去了,我也…”   话戛然而止,孙建发眸光愈加低垂。   夏天......   草原的夏天虽然美丽,却实在短暂。再过不了多少日子,清晨起来,地上又会开始结霜。河套里的水流会在夜里冻结,而暖炉里又会烧起旺盛的炭火。   安荞瞧见了孙建发表情的凝固,知道这个话题或许并不合适,赶紧转过了话锋:“师傅,我看追风脖子上好像起了个包,是上次打了驱虫针的缘故吗?”   孙建发早就注意到了那个包。   “嗯。兽医没扎好针,皮里头就肿起来了。没什么事。”   “那还能喂它胡萝卜吧?”   孙建发总算又笑了:“能喂。你对追风好得不像话。听孙成说,他农家乐厨房里的胡萝卜都要被你拿完了。”   “啊?”这话完全在安荞意料之外,“孙成哥家的胡萝卜?”   她连孙成的农家乐在哪里都记不清,何谈去拿胡萝卜了。   哭笑不得之中,她和师傅达成了共识。   肯定是孙熙那个混小子,没钱买胡萝卜喂白雪,但又不好意思天天去白嫖,于是假借了安荞的名头,在孙成那里进出如入无人之境。   这小混蛋,要不是看在他这几天受了委屈,孙建发非得教训他一顿。   师徒两个正说着孙熙,安荞无意间一瞥,正好就看见他领着客人从马道上回来了。客人们一个比一个兴奋,他倒像是累坏了,松松垮垮坐在马背上。年纪轻轻的少年,满面哀思。   等客人一走,他就袒露起自己低落的原因。   “爹,小安姐,你们是不知道!刚才我们在小水库的茶棚,才坐了没一会儿,就有四五批人来问我,是不是网上跟网红吵架的那个坝上人。坝上就这么点大,今天有几个人知道我了,明天估计整个坝上都知道是我坏了坝上名声!”   安荞故意逗他:“唉,那也没办法啊,谁叫你倒霉呢。”   孙熙气得都要哭出来:“怎么偏偏就是我倒霉!怎么大家都不肯相信我!我就不信了,老天爷还能这么对我这个年轻貌美的大帅哥!”   臭屁的话,他说得真情实感无比真诚。   孙建发看不下去,告诉了他事情:“你小安姐姐和你李伟哥,替你找到了当时你跟那个女的吵架的录音了。”   “录音?”孙熙眼睛一眨,“啥录音?”   安荞就知道,这傻小子自己都不知道这录音的存在。就算提醒他,他也不一定想的起来。   她化简为繁,没细讲录音的来历,挑了重点告诉他:“李伟的同学帮你写好了一篇文案,结合着那个录音,我需要你录一段视频。tຊ就跟江小雪挂你的那段视频差不多,你就照着文案读就行。今天晚上就能发上去。”   孙熙的关注点瞬间从录音上挪走:“录视频啊?意思是我还要露面呗?”   “当然啊。当初她没给你打马赛克,你的长相早就曝光了,不用怕。”   “哎哟,我不是怕这个!”孙熙拍了拍腿,“那我得赶紧回去刮一下胡子。我这张帅脸可不能浪费了。”   安荞看他这想一出是一出的模样,深深叹出一口气。   叫他傻孩子真是没有叫错。   他的关注点永远不在真正的重点上,无论是开心还是难过,注意力都能够被轻而易举地转移。幸而他的生活环境足够单纯,不然还不知道要怎么被人欺负呢。   天色渐晚,孙建发去放马,安荞和孙熙叫上了在剪纪录片的李伟,一起回院子里做菜开饭。   等吃完了晚饭,天也暗透了。安荞找了面干净的墙,把孙熙按在了墙前,跟李伟一起架起打光灯和摄影机,就打算开始拍摄。   但看着监视器里的画面,安荞又皱了眉。   这么拍出来的镜头太精心设计了,就算比不上江小雪那种团队拍摄,但只要是行家,都能看出来用以拍摄的设备价值不菲。   这并不有利于孙熙这个受害者的形象塑造。   大众目光里的受害者总是可怜的,寒酸的,而非这种满满的精致感。   她果断地撤掉了灯和机子,换上了自己的手机。   不过孙熙不太乐意,还是想要高级一点的设备:“姐姐,把那个灯架回来呗。我想更帅一点。”   安荞哭笑不得:“给你涂点口红好不好?”   孙熙没听出来这是在说笑,竟然认真地考虑了起来:“我听说口红涂上是不是显气色?要是真那样的话,涂一点就涂一点吧。”   孙建发啪地一掌拍在他脑袋上让他闭嘴:“再看一遍这个文章!别一会儿读不出来。” 第63章 走吧,一起上山去   有安荞和李伟两个行家在,很快就将孙熙录制的视频和那条录音视频编辑到了一起。   安荞打开了孙熙短视频账号的私密设置,一按下开关,铺天盖地的辱骂消息如潮水般涌进了账号的首页。   她没让孙熙看见,快速地将剪辑好的成片配上文案,上传到了平台。   视频上传进度达到100%时,安荞果断地熄灭了手机屏幕,将手机塞回了孙熙的口袋里,对众人笑笑。   “好了。事情解决了。熙熙,这两天无论网上的人怎么说,你都不要做出任何回应,知道吗?”   孙熙万分诚恳地点头:“我知道的。”   “还有,别又在网上跟人骂起来了。”安荞拍拍他的肩膀,“你们再吵一次,我就算把GoPro翻烂了,也找不出第二条录音来帮你澄清了。”   “小安姐姐,你放心吧!这次我肯定没那么傻!就算要跟人吵架,我也用小号吵!”   安荞扶额:“……”   算了,孩子还小,心态不成熟也能理解。   她宽解他们,也宽解自己。把孙熙的事情解决了,她打算开车送李伟和设备回去之后,今晚去苏德那边休息一晚,也当放松放松心情。   多兰的事,苏德心里也不一定好受。   今夜满天都是云,遮住了月亮,也遮住了浩瀚的星海。   李伟用自己的手机反复刷新着短视频软件上的评论区,时刻关注着新的舆论风向。安荞开着车,但瞥一眼他轻松的神情就知道,舆论肯定是对孙熙有利的。   不知是看到了什么,这一向内敛的孩子还噗嗤笑了出来。   安荞也笑:“怎么了?”   李伟咧开的嘴收敛了点,却还是藏不住笑意:“没有。就是刷到一条热评,说孙熙这张脸一看就没啥心眼子,说得肯定是真话。”   安荞乐了:“这不是变相说熙熙蠢么。”   李伟没说话,却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在师姐面前笑孙熙不太厚道,还是把手机和笑容都收了起来。   安荞也换了话题,不再跟他聊这件事。   “你在坝上拍的片子,有没有比较好的剪辑思路?”   话题一转到纪录片上,李伟顿时正经危坐。即使安荞的车已经开到了他所住的院子里,他还是连安全带都没有解开,认真地回答道:“我有个思路。就是以孙师傅作为人物核心,用蒙太奇的手法把陆陆续续拍摄的素材剪辑成一天之中发生的事,记录他在马场的日常工作生活。”   安荞皱着眉头,把车窗开了一条缝,点起烟又问:“你们纪录片课的老师有没有教过你们,什么叫作人物的状态,什么叫人物的故事?”   “教过的。”   李伟一听她这么说,就知道自己的剪辑思路没能让安荞满意。   人物的状态,就是人物日复一日会重复的事。而人物的故事,则是在状态之外,发生的一系列带有目的和因果关系的事件。   在纪录片变得越来越小众的市场之下,片子如果只对人物状态作出记录,那完全算不上一个成熟的作品。只有片中有故事,这样的影片才能算完整,也才真正有了吸引人的魅力。   安荞从他的剪辑思路里,只听出了状态的记录,而非故事。   不过,这大概也不能怪他。他才刚读了一年大学,影像风格的成熟是要考长年累月的经验积攒起来的,不能靠着天赋就一蹴而就。   “回去之后再好好想想。最好一个星期之内,剪一版初稿给我看看。”   李伟诧异地看了她一眼。   一个星期,这个期限短暂得不像她的风格。   自从他来到坝上之后,一直以来,她都鼓励他慢慢来,一点点积累素材。今天问起他剪辑思路,其实已经算是她在催促他的进度。   没想到现在有这样明确地给他划定了一个期限。   在察言观色方面,李伟当然比孙熙厉害得多,一想就知道,安荞师姐可能有什么重要的事需要他这个片子。   他直截了当地问道:“师姐,是有什么事吗?”   聪明的小朋友总是讨喜的,安荞很欣赏他这种对事情的预判能力。   反正要说的事是好事,她欣然告诉他。   “我有个表姐,最近在西藏出差。她中午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她在那边遇到了一个很有名的唐卡画家。”   话说到这里,李伟几乎能把她要说的猜得七七八八,但还是认真听下去。   “藏族人的雪顿节快到了。那位画家和他的团队目前在后藏,要绘制一幅巨幅大威德金刚唐卡。画家希望有人能为他们的绘制过程拍摄一部纪录片,一方面是手艺的记录,另一方面也有文化传播的意思。表姐把我介绍给了他们。我年初的时候在那边拍摄过一套片子,他们对这种风格能够接受,所以邀请我过去拍摄。但我的意思是,希望你也可以一起去。”   表姐中午的来电,让安荞意外过了一次。现在她说给李伟听,他也十分惊喜。   西藏,那是每个文艺青年共同的情怀。尤其是这种满含少数民族特色的节日,更是创作出优秀作品的良好基础。   正如他在阿勒泰拍摄的驯鹰人。不用花哨的技能,只需如实的记录,就能让作品拥有独特的气质。   但这种拍摄机会,只能说是可遇不可求。   喜悦都快从他脸上溢出来:“好!师姐!要是能去给你当助理,那是我的荣幸。”   “傻小子。”安荞笑起来,“什么给我当助理啊。我是想让你掌机,我来给你当助理。”   “啊!!?”   刚才还万分激动的小子一瞬间冷静了下来,不可置信地又问了一遍:“师姐,您给我当助理?”   “怎么,嫌我年纪大了手艺不好了吗?”安荞逗他。   “不是不是!”李伟头摇得像拨浪鼓,“就是…师姐,我不行的。我这没什么拍摄的经验,而且,而且人家也不一定要我啊。”   “所以才需要你把手头的片子剪出来。到时候和《驯鹰人》一起,我发给那边,也让他们看一下。我问了那边的预算,他们不需要什么奇观化的镜头或者是特效什么的,只要用镜头记录下来就可以。钱不多,无非给你将来的职业生活多拿一块敲门砖。”   安荞是李伟正儿八经的过来人。   当年的她与现在的他何其相似,天赋和机缘都斐然。她那时遇见了愿意提携她一把的王明,而现在的她成为了当初王明的角色。   养马也好,纪录片也好,其实都是这样。   前人拉着后人,将这个行业的精髓传承下去。   安荞知道,像这种不怎么赚钱,却很能给简历添砖加瓦的机会,对当下的李伟有多重要。   只可惜,李伟像她,但只多了点谨慎,少了点她身上敢于解决一切问题的劲头。   他没有一口同意安荞的提议,犹豫的皱纹出现在他那张年轻的脸上,显得突兀又可怜。   “师姐,要不我先把片子剪出来再说吧。”   他声音轻柔,没什么底气。   安荞看了他tຊ良久,笑叹出一口气:“没关系。你先剪。一切等剪完了再说吧。”   “嗯,谢谢师姐!”   两人没再说话,就这么静静坐了一会儿,李伟告辞回了家。   安荞把车从院子里调头出来,开到了苏德的院门外边。   多兰没有回来,他家里只有他一个。   她从副座的车前兜里掏出小方块包装的东西,抓了一把,正要下车。   多云无风的夜晚算不上冷,甚至于一想到院子里的男人,安荞的心也跟着热起来。   她正要下车,便听见嘎吱一声,院门从里被拉开。   苏德穿了一件黑色的背心出现在了门口,头顶的鸭舌帽遮住了路灯的光亮,只有一双眼睛落在安荞身上。   她一眼看见了他手里的蒙古马,问道:“怎么了?”   这个点,马儿们早就应该上山吃草去了,不应该还出现在这里。   苏德低头,看着这小马的左后腿。安荞的目光也追过去,只见那马腿上出现了一道又深又长的豁口,边上的毛发都沾染了鲜红的马血,看上去触目惊心。   “这家伙个头小,被欺负,撞在铁丝网上了。我刚把它带回来,把伤口处理了一下,现在把它送回去。”   安荞心疼地摸了摸小马的脑袋,可惜常年被欺负的马儿对人类也不亲近,把头躲得远远的。   苏德一手牵马,一手自然而然地牵上了安荞。   “走吧,一起上山去。”   安荞笑了,扭开他的手指,将自己的五指穿插进去,与他十指相扣。   层层叠叠的云盖在头顶上,塞外之地的空气都反常地潮湿起来。村里的野狗在垃圾桶边啃食着牧民们倾倒的残羹冷炙,而两个悠闲的身影带着一匹马儿踏过铁板桥,一同往山上走去。   林子的边缘有一只落单了的羊,在黑夜之中低头啃着草。   看见人来了,它警惕地退后了一步。   安荞瞥去一眼,与它对视。它看了她一会儿,似乎是察觉到她没什么恶意,又放下心来低头吃草。   而苏德,正抬头寻找着自己的马群。   马儿自由,漫山遍野都是它们的领地。苏德看了两圈,才终于在一处山丘上找到了大黑的身影。   他领着安荞和马儿就要上去。   安荞问道:“这么黑乎乎的,你怎么这么厉害,一眼就能认出那是大黑?”   苏德便放开了牵着她的手,描着远处大黑的轮廓:“你看。肩高,脖子的角度,鬃毛的长度,它都是独一无二的。无论它走到哪里,都能一眼认出来。”   “所以不是你厉害,而是大黑比较特别吗?”   苏德笑了:“我想听你夸我厉害。”   安荞也眉开眼笑,重新拉过他的手,小声逗逗他:“你是挺厉害的,不过,是在另一个方面。” 第64章 老天爷赏假放   要不是没有灯光,安荞想,肯定能看见他耳朵红起来的样子。   她的话点到为止,而手里的小动作可没有停下来。大拇指在他的虎口上磨了一圈又一圈,终于被他反过手来抓住。   他的大手将她的整只手包进了手心里,不准她再乱动。   就这样,两人走到了小山丘的顶端。   大黑早就闻到了苏德的味道,看他过来了,便绕着他转着圈。安荞抓着它的笼头,告诫这匹原本自己喂养着的马儿:“乖乖,你可不准再欺负人家小朋友了。以后看谁再欺负它,你要帮帮它,知道没?”   大黑才听不懂这么复杂的话,它只想苏德或是安荞给它喂一块胡萝卜。   安荞帮它顺了顺它的刘海,而苏德则放开了手上蒙古马的牵引绳,让它也去吃吃草。哪知道小马刚放出去,就被从安荞手上挣脱出来的大黑顶了一下。   小马吓了一大跳,着急忙慌地跑走了。   安荞摇摇头:“咱们还在呢,它就这么欺负它啊。”   苏德叹道:“它个头太小了,又是扇马。今年草长得不好,别的马都吃不够,就抢它地盘上的吃。”   “怪可怜的。你给它开开小灶吧。”   “只能每天放完马之后单独喂它。”苏德拍拍大黑脖颈,“不然这些大的还是要去抢。”   “不够强大就要饿肚子……”   安荞的心软巴巴的,想起了当初在垃圾站边上遇到的白手套。那时候白手套也瘦得不像样,而她养了它这么一阵子,才终于把它养得结结实实的。   她又看了眼形单影只在偏僻处吃草的小马,才跟苏德一起下了山。   相牵的手,有意无意之间蹭到的肩膀。   再一次走过那道铁皮桥,远处照射来三轮车的灯光。   逆光看不见那边车上的人,只听见那人调笑的声音:“哟,小情侣出来压马路啊。”   车停在了桥边,让他们先过去。   安荞对车上的孙成笑道:“成哥,你别说,这还真就是压的‘马路’了。”   “可不咋地。”孙成看看她,又看看苏德,最后看看两个人抓在一起的手,摇头晃脑地调侃他们,“你俩这情趣是真不赖,吃完饭散个步,散完步洗个澡,洗完澡再造个娃儿,过年前就能吃上席了。”   “照顾马就够费劲了,还照顾娃啊?”安荞笑着把话递回去。   孙成啧一声:“傻丫头,以后跟着咱苏德,还用你照顾马么?你就负责在家里…哦不,在蒙古包里享福,照顾照顾小娃娃,喝喝草原上正宗的羊奶。别的什么事都不用管,管好娃儿跟男人就行。”   安荞闻言,看了苏德一眼,又挠了挠他的掌心。   苏德将她的手裹得更紧,但没有替她说句话的意思。   安荞只好自己说道:“我就不是享福的命。一两个月不拍点东西还可以,要是一直不拍东西不干活,手都要生锈了。而且这不还得赚钱养活自己么。”   “钱有你男人赚不就行了?”   “是吗?”安荞的眉毛诙谐地扬了扬,再一次看向身边的他。   他还是一言不发。   她于是也低下了眼睛,肩膀跟着笑容一起耸了耸。   话题在她的沉默之中过去,孙成摆摆手,重新启动了三轮车:“好啦,不逗你们了。大好时光,赶紧回屋去吧。我去马房里喂草去了。”   “嗯。”   两人退到路边让出道,看着三路车渐行渐远。   安荞终于抬起头,直视着他那双好看的眼睛:“刚才怎么不说话?”   她没有质问的意思,甚至话语里还有笑意。   但作为枕边人,苏德怎么会感受不到她的不快。安荞有多能干,他是最清楚不过的。孙成那样的话,虽然只是开玩笑,可什么“只管娃儿和男人”的论调,实在有些对她能力的轻蔑。   可他确实也不善于表达。   他停下了脚步,抬手捧住了她的脸,低头在她唇上一印。   “我的错。以后不会了。”   安荞眨眨眼,嘴咧开:“没有怪你。只是你不说话,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苏德问:“想什么?”   “将来。”   将来会怎样,对孙成来说只是戏谑调侃,但对两人来说,是实实在在要面对的东西。   孙成走了,不代表这件事也过去了。   苏德摸着她的脸,陷进她含笑的目光之中。   他的情绪与声音一般深沉,郑重的字句清晰地传进安荞的耳中。   “我不会让你只待在蒙古包里。我们会有很大一片草原,将来,你骑着追风,我骑着大黑,我们想去哪里都可以。”   安荞充沛的想象力,足以支撑她在脑海里构建出他所描述的画面。   的确,在不远的将来,与他一同策马在草原上,是一场梦幻的美梦。   只是,她又问了一句。   “那草原之外的地方呢?”   草原之外?   苏德藏在鸭舌帽下的眉头轻皱了一下,又很快舒展开。   也是,她不是草原土生土长的人。草原生活虽好,却还是会偶尔觉得枯燥。   他浅笑着告诉她:“将来,清闲的时候,就把牲口交给我们的孩子,我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   草原男人不会虚与委蛇的表达,他的语言从来都简单而直接。三言两语描述的将来,这已经是他能够给她许下的最好承诺。   安荞抿着唇含笑,抬头看着他,想开口说点什么,终究也没有说出来。   他笼住她的身体精干又强壮,热腾腾的温度包裹着她,炙烤得她的那些话语也都融化在了地上,泛滥成一条无形水流,从桥沿坠落,渐渐流远。   她凑上去,在他下巴粗糙的胡茬上胡乱亲了一通。亲得两个人的火都逐渐烧起来,赶紧趁着夜色回了家。   一进门安荞的腰就遭了罪。   男人的大手掐着她的腰肢按在了门板,抬起她的腿便压了上来。   这几天发生的事太多,有这样一间温暖的房子可供他们回到最纯粹的肉体融合之中,不顾那些烦琐的麻烦,实在也是幸运的。   从门边到床上,一通折腾完已经是半夜。   安荞在这儿洗完澡,实在也是懒得再动,赖在苏德的床上没有回去。   同样洗完澡出来的苏德还是滚烫得像个火炉子一样,从后边拥了上来。安荞贪凉,挪tຊ了挪身体想让他分开点,哪想就这么动了动,又把他蹭出反应来了。   他把脑袋搁在安荞的肩上,手环着腰想把她掰过来。   “好晚了,睡觉了。”   安荞语气像撒娇。   苏德哪肯依她的,她不肯转身,他便直接从后面压住了她。胸膛压着她的背,抓着她乱动的手固定住,轻声哄着:“不用动,我来。”   刚洗过澡的皮肤娇嫩细腻,安荞睡觉又不喜欢穿衣服,大手在她身上流连,连停下来的动力都没有。把她撩拨得也情动不堪,他也总算得了逞。   ——   天还没亮的时候,安荞在睡梦里就迷迷糊糊地听到了雨声。   等她终于一觉转醒,窗外的雨声更加清晰,噼里啪啦砸在铁皮子上,没个停的时候。   闹钟还没响,她知道时间还早,就眯着眼睛偷懒,不肯起来。   等到门外传来了苏德的脚步声,她才终于有了起床的决心,揉着眼睛扶着腰,从床上下去刷了牙。   苏德做好了早饭。   说是早饭,但安荞一眼看过去,桌上的这一堆东西足够她吃一整天的。黄膘的风干牛肉配上奶皮子,完全就是优质蛋白的大餐。而一大锅跟粥有的一比的奶茶,更是把她照着三个成年人的量来配的。   安荞坐到了桌边,笑得不行:“你这是养女人还是养猪啊?”   哪怕是林芳那样厨艺好的人,给她准备早餐的时候,顶天了也就两三个包子配以一两个花卷,哪有这么夸张的。   苏德也坐去了她的对面,笑着没说话。   两人各吃各碗里的,苏德吃得又快又多,很快放下了割肉的刀子,一边看安荞吃饭,一边抽起了烟。   安荞也是老烟枪,有他在边上吞云吐雾,嘴巴也痒起来。   顾不上吃饭了,她也抽根烟,松一松昨晚被折腾到紧绷了的皮肉。   但手里的一根烟还没抽完,师傅忽然发来了消息。   安荞瞄了一眼,是师傅告诉她今天雨太大了,上午可以先不用去马场。等到下午雨停了,看看草地上积水怎么样再说。   其实不用师傅说,安荞看一眼外头的大雨,也知道多半是不用去赶马了。又幸运苏德也是同行,自己不用出门,他也照样得了清闲。   做这一行的,忙起来整个季度都没有个休息的日子。天一亮就要赶马,直到天黑了才能收工回家,劳动强度太大,身心的劳损都是有的。   老天爷赏假放,挺好。   安荞回了师傅的消息,一边抽着烟,一边打开了短视频软件,打算看看昨晚发的视频的效果。   不出她所料,不仅孙熙的那一条澄清视频获得了正面的舆论,就连一些营销号也在关注着这件事,纷纷报道起这次事件的反转。   江小雪那边已经下架了之前网暴孙熙的视频,但她尚未来得及关闭评论区的其他视频之中,则涌现出了不少对她随意诬陷素人的指责声。   安荞从前没有关注过她。   不知道这件事有没有让这位大网红掉了粉丝,但她可以肯定,这件事对于孙熙的负面影响已经降到了最低。   甚至孙熙的评论区,还有岔开话题夸他长得帅的。   让那小子看到了,一定得意坏了。   她满意地放下手机,心情好了,胃口也大了。在苏德慈祥的目光下,她又多喝了一碗“奶茶粥”。 第65章 出事了   这场大雨下得比天气预报说得还久。   一连好些日子都是一醒来就听见了雨声,村里的路已经被雨水、泥土和牛马粪便的混合物一层层盖住,不穿上长长的雨靴,脚都没法踩上去。   草滩上里盘旋的小河套也进化成了江水滚滚的汹涌河流,把周围一圈的草都滋养得长过了膝盖。   不怕雨的牲口们尽兴地吃了几天,膘也养了起来。   平常时间的客人不算太多,村里家家户户看着大雨,也没什么做生意的念头。但周末的生意可不能放弃了,无论是合作社还是孙建发家,每个马倌人手一套雨衣,冒着大雨做了两天生意。   没想到,到了新的一周,这雨还没有停下的意思。   周初的那几天,孙建发压根没把马从山上赶下来。他当时和安荞同时开工制作的马鞍,安荞那个粗制滥造的早就做完了,而他新做成的这个才将将完工。   趁着一天下午难得有点太阳,他拿着油在太阳底下给皮革上上下下刷了一遍。   完工之后,他叫上安荞和李伟,一起开车去了镇上。   马具店的杨老板正在店里,看见孙建发新搬来的马鞍,全方面欣赏了一番,随即搬出了架子放在了临街的展示窗边。   孙建发在窗边给自己的鞍子又拍了一圈照片,一个不经意的抬眼,看见一辆熟悉的车从街道上飞驰而过,朝着出镇的公路奔去,差点冲了即将切换的红灯。   杨老板也瞧见了,问道:“那是兽医的车吧?”   孙建发笑叹:“不知道谁家的牲口又遭罪了。”   两位老友一段时间没见上面,从兽医聊到牲口,又聊到马,似乎又谈不完的话题。   李伟这是第一次来到专业的马具店,趁着孙师傅和杨老板聊天,他在店里一圈圈转下来,手上的摄影机就没停过,整家店面每个角落都拍了个尽兴。   安荞看他总算停了机,才问道:“之前让你剪的视频,完成了吗?”   上次给了他一周的时间,一转眼七天已经过去。除了中途有几个李伟处理不好的转场她帮过一点忙之外,别的进度,她也没什么了解。   李伟用手机给她看剪辑出来的小样。   视频的一开始,与《驯鹰人》一样,是一段环境的交代。在漫漫草地上,游走着一些散养的马匹。头顶灿灿的阳光将黑马身上的皮毛照射出细碎的光泽,与远处河套上的光芒一同营造出浪漫自由的光影。   而渐渐传来的马蹄声和人的身影闯入了镜头。   孙建发牵着一匹马,出现在了画面之中。   马上坐着客人,马前走着他。一条绳子松松垮垮地成为了他和马的链接,他走得稳极了,每一脚落地,都像在草原上扎了一串根。   人和马都没有在画面里停留,从入画到出画,没有一句台词。直到画面中再也看不到任何的人影,只有散养的马匹和河流依然在太阳下闪着光,在屏幕的左侧才出现了标题的字幕——   养马人   短短的一段开口,画面之精致,构思之巧妙,已经完全够得上参赛的水平。   安荞鼓励地看了他一眼,在继续看下去。   其实影片整体的结构和他之前所描述的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他的蒙太奇用得很好,的确如所说的,将不同时间段所拍摄的素材剪辑出了同一天的感觉。但在这记录人物状态的基础上,他将新的一条线穿插进了单调叙事之中。   他不仅拍孙建发,还拍摄着孙建发的马,土豆。   对于普通观众来说,要辨别不同的马匹是困难的。但李伟巧妙地利用了孙建发每一次呼唤土豆时的人声,使用声音的蒙太奇制作了转场,让叙事的链接自然而有了逻辑。   当然,整部片子里也少不了安荞的身影。   从来都是拍摄者的安荞第一次在纪录片里看到自己。李伟镜头中的自己,与坝上独特的旷野自由的气质融为了一体。除了还没有被风沙完全沧桑化的脸,当她坐在马背上,任凭谁都会认为,她就是草原生养出的女儿。   片子不长。   在孙建发和杨老板随心所欲的畅谈之中,安荞已经看完了一遍。   看到最后的她,表情不似最初的轻松,反倒多了几分凝重。这种凝重让李伟的两只手紧张地握在了一起,小心地观察着她的每一个表情。   安荞把手机还给他,拍了拍他的肩。   李伟战战兢兢开口:“师姐?”   一口长气从安荞口中叹出,李伟更是紧张地结巴了:“师,师姐,怎么了?”   他仔细盯着安荞的嘴巴,最终听她说出了一句。   “小伟,你这才华,太让人嫉妒了!”   连羡慕都不说了,妥妥的嫉妒。   这哪是刚上大学的本科生的水平,除了拍摄时候的一点小毛病之外,李伟在选材和后期工作上的才华,完全可以弥补了任何的瑕疵,成片的水准直逼业内,再修饰一下,请个优秀点的配音老师,完全可以去参加国外的电影节。   只可惜,这有着无比傲人天赋的孩子,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厉害。   性格使然,他做事太容易瞻前顾后。   正如那个雪顿节的唐卡项目,她前两天也又跟他提了一次。大概是剪片子剪懵了,他还是不肯接受由他掌机的提议,执意要给安荞打下手。   可这样的机会,哪怕他不愿意争取,安荞作为一个独立纪录片领域的前辈,为了这个行业的传承,也一定要推着他去做成这件事。   她问李伟要了配音的材料,等三人一同回到了村里,安荞就联系了从前认识的配音老师,并接手了李伟的工程tຊ文件。   屋外的大雨没完没了地下着,安荞坐在电脑前,李伟坐在安荞身后,仔细地看着她一点点把自己的片子修饰得更加完美。   生硬的空镜衔接,添加了提前进入的音频而变得流畅。   不易发现的过曝,被安荞在直方图上敏锐地察觉。   她几乎是手把手地,将自己这么多年来的经验传授给他,正如当初带她从摄影领域一点点过渡到纪录片的王明,也如一圈圈耐下心在教学圈里教她起坐的孙建发。   这种技艺本就是靠一个人传授下一个人,才一代代传承下去的。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洁白的风景才能飘满整片天空。   王明不忍看她迷失在拔不了尖的摄影行业之中。   同样,她也不忍看见李伟因为性格中的一点瑕不掩瑜的柔软,而丧失了一次绝佳的机会。   视频还没有剪完,安荞中场休息,一边抽烟,一边和他聊起日后的职业规划。   “我跟你的本科生导师不太熟,在学业上可能没法帮你太多。但你也知道,我们这个行业,是要靠实践经验积累起来的。我跟王明老师现在算是分开了,以后用不了他的工作室的资源和人手,所以我如果要出外拍摄,可能会时不时需要跟人合作。”   李伟点点头,看她把烟灰弹到垃圾桶里。   “只要你有时间,寒暑假,或者是跟班主任请个假,就来帮我吧。你的风格是我所需要的,我相信我们一起拍片子,你是能学到东西的,对我也能有很大的帮助。”   安荞和王明从前的事,李伟或多或少都在学院里有所听说。   她现在的这番话,也算是掏心掏肺。把她做不到的,和能尽力帮助他的,都摆在了他的面前。   从前,安荞和他提起唐卡纪录片的事时他没有一口答应下来,主要也就是顾虑自己的能力。   师姐的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说不动容,实在是假的。   只是,他还是惶恐。   从对能力的惶恐,变为了一种受宠若惊的感动,半晌没说出话来。   安荞还是拍了拍他的肩。   “别担心。你的水平没问题的。”她的笑容,成为了很好的鼓励,“再说了,实在不行,我们就当去西藏玩一圈。放心,你师姐这点财力还是有的。”   玩笑话把气氛又缓和到了温暖的点,李伟的心也因彼此之间的笑容稳定了下来。   他点点头:“好。”   这一部还算不错的片子,成为了李伟的定心针。   安荞抽完了烟,继续手把手地教他修改片子的细节。他一点点学着,一点点记在心里。正学得入了神,忽然被外头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   孙熙焦躁的声音在外面喊道:“小伟哥,小安姐,出事了!”   安荞扭头:“怎么了?江小雪又发视频了?”   自从孙熙发过澄清视频之后,江小雪这一周以来在社交平台上都没有任何动静,倒是孙熙连日涨了不少的关注量,还有了粉丝自发组织的交流群。   安荞也想过,那个网红这几天的安静,是不是在酝酿什么反击。可他们的澄清视频实在太有力,纵使那个网红说出花了,也很难再翻这个身。   孙熙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只催着两人赶紧出来。   安荞把文件一保存,电脑一关。出门跟孙熙见上了面,才听他说道:   “苏德那个小扇马趴蛋了!” 第66章 设备比命贵   在安荞等人尚未从镇上回来的时候,苏德的那匹扇马就已经不行了。   那匹小马长期受到马群的排挤,这一次更是在吃草的时候被几个大马合伙赶出了地盘。   这几天一直下雨,山上的石头和泥地湿滑。   小马跑下山的时候失了蹄,摔倒撞上了栏杆。腿卡在栏杆里没能挣脱出来,一两个小时没有人发现,渐渐就没了力气。   还是村里上山赶羊的牧羊人瞧见了小马的可怜样子,从村里找来了人。   苏德和孙成把马从栏杆里解救了出来,一瘸一拐地带下了山。小马原本腿上的伤还没好全,这么一来更是雪上加霜。下山之后没多久就趴了蛋,倒在地上半死不活了。   穿着雨衣的孙熙麻利地把身上的雨披解下来,披在安荞身上,带着她往外走,嘴里接着介绍情况:“镇上的兽医已经输了十来罐液了,还没救起来。这马趴了太久了,腿已经麻完了,要是再站不起来,就算死不了,这辈子也再也站不了了。孙成哥来借挖机把马吊起来,我爸已经去开挖机了。我想着,小伟哥不是要拍点东西吗,就赶紧来叫你们了。”   李伟的眼睛闪亮亮的。   濒死的马,大雨,挖掘机。多么有氛围感的一段故事,可惜没拍上开端,但拍个尾巴总比没有的强。   安荞用不上雨披这种东西,顺手又挂在了李伟的肩膀上。   雨凉飕飕地从她短袖领子里进来,她每一个步子都踏在水坑里,溅起的水花脏了裤脚,可此时也顾虑不上这么多。   安荞开着车,带着两个少年去李伟的院子里取来了设备。她一边开着车,一边教着实践经验不足的李伟给录音设备和摄像机穿雨衣。   孙熙就开玩笑道:“这些东西这么金贵?”   安荞调侃:“我刚入门的时候,总觉得设备比我的命都贵。”   雨天的草地太湿软,挖掘机不太好行驶。而水泥地对于刚受伤的马来说又太硬,不利于腿脚的站立。村里的众人考察了一番,最终选了孙建发家的马圈作为抢救室。   安荞三人赶到的时候,男人们已经把马圈的围栏拆除了一个口子。拖车载着病马开了进去,而挖机也停在了一边。   “正好来得及,快,你先下去拍。”   安荞把李伟设备上的雨罩又调整了一下,催着他赶紧下去,自己也紧随其后下了车。   她还是一眼就看到了苏德。   他的马静静地躺在他的脚边,原本该强健有力的呼吸都变得微弱,肚子几乎看不出什么起伏,眼睛直直又无力地睁开着。它腿上豁开的口子往外冒着橙红色的脓血,又被雨水冲开,凌乱了原本光洁的皮毛。   而他站在小马的身边。   身上的迷彩外套早已湿透,头顶的鸭舌帽聊胜于无地向下淌着水。高举的手里握着药水瓶子,另一端的针头插进马儿的身体里,悬挂着的是它摇摇欲坠的生命。   那双从来都凌厉的眼睛里,藏着安荞一眼就能看出的疲惫和担忧。   她知道,这个夏天,他已经失去了两匹马,不能再失去它了。   马边已经站了三个人,而孙建发坐在挖机的驾驶舱里,小心翼翼地放下铲斗。苏德看了安荞一眼,她默契地上前,接过他手里的吊瓶。   而男人们合力抬起马的一侧,将两个拖车绳一前一后从马的身下穿过,打上结,挂在铲斗的齿牙上。   铲斗和吊臂缓缓升起,吊着马儿也渐渐腾空。   四条马腿像是断了一般,摇晃着挂在它的身体下。   安荞举着吊瓶稳稳站在一旁,而众人则尽力地将马儿麻木了的腿掰直,让它受着力自己站在地上。   三个男人一人抬着一条腿,眼看着腿就要受上力,孙成给孙建发打了个手势,让他可以将铲斗放下来一些。   可小马已经趴下了太久,再次站立所带来的疼痛,让它挣扎着颤抖起来。   它的整个身体都在不自觉地扭动,想要挣脱身上的束缚重新倒在地上。若非安荞反应迅速,插进它皮肤里的针头都差点几度脱落。   三个男人终究只能控制住它的三条腿,抓不住全部,就不能完全地控制住它。   无奈之下,只能让孙建发再把铲斗抬起来。   两根粗硬的拖车绳将整匹马再次悬在空中,四条蹄子又一次摇摇摆摆地挂着,没有一点力气。   漫天的大雨一粒粒砸穿了它本该厚实的毛发,凉了它的皮肉。   挖机的悬吊,只能让它不再趴着。   要让它康复,必须让它靠自己的力量站立起来。这是它要克服的问题,也是众人为了降低损失,要尽的最大努力。   抢救的时间宝贵且短暂。马是靠腿活着的动物,马腿哪怕只是骨折过,下场便是被淘汰。要么放生,要么沦落到肉场。更何况像这匹小马,倘若再站不起来,就永远不可能再站起来了的情况。   对于马来说,这是最凶险的急救。   早一秒钟让它站立,对它的康复都是莫大的帮助。   他们已经成功了九成九,最后这一分力气,就差在缺了个人上。   兽医年纪大了,做不了这种力气活。掰马腿这种事,还得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来。   例如苏德、孙成和孙熙,还有……苏德看了一圈,目光停在了扛着摄影机拍摄的李伟身上。   闯入镜头的眼睛让李伟愣了愣神。   作为拍摄者,他当然知道他们现在缺了个人。孙成已经去打电话叫人过来了,只是这大雨天,来得人再快,也得几分钟后才能赶到。   倘若他现在就放下摄影机,上手tຊ去帮忙呢?   他拿不定主意,求助的目光向安荞看去。手里的握柄都快要放下之际,便看见安荞皱着眉头摇了摇头。   这傻小子,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种关键的时刻!   一场如此盛大的大雨,一片广袤辽阔的草原,一群为了挽救一个生命而在奋斗的牧民,一匹在死亡的悬崖上挣扎的马儿。   还有比这更完美的拍摄对象吗?   天时地利人和,什么要素都齐全了。这种拍摄的机会,多少拍摄者求之不得,寻访多年也遇不到一次,他竟然想放下摄影机!   安荞一贯推崇“直接电影”的创作模式。   直接电影,要求者创作者做墙上的一只苍蝇,尽量不介入事件。   是坚守在摄影机背后,还是在危机时刻出手相助,这是每个纪录片创作着都要面对的伦理问题。古今中外,有的是人陷入这样的困境。   而她从来都觉得,创作者与拍摄对象的所有情感交集,在摄影机开机的一瞬间,就要全部斩断。创作者所做的事,只能停留在拍摄和纪录。   无论李伟将来进入哪一个流派,至少此时此刻,他在迷茫,她就要给他做出指引。   她的眼神太锐利,太笃定,给出的态度太明确。   李伟一瞬间也回过了神,赶紧趁着人物和场景的短暂固定,抓紧时间找着机位和角度。   他举着机器,在马的各个方向都拍摄着。左边肩膀不自觉地又耸了起来,安荞不动声色地用手指点了点他的胳膊提醒了他,他又很快调整过来。   他就这样脱离出了这场事件。   身上和设备上的雨披,也让他脱离了这场大雨。   安荞嘴角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只是,她一贯敏锐的洞察力被李伟的进步和从天而降的大雨模糊,没察觉到身旁还有一双眼睛,正在看着自己。   又是一颗雨珠子从帽檐上滑落。   苏德看着举着吊瓶的安荞,在这个夏天,他第一次感受到雨点砸在身上的冷意。   她还是发着光,哪怕是在雨幕里,指导着李伟拍摄的她,身上的光芒并未有丝毫黯淡。可他莫名就觉得,相比她在马背上散发的光芒,此时此刻她的这层光,于他而言,显得遥远又飘渺。   或许是雨太大了,糊开了很多原本清晰的东西。   摩托引擎声由远及近,带来了孙成摇来的二哥孙军。他出来得也急,压根没顾得上穿雨衣,下车的时候连摩托都没停稳,人跑到了马圈里,摩托摔进了泥坑之中。   这一下人手终于足够,李伟退开几步对上焦,专注地拍摄起眼前的画面。   驾驶舱里的孙建发再一次一点点放下铲斗,齿牙上悬挂着的拖车绳吊着马儿缓缓落在了地上。   弯折的腿被四个人在同一时间掰直,关节直挺挺的,不容它再挣脱地在地上受了力。   终于,这一次,腿直了,马站住了。   即使还有部分力量来自于上方的吊斗,可只要马腿成功地吃上劲,就不怕它的腿会彻底废了。   安荞手上拿着的挂瓶也渐渐空了,兽医插上了新的一瓶药水,拔出插进马肛门里的体温计,看了看它的体温,又推了推它的屁股。   尽管呼吸依然微薄,但这在死亡边缘的马儿的确争气,没有在推搡之中再次倒下,而是坚强地靠自己的腿站住了。   苏德、孙成和孙军三个同时叹出一口长气,放下了心。   李伟的摄影机从安荞手里的挂瓶拍到兽医手里的体温计,看到兽医要开口说话,收音话筒就差怼在兽医脸上了。   之前灌药的时候兽医就认识了李伟,这次又见到他,已经习以为常。   他没有抬眼,只看着体温计,对众人说道:“这家伙能不能活,就看今晚了。” 第67章 冷热晴雨   苏德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安荞的身后,一抬手,拿过了她手上的药瓶子。   安荞高举了多时的胳膊终于能松懈一会儿。   抬了太久,她的手又湿又冷,筋骨也如马腿一般发了麻,甩了好一会儿才渐渐有了回温。她的目光却还没从药瓶里快速流淌的药水拔身,两眼观察着液面下降的速度。   马和人一样,生病了要挂瓶。   但和病人不一样的是,人挂瓶时总是不紧不慢的,药水一滴滴地流,一整瓶药总要几个小时才能挂完。而马挂瓶则快得多,阀门像是水龙头一般,将药水哗啦啦地灌下去。   一瓶结束,下一瓶很快又接上。仅仅是这么一会儿的功夫,马圈的地上已经扔满了空的药瓶。   雨天总是多事故。   这边的事才刚刚告一段落,兽医又接到了电话,要去抢救一匹被车撞了的马。   那边的马也要保住腿,兽医没法在这里多停留,又拿出了几瓶药水,交代了顺序便离开了。   孙成和孙军都算是来帮忙的,看着小马状态稳定下来,差不多也该走了。   走前,兄弟俩对苏德说道:“要有什么事,只管给我俩打电话啊。都是哥们别不好意思。”   谁都知道苏德的性子,知道他常常有事不好意思开口,才特意这么叮嘱两句。   苏德道过谢,目送他们离开。   马圈里便剩下了孙建发家的四个人和苏德五个,一匹小马被众人围在中间,成为了讨论的焦点。   孙熙说道:“好端端地,怎么会突然摔下来。肯定是大黑干的。那家伙一直都霸道。”   在大黑去苏德那里之前,小马虽然也受欺负,但一直都好好的,从来也没有出过什么大事。   大黑一过去,这才几天功夫,马就成这样了。   在孙建发家的时候,大黑就惹出过不少事。光是安荞就因为它而骨折过一次,后来安荞坠马,也就是从它的马背上摔了下来。   那匹马以前是孙建发的,现在是苏德的。   安荞当然不会说一匹马的坏话,她只摸着小马的脖子,觉得它可怜。站在泥地里的四条腿虽然直了,却也一个劲地打着哆嗦。   苏德举着药水瓶,地上还有几罐满的,需要有个人给他换瓶子。   她便对孙建发说道:“师傅,雨太大了,你们先回去吧。我在这里帮苏德就行,有事会给你们打电话的。”   “姐姐,我个子高,还是我在这儿好了。”孙熙毛遂自荐。   就算这种时候,他还是不想安荞和苏德单独相处。   孙建发对于儿子这种微乎其微的眼力见已经见怪不怪,都不用安荞开口,他自己拉着儿子就上了安荞停在一边的车。李伟也跟着他们离开,走之前,安荞叫住他:“今天拍的这一段,你回去看看有没有能用的。要是能用,正好能补充进原片十三分钟的那个剪辑点上。”   这一点,李伟和安荞想到了一块儿去。   他的片子,虽然一开始只是安荞布置给他的一项考核任务,如果考核通过了,他就能成为安荞的学生。   但拍着拍着,这件事早就不是最开始所说的那样带有功利性。   在他的片子远远没拍完的时候,安荞就透露了收他为学生的意思,而他在坝上这段时间的生活,也让他的片子呈现出了一种自己都不曾预想到的质量。   在安荞的帮助下,这部片子就快要完成了。现在要做的,无非是再修修补补,让它尽善尽美。   他麻利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跟着孙家父子一起上了车。   越野车在泥潭之中如履平地,一溜烟消失在了村中小路上。   苏德手中的一瓶药正好也又灌完了,安荞回过神来,从地上拿起药瓶子给他换上。   他双眼锁着她的一举一动,两人已经落了单,却没有什么说话的意思。动作虽然默契,然而沉默酝酿在大雨之中,气氛跟雨雾一同压下来,铺天盖地。   药水在瓶子里徘徊逗留,慢悠悠下不去。   安荞拿打火机给瓶顶烧开了一个口,大气内外联通之后,液面才顺利地快速下降着,把生命的希望灌注进身旁那匹可怜的小马之中。   火机都掏出来了,就没有放回去的道理。   雨太大,她掏出来的烟点上就灭了,几番尝试之后,只能把烟藏在帽檐下淋不着雨的地方,不从嘴里拿出来。   她自己抽上了,又拿出一根塞进苏德的嘴里,抬手给他点上。   两个人都抽着烟,不合时宜的沉默也就有了个故意为之的借口。   安荞当然知道,他心里不舒服的原因是什么。   他把她当作自己人,也把她的学生当作自己人。但在最关键的时刻,她制止了李伟的出手相助。   只是帮这么简单的一个忙而已,她都不肯。   而此时此刻,旁的人都已经离开了,安荞还是没有跟他解释的意思。   对他来说,马和草原就是他生活最重的重点。可对她来说,拍好纪录片,才是她和她的学生最该做的事。   这种取舍上的区别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解释清楚的。   她信任苏德对她的信任,所以,索性什么都没有说。她用此时在雨下的陪伴告诉他,他和他的马在她心里,当然有着一席之地tຊ。   几瓶药下去,小马全身的血似乎都要换了一遭。   安荞嘴里叼着一根烟,时不时用手摸一摸它的脖子以示安抚。马儿没有什么力气,耷拉着脑袋,一感受到安荞的靠近,就想依靠在她的身上。   等到最后一罐药输进了它的血管里,苏德麻利地拔出它皮里的针头。透明的药液和血液溅出来了些许,又很快止住,跟雨水混在了一起。   他将针头随意地丢在了泥地里,自己则爬上了拖拉机的驾驶舱。   安荞顺手就将那根针头捡了起来,扎进了一旁的空药瓶子里,以免将来路过的马儿不幸遭了殃。   挖机的发动机重新启动,巨大的噪音遮盖了雨声。   他将铲斗小心翼翼地放下了一点角度,绳子放得更下,马腿自然更能站在地上吃上力气。安荞仔细观察着马的状态,看马腿的角度,这一次,绳子应该已经没有了拉力,小马的站立全靠了它自己的腿。   刚刚好的角度,不仅让它的恢复更进了一步,也给它提供了一重保障。   倘若它过会儿还还是倒下了,仍然挂在它身上的那两条绳子完全可以继续给它提供力量。   再怎么样,都比摔在地上趴蛋了来得好。   发动机熄灭,苏德从驾驶舱里跳下。   刚才在上面,玻璃窗被雨一层层糊住,他看不清底下的具体情况。现在下来了,看见了马和绳子达到的平衡,才终于放了心。   安荞蹲在马边的地上,观察着它那条伤腿上的脓血。   刚想伸出手摸一摸,手腕就被苏德抓了过去。他一把将她从地上提了起来,往后带了几步。   他动作的力气有几分不由分说的霸道。   安荞摸不着头脑,正要转头问问他怎么了,就听见身前传来一阵急促的水声。   可怜的小马短时间内输了太多液,这一下,总算撒出来了一些。水流打在泥水地上,幸而安荞被及时地拉了开,不然就以她蹲着的位置,全身都该被溅上了。   苏德到底是老手,一眼就能看出来马的状态。它哪个关节动一动,他都知道它要做什么。   “谢谢。”   安荞终于久违地开口。   苏德看她一眼,还是没说话,但目光已经软了下来。   其实下挖机的时候,他远远看见她淋着雨蹲在自己的小马的身边,他便已经放下了刚才那点情绪。   现在再次触碰到了她的肌肤,那些温存的回忆更是提醒着他,身边这个人是要跟自己过一辈子的人。其他的一切都是小事,只要人好好的,日子就是好好的。   何必在细枝末节上为难彼此。   他的手往下,牵住了她小了一圈的手,与她的十指扣在一起。   “走吧,先回去。晚上再来看它。”   安荞点点头,拇指蹭蹭他的虎口。湿漉漉的手相握,触感和平常很不一样。比起那让人心襟摇曳的酥痒感,这样的相握,水彻底磨合了两只手之间的缝隙,让皮肤之间多了层奇异的黏合。   仿佛这两只手天生就长在了一起,什么也无法将它们分开。   两人绕出了马圈,来到了外头的水泥路面上。   她的车,刚才孙建发他们已经开了回去。为防不时之需,板车和挖机就停在了这里,两个人反正都已经湿透了,也不差多淋这样一段。   雨中的草原村庄静谧无声。   路边的农家乐里,偶有游客推开窗,享受一番无污染的空气,再透过雨帘瞧瞧漫山遍野自由自在的牛羊。   蜿蜒盘桓的河套在村庄内外几进几出,潺潺流水声丝缕不绝。   安荞抬头,让雨珠子落在自己的脸上几粒,感受手边的温暖和脸上的寒冷交织的感觉。   坝上的宁静,从她来到这里的那一天就有过深刻的体会。   她享受着这片草原给她带来的一切,冷热晴雨,所有的一切都像画笔上精心调制的颜料,为她人生的一个段落铺上了浓厚的色彩。   忽然有了风,她湿透的衣服钻进了冷意。   苏德握住了她的肩膀,将她揽进自己的怀里。她含笑着抬眼,再一次与他那双好看的眼睛对视。 第68章 流星   吃过晚饭之后,风雨便渐渐都停了。   安荞刚打完一通视频电话,和唐卡纪录片那边核对了一下信息和需求,跟李伟同步了之后,发现外头的雨声没了。   她从后门伸了伸手,没摸到天上的雨珠子,抬头一看,几天没会面的星空又一次出现在了穹顶。于是拿了手电筒,换上了雨靴,打算去马圈里看看那匹可怜的小扇马。   兽医说过,它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今晚。   为了救它,大家已经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甚至开来了挖掘机,只为了能让它好好地站着。   但万物有灵,它常年被欺负,求生的意志不一定强烈。如果有人陪在它身边,或许活下去的概率也能大一些。   连续的几场大雨把天幕都下干净了,今天的星空格外清晰璀璨。   安荞一抬头就瞧见了北斗七星,勺子状的七颗星星排在星空之中,勺柄遥遥指向远处的北极星。别的星系散乱地分布在整片天空之中,安荞只有欣赏,再分辨不出它们的名字距离来。   手电筒拿在手里,到底也没有打开。   倒是在院子里睡觉的白手套听见了安荞出门的动静,甩着尾巴跟在她身后,跟她一同走在村里的小路上。   安荞摸了摸口袋,还真找到早上剩下的半个花卷,一路逗着它,时不时扔一块下来。   白手套哒哒地走在泥泞小路上,没几步功夫,雪白的爪子也变黑了,只有可爱的小牙齿白花花的,向安荞呲开。   即将走到村子的出口,到了马场的领域,周边再没有了一点光亮。   没有光源,头顶的星星愈加分明。   一道亮色的光如河流般铺在天际,安荞眨了眨眼,确定那不是自己的幻觉,便怔住了脚步。   又一次,她在坝上看见了银河。   都说守得云开见月明,这么多日子来的连绵阴雨,在今夜总算有了终结。云散了,可明亮在天际的并不是缺了大半的月亮,而是处处闪烁着的繁星。   她知道,倘若月亮太亮了,今晚反而是见不到银河的。   在前半夜就能出现的银河往往停留时间短暂,错过了今夜,下一回这么优异的观星条件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坝上的银河,说不定,也不会再有机会看到了。   她立刻折返了回去,一路小跑,回到自己屋里拿了设备和三脚架,重新开上了车。   车里白天就坐过几个湿漉漉的人,鞋子上的污泥早就把这辆车上下都弄得脏兮兮了,也不怕再坐一条湿漉漉的狗。   安荞开了副座的车门,白手套无师自通,自己就跳了上去,乖乖地端坐着。   这是这只年轻小狗的第一次坐车。   安荞把全景天窗开了,让它也享受享受星空的浪漫。   车即将开到村口,她斜乜一眼,瞧见李伟的院子里也有点动静。车灯照过去,就瞧见扛着个三脚架挂了个相机的李伟也哼哧哼哧往外走。   果然,要论对美景的敏感和默契,他们之间是最投机的。   “师姐!”瞧见安荞,他兴奋得很,“你也拍星星?”   安荞看他设备齐全,笑起来:“打算去哪儿拍啊?”   “坝头。”   “坝头七八公里路呢,你就走过去啊?”   李伟颇有点不好意思:“本来是想走过去的。太晚了,我也不好打扰你和孙熙,想着就当路上欣赏欣赏风景了。”   “傻孩子。”安荞开了车门的锁,“上车,我载你去。一会儿可不能跟我抢机位啊。”   李伟也笑了出来,下意识地拉开副座的车门,一开门就看见了白手套。   小狗朝他摇摇尾巴,他也不嫌挤,抱着狗一起坐了下来。   驶出村子前,安荞特地在马圈外边看了看。   那匹小马不仅好好地站着,似乎腿还在走动。只是被身上的绳子固定着,不能走得太远。   她确定了那匹小马还能站立,才开出了村子。   坝头和镇子距离双峰村都有七八公里路,分别在公路的两个方向。安荞更熟悉去镇上的路,坝头那边她也只去过三四次,又是下过雨的夜路,她没开快车,二十来分钟才慢慢开上了上山的路。   小路盘旋着上山,好一阵子,终于到了一处山顶。   山顶没有经过开发,却因为风景独特,白天时候能瞧见整片坝上草原连绵起伏的山林风光,而常有人光顾,故而这一片的地早就被车轮子和人脚印踩结实了。平坦的空地停几辆车都绰绰有余,只有安荞和李伟在场,更是空旷得不得了,任造。   安荞本来就是做风光摄影出身,基本功当然没得说,很快就找好了机位架起了架子,调整了参数,开始了延时摄影。   而李伟用的都是从王明那边继承来的东西,镜头和机型不算太熟悉,也就用过几次。   安荞帮他一一调整好,两台机子分别架在不同位置,却对着同一片天空。   完事之后,她从后备tຊ箱里找出了两张露营椅。   李伟出门的时候就查过,今晚的银河时间就一个多小时。去掉来路上的耗时,能够拍摄到银河的时间已经不长了。   安荞就打算花这点时间,抽抽烟,聊聊天,摸摸狗,看看星星。   李伟也是个安静的孩子,发现美的能力不逊色于他的师姐。   她在一旁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着烟,他便静静地靠坐在舒坦的椅子上。自然抬头的角度,正好对上那片华丽的银河。   璀璨的繁星静静地布在银河两侧,永恒闪烁。   就这么坐着,不知过了多久,一颗亮盈盈的星星忽然从天边划过,坠入远处更深的天渊。   两人默契地对视了一眼,彼此都笑了。   流星,这是意外收获。   安荞问他:“你知道,看见流星,我会想起哪一副摄影作品吗?”   李伟摇摇头。   摄影史上,拍摄流星的名作实在太多。   “给你个小提示。那是我很崇拜的一位摄影师拍摄的,我之前跟你提起过她。”   安荞崇拜的摄影师……   李伟迅速在脑海里搜索,很快跳出了一个名字:“余阳?是余阳师姐17年上海个人展里,展出的那副在北欧拍摄的《坠落》吗?”   时间,地点,人物,李伟猜得百分百准确。   就连安荞都记不清那次展览的时间,她没想到自己的小师弟居然会对老老师姐余阳这么熟悉。   她点点头:“厉害呀。”   李伟笑得腼腆:“那张照片不是拿了个国际大奖么。咱们学校艺术楼的楼道里,还挂着一幅拷贝版。每次我上下楼梯都能看见,次数多了,也就记住了。”   原来如此。   不过,他这话倒是让安荞赧然。   她自认是余阳师姐的崇拜者,却从来没注意到楼道里还悬挂着师姐的获奖作品。大概是从刚上大学开始,她就一直跟着王明在外边跑,压根没有多少安心在学校里上课的日子。   她不禁好奇起来:“那除了余阳师姐的作品,楼道里还挂着什么?”   说起这个,李伟如数家珍。   “低层的楼道间都是音乐、美术、书法和舞蹈系的,我没怎么关注过。四层往上就都是咱们影视系的。余阳师姐有四幅作品挂在那里,有一副是她在安昌古镇拍摄的古镇系列里的《阿黄》,一幅是挪威拍摄的《坠落》,还有她退出D&K之前在西非拍摄的人文照片。   顶层挂着的都是海报,有江思师姐编剧的《梦里有时》、您和王明老师合作的《鄂温克秘密》,还有王明老师其他的两部作品。”   安荞倒是没想到,在并不以纪录片为盛的影视系,她还能在楼道间占据一席之地。不过这么听下来,对学院来说,似乎就连王明这样声名远扬的人,也不及那位传说中的余阳。   安荞惋惜地叹口气。   当年余阳在《歌声》一炮而红的时候,安荞还以为她会放弃自己的摄影事业专心投入于歌坛。没想到她那么坚决地在歌手生涯的最高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娱乐圈的名利场和那时费心栽培她的导师,只身到了国外发展自己的事业。   出国多年,余阳在摄影届混得风生水起,却又莫名陷入了盛极必衰的命运轮回。她在西非拍摄作品时,因为一场暴乱而遭遇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废了一条腿,最终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于安荞来说,余阳是她当年崇拜的偶像。   可以说,没有余阳,就没有当年安荞的入行,也就没有了后来发生的种种故事。   李伟也叹气:“余阳师姐太可惜了。天妒英才。”   “嗯。她如果能在摄影领域再发十年的光,咱们中国摄影界,也不至于到了现在青黄不接的境地。”安荞抽着烟,看向李伟,“不过摄影摄像本就是相通的两个领域。你也要加油,争取早日赶上这些前辈的成就。”   “害,哈哈。”   李伟挠挠脑袋。   又是一颗流星划过,安荞又想起余阳的那副《坠落》。   她曾经看过一则余阳在摄影展上的访谈记录。记者曾问她,为什么要给那么美的照片取一个“坠落”这么伤感的名字。余阳说,因为对她而言,她生命里曾经出现过的所有美好的东西都像她拍摄的流星一样。天地不仁,流星必然会坠落,而那些美好也会一个个迅速地离她而去,她的夜晚注定黑暗又漫长。   安荞崇拜余阳,看过她的很多资料,却从来没弄明白过,为什么这样一个美好的女孩,会有如此悲观的心智。   她钦佩余阳在生涯极盛的时代果决地离开了自己的导师和歌手事业。   但她相信,她要的才不是划过天边便消失不见的流星。   流星固然美好。可她要的,是这漫天的星海。   一颗星星黯淡了光泽,也无法影响这片星空依然的永恒的璀璨。只要她还有抬头的力量,无论她走到哪里,星空永远陪伴在她左右。 第69章 他今后还会有别的小马   拍完银河的延时摄影,李伟和安荞没一个过了瘾的,又抱着机器一通猛拍,把这难得的好观星条件利用得淋漓尽致,才开车下了山。   雨下了透的山路又湿又滑,好在安荞这车的性能实在没话说,搭配上她老司机的车技,稳稳当当回到了村里。   还没进村的时候,两人便瞧见了马圈的方向有着明显的光亮。   大概是挖掘机的前灯打开了,亮度直逼大卡车的照射,将那一片都照得明晃晃的。   安荞当下就反应过来。   那匹扇马出事了。   在她开车离开,到拍摄完银河的这段时间里,它又出事了。   她猛踩油门飙到了马圈边上,果然,除了坐在挖掘机里的苏德之外,马圈里还站着兽医和兽医的徒弟。师徒俩正将手里的针头和药水收进车里,而驾驶舱里的苏德将铲斗缓缓降下,直到那匹小扇马完全地躺到了地上。   白天见它的时候,它也是躺在地上半死不活,可那时候的呼吸虽然微弱,好歹肚子还会有起伏。   可此时的它,已经丧失了所有的生机。   着地的一瞬间,绑在它肚子上的拖车绳松了。红晃晃的勒痕是它在挣扎时被擦破的皮肉,被挖掘机冷极了的灯光照得格外明显。   安荞眼神瞥了眼李伟,他便会意地带着相机,跟她一起下了车。   兽医比苏德先看见了赶来的安荞,叹口气:“没用了,已经没气了。”   他还以为,安荞是苏德叫来帮忙的。   可安荞看着地上那匹马,总不能相信它就这么死了。明明几个小时前,她开车路过的时候,它还好好地站着。两条绳子也绑在了合适的位置,根本不可能勒出这样惊心动魄的痕迹,也不会让它在死前痛苦成这样。   兽医瞧得出她的不可置信,又长长叹气。看了眼李伟手上的相机,摆了摆手:“这就别拍了,不吉利。以后拍点治好了的。”   李伟看向安荞,得到了她肯定的点头,他才把镜头盖起来,不再动手。   兽医的徒弟还在收拾着刚才抢救时所用到的医疗器械和药水。   安荞站到了马边,小徒弟没见过她,自然而然地以为安荞是马主的家里人,不禁跟安荞叹道:“其实本来能救的。我看了它的伤,估计就是晚上吊着吊着有了力气,觉得饿了,想到处走一走找找吃的,又没个章法地绕起了圈子,就把肚子上的绳子缠紧了。缠紧了难受,就在这里挣扎。一来二去,刚养起来的力气一下子花光了,一口气没上来……”   安荞心里说不上来得压抑。   “就算是缠住了,难道这么短的时间,也会?”   小徒弟眼神低落:“要不说可惜嘛。但凡早发现个十几二十分钟,说不定就救回来了。你们已经发现得很及时了,我跟师傅到的时候还喘着气。就差几分钟的事。就是这最后一口气。”   十几二十分钟。   也就是说,倘若,刚才她载着小伟去拍星星的时候,倘若留在了马圈,制止了小马胡乱地走动…或是她拍完了银河就赶紧回来,比苏德更早一步赶到这里……   她曾经有不止一次机会,能救下他的马。   但机会就像捧起来的水,掌心微微颤动,它便从指缝之中划走。   他的马还是死了。   兽医和徒弟开着车走了。   安荞没再让李伟拍摄,小伙子也有眼力见,没留在这里,从安荞车上拿了三脚架,就带着白手套离开了。   安荞站在了小马身边,与侧坐在挖机驾驶舱,只悬出两条腿,弓着背抽烟的苏德对视。   他坐得那么高,可他的神态却低进了地里,混乱泥泞。   烟雾在夜色之中倾泻而出,又很快消散一空。   夏天快过去了。   他失去了哈日的孩子,失去了哈日,现在又失去了它。   这片草原,可以说每天都有人失去自己的马。对生意人来说,马是招牌,是商品。但对牧人来说,马是家人,是战友。   仅仅在多兰出事的几天后,他又一次没tຊ有保护好他的家人。   安荞仰望着抽着闷烟的他,久久没有说话。   她蹲下身,盖上了小扇马的眼睛。小家伙可怜,年纪轻轻,不是什么优良的品种马,上一任马主连留下孩子的机会都不曾给它,为了更好卖个价钱,匆匆阉割了就卖到了坝上。   孙力买了它,却也只是放在山上让它自己吃草。   那个春天,它大概以为自己得到了自由。   而后夏天来了,坝上迎来了旅游旺季。它被带上了笼头,开始了日复一日的工作。白天工作没个停歇,到了夜里,在山上吃草的时候,还会被个头更大的家伙欺负。   到了另一个世界,它或许还会跟新认识的朋友哭诉,说有个浑身黑乎乎的大家伙,总是顶着它不让它吃草。   “睡吧,乖乖。这一次能睡个好觉了。”   马本就是警惕心很强的动物,像这样总是被欺负的马,当然更是时刻保持着戒备。   或许它这一生,也只有在春暖花开的那段日子里,才享受过躺在草地上的好觉。   它闭着眼,真像是睡着了。   越看着它,安荞心中便越像是压了座山,沉闷得喘不过气来。   她明明可以救它一条性命的,可是她错过了,苏德也错过了。她知道,苏德夜里肯定是放心不下马,所以跟她一样出来看了看它。可他只是来迟了十几二十分钟,就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而她却是在看到了它在走动后,宽着心去拍了星空。   谁都以为它会好的,可是它没有。   就是这种明明可以,最让人心里憋闷。   然而憋闷又能怎样,马还是死了。   安荞捏着手心,警醒着自己不要沉浸在这种情绪里头。   这不是她的马,也不是她的错。   想了良久,她挖出了那句,最开始来到坝上,她看见他埋葬马驹子时告诉过自己的话,再一次说给自己听。   他今后还会有别的小马。   苏德抽完了身上所有的烟,才从挖机上下来。   他一把抱住了陪伴在小马身边的女人,力度之大,快要把安荞融进自己的身体之中。   安荞伸手,轻轻回抱住他,小声安慰道:“没关系。我们尽力了。对它来说,这也是种解脱吧。”   苏德无声地摇了摇头,俯身将脑袋埋进她的颈窝。   身上浓厚的烟味同时裹住了两人,一圈圈失意将他们包围起来。   “我们把它埋了吧。我再给它堆个敖包,就在哈日和小马驹子边上。”   苏德搂着她更紧。   沉闷的声音响在她的耳畔。   “这不是我的马。”   安荞眼睛一眯。   她当然知道,如果要讲归属,这匹马其实属于孙力。苏德只是孙力聘请的马倌,替他照看着这些马,也做一做生意。   可就算是孙力的马,如今它死了,难道苏德还不能埋了它吗。   一些平时坝上人之间的说笑话,潜入了安荞的思绪。   她想起有一回带着客人去了抬头沟的茶棚,闲坐着休息的时候,隔壁桌有人在调侃着一个马主买来的新马。   “这马中看不中用,我给你两倍的肉价,你卖给我得了。”   这玩笑话被众人嘻嘻哈哈地讲过去,可“肉价”一词,在安荞脑海里生了根。   马,分两个价格。   健康能用的马,是按品相卖的,每匹马品相不同,价格也不同。便宜的品种如蒙古蛋子,一匹马的价格可能还没有一具马鞍来得贵。而贵重的品种有如汗血,一匹马就是一套房子。   而那些养殖场出来的肉马,或是不健康不能用了的马,则没有这么些复杂的区分。统一一个价,按照重量算肉价,装上车就收走了。   安荞早就过了天真的年纪。   不说什么死后化作蝴蝶,在现实面前,一匹有马主的马,想要在死后留个全尸,或许都是童话故事。   一匹马死了,对于马主来说,是把这具尸体埋进土里划算,还是趁着尚且新鲜,以肉价出售回个血划算,这笔买卖几乎都不用动脑子去权衡。   安荞只觉,心里压着的那座山又沉了些。   怀抱结结实实,在万籁俱寂的夜里,她闭着眼听着苏德的心跳。   一声声砰砰,是小马再也不会出现的生命的象征。甚至于,在不久的将来,它的身体和心脏也会被分开,卖到不同的地方去。   如果被卖,就是它在死后也无法逃脱的命运…   安荞的眼睛再次睁开。   “苏德,我把马买下来。无论是什么价格,我把它买下来。我有钱。”   苏德抬起了头,紧簇着眉毛听她说下去。   “今天先不埋了,明天我去跟孙力哥说。我把它买下来,我们再一起将它埋进土里,让它入土为安。”   压着她的山,她终于找到了能够突破的松动。正如她一直以来所做的,遇到问题就解决问题。马已经死了,她能做的,就是让当下的情况最能被所有人接受。   马死了,这是孙力的损失。她可以以活马的价钱买下马,既弥补了孙力的损失,也不会让孙力责怪苏德没有照看好他的马。   当然,马死了,甚至还会被卖去当肉,这对于苏德来说也是打击。买下马,也好让他以自己的方式送马儿最后一程。   她有钱,而这恰好是有钱就能做到的事。   这是她在短时间内,能想到的最好的解决措施。   可这话听在了苏德的耳中,却让他的眉心越皱越深。   她看着他,良久,苏德的沉默,让她感受到了他对于这个提议的抗拒。   也是,她都忘了,在苏德那层野性的表面之下,有一颗多么别扭的心。   当初还没走到一起的时候,每一步就都得靠她推着。   她总是选择性地忽略他的那些特质,可真到了这样的时刻,这种不符合他价值观的提议,只会让他更加别扭。   她敏锐地觉察到,刚想改口,身上那温度便骤然消失了。   他松开了她,转身大步子走去,翻过栏杆,跳出了马圈。   “苏德!”   安荞追上去,只是她的雨靴太滑,一脚没踩稳栏杆,别了一下,才从栏杆上翻了出来。   苏德没有回头,跨坐上了摩托车。   “敖日格勒苏德!”   摩托发动的轰鸣,盖过了安荞从未叫出口过的他的全名。   他同摩托一起消失在了夜色里,留下了她和地上的马。 第70章 明媚如初   翌日清晨,安荞照常去马场时,马圈里的小马和挖掘机都已经消失了,只留下了能作为抢救证明的空药水瓶子,还静静地躺在泥地里。   今天是个艳阳天。   安荞翻栏杆进去,便瞧见了昨夜在栏杆上留下的已经干结了的泥块。她踩在同样的位置,坐在栏杆顶,远远望了一眼草滩对面的合作社马队。   大黑和苏德其他的马已经拴在了马队的木桩子上,而苏德的迷彩身影,也出现在了人群之中。   坝上每天都会有马死去,这并不是什么大事。   且昨夜死去的只是一匹普通至极的蒙古马,大家听说了,甚至都会省去了叹气的功夫,当作件闲事忽略了过去。   安荞从栏杆上下来,捡药水瓶子的时候,又一次瞧见了昨夜那小马躺出的泥坑。   马的形状被印在了地里,仿佛并没有离开过一样。   她不知道马去了哪里,但她知道,要不了半天时间,这个泥坑就会被即将从山上被孙建发赶下来的马群踩得不留下一丁点痕迹。   看着那个泥坑,她并无忌讳地在里头踩上了第一个脚印,越过坑,捡起了空罐子,往外扔了出来。   药罐子捡完了,孙建发也赶马下来了。   追风看见马圈里的安荞,都没顾着去食槽里抢口草吃,冲上来就蹭了蹭她,嘴巴一个劲地往她的手上努。   她把手背过去,告诉它:“等下午我去趟镇上,再给你买胡萝卜。”   可追风那鼻子,一早就闻到了安荞身上胡萝卜的味道,才不管什么下午不下午,还是自顾自蹭地欢实。安荞没了办法,拉着它到了角落,再将口袋里给它带的胡萝卜偷偷喂给它吃。   这是小灶,要躲着别的马一点,不然它们可有的抢。   在一旁的水桶边放水的孙建发瞧见了安荞这偏心之举,笑道:“等你走了之后,没人给它喂胡萝卜了,这家伙都得得抑郁症。”   安荞也笑:“那我每个月的寄养费之外,再给它付一笔胡萝卜费好了。要是别的马嫉妒它…要不,我整个胡萝卜专项基金,每天奖励咱家的销售冠军吃额外的胡萝卜。”   “这行。”   师徒两个说着玩笑话,也同时看见了迷糊着眼睛站在栏杆外的孙熙。   小子刚睡醒,啃着花卷就过来了。   “什么胡萝卜啊?你们在聊什么?”他趴在栏杆上,含含糊糊地问道。   “我说,等我走了之后,弄笔钱成立个胡萝卜专项基金。每天接待客人最多的小马,就用基金奖励胡萝卜吃。”   孙熙嚼着花卷,话都说得稀里糊涂:“那我的白雪没法参与。白雪不接待客人的,你这规则不是欺负它吗?”   提到白雪,安荞就tຊ想起之前师傅说的孙成家农家乐的事。   她笑着反问:“白雪还用奖励胡萝卜啊?咱们某个江湖大盗,不是为了白雪,不惜借用了我的名字,天天从成哥家的厨房诓胡萝卜出来吗?”   “啊?啊!啊啊啊啊!”   孙熙手里的花卷都快吓掉了,“小安姐姐,你怎么知道胡萝卜的事的!?”   他一直以为自己做的很隐蔽呢。   他知道孙成跟安荞是同龄人,关系好,平时孙成家吃个涮羊肉,都会来叫安荞一声。他每次去成叔那边,不好意思说自己要拿点胡萝卜,就说是帮安荞来拿的。   小安姐之前为了孙成的客人都骨折过一次,想来成叔也不会小气到连胡萝卜都要跟她算账。   没想到,兜兜转转,这件事还是让安荞知道了。   孙熙觉得自己这张帅脸已经丢到了百八十里地外边了。   安荞看到他的反应就发笑。小屁孩,两个腮帮子被花卷塞得满当当的,一双眼睛瞪着,活像个仓鼠。   她拿出另一个口袋里放着的胡萝卜,朝他一丢。   “拿去喂白雪吧。”   安荞笑着摇头,喂完追风就干自己的活去了。   孙熙把嘴里的花卷囫囵吞下去,一声口哨招呼来了白雪,给它喂上了新鲜的胡萝卜。   白雪吃着,他就用极烂的手艺,学着安荞以前做的那样,给白雪的刘海编出一根麻花辫来。   错过一段话中的重点,这是他的老习惯了。等花卷吃完了,萝卜喂完了,“麻花辫”编完了,他才突然反应过来,安荞刚才告诉了他什么。   她刚才是不是说,她要走了?   她什么时候决定的?   朝夕相处,她为什么从来没有同自己说过!?   惊恐从他的眼中闪过。他四处张望了一圈,却没有看见安荞的身影。   难道这么快就走了?   “爸!”   他叫住孙建发。   孙建发瞥一眼过来。   “小安姐呢?”他着急地问。   “才几岁啊,眼神就不太好了?”   安荞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他猛地一回头,见到安荞牵着追风慢慢走到了凉棚底下拴上,即将要备上她亲手做的那顶马鞍。   他连忙追到了她的身边。   安荞熟练地将马鞍甩上了马背,手里动作十分麻利,却也能空出眼睛来与他对视。目光对上,她笑着问:“怎么了,找我有什么事?”   孙熙对着安荞的那双眼睛,一句质问,忽然又说不出口了。   仿佛眼前的小安姐就是个梦幻的泡泡,要是他问了出来,这个泡泡就碎了。   少年张了张口,想说的话,活生生地吞了回去。   他的目光虚虚地从她脸上挪开,看向了她的马鞍。   他亲眼见证了这具马鞍制作的全过程。从最初的设计图,到最后一次刷上牛角油。他当然记得,这鞍子皮革上的花纹,是她对着苏德那套蒙古鞍上的图案设计的。   他爹曾经教过他很多次制作马鞍的手艺,可他从来都是半途而废,从来没有完整地做完一套鞍子过。   推己及人,他当然以为安荞也做不完。   可当他看着安荞一刀一针在皮革上勾勒出精心设计的花纹,日复一日做着同样的工作,他才知道他错了。   他这位小安姐姐,在这件事上可比他强了太多。他不知道她的这种坚持,是出于对马的喜爱,还是对苏德的爱屋及乌。   大概是后者。   他看她这么珍惜那些蒙古族的花纹。   他在心里安慰自己。小安姐和那个蒙古人的事,他又不是第一天知道。纵然他千百个不喜欢看见那个蒙古人站在小安姐的身边,在马道的茶棚里,他们还是可以大庭广众之下亲嘴的情侣。   他算个毛线,难道还能阻碍小安姐跟她喜欢的人走吗。   夏天总会过去的,他再怎么想留住夏天,也无济于事。   等到旺季结束,蒙古人要回蒙古人的地盘,她的小安姐,也会去蒙古人的草原,从此成为蒙古男人的女人。   孙熙年纪小,大家都管他叫傻孩子,说他缺心眼,可终究不是真傻子。   他知道,自己阻止不了小安姐离开。既然如此,倒不如趁着夏天还没过完,在剩下的日子里,好好地和她相处相处,多留点共同的记忆。   一分钟之内,他一句话都没说,脸上的表情倒是换了一千八百次。   安荞忍俊不禁。   “你这么闲的话,要不早上的客人你带出去吧。”   她就是逗逗他,但没想到他当真了。   “我们一起去好了。我问问我爹,要是客人不多的话,我们一起去。前几天一直下雨,我好久没有跑过马了。我们一起去。”   我们一起去。   同一句话,他无意间反复说了三遍。   安荞嘴角提了提,拍了拍他的肩膀。   “好,我们一起去。”   不过,当然,在一同纵马之前,最重要便是把马备好了。   今天的孙熙手脚格外利索,抢着搬马鞍、紧肚带。安荞肯定不去跟他争,照着自己的速度,备完了一个,就翻进栏杆里再牵一个出来上马鞍和水勒。   手里是花生,最爱往外跑的马儿。   一出马圈它就兴奋得不得了,看到不远处走过的马队,更是想挣脱出去跟上。   安荞已经不是最初那个马儿一动就会被挣开的安荞了。她看见花生的耳朵调皮地动了动,就知道它要做什么,抢先一步拽住了它的笼头。   拉稳了之后,她才有心思去看一眼走过的一队马。   那些马儿,对安荞来说一个比一个熟悉。而她最熟悉的,莫过于走在最后的大黑,和大黑身上的苏德。高头大马,他又是一身精壮的迷彩服,身材似乎比第一次见到他时还要好上几分。   侧斜的坐姿是他的民族基因,随性又恣意。手里的鞭尾荡荡悠悠,为策马积蓄着力量。   他今天生意不错,算是村里第一个开张的,接待了一队野骑的客人。   他带着面巾,看不出脸上的表情。可眼睛无法遮掩,目光穿过了弥漫着雨后青草味道的空气,流连在安荞身上。   安荞对他笑了笑。   早晨的阳光悠闲洒在草地上,将每一片草叶,每一滴河水,每一缕鬃毛都照出碎金般的光泽。可当她一笑起来,那些光芒仿佛都黯然失去了颜色。   她明媚如初。   他却没有再看下去,视线挪开,专注于前面客人的队伍。   马鞭在马屁股上轻轻碰了碰,桀骜的大黑万分乖顺地往前小跑几步,跟在了客人身边。 第71章 赛马   上午的客人早早就跟孙建发预定了马匹和向导。   他们一共才两个人,孙建发原本打算让安荞去带一带,但没想到自己的儿子毛遂自荐,死活也要跟着去,不收导游费也得去。   这败家孩子,一个向导带出去走一圈常规圈,就是小几百块钱。   这也就是亲生的,才这么纵着。要不是亲生的,孙建发想,早打断他一百零八条腿了。   说来说去,到底他的耳根子比儿子的嘴皮子软,还是同意了儿子杀鸡用牛刀,破天荒地让两个向导去导游区区两个游客。一对一匹配,就算是专业马术俱乐部的教练配比也莫过如此了。   约定好的时间临近,一辆安荞看着眼熟的车停到了马场边。   安荞看到这车标,又看见了这来自于黑龙江的车牌,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一个爽利姑娘的身影。   车门打开,下来的人与她想到的人重合。   “诶,诶诶!这,这不是那谁!”   孙熙也看见了来者,讶异之情化作了舌头的打结。   刚下了车的王莉莉,看见了安荞和孙熙,笑得十分灿烂:“还记得我不?”   东北口音依然浓可爱,把安荞和孙熙的思绪都带回了那次虽然有风波,却也还算美好的马背穿越旅行。   尽管安荞在穿越的第一天就脱离了队伍,可无论是她对于处变不惊的王莉莉,还是王莉莉对于干练果决的她,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安荞自然也记得,初来乍到的王莉莉当初只是为了陪伴出轨了的男友。后来男友和小三纷纷进了局子,她还能淡定从容地跟着队伍走完四天三晚的行程,并且在马背上有了很大的进步。   她是个不赖的人,安荞那时候就觉得。   下了车的,不仅是王莉莉一个。从她那豪车的副驾驶,又下来了个与她一样身材高挑的女人。   王莉莉介绍道:“这是小林,我在一个俱乐部认识的马友。骑马确实很上瘾,我上次离开坝上之后,就老想着回马背上去。回去之后,在我们那块儿找了个俱乐部,上了点马术课,认识了点人,就寻思着带朋友一起再来骑一次。”   来了一次,又不远千里带着朋友再来一次。   能有这样的回头客,是坝上所有马场主都期待的好事。孙建发微信上加的人太多了,他原本不知道订马的就是王莉莉,现在看到了王莉莉站在面前,心中的喜悦挡也挡不住。   这是对坝上的认可,也是对马匹和服务的认可。   安荞也笑着,为两位客人检查了肚带,便拿着鞭子tຊ上了追风。   四人再一次骑着马,走上了进入马道的小路。   这一次的王莉莉,再也不会因马的加速而惊慌失措。看着她娴熟的控马技巧,安荞又一次感受到,时间确实太奇妙。   在这片草原的日子就这样一个接着一个地过去,她短暂地留在了这里,但在这以外的世界,都在飞速地发展进步着。   相比于从前的种种体验,这一次,确实是一段很长的时光。   她的笑容温和又悠闲。   马走得很慢,她坐在马背上的身体自然而然地转过了一定角度,斜垮垮地撑在马鞍上。   王莉莉也驾轻就熟,侧过脑袋,跟众人说笑。   “小安导游一段时间不见,这骑姿怎么也变了。我看着还怪眼熟的,像…像你们另一个话特别少的男导游!”   她的马友小林便告诉她:“我们管这叫作蒙式侧坐。你要是到乌兰布统去,那边的蒙古族人都是这么坐的。”   “哦!还真是!”王莉莉笑道,“那个导游,我记得就是蒙古族人吧。”   安荞坦然地承认:“嗯,他是土生土长蒙古牧区的。我这就是受他影响,潜移默化,就坐得这么吊儿郎当了。”   “哪儿就吊儿郎当了,这不挺潇洒的。”   安荞笑着想。自从能很好地驾驭追风之后,她就没想着刻意去改变过她的骑姿。从最开始的正襟危坐到现在的坐没坐相,这全然是身边人的影响。   一行人说说笑笑,三分快步七分跑步地,很快就到了抬头沟茶棚。   拴马的老爷子看见来人,出来就要帮忙牵马。安荞和孙熙是熟人,他便直接去接手了两个生面孔的马,拴在了木桩子上。   安荞早就看见了最角落的桩子上的大黑,把追风牵过去,拴在了大黑身边。   孙熙望着她拴马的动作,也瞧见了安荞对大黑的亲近。他撇着嘴,感觉安荞有要转身的迹象,匆匆朝着茶棚走去了。   前几天下雨,憋坏了许多骑马上瘾的人。今天天气晴了,茶棚里便挤满了各路的马友。每张桌子里里外外都是人,烧水的阿姨泡泡面都来不及,五六岁的小孩都在帮着家里干活。   看见进来了四个人,小孩目光巡视一圈,问一看就是领队的安荞:“姐姐,你们能不能跟那边拼桌啊?”   安荞看过去,笑得丹凤眼都眯起来,揉了揉小孩的脑袋。   “当然可以。”   她带着身后的三个人,理所当然地坐到了苏德带着的客人身边。   苏德看了安荞一眼,正想站起来,把位置让给他们。身旁就挤进来一条腿,而她的手又在桌子底下按住了他的大手,笑着跟他拼坐在了同一张条凳。   孙熙和两位女士也是在别的条凳上找了空坐下。   苏德再一次见到王莉莉,只觉得脸熟,没认出来是谁。王莉莉倒是一眼认出了苏德。   打起了招呼,原本只是拼桌的两伙人,忽然就有了共同话题。   苏德带着的客人们都是话痨,发现了苏德和安荞、王莉莉认识,便拉着王莉莉和小林加入了他们原本的话题。正巧他们聊的便是野骑和俱乐部的区别,这事儿王莉莉和小林都有发言权,一聊起来就热火朝天。   坐在一块儿的苏德和安荞,桌子底下的手还没放开。   安荞享受着他掌心的温度,恋恋不舍之中就变得霸道。也不管自己用左手抓着他的右手是不是会妨碍他喝茶嗑瓜子。反正就算任性,也任性不了多久了。   他们一直没有参与身旁众人的话题,只有两只手和两边的情绪在默默沟通着。后来慢慢的,手捂得热了起来,安荞用拇指蹭了蹭他的虎口。   她总是这么做。   这样简单的动作,却也总是能让他心里钻过一阵微弱的电流。   “人家在叫咱们呢。”   安荞含笑的声音在苏德耳畔响起,他总算有心听一听桌上的人在说什么。   一抬头就看见了自己所带的客人中最会来事的一个,莫名开始怂恿起来:“能当向导的,肯定就是最厉害的。两位向导赛一个呗,就当给我们开开眼。”   苏德刚才的心思都在安荞白白软软的手上,完全不知道他们的话题是怎么从俱乐部转移到赛马的。   他看向安荞,安荞无辜地耸耸肩,表示自己刚才也没听见,此时也一无所知。   估计是气氛太好了,一贯稳重的王莉莉,瞅着安荞和苏德的手从始至终都牵在一起,出于八卦的心,也跟着起哄:“是啊。小安导游,你就赛一个,给我们露一手呗!我原本还想过阵子去内蒙看那达慕的,你俩要是赛一个,我不就能省了一份门票么!”   赶鸭子上架,鸭子想跑,奈何被一众赶鸭杆包围。   况且,安荞看了眼外头晴朗的天空,对于赛马的提议,也完全生不出反对来。   倒是孙熙开了口:“我小安姐是女的,跟人大男人比不公平。我替我小安姐上,跟苏德哥比一场得了。”   小林坚定拒绝:“可别啊。就是男女大战才好看。去年那达慕的赛马比赛,女骑手可不比男骑手慢。奥运会的马术比赛还是唯一一个不分男女的项目呢。小安导游,你俩就赛一场吧。”   安荞与苏德对视了片刻,她又笑了。   这么笑容被小林抓住,笑喊道:“好了好了!小安导游答应了!”   抬头沟,地如其名,在茶棚后就是一段漫长的水沟,或者说是干涸了的河床。宽阔的床面两侧是凸起的斜坡,因这几天雨水充沛的缘故,水沟里攒了不深不浅的积水,又有斜坡上的泥沙滚进了积水之中。   马在这一段路上,无论是跑还是走,都会溅起水花来。倘若跑得快了,马蹄子一次次踩进水面,便会像是溅起一朵朵烟花。   这里的水深和原本泥土的厚度又远不至于让马产生失蹄的危险,且就算人摔了下来,摔在这样的路面上,更是不痛不痒。   可以说,整个二十公里的马道,这是最适合放蹦子跑的一段。   进入茶棚之后就没怎么说过话的安荞和苏德,此时反客为主,成为了众人注意力的焦点。不仅是他们这一桌的人出了茶棚来围观,许多素不相识的马友听见了有赛马,也纷纷走到了栏杆边。   安荞先牵出追风,上了马才发现肚带松了。翻身下马的动作做到一半,马下就站了个男人,随手两下替她解决了问题。   哪有帮对手紧肚带的事。   安荞笑他:“比赛还没开始,你就给我放水。”   苏德看她一会儿,还是没说话。大黑就拴在追风边上,他解开了绳子,踩着脚蹬跳了上去。   一人一匹马,一条鞭子。两人勒着马,并肩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   一个看热闹的马友为两人定下赛马的规则:“一直往前,有一棵大榆树。你们同时出发,绕过榆树折返回来。先到的人,就赢。”   折返比赛,这是这一带赛野马的惯例。安荞从来都只是作为观众,看过那些高手们的对决。自己驾着马上赛道,感受同观赛时大不一样。   看着别人赛马,她总想看他们竞相追逐,前后之间反复超越,最好将胜负的悬念留至最后一刻,才能真正惊心动魄,扣人心弦。   可自己上了马,她的心却出奇地平静。 第72章 小网红   当马友的一声“开始”喊出,安荞和苏德同时出发。两匹马都是高个子长腿,仅仅是从茶棚入沟的那几步,便看得众人心满意足。马蹄在水面拍打的韵律,鼓起的臀肌潜藏的力量感,以及两位骑手娴熟的马背技巧,凡此种种,把众人的荷尔蒙都调动了起来。   两人越跑越远。   逐渐地,马友们只能瞧见远处一朵朵溅起的水烟花。至于哪一朵来自女骑手,哪一朵是那个蒙古男人,时间和距离都模糊了他们的判断。   真正能看清赛马前后的,只有切身在马背上的两人。   安荞没有在一开始就用上鞭子,她不催不赶,只用身体适应着追风的节奏。追风和大黑都是不甘落后的马,跑在了一起,不用催赶也自然咬得紧凑。   四条马蹄在飞速奔跑时,便化作了四把尖刀一次次插进水面。被太阳晒得温热的泥水溅到安荞的身上脸上,留下点点斑痕。迎面的微风,也在马儿越来越快的速度下变得刺人,轰隆隆地直捣进耳朵里。   大榆树枝叶繁茂,伫立在马道的中央。   安荞侧过头,看了看始终与自己并驾齐驱的苏德。她提前一步勒了马,用缰绳和脚的配合,牵引着追风以小角度绕过了榆树。   内道被安荞占领,苏德只能从外边绕。距离一远,速度也就慢了。   一路跑来,他第一次落在了她的身后。   安荞在追风重新调整回的快跑状态中微微站起了身,控制着核心,扭过头,冲着苏德大喊。   “我学了你们跑马的姿势,想看看吗?”   她清亮的声音回荡在水沟之中,一字一句,落进苏德的耳朵里。   由于蒙tຊ古鞍和西部鞍的形状区别,习惯使用这两种不同鞍具的骑手,在跑姿上也会有很大的差别。安荞从来学的,都是适合于西部鞍、竞速鞍等鞍具的坐姿压浪,在马上的动作轻盈而优美。   但对于游牧基因的蒙古人而言,他们的鞍子太硬太窄,根本不适合在跑步时久坐。当马用尽全力向前奔跑时,他们总是会微微站起来,上身前倾,双手前探,为马儿送上缰绳。   这样的骑姿远谈不上优美。   简单,狂野,恣意,才是蒙古马不可磨灭的特性。   安荞照着苏德的动作学,在网络上看视频学,问孙建发学……   私下里学了一阵子,她在教学圈里有过不少成功的尝试,但在野外,在苏德面前,从没有展现过自己新鲜的技艺。   她没有等苏德的回答。   带了一路的鞭子终于成为了她身体的延伸,在马屁股上一拍,给了追风前进的示意。结合着手上送缰的动作,追风将脑袋一低,四蹄跃动的速度一瞬间加快,如离弦的箭一般窜了出去。   安荞将自己的身体抬高,挺直的脊背在腿的支撑下向前趴下。   她一手抓着缰绳,一前一后地为马提供动力。另一手甩动着鞭子,鞭尾在空中打圈起舞,不曾碰到身下的追风,却与追风的奔驰一道化作了跃动的波浪。过肩的头发张扬地律动飞起,在她身后留下一道魅影。   安荞学也学了个彻底,嘴里随意地呐喊出几句高扬的调子,惊起坡上啄食的鸟雀。   鸟掠过周遭碧绿色的连绵草地,穿进飘过的几朵闲云,和穹顶的碧蓝一同倒映在满是涟漪的水面上,成为了马背上这道艳影的陪衬。   苏德在她身后,原本担心她骤然换了骑姿会有危险,想跑到她身边去,也好时时保护着她。   可奔跑在前的安荞,骑着她的战友追风,哪有一点陷入危险的迹象。   她用他的民族的姿态,在草原上策马扬鞭。   她一路疾驰,一路流泻着的,是深深烙刻在骨血之中的自由。   无论是暴雨还是高山,无穷无尽的草原,抑或是苍茫无依的戈壁,都无法阻挡她奔腾的脚步。   追风跑得疯了,而坐在追风上的那个人,那个渐渐将他甩在了身后的安荞,又何尝不是个疯子。这样不要命的跑法,她像是吃饭喝水般轻松地展现给他看。   茶棚观赛的马友,激动地看着在飞扬的马蹄中归来的她。   水花被踩得沸腾地掀起,宛若一道绚烂的幕布。而她破开了那道水帘,连缰绳都放开了手,张开双臂,拥抱扑面而来一路追逐的风。   ——   赛马结束后,两拨人前后重新上了马,继续今天的野骑之旅。   孙熙给三位美丽的女士一路拍摄着视频,而王莉莉和小林一左一右走在了安荞身边。   小林感慨道:“小安导游,你这水平可以啊,连蒙古族人都没你快。”   “是他让着我。”   安荞笑着,小林分不出她是不是谦虚,只觉得她尽情地跑了一回,浑身都散发着惬意畅快的气场。似乎刚才吹的那些风都长到了她身上,成为了她身体的一部分。   到了小水库的茶棚,几人又重新坐下来吃了点茶水。王莉莉和小林默契十足地一边捶腰一边刷手机,短短的一个上午,她们两个已经和坝上众多的马友养成了一致的习惯。   孙熙剥着瓜子,瓜子壳堆成了一个小山,剥出来的瓜子仁也满当当一把,被他分成了两半,一半摆到安荞面前。剥着剥着,他便发现对面的两个客人好像看了自己几眼。   这是回头客,又不是陌生人,他也不羞涩,大大方方问。   “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么?”   王莉莉就把手机给他看:“你看,这个视频里的是你不?”   孙熙和安荞一同瞄了一眼,王莉莉的手机里,是一条由营销号发布的视频。营销号用轻松自然的语言讲述了江小雪和素人男孩吵架争执的瓜,又引用了孙熙发的那一条澄清视频。在视频最后,营销号盛情地夸赞孙熙澄清得有理有节,他这人也是清醒又帅气。   孙熙看着视频,嘴角压都压不住,不禁地得瑟起来。   “当然是我。难道这世上还能找出跟我一样帅的人吗?”   小林问他:“那那个网红后来就没有找你麻烦?”   “她敢!?”孙熙拍拍胸口,“咱现在也有十几万粉丝了好吧,也算是个坝上网红,她要是找我麻烦,我那几个粉丝群里的粉丝可不答应。”   小男孩的炫耀和骄傲是可爱的,尤其像孙熙这样没什么心眼的人,看得三位女士都会心一笑。   因为有了赛马这一节,这一趟野骑的时间多出了几十分钟,几人回到村里时已经过了午饭的时候。林芳当然给孙熙和安荞留了饭,但安荞倒是没去跟他们一起吃,到村口接上了李伟,与他一起去了镇上。   李伟有一些用不上的行李要寄回浙江,安荞要给车加油。同时,两人也要购置一点路上要用的东西,干粮和水必不可少,安荞还给李伟买了点坝上特产的小零食。   而在家里吃饭的孙熙,在跟林芳复述完安荞赛马的英姿飒爽后,当然也开始跟妈妈讲起自己的网红事业。   短短几天时间内,他的澄清视频在网上已经发酵了好几轮。   最开始评论区都是心疼他凭空被诬陷的网友路人,而后几天,他又发布了一些自己库存的骑马视频和自拍,他的评论区里就涌入了一些奇怪的声音。明明他显然还是个未成年人,连账号都是用孙建发的身份信息注册的,但管他叫“老公”的网友可不在少数。还有许多评论都说,愿意等他几年,等他长大。   他涨粉的速度像坐了火箭,而女粉丝比例占到了七成以上。   不仅如此,他还和林芳夸耀着:“妈,你知道吗?昨天还有个mcn找到我,说觉得我有成为顶级网红的潜力,想要跟我签约。你知道mcn是啥不?”   林芳摇摇头:“啥啊?”   “就是专门培养网红的公司。”孙熙越说越得意,“我现在还没回他消息,咱现在好歹也有点名气,我想着,得先晾他一天,等今天晚上,我再跟他们签约。”   “签约是要干啥?”林芳给她倒了碗奶茶,“要你拍视频给他们宣传啊?”   “不是,就是每天直直播。以后有名了,还能接广告。现在那些大网红,一条广告就能赚几十几百万。就凭你儿子这张脸,用不了几年,肯定发大财。”   林芳本觉得儿子就是年纪小,爱做梦。   但越听着他这么说下去,她忽然便想起前段时间看到的新闻,也是一个想做网红的小姑娘,被网上的人骗着交了几十万的入会费,把父母给她留学准备的钱都被骗光了,心情抑郁跳了河。   再加上,最近整个网络上都在铺天盖地地做着反诈宣传,防患诈骗的宣传片里,被诈骗的悲惨案例简直数不胜数。   林芳把儿子代入了一下。   原本轻松的表情忽然僵了僵,她说道:“熙熙,你可千万别着急签什么合同啊。你爹妈都没什么文化,也跟不上潮流,不懂你说的是什么。等一会儿你小安姐和小伟哥回来了,你去问问他们去。要是他们说了没问题,你再做决定。”   涉及到安荞,孙熙肯定是答应的。 第73章 你们吵架了,是吧?   骑着马带了一上午的客人,孙熙累得去睡了个漫长的午觉。一觉醒来,没想到已经到了要放马的时候。   匆匆赶到马场,马已经放出去了。   过了盛夏后的日落一天比一天早,这么多天没有出现过的太阳,也渐渐落到了西望的尽头。   安荞坐在马圈的栏杆上。圈里空空如也,马儿早就上了山,但她坐在那里,孙熙便觉得,一切似乎都还在那里。   山边的云烧红了半边天空,烈烈的颜色从天际拢来,盖在苍茫的草地之上。   坝上的海拔高,安荞坐得也高。   她一抬手,火烧云似乎就会从她的肢体中穿过,飘去遥远的他方。   他渐渐走近,想要爬上栏杆坐到安荞身边之际,身后传来了青年的呼唤声。   “熙熙,你来得正好!”李伟抱着一台相机,对着他喊道,“快,我们上山去。这个云拍照片肯定出片,我给你拍几张照片留个纪念。”   安荞转过头,就被李伟瞬间抓拍了两张。   她笑着对孙熙说:“你快去吧。咱们小伟拍照水平可以的,你多拍几张,发在短视频平台上,还能涨粉。”   孙熙原本想和安荞说的话,也就这样没有说出口。   安荞看两个少年骑上了摩托,消失在了村里,便又看向了山那边的方向。   红艳艳的云之下,是放马归来的牧人马倌们。奔跑的马群逆着夕阳的余晖越过河套,从远而来,自她身边掠过。   熟悉的马,熟悉的人,熟悉的目光。   苏德骑在大黑身上,依然没有同tຊ她说话。但马场只剩下了她一个,他也不再收敛着自己的目光。   马已经过去了,他却仍侧着身子回着头,遥遥看着她。   安荞又对着他笑了。   整整一天过去,在茶棚的时候拉了那么久的手,且连马都赛过了一场,他还是在别扭着昨天的事。不跟她说话,不主动与她接触。   又像回到了最初的状态。   性格使然,安荞并不会因为他的冷漠而生气,心中只有些暗暗的轻松。   不说话也好。   一场无声的争执,怎么呼唤都不会回来的远去身影,消失在夕阳下的最后一眼。这多么符合一个艺术家对于某个故事最后一幕的想象。   倘若有一部关于这个夏天的纪录片,她想,坐在栏杆上的自己,和坐在马上的他擦肩而过的那一刻,这部作品似乎就迎来了它完美的收场。   夏天过去了,纪录片也杀青了。   等到孙建发放马归来,落日晚霞也变味了一片紫蓝色后,安荞才从栏杆上下来,回院子里吃饭。   今天她和李伟去镇上买物资时,她买了一大袋子胡萝卜,李伟则买了点菜,说是晚上要做一顿家乡饭给大家尝尝。   安荞和林芳给小伟大厨打下手的时候,她就感觉孙熙有话想说。本以为他吃饭的时候就会开口,没想到一顿饭下来,他都只是在闲侃别的事,没跟她多说什么。   她没多想,吃完饭,把一大袋子胡萝卜搬到了孙建发的仓库,便回了自己的屋子。   外面的天黑了一半,光亮越来越少。   她打开灯,看自己这间小屋。   来到坝上的第一晚,她也是站在这个位置,看着自己即将入驻的简陋房间。那时候的屋子,用家徒四壁形容毫不为过,除了一张床之外别无所有。   但现在的它,早就不是当初的样子了。   孙熙和孙建发父子俩帮着她一同贴了地砖,林芳给她换了新的床垫,她和孙熙一起组装了新的衣柜,又在床头柜上加了台灯,夜夜照出柔软的光。   她蹲在床边,拉出放在床底的行李箱。两大一小三个箱子自她来后就再没有拿出来,时间长了,上头落了一层灰。   收纳箱子对于一个常年在外的独立纪录片创作者来说,是最最基础的工作。她不一定每天都收拾屋子,但她一定不会让自己的房间太凌乱。本来就整齐有序的行李,规整起来当然容易。   最重要的拍摄器材是最先收拾的。   当初带来的一些机身和镜头,有一部分被她贴补给李伟了。而衣服倒是多出来不少,把几个箱子塞得满当当。   收拾了一大半,开向院内的前门忽然被敲响。   “请进。”   安荞回过头,进来的是孙熙。   小伙子看到她蹲在地上收拾行李的那一刻就愣住了,眼睛瞪得大大的,下巴快掉到地板上,好一会儿缓过神来。   “小安姐,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安荞眼睛一眨,笑起来:“你爸妈没跟你说啊?我跟明天就走了。”   “明天就走了!??”不可置信的神情盘踞他的五官,慌乱之中口不择言:“娘了个腿的,你明天就走了?”   “嗯呢。你明天记得来送我啊。”   安荞笑容如常,可震惊过后的孙熙,渐渐生出了一股怒气。   “你要走这事,我爸妈都知道?所有人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   话越说,他语气越重。质问到了最后,几乎像是在怒吼。   安荞不知道这孩子突然之间哪儿来的这么大的脾气,好声好色地安抚他的情绪:“我以为师傅他们告诉你了,师傅估计是以为我告诉你了。不过现在知道了也不迟啊,别生气嘛。”   孙熙鼻子都要皱成下雨天的湖面了,眉毛死死压着眼睛,气鼓鼓地又问:“你跟那个蒙古人一起走?去内蒙哪儿?”   “苏德?”安荞又笑起来,“不是的。我不跟他走,我去西藏。”   不跟苏德走?可他们不是在一起了吗?   孙熙默了默,忽然想起今天在茶棚发现的异状。   平时的安荞和那个蒙古人虽然话都不多,但只要凑在一起,总是会黏黏糊糊讲上几句话的。但今天,从头至尾,苏德都没与她说话。   他顿时觉得自己明白了一切。   “你们吵架了是吧?”   这小子,都不知道说他笨还是聪明了。安荞无奈地摇摇头,试图转移话题:“先不说我跟他的事。你过来找我,是有什么事?”   孙熙心不在焉的,原本想炫耀炫耀想跟他签约的mcn和他狂涨的粉丝,真到了她面前,长话压缩成了短话,三言两语把签约的事说完了。   安荞看了看那边公司发过来的合同,光是浏览了几条,就发现了合同里的端倪。   “这不是欺负你是小孩么。”   安荞叫他一起来看,指了几个条款给他看。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们要求你直播场数达到三百二十天。你还要不要读书?还有没有自己的生活?而且这个收益分成,在扣除平台分成之后,他们还要拿60%?而且,你这签约一签就是十年,如果想毁约,或者没完成他们的任务,这天价的违约金也能赔死你了。”   “啊……”   孙熙和mcn沟通的时候,压根没怎么过目合同,光听那边的猎头花里胡哨地夸了一通成为网红的好处,以为自己真要成为顶级流量网红了。   幸好听了妈妈的话,来问了问安荞。现在他自己看着这些条款,都觉得这条约不太公平。   他叹口气,收起手机,目光又落在安荞面前摊着的这些行李箱上。   她的衣柜里已经空了,那些平时穿在她身上很好看的衣服,现在都已经到了箱子里,明天就要跟着她离去。   孙熙再也看不下去,眼眶红红地,走出了安荞的屋子。   彭的摔门声,让安荞回了个头,又叹了口气。   今天有了云,星星没有昨天那样璀璨,月亮也一点都不圆,看得孙熙心烦意乱。   一想到安荞明天就要走了,他就觉得有人在他的心里打了一拳,难受却表达不出来,鼻头都酸了好几回。   他知道小安姐姐要走,可为什么会一点预兆都没有,说走就要走呢。明明他能感受得到她对坝上的留恋,到底是什么,让她这么着急就做了离开的决定。   孙熙郁闷地走出了自家院子,把气撒到了苏德家的铁门上。   一边拍门,他一边喊着。   “苏德!苏德!你出来!”   苏德家少有人造访,孙熙更是稀客中的稀客。刚洗完澡的苏德拉开门,就瞧见一个气势汹汹的少年站在他的门前,凶巴巴地诘问:“你把我小安姐怎么了?好端端的,她为什么说走就要走了?”   苏德面色一僵:“她要走了?”   这一问,把孙熙都问怒了,冲上去就是一拳,结结实实打在苏德脸上。少年冲动,但毕竟生嫩,拳头还没收回来,就被苏德反手剪住了。   就算身体被控,孙熙还是不减怒意,嘴巴也更不干净了:“操你娘的!你他妈还是个男人吗!?你跟她吵架,把她气成那样,连她要走了都不知道?你不会跟她谈恋爱,就别他妈占着茅坑不拉屎,有的是会谈的人!”   话难听,表达的意思更是刺人。苏德不想伤到他,可手上的力气也不由得地重了起来。   孙熙奋力反抗着想挣脱,骂骂咧咧地回击,却压根不是他的对手。苏德用手肘将他反抵在门上,切齿又问:“是她告诉你,她要走了?”   他不敢相信,上午还会温柔地牵着他的手,摩挲着他的虎口的安荞,会就这样不声不响地离去。   明明一切都是那么地正常,虽然因为昨晚的事,他今天没再和她说话…可他总以为,和她的时日还会很长,那些小小的矛盾,都能像马腿上豁开的口子,流完了脓便愈合如初。   他开始害怕。   害怕这个少年所说的都是真的,害怕事实并非自己想象的那样。   而就在此时,一道女人的声音,出现在了门外。   “是我说的。苏德,跟个孩子过不去做什么。” 第74章 第二个篇章   刚才孙熙摔门而出,安荞想了想,担心他会把事情归咎到一直就不满的苏德那里去。远远地跟着他出来,而他果然也来了苏德这里。   看见了安荞,两个僵持的男人都有些慌神。苏德一松手,孙熙就挣脱了出来,跑到了她身边。   他刚要开口说话,就被安荞制止。   “熙熙,你先回去。我有话想跟他说。”   千般不满,孙熙也不会不听安荞的。   他瞪了苏德一眼,怨念十足地甩手而去。   门里门外,又只剩下了安荞和苏德两个。她看着他颧骨上的印记,先替孙熙道个歉:“那孩子估计是误会什么了,小孩子,没个轻重,你别跟他生气。”   苏德哪会对孙熙有气,甚至,他还感激孙熙让他知道了安荞要走的事实。   知道了,至少还能有挽留的余地。   他长得高,步子也大,三两步就走到了安荞跟tຊ前,一把将她拥进了怀里。   扎实的拥抱和滚烫的温度,曾经多少次在坝上的宁夜让安荞享受其中。同样年轻且热烈的身体交融,激情点燃了干燥的空气。   但今夜的她,只有无限的平静。   “我不会不跟你说话了。你别走了。等夏天过去,我带你回我家。你别走。”   安荞从没有听过苏德用这样急促的语气说话。   他不善言辞,话语苍白又直接,不过意思倒是表达得很明确。   他在挽留她,邀请她,乃至于乞求她。   他相信了孙熙的话,认为她忽然要走只是因为与他起了争执,又遭受了他的冷暴力。   安荞无奈一笑:“你抱得好紧。我疼。”   苏德没有半分松手的意思,听出她隐隐的笑意,还以为自己说动了她。   她身上淡淡的香味,和每一个相拥入眠的夜晚别无二致,在今夜潜入他的嗅觉,清甜的味道竟然惊心动魄。   他几乎哽咽。   “你不要走。将来,我再也不会这样对你。我带你回家,我娶你。”   我娶你......   安荞小时候看那些电视剧,爱情片最常见的套路,便是一个女孩历经了种种磨难,才走到了自己喜欢的人的身边。她付出了许多许多,用了全部的努力,最终得到了男人的一句“我娶你”。   似乎在这三个字之后,故事就能迎来一个大团圆结局。   苏德曾经也与她提起过他想象的将来。她嫁给了他,他们生了孩子。养大了孩子,让孩子去放牛放羊,一家人在草原上生活,而后孩子又会有孩子。   安荞摸了摸他俯在自己肩上的脑袋。   柔情似水的抚摸,浸润了他枯燥的心情。   “苏德。”她缓缓开口。   而他终于也放开了她,站在她面前,望着她的眼睛,听她说下去。   “苏德,我爱你。但我不会跟你回你的草原,为你生儿育女,成为你的妻子和你孩子的母亲。”   安荞嘴角露出一抹笑容,满眼都是他的倒影。   “我还有万里路要行。”   明明字字都轻柔,但从她嘴里出了口,却句句都铿锵。如一剂猛锤,砸透了苏德的幻想。   她,不会为任何人,停留在任何地方。   那会儿赛马,她在马背上时,带给他的那种越行越远的感觉,原来不是错觉。   安荞又一次伸出了手,摸了摸他的脸。多少次揉过他虎口的拇指轻轻地放在刚刚他被孙熙打伤的颧骨上,一圈圈化开他的疼痛。   他嘴唇一闭一合,想说什么,可怎么都说不出来。   “明天早上,来送送我吧。”   安荞放了手,低下了眉眼,走出了他的家。   苏德没有追上来,就像昨夜没有追上去的她。   她没有抬头看星星,只低垂着眸子。心思不在路上,一根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到了嘴边。   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她也不进去,靠在墙边,一圈圈吐出烟雾。往事也如飘浮的云烟,在她面前徘徊良久,终也飘散在了风里。   她踩灭了烟头,回了屋。   收拾完行李,她给自己喂了药,就躺到了床上。   药物的作用让她能安心地早早入睡,没有任何乱糟糟的想法,思维渐渐放空。   窗外有狗叫,远处有大货车驶过公路的声音,院门外头有马蹄声。   一夜过去,听觉比大脑率先苏醒。   安荞的生物钟往往比闹钟早一步醒来,刚睁开眼,手机便震动起来。   她麻利地收拾好自己,又把卫生间里最后那点洗漱用品装进了随身的包里。三个箱子一个包,把院子外头停着的车的后备箱塞了个半满。   好在这一趟只有她和李伟两个人,倘若后备箱放不下的话,整个后座都可以用来放他的行李。   装完行李拍拍手,身后便站了一个人。   安荞看见孙熙,温柔地笑起来。   平时的他,从来都是起得最晚的那一个。常常都是她和师傅已经备好马鞍了,客人都已经等在了马场,他才匆忙从床上下来,开着他爹的车赶到马场。   今天他起得这么早,原因不言而喻。   安荞和他一起回了主屋,正巧,孙建发也还没出门赶马,正同老婆一起吃着早饭。林芳一早炖上了奶茶,见两个孩子都来了,就盛出来,和花卷一起摆到了他们跟前。   “今儿要赶一天的路,小安,来,多吃点。”   一整顿饭,林芳看着安荞的奶茶碗,少下去了一点,她就用舀一勺补上。直至安荞摆着手说真吃不下了,她才坐下来,颇有感慨地笑叹:“我记得你刚来的那天呢。你路上堵车,都没赶上吃晚饭。今天就不着急了,好好吃一顿。一会儿给小伟带几个花卷过去,穷家富路,赶路的人千万不能饿着。”   孙建发吃完了,收了碗就站在一旁。   和安荞刚来的那天一样,安荞坐着,他就靠着一旁的墙壁,一根根地抽烟。   他视野的角落,是厨房里那一蛇皮袋装的胡萝卜。安荞当初随口说了一句“胡萝卜基金”,没想到还真就买来了这么多。   时间不会因烟的延续而暂停,一根根烟下去,太阳越升越高。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索性什么都不说了,出了门,骑上摩托车,去山上赶马下来。   安荞开着自己的车,载着孙熙到了马场,又去了李伟的院子里。   小院里没有人,屋里亮着灯。   她看了看时间,其实已经过了和李伟约好的点。但临行之际的迟到完全可以理解,她也不着急,将车停在了院子外头,开了后备箱,自己走去了孙建发的马场。   马圈里刚从山上下来的小马们都围在水桶边吨吨地喝水,只有追风闻到安荞的味道,嘴巴湿漉漉地抬起头,朝着安荞便蹭了过来。   安荞两手捧住它的鼻子,乱七八糟地揉了一圈,又将手放到了身后。   变魔术一般,她从口袋里变出一根胡萝卜。   追风一口咬住了胡萝卜的尾巴,却不咬断,只跟安荞像拔河一样玩闹起来。安荞笑靥如花,把胡萝卜嬉笑着都喂给了它。   日头高升,河水流淌。   追风畅快地啃着胡萝卜,安荞摸着它的脖子,看向了草滩的远处。   那里的马儿差不多都已来齐了,马倌们照常坐在凉棚底下,等待着客人们的到来。人群之中,那个一身迷彩的硕大身影格外显眼。   可那么显眼的一个人,却始终都在草滩的那一头。   她远望许久,轻笑了一声,回过了头。   也是。   她故技重施,过河拆桥,又怎么还能要求他来送一送自己。   叹一口气,当作自己释了怀。   追风吃完了胡萝卜,喝完了水。   安荞将它带出了马圈,去鞍房找马鞍时,还是下意识地抱起了自己亲手做的那一顶。分量压在手臂上,她才回过神来。   她走了,师傅也不会让别人骑她的马,用她的马鞍。   李伟的电话就在她放下马鞍的时候打来,告诉她自己已经把行李搬上了车,可以准备出发。   她到了凉棚边,告诉师傅和孙熙。   “李伟那边收拾好了。那我就先走了。”   “你车停在他那边?”孙建发放下手里的肚带,“走吧,我送你一起过去。”   安荞笑着点头,但目光刚一看向孙熙,他竟转身骑上了摩托车。   “小安姐,你先别走,先等我一下!咱在李伟那儿碰头!”   他没说去干什么,就风风火火骑着摩托一溜烟走了。师徒俩对视一眼,都在笑这小孩实在不太稳重。   尤其是见到了少年早熟的李伟,这对比格外明显。   孙建发对李伟的第一印象,就是王明的“私生子”。两人相处的机会不多,李伟又比较内向。孙建发不太明白,为什么明媚开朗的小安会和李伟相处得那么好。   后来渐渐地,孙建发才察觉出这孩子和小安似乎很像。那种像,远不是外在的长相,而是一种骨子里的东西。   孙建发交代着路上要注意安全,告诉安荞自己会照顾好追风,又开玩笑地说起那一大袋子“胡萝卜基金”。一大通话说下来,时间又过了许久,但三人还没等到孙熙。   不知道这小子又搞什么去了。   孙建发劝安荞:“要不别等了,你们赶路要紧,先出发吧。”   “没事……”   安荞刚一开口,远处那摇摇晃晃的摩托车就出现在了小路上。前面的轮胎左扎一头右扎一头,像在路上跳舞。   孙熙年纪虽然不大,可从来也没有把摩托骑成这样过。   等他降了速,一路上车上摇晃的罪魁祸首便激动地从孙熙的怀抱里跳下来,扑到了安荞的脚边。   一抹惊喜的笑容挂在了安荞嘴角。   “白手套!你也来送我啊!”   孙熙嘟着嘴巴道:“就看见它,没看见我?”   “看见了,看见了。”安荞说着,从口袋里又掏出了一根胡萝卜,递给了他,“一会儿喂给白雪吧。以后咱家自己有胡萝卜了,可别上成哥那边偷去了啊。”   孙熙哼一声:“你都走了,我也没法再去偷了。”   孙熙和孙建发知道安荞要走,tຊ可白手套不知道。它乐乐呵呵地在安荞的脚边甩着尾巴,又看着安荞和李伟打开车门上了车。   它还以为,安荞会像从前一样,开车出去一趟,回来就给它带好吃的。   “走啦,师傅,熙熙。”   安荞在车窗里,孙建发和孙熙在车窗外。   孙熙咬着嘴唇,挤出一个笑容,没敢张口说话,只怕自己男子汉大丈夫,却掉出几颗眼泪珠子来。   孙建发朝他们挥着手,还不忘再喊一句——“路上慢点!”   车从小路上开出,开过了村口,路过了马场,然后驶上出村的那条坑坑洼洼的水泥路。   送别的人消失在了后视镜里,安荞的目光,也从后视镜望向了草滩上的合作社马队。   她没有看见他。   草地之上,行走着群群的骏马与牛羊。无边的绿色容纳了其上的一切,静静凝视着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故事。   或完满,或遗憾,草原可以接受所有的可能性。   就像刚来到坝上的那一天,见到他的第一面。那是他在埋葬夭折的小马驹。   那时候她想,他今后还会有别的小马。   此时此刻,或许也是同样的处境。她走了,但他今后还会有别的小马。   她是无根的浮萍,注定飘向远方。   而他的根,早已扎在了草原上。   他只管策马在他的草原上奔腾,他的爱,将来也自有长生天赐予护佑。   车终于开出了村庄,开上了远去的公路。   车载蓝牙连着安荞的手机,随机到了一首达尔扈特蒙古民歌,《送别》。   「骑上高大的棕马   要穿过沙海茫茫的谷地   我可爱的恋人啊   请让我吻过你的衣襟再启程」   蒙古语悠扬又神秘,嘹亮的歌声回响在车内。   在旋律中微微律动的李伟,随意地往窗外一瞥,不曾想瞧见了意料之外的景象。   他小声地开口。   “师姐。”   安荞扭过头,想看看他怎么了。   可眼神一挪过去,就见到了窗外那片草地上,策马奔腾着的男人。   飘摇的草被骏马的四蹄征服,而坐在它身上的苏德,用目光凝望着公路上的那辆车。   风尘扑在他的身上,马蹄溅起高高的泥点。   他来了。   骑着他的马,奔跑在了这片与她相遇的草原。   远处的晨日在他身后映出了一圈轮廓的金光,让他的身影也变得如梦似幻。   车走了多远,他便骑着马追了多远。   直到马儿再也追不上那不曾减速的车,直到他再也望不见那个远去的女人。   车里的音乐依然放着,很快到了第二个篇章。   「骑上俊美的骊马   要穿过青山峭壁的谷地   我亲爱的恋人啊   请让我吻过你的脸庞再启程」   安荞点起一根烟,摇下了车窗。